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报纸请一些狗屁专家说这次国企公司制改革是产权改革,这是胡说八道。这次改革与产权毫无关系,只是理顺关系。
国有企业的产权已经非常明确,就是国家所有的,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主席和总理为第一,和第二责任人,国有企业没有搞好,首先这两个人的责任,其次是国资委和中组部的责任,这两个机构是具体执行所有权的机构,再次是纪检监察的责任。 这次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就是把所有权、监督权、管理权相对分离各负其责,就是干这一件事。
所有权人有三大职责:一是选拔管理好管理层,管理层德才兼备,能够完成企业的做大做强任务目标;二是制定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三是监督目标的实现。
监督权人的职责:就是监察企业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违规行为,并作出及时处理,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失。
总的来说,就是要做到所有权、监督权、管理权的利益一致性,一切为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从上述看来,所有权人不是社会上说的管资本,而管理人,管理财,管理物的三统一,统一到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上来。这里打一个比方,李嘉诚是长江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是主要的所有人,他当然要管理好董事会人选,经理层人选,管理好财务,管理好公司的发展方向,为公司掌舵。国家的所有人,也要履行同样的责任。当然,国有企业所有人和私有企业李嘉诚是不同的,不同点就是它强调三权的协调配合一致性,强调团队的合作。这根本的原因是国有企业的三权者是代表人,是全体人民之一,是代表全体人民,而私人企业股东是自己有较大股份,因此,国有企业的三权配合尤其重要,国家主要领导的亲自过问也非常重要,这种亲自过问,还因为国家领导人是人民赋予权力的“权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