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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日志

分享 梁彼得昨天才道歉?
热度 5 岳东晓 2016-3-26 07:41
昨天看了英文报道,里面说梁彼得与死者女友见面,首次表达了道歉,但对方没有接受,称梁彼得是为了免坐牢才道歉的,言下之意,这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即使打死人没有主观的意愿,但他人的死亡是由梁直接造成。 不说梁彼得是否过失开枪杀人有罪,但人被打死了,留下孤儿寡母,而且在事后,梁彼得确实没有及时对伤者救助,而是担忧自己的工作要丢了,这是缺乏公德、自私的表现。 起诉梁彼得的不仅是过失杀人,还包括失职。 梁对自己的造成的后果以及事后自己的失职没有一点歉意吗? 这违背了基本的道德观念以及基本的是非观念。 在大陪审团决定是否正式起诉梁彼得的时候,梁也没有出席,这也是属于不负责任试图躲猫猫的做法。与梁完全类似的案子里,白人警察早早向死者家人道歉,出席了大陪审团听证,痛悔自己造成的后果,大陪审团才决定不起诉。如果梁彼得早有类似的道歉、并向大陪审团表达自己的痛心,也许也不会被起诉。 这个对自己造成后果的态度的区别是关键的。一个人对自己造成的后果没有认识,这一点本身就证明此人对社会构成潜在的危害。 华人社区不能光从类似案件处理不同而视为种族偏见,也得看到个人对社会的责任。 身为少数民族不能成为被区别对待的理由,但这个不区别对待包括同等的社会义务。
个人分类: 法律|6558 次阅读|3 个评论
分享 【仿light体】梁彼得案华人示威意义不大
热度 5 方枪枪 2016-2-25 16:34
华人缺乏有效的组织同乡会本来就没几人还整成一大堆小分会不是一盘散沙才怪。 和中使馆有关系的一些会多半秉承了中国官员作风混个会长只是为了捞利益不是为了干实事。 海华要想团结起来成为一股力量存在首先要有个阵地海外又没有中共拿着板砖不让你成立会成立黑道也没啥何况还是个白道协会。 梁彼得案受害者及非裔示威者一告梁彼得再告执法部门三告权利机构步步为营申诉目标明确切中要害。 死者孩子只有两岁 华裔示威者打种族歧视牌给梁脱罪 警察执法上的诟病更令人厌恶 得不到大众的同情缺少理据的维权会被当成无理取闹 申诉对象不明朗证据也不充分又伤害受害者感情的 华裔 维权很难起作用非裔的申诉更能搏取老美的同情和支持 学不像,气都喘不上来了。
1440 次阅读|9 个评论
分享 纽约梁警官案的冷静思考
热度 7 岳东晓 2016-2-21 09:13
目前梁彼得已经被陪审团定罪,关键在于上诉。这种案子,陪审团指令(jury instructions) 应该是标准化的,这个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很小。在审判过程中,是否有证据采纳的问题,这得看辩护律师是否及时提出了反对予以保留 (preserve),否则也就弃权了。如果那样,上诉只能就法律问题进行争议。 在《 梁警官案的机会在哪? 》文中,我提出核心的法律问题在于相关”二级杀人罪”(注一)的Recklessness 的定义:【A person acts recklessly when he is aware of and consciously disregards a substantial and unjustifiable risk (Penal Law, § 15.05, subd 3)】。也就是说,被告必须“主动意识到”而且“有意识地不顾”危险。Burden of proof 在检控方。那么,如果把所有的证据摆在桌上,并且将所有证据从对检控方最有利的角度看(因为陪审团已经做出有罪裁决),检控方是否证明了梁手枪击发时的意识状态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梁彼得案更多的一些信息。基本事实是:梁与同仁在一幢楼从上往下进行巡逻,梁试图打开8楼楼道的一扇门时,听到声音,手枪击发,子弹从墙上反弹后,击中黑人男子格利心脏,后者到5楼时方才倒下;楼道昏暗,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梁的手枪击发时看到了格利。庭审时,梁的辩护是手枪是无意识中被击发,从审判结果看,显然陪审团不相信这一点,而认为他是有意识地扣动扳机进行射击。据此,我们分析如下。 1)如果梁是有意扣动扳机开枪,那么是否存在 substantial and unjustifiable risk 在黑暗楼道中听到响声后朝黑暗中有意识的开枪所存在的危险似乎是很显然的。响声应该是人所造成,梁警官没看到人,但应该知道有人在;此时朝黑暗中胡乱放了一枪,当然会有相当的危险 ---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个危险是 unjustifiable 的似乎也显然,因为只是听到普通的声音(又不是听到枪声或者刀的风声),没有必要开枪。 2)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梁手枪的击发是有意识扣动扳机 检控方摆出的证据是梁的手枪需要相当大的力气才能扣动扳机,其推理似乎是,无意行为不可能产生这么大的力量,因此应该是有意开枪。这个推论似乎站不住脚。没有证据对梁警官的手指力气进行测试,也没有对他受惊吓时的手指力气进行测试。 手枪不可能设置成要使出吃奶的劲才能扣动。 人在惊吓时,力气大于平常,更是完全可能。因此,如果控方的证据仅仅是扣动扳机需要的力,证据似乎在法律上不足。检控方也不可能有找出什么其他证据 -- 梁事后没有及时求救根本不能说明手枪击发时的意识状态,梁的同事也不可能知道梁当时脑子是怎么运转的。有说法说,梁的手一直扣在扳机上,不知依据何在。很难想象受过训练的警察会这样做。即使手指没有扣在扳机上,训练有素的枪手在受到惊吓时手指迅速移位到扳机上也可能是反射性的。这样看来,梁被定为二级杀人证据似乎不足。 但是有一个问题。梁自己作证了。梁自己的证词是他被响声惊吓,手枪无意中击发了。而陪审团完全可能在观察了梁的表现后,认为他在撒谎而做出相反的结论。换言之,梁有意开枪的证据可能来自他自己的作证。如果根据梁自己的作证陪审团可能进行意识判断,恐怕案子就很难推翻。 这就是刑事被告作证的风险。 注一:梁不是被起诉“谋杀”(murder),murder 必须有所谓“事前恶意”(malice aforethougt):如意图杀人或者意图造成严重伤害
个人分类: 法律|7838 次阅读|4 个评论
分享 莫虎:梁彼得还有机会 律师应在五方面继续挖掘
MingHao 2016-2-14 08:52
莫虎 为什么没有早点介入? 莫虎认为梁彼得一案结果已出,虽然令华社哗然,但是更要理性面对。目前梁彼得案虽然陪审团已经作出裁决,但是并非梁彼得一点机会也没有。   莫虎表示,美国法律规定法官有最终裁决权,因此可以推翻陪审团的裁决,只要其认为裁决结果与法理推断有着较大出入时,即可否定陪审团的裁决。目前唯一的机会,也就是梁彼得的律师拿出新的证据来支持梁彼得并非有意要枪杀葛利,同时也希望法官可以从法理以及检方所提供的证据深思熟虑。 莫虎还表示,目前梁彼得律师应该在以下5点继续挖掘证据以及法理依据: 一,梁彼得有没有权利拿枪? 二,枪支走火算不算意外? 三,梁彼得是否意识到枪支走火后其行为所承担的风险? 四,在枪击发生后的4分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五,梁彼得抢救葛利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能力抢救葛利?   莫虎认为,如果梁彼得律师可以让法官重新认真地按照法律专业角度去审视此案,也许会得出与陪审团大相径庭的结果,只要法官认定检方的副检察官侵犯了梁彼得的权利,违反了常规程序,梁彼得就有翻案的可能。果真如此,就不用继续上诉至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甚至是联邦法院。   莫虎认为,梁彼得在当初执勤政府楼时存在过失,但是其最大的错误在于被起诉后对于自己命运处理得不够理性。他认为,美国警察是美国公职人员,在其权力范围之内,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武力。一旦因为使用武力致人死亡确要对簿公堂的话,大部分警员都不会让陪审团来裁决。   莫虎解释说,警员使用武力必须在一个特定环境下,一切流程是有严格的司法界定的。遇到问题,警察不能乱开枪,但也不能不开枪,武力可以致人死亡,因此警方开枪的一切过程都要经过法理的严格检验。因此只有拥有完备法律知识的人,才可以最终决定警方开枪是否具有法律合理性。   莫虎认为, 梁彼得所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其更换律师后,提出要求陪审团进行裁决 ,而非让对法律最权威最了解的法官断案。“也许梁彼得的律师认为,该名韩裔法官任职法官时间并不长,其还有曾作为检察官十几年的履历,同时在多起警方枪击致人死亡案后的非常时期,这都为梁彼得最终能否脱罪带来负面影响” 莫虎说。   其次,莫虎认为, 梁彼得是一名并不会“说话”的警官 ,由于其语言表达不够流利,因此其律师很有可能告诫梁彼得不要将自己暴露在陪审团的质询下。因此,梁彼得采取了回避的姿态,将表现自己无辜的机会白白放弃。让陪审团没有办法了解梁彼得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莫虎认为, 梁彼得最终没有得到纽约警方的全力支持,他可以说被自己的“老东家”抛弃了 。同时梁彼得一案让纽约警方非常难看。自己的警员被判有罪,这本身就说明警察的体制出现了严重问题,这不仅是纽约警察的问题,而是全美警察的问题。背后则是对未来警方新警培训制度,再到执法体系提出了新的考量。   莫虎表示,梁彼得是在身穿制服,在其管辖的区域内执勤时不幸枪支走火击中青年葛利,梁彼得有权力采取一切他认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来制止犯罪。而其正是在这种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出现意外,但最终法律并没有保护好这样一位工作中的警员。如果说负责, 纽约市警总局也应该负有相当的责任。   莫虎表示,陪审团的裁决再一次给纽约警局响亮的回应。这就是他们针对政府楼巡逻的政策是否需要进行大改,是否要继续将它们的警员置于危险之中,还不被法律所保护。这将直接导致警员继续执行此项任务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莫虎还认为,不但政府楼巡视制度需要修改章程,新警的训练以及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都要进行大调整,在处理突发案件前后可以看到纽约警员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这是不能被容忍的。   莫虎最后表示, 是体制的漏洞把一直按规定执行任务的梁彼得推向了极度危险的境地,反过来全部的责任却都要梁彼得一人承担,这是严重的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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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梁彼得誤殺非裔 果然成替罪祭品?
light 2016-2-14 07:46
梁彼得誤殺非裔 果然成替罪祭品? 時間:2016-02-13 22:35 紐約市華裔新進警員梁彼得被控執勤時,過失槍殺非裔青年格利(Akai Gurley)案,五項控罪全部成立,最高將面臨15年徒刑。梁的律師表示將上訴。檢方和紐約市警局擔心梁彼得如被判無罪,可能再引爆群眾暴亂和警民衝突,這下子可鬆口氣了;但梁家家屬、關注此案的華裔社區都憤憤不平,因為從各種跡象和經驗判斷,這起判決充滿情緒和「擺平」警民衝突和黑白摩擦色彩,梁彼得似成了「替罪羊」,判決不易讓人心服口服。 28歲的梁彼得2013年才從警校畢業,2014年11月20日晚,不到一年資歷的他,與搭檔警員在紐約市布碌崙低收入政府樓(低收入公寓,通常是治安極差之地)樓梯間做「垂直巡邏」。因電燈全部不亮,黑暗中手槍走火,子彈擊中牆壁再反彈,恰好射中在樓梯間的格利胸膛,致其重傷死亡。 本報去年2月13日社論,即對梁彼得可能成替罪羊表達憂慮。因為這件意外命案正值全美因密蘇里州佛格森鎮白人警察槍殺非裔獲不起訴,紐約市史泰登島白人警察勒死非裔也不起訴,引發全美示威抗議之際,梁彼得可能成美國社會「平衡」前兩件不起訴爭議,為平息眾怒的代罪羔羊。如今憂慮不幸成真。 從去年2月梁彼得過堂,法院外擠滿媒體和數十名示威者,群眾甚至用F髒話咒罵梁彼得,可見梁彼得案與全美族裔不睦、黑白衝突,以及兩件警民衝突案緊緊綁在一起。當時我們就認為,如果梁案像前兩案一樣不起訴或無罪,可能再引爆示威抗議;反之,如被起訴定罪,就須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則梁彼得會被認定為「犧牲者」。 如今讓我們來回顧梁彼得如何過失殺人?開槍和後續處理過程攸關他是否被定罪,有幾個重要環節:一,子彈是先擊中樓梯間上方牆壁,反彈再擊中死者,顯然不是故意殺人,要開槍也不致如此瞄準。二,檢方指控梁刑事疏忽(criminal recklessness)其實也勉強,只能說這個菜鳥(rookie)警員太沒經驗,手指放在扳機上,讓槍支發射(走火),但僅僅為這樣就構成「過失殺人」嗎?三,擊中死者後,梁彼得未立即急救或呼叫聲援,而是事隔四分鐘才向總部報告,尋求協助。四,梁的同僚警察作證對他不利。證詞說,梁在手槍走火後向同事說:「我會被開除 (I’m fired)」,被檢方解釋為梁只關心自己警察生涯前途,不顧受害者死活,見死不救。但梁的律師質問證人會不會聽錯了?梁是不是在說「我(手槍) 走火了」(I fired),顯然陪審團未採納後一辯詞。 布碌崙非裔檢察官辯論過程用情緒性言詞,強調死者無辜,對照梁彼得冷血誤殺,形容成罪大惡極。他一再強調梁彼得疏忽魯莽,有四分鐘救援死者,卻未行動,審判現場並播放格利女友錄音說:「他已經沒呼吸了!」,讓部分陪審員動容不敢聽下去;檢方還用「凶手、殺手」(killer)稱呼梁彼得,言行都想影響陪審員,造成先入為主。加上先前外界對警察濫用暴力的普遍反感,各城市群眾抗議,都造成梁彼得極不利的裁判環境。 即使紐約市警察總局長布萊頓和警察工會去年案發後都認為,事件是意外走火 ,梁彼得「完全無辜」。但佛格森鎮、史泰登島和梁彼得誤殺,三案受害人都是非裔,而非裔群體在美國權利意識最高,維權團體強大,造成一些團體忌憚。梁案裁決前,紐約市大批警員取消休假,如臨大敵,準備應付一旦梁彼得被裁決無罪後可能引發的騷亂;非裔團體「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等準備抗爭,都說明案件很敏感。前兩個非裔被殺案都判無罪後,第三案是否必須有罪,以「平衡」並維護社會安寧?這些聯想都令人感到不安。 美國陪審團制度用一般公民,憑常識而非法律專業聽審判斷,號稱公平。但陪審員是人,人就難免有主觀和偏差。法官10日結束聽審前,還警告多名不認真的陪審員「不希望再看到有人一直望著窗外」,顯然有人心不在焉,迫不及待想結束審判。紐約州法規定,12名陪審員須一致裁決才有罪,要達成一致裁決不易,陪審團似匆匆研議,想及早完事。梁彼得有錯,但過不至五項罪名全部成立,他也有人權,裁決並非無懈可擊。 2014年12月,各州多起警民衝突,導致紐約市華裔警員劉文健(Wenjian Liu)和西裔同僚被仇警的兇手殺害,劉文健和梁彼得都成了黑白衝突下不同形態的替罪羊。華裔雖同情梁彼得,但除了上訴尋求司法救濟,群眾聲援並無法影響司法判決;而再好的制度,都難保證所有判決都完美而符合正義。這正是客觀上,梁彼得和華裔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世界新聞網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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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转贴 為支持被起訴的華人新手警察梁彼得 和威信的作用。
热度 3 中西部人 2015-2-22 22:27
為支持被起訴的華人新手警察梁彼得(Peter Liang),全美多個州的華人積極參與白宮請願網站(petitions.whitehouse.gov)上的連署簽名,短短兩日就收集了1萬4000 多個簽名。在紐約華人的各大微信群中,處處都轉發該連署鏈接,引起華人群體的熱議。 創建這個「要求布碌崙檢察官撤銷對梁彼得的起訴」連署的彭禮琨來自加州,他表示自己代表美國華裔平等權益協會(HQH)發起該連署,如果達到10萬個簽名,白宮方面將出面回應。 他認為,雖然回應或許不能起到決定性作用,卻可以增加關注度和輿論監督,「也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讓華人關心自己的權益,也對外顯示華人的團結」。 目前簽名來自多個州,除了紐約州外,還有猶他州、加州、亞利桑那、德州等。彭禮琨希望在3月19日截止日之前能收集到10萬個簽名。為了號召更多華人簽名,彭禮琨以及不少支持者都通過微信群來傳播信息。 來自加州的王雪寧呼籲自己的「華人步槍聯盟」的360多名成員為這位紐約華裔警察爭取公正,「紐約也沒遠到哪裡去,在同一個國家發生我們同胞那麼大 的冤屈,我們不能漠視」,熟悉槍支操作的他堅信槍擊事件是意外。他希望華人看到不平一定要表達出來,希望大家的支持能鼓舞梁彼得不要放棄。 ..他認為,雖然回應或許不能起到決定性作用,卻可以增加關注度和輿論監督,「也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讓華人關心自己的權益,也對外顯示華人的團結」。 目前簽名來自多個州,除了紐約州外,還有猶他州、加州、亞利桑那、德州等。彭禮琨希望在3月19日截止日之前能收集到10萬個簽名。為了號召更多華人簽名,彭禮琨以及不少支持者都通過微信群來傳播信息。 來自加州的王雪寧呼籲自己的「華人步槍聯盟」的360多名成員為這位紐約華裔警察爭取公正,「紐約也沒遠到哪裡去,在同一個國家發生我們同胞那麼大 的冤屈,我們不能漠視」,熟悉槍支操作的他堅信槍擊事件是意外。他希望華人看到不平一定要表達出來,希望大家的支持能鼓舞梁彼得不要放棄。 当年贺梅案如果有微信或许不会那么艰辛。但是也不见得,或许经过贺梅案的启发和教育,华人懂得的一些最基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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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实话还是谎言?
热度 6 雨柔 2013-6-6 04:05
一 保罗并非唯一主张外邦人得救的。因为这原本就是神的旨意: 参看使徒行传11章 彼得对那些坚持要外邦人受割礼的人说:“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众人(包括受割礼的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7-18) 二 关于割不割,这个争议详细记录在使徒行传15章: Will 写到: and the Christian Jew was appalled at the thought of breaking that covenant。。。nearly all of whom were still faithful worshipers in the Temple. James was reluctant to consent; James was reluctant to consent。 经文: 1。当保罗与巴拿巴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徒5:4-5) ======================== 1。作者试图给人印象,所有的犹太基督徒认为不施割礼是违背圣约,但根据圣经记载:只有几个法利赛教门的信徒坚持要给外邦人行割礼。 2。(雅各说到):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有古卷在此有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徒15:24) =============================== 作者说雅各勉强同意外邦人不用割礼,纯属无中生有。 三 关于安提阿教会的捐赠: 为 了平息外邦人割不割的争执,Will写到:Apparently Paul eased the way by promising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impoverished community at Jerusalem from the swelling funds of the Antioch church.35 =============================== 而事实是什么呢?“当那些日子,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内中有 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借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他们就这 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徒11:27-30)当然,安提阿教会一直都捐赠犹太弟兄,因为犹太弟兄受到很多逼迫,的确有缺乏。信 徒之间帮补是神所喜悦的,但在Will的笔下,成为贿赂之举。 先说到这里,我只是针对老岳帖出来的部分内容进行回应。在我看来,Will写的“史实”已经失去了credit。 彼得: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Acts 15:11) ===============这就是为什么耶路撒冷教会坚持认为外邦人不必受割礼也得救的根本原因:主耶稣的恩典!
个人分类: 与主同行|25447 次阅读|41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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