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注册 登录
珍珠湾全球网 返回首页

light的个人空间 http://zzwave.com/?39520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河边 说说袁世凯的帝制

热度 1已有 5219 次阅读2015-10-16 19:00 |系统分类:转帖-知识| 袁世凯

河边 说说袁世凯的帝制   时间: 16 10 2015 01:25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说说袁世凯的帝制

袁世凯作为中国近代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在国人的眼中颇多争议。以敝人陋见,袁世凯称得上是过去数百年里中国最为出色的政治领袖。我这样评价他的理由是从现代化转型的角度来看,因为中国的现代化转型就是中国过去数百年的历史主线,一个政治领袖在这期间的成就因此就是评价他的根据。而要说成就,那就要看他在处理现代化转型的三大难题政教分离、国民教育、国家统一上面与其他政治领袖的功过比较,这样以来我发现所有其他人(包括清帝王)都无有可与袁相比的成就。

例如政教分离,袁世凯是第一位不仅事实上实践了政教分离,并且在政教分离下实现了国家的有效治理;例如教育,民国教育是2000年来最有成就的教育,不仅培养的众多的人才,国家的投入占经济的比例也是最高;例如国家统一,袁世凯从满清手上接管从未被汉人征服过的民族和地域,并对其基本实行自治管理而无战乱。袁世凯了创建的民国北洋15年不仅前无古人,至今全面比较下仍无来者。这个话题要展开说太大,不是本文要谈的主要话题,笔者不过要借此提出一向为世人痛贬的袁世凯“窃国”----也就是复辟帝制要当皇帝的问题。

说袁世凯“窃国”的逻辑是:袁要当皇帝,皇帝当然要搞“家天下”,而“天下”---国家---本来是公器,袁世凯当皇帝就是要把公器变私有,所以是“窃国”。由此我们知道,当不当皇帝其实不是问题的要害,要害是搞不搞“家天下”。我在前面的《中国已经走在转型路上9》专门强调,“袁世凯并不是要重新恢复“家天下”的帝王专制”目的就是要澄清这个问题。但是如何证明袁不是要搞“家天下”却不容易,尽管最简单的证明方法是指出袁搞的是君主立宪,不是传统的帝王专制。但这个说法对于国人缺乏说服力,因为君主立宪是君王在位时立宪,你袁某人不是君主,并且宪法已立,你还要回头称帝搞立宪,这又如何说得通?更不用说就算你是真心要搞君主立宪,谁能保证你不会一旦位子坐稳了就又重祭“内王外圣”那一套?所以要为袁世凯正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说清一些相关的道理和历史事实才行。

我以为袁世凯搞君主立宪是败着,主要的理由有两条:
1、袁世凯不懂君王和总统的差别,也不懂实行总统制的必要条件;
2、助袁搞君主立宪的美国顾问没彻底弄清中国君王与欧洲君王的差别,也不没弄清总统与君王的差别。

一、君王与总统

我在前面两篇关于美国民主的简述里介绍了总统制的来历:总统其实就是选出来的国王。美国1787年制宪时的欧洲国王,尤其是英王乔治的权力还是相当大,但已经远不如光荣革命以前的国王,不仅财权已经到了议会手上,立法权也到了议会手上。到袁世凯当选民国临时总统的1912年时,英国已于前一年通过《议会法案》(Parliament Act),规定上下两院遇问题争执不下时,上下两院(又称贵族院、平民院)的权力分配向下院----即平民院----倾斜。尽管后来还有1949年进一步改革,但英国的议会制民主已经基本确立。1911年的改革起因是1909年上下两院在“人民预算”上的争议,该预算由当时的两大著名自由派领袖财政大臣大卫-乔治和贸易委员会主席温斯顿-丘吉尔发起,要大幅增加富人的征税并开设社会福利。上院开始当然不同意,否决了下院的提案,两院为此争吵无果,便要国王乔治五世表态,国王支持下院,使得法案通过,并由此引发改革法律以避免未来的僵局。这个时候的英国国王基本上已经是用声望而不是权力来影响国家的管理了。

而美国总统在这100多年间却是权利愈来愈大,真正受制于议会的是预算权和立法权。但是由于这些年间美国的两党政治才起步不久,冲突不大,同时还有教会这样一个对于民间的重要调和因素的影响,所以美国实际上是由法治下的“国王总统”管理,需要通过立法来改革的社会管理并不显著,因此立法上的冲突极少见。强大的执法保证了法治的实行,国人只管发财,经济在1901年成为世界第一。但在社会公正方面,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都不能保证,甚至还不如袁世凯治下的民国(有兴趣的读者可参见拙贴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859730&highlight=#2859730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39520&do=blog&id=30951

)。历史就是这样怪异,常常把真相揭开后让人错愕。

所以比较1787年到1912年的英美两国的民主制度,如果以今天的普遍接受的民主原则为标准,英国是向前走,美国是向后退。美国的民主所以在美国实行顺利,除了我在《再谈美式民主》里例举的那些条件,还必须加上美国人民普遍保持的宗教信仰,这些因素帮助避免了总统制下的总统和议会的撞车,而不具美国特色的其他仿照美式总统制的南美国家几乎都是动荡不已。

二、中国君王与欧洲君王

中国君王大多称为皇帝,欧洲多为国王,叫皇帝的不多,因为能够征服很多国家建立帝国的不多。但这些称呼的不同不是中国君王与欧洲君王的差别,真正的差别在于中国皇帝不仅拥有国家的治理权,还捏着国家的所有权。而欧洲君王因为欧洲一直存在的封建制,国王只有治理权,但没有所有权,所有权与各地的贵族们(Lords)分享。中国古代也有过封建制,大一统实现后就灭亡了。欧洲的封建制始终存在原因很多,我未曾研究过,这里略过不论。

皇帝和国王的继承都是家传,所以中国的天下是“家天下”,但欧洲却没有“家天下”之说。十七世纪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说了一句“朕即国家”,意思是他有绝对的权力,这话给中国人听来是皇帝该说的话,在欧洲贵族听来却恐慌不已。1936年当了326天英国国王的爱德华八世为与心仪女人成婚而辞去王位,在欧洲人看来是看重个人幸福甚于国王权力,在中国人看来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这中间的差别就是国人多不明白人家的江山不是国王的。

中国自大一统以来共出过400多个皇帝,能把自己的江山治理好的明君当然有,可是比例太小。遇上明君年代,百姓日子好过;遇上昏君当然不好过。但是好过不好过,圣上永远是圣上,因为家家种的都是圣上的地,照例交皇粮。尽管有的皇上的确工作辛劳,但老百姓不会因此爱皇上,道理很简单,因为皇上再辛苦也是干的自家活,收来的钱除了自己享用,还是自己享用,即便皇城都不会为社会治安设一个警察。(清末设警察还是袁世凯学西方改革后才有的事。)

欧洲的国王则不同,的确有不少深受国民爱戴的国王,因为国王治国的辛劳不全是为了自家,所以当国王要负担很多责任,尤其是进入近代以后,国家收的税要为国民修路、设警察、建学校、开法院,社会必须有一个公共领域服务于国民,国王治国的好坏直接与民众生活相关。所以会有这种差别,关键是欧洲普遍实行封建制,贵族和国王角力的结果是英国在13世纪用宪章形式规定君主权力,开启君主立宪,逐渐将此制度传遍各国。此制度把国王规定为治理国家的君主,对于国家的责任是法律责任,而不再只是随意发号施令却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的人。这个制度后来演变成现代分权民主制度,例如美国的总统制和英国的议会制。

袁世凯要设立的帝制就是这种君主立宪下的帝制。

三、孙中山的违约

1911年12月29日孙中山的革命派在南京连夜选举孙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正式就任,但列强拒不承认。纽约时报1911年12月31日报道说,“当和谈代表们同意未来政府照会议决定组织时,孙博士同时的选举显示共和代表们之间缺乏和谐,多少使吴廷芳博士的工作付诸东流,并且显然违反了与袁世凯的共识”(Dr. Sun's election, occurring simultaneously with the peace delegates agreeing to refer the form of government to the convention, indicates a lack of harmony among the republicans, which partly stultifies the work of Dr. Wu Ting-Fang and apparently violates the understanding with Yuan Shi-Kai.)纽约时报说的“会议”和“共识”究竟是什么意思,且看自辛亥事变以来的主要发展:

1、双十后到10月29日时已有湖南、江西九江、山西等宣布独立;29日新军在直隶境内发动“兵谏”;
2、11月2日后袁世凯收回汉口,开始与南方接触;
3、11月16日袁在北京以总理大臣组阁;
4、11月26日袁攻占汉阳,黎元洪通过英国外交团与袁接触停战;
5、12月9日袁的全权代表唐绍仪赴武汉与民军总代表吴廷芳谈判,后转到上海,有英国商人李德立居中;
6、12月16日袁的武力完成对京城的全部控制,中华18省都已发生过反清兵变;
7、12月18日南北议和会议在上海开幕,英、美、德、日、法、俄六国代表加李德立也出席。

谈判后来达成的协议包括袁逼退清帝,袁任未来政府总统,以及未来政府设在北京等,这就是纽约时报说的孙违反的与袁的共识。所以袁在孙正式就任后于1月2日撤销唐绍仪的代表资格,双方谈判暂停。

由此我们知道孙中山违反了和谈会议上的双方达成的共识。

四、孙中山要给袁世凯一个“下马威”

接下来的发展是:
1、1912年1月16日革命党炸弹暗杀袁世凯,袁向南方表示革命诚意,谈判又开始;
2、1月20日到22日,孙中山向袁提出清帝退位条件并公开保证清帝退位后总统位子属袁;
3、以后有袁的各种逼退清室的活动,同时得到南京参议院2月6日签署的正式清室优待条例,清室与2月12日正式退位;2月13日袁世凯通电全国共和;孙2月14日被批准辞职,参议院次日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定都南京,但袁以防北京兵变为由迁都北京。

但是,就在袁正式就职两天前,南京临时参议院于3月8日通过《临时约法》。

对孙中山崇敬有加的唐德刚先生是这样描述《临时约法》的:“这项后来在中国近代史上发生了极大作用的所谓《民元约法》,内容共有7章56条。除了现代民主共和国所应有的主权、人权、政权、治权、疆土、法院,以及模仿美制上下两院的国会等一般条文之外,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临时政府的模式由原有的美国式的“总统制”,改为法国式的“内阁制”了。约法规定,内阁总理直接向国会负责,因此大总统就变成虚位元首了。此一约法几经研讨,终由孙文大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

这一着明显地是针对袁世凯而设计的。将来中山如让位与袁,袁大总统的职权和现在孙大总统的职权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实质上,这是同盟会所掌握的参议院对未来的大总统所投的“不信任票”,如同大相国寺菜园里的一群张三李四相对新到的和尚鲁智深来个“下马威”,乘他立足未稳,便把他摔到粪窑离去的一厢情愿的安排。谁知力有不敌,反而助长了和尚在菜园里的权威,其结果实非当初动议人始料所及也。”

尽管唐德刚认为孙在3月11日仍然是“大总统”,我以为实际上已经下马了的孙中山使出的是不折不扣的歪招,它最终引发的不仅袁世凯的个人悲剧,祸及的更是一个国家的转型。

五、君主制宪之误

袁世凯1915年12月宣布恢复帝制,国名改为中华帝国。关于这件事的责任我以为袁世凯的《取消帝制令》里已经说的很清楚,责任在他个人。关于各样人事问题以及它的历史影响等等,则不是我要讨论的。我要讨论的是为什么袁的君主立宪设想是个错误的选择。我认为不论袁和他的顾问的本意如何,君主立宪注定会失败,因为这个决策是建立在对于君主立宪与总统制的差别的分析之上,而这种差别的分析主要是根据古德诺的错误解读所致。

1、如前面对于美国总统制的分析所示,它其实就是君主立宪制向议会分权后的版本。除了在美国,它在其他各国的实行都有难以稳定的问题,道理就在于“制衡”下的政治僵局无解,所以起于英国的这一制度才会最后在英国演变为(虚君)议会制。而美国当年的制宪人因为内心的“国王情节”,出于对于议会腐败的恐惧,创造出总统来替代国王,用总统制约议会,再由议会通过立法和批准预算来制约总统。这个问题对于孙中山不是问题,因为议会都是他的人马。但他害怕袁世凯正式就任后也有这样大的权力(其实议会掌握在国民党手中,袁难以有那样大的权力),所以出了这个《临时约法》的馊主意,给原本就为分权而可能出现的总统制下的僵持,更添了一把火,产生了一个强大的实际上谁都离不开的架空总统,需要负责任但却有名义无实权,于是就由宋教仁之死引发了双方的最后摊牌。

2、袁与国民党摊牌后,与1914年5月主持颁布《中华民国约法》(被反对派贬称为“袁氏约法”),给了大总统很大的权力,同时中国的地方自治也已在实际运行,所以事实上等于是在总统制下实行君主立宪制,不同之处是这个君主是10年一选而已。如果古德诺真的看懂了这一点,他就应当鼓励袁世凯最有效地利用他的实力不断强化公平施暴,在法治的基础上向前过渡。由于民国已经开放了言论,除了宣布国民党非法外,政府并没有选择任何信仰来压制言论企图建立政教合一,所以“袁氏约法”其实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3、中国人并无欧洲人那样可能会爱上一个君王,道理一如前述,除非通过造神运动。古德诺认为中国人教育水准太低,没法弄清民主制度,可是他不懂的是,中国人更难懂得现代欧洲君王和古代中国君王的区别,除了远古的“三代”故事,从来没听说过一个人可以立个什么法,不用流一滴血就可以一夜间君临天下。因而以总统制民主之名行君主立宪应当才是最合宜的办法,改国名为中华帝国重立君主不仅是多此一举、招人嫉恨,更是自掘坟墓。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宣布明年是洪宪元年,用一个“宪”字彰显他立宪的意志。不过100天,民国闹翻了,袁世凯宣布取消帝制,但这个从未实行过的帝制已经永远写在历史里。一直到今天,人们还是用“帝制”一词来描述袁的帝制,但没有一个人读到这个词时能辨出此帝制与彼帝制的分别。



路过

鸡蛋
1

鲜花

支持

雷人

难过

搞笑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用户注册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全球网

GMT+8, 2024-5-2 23:32 , Processed in 0.032529 second(s), 7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