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公有经济并不占主体,经济总量只占24%左右,企业数量只占3%左右,公有企业就业人口只占总人口的8%左右。十八大以来,公有经济在中央的做大做强公有企业的指导思想下,总算没有大幅度下降。但是,总的趋势仍然是下降的,仅就广东、东北为例,公有企业占比就是减少的。为什么在中央三令五申加强公有经济的情况下,公有经济仍然下降呢?原因是中国是私有经济为主体了,所有政策出了中南海就会泥牛入海,被私有经济化解掉。具体来讲就是在私有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各级地方政府无论如何工作都是为私有经济服务。 公有经济在下降的前提下,对私有经济的保护却在大幅加快。例如中国大多数人就质疑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主要一条是对私企以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再给予追究,一切清零。这个质疑不能说没有道理,既然这些私企都没有违法,那官员的腐败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没有了公有经济占主体的政治前提,中国一切的政治变革都会失败,中国特色的唯心主义路线的亡国灭种的结局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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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意见》中争议最大的一条:
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处理民营企业不规范问题,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