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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内部文件泄密:10大贪官临死前都做了什么?(重点阅读:文强案始末......) ...

热度 2已有 4447 次阅读2012-12-22 02:23 |系统分类:法律| 阅读, 文强案

胡长清“磕头求生”。因为自知罪孽深重,在法庭上,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的态度十分谦恭。每次发言之前或发言完毕都会说上一句“谢谢审判长”、 “谢谢公诉人”,或者是“谢谢律师”。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他心中涌动,他逢人便跪地求饶,乞求组织上能给他一条生路,哀求“放我一马!” “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免费给你们写字,天天写,每天给你们写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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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书“凄厉惊叫”。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3年10月14日被执行注射死刑。管教说,他常常半夜蒙在被子 里抽泣,双手也会不停地发抖。当李玉书接到核准裁定,这一结果让他精神彻底崩溃。在看守所的最后一夜,李玉书不时从噩梦中惊醒,发出一声声凄厉 的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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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民“终显人性”。作为建国以来陕西最大的金融贪污挪用公款案的主犯——建行西安分行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原主任周利民被判处死刑。在法官 宣 判结束宣布休庭时,周利民签完字,突然转身向听众席大声喊:“妈!妈!”周利民的母亲听到儿子的叫喊后,拨开法警呼喊着:“儿子!儿子!”听到母亲的声 音,周利民突然跪倒在地,向母亲磕了个响头,堪称“最绝望的悲情”。1996年初,时任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主任的周利民,与办事处信贷内勤刘怡冰预 谋,以高息存款为诱饵,他们采用私拿空白存单、私盖印鉴、给储户出 具“大头小尾”存单的方式,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后刘怡冰又指使他人从建行西安分行印刷厂窃取半成品空白存单,非法制作假存单骗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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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临终反腐”。自称“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是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贪官。他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当前官场 上突出的弊害是吏治腐败和结党营私,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渗透,不仅在党内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而且也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如不断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整治, 无疑会成为我们党在前进道路上的极大危险和严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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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前线“有话实说”。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收受赖昌星贿赂折合人民币140.7万元,并由赖昌星出巨资为其包养情妇,放纵走私,导致厦门关 区 走私泛滥,并在案发后为赖昌星通风报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被判处死刑。他临终遗言,有话实说:“领导干部的犯罪根源,我看都是大同小异,不 外乎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贪图安逸享受,被金钱、美女、权力所俘虏,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了。谁都知道这些,但许许多多人,包括我在内也还是无法抵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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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忠“垂死挣扎”。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精通官场权谋,自诩“泽中蛟龙”。他做人的原则是“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台上大谈 廉,台下死要钱”。他贪污腐败,功力深厚,机关算尽,斗智狡辩。案发后他心目中活命的“底线”是1000万元,为了使法院认定的犯罪数额不超过1000万 元,他出尔反尔,把亲笔供词当场撕掉,还诬陷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声称“历史将证明我这是最大的冤案”。虽然他拒不认罪,但公诉机关用76本卷宗无可辩驳的 事实,还是将王怀忠案办成了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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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火贵“饮恨法场”。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戚火贵,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临刑 前,戚火贵说:“两年来看了好几本纪实文学,还学了《刑法》及其他法律书籍,对自己的罪行也有了更深刻的反省,曾准备写《我的铁窗生涯》,但因为脑子乱还 未动笔。”行刑时戚火贵腰膝瘫软,被武警架向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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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杰“愤然一揭”。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过亿,从他家中抄出的现金来不及点,用秤来清点,据说有23公斤。这位中国第一贪一审被判处死 刑。但在此前,姜人杰得知自己可能被判死刑时,大惑不解:“判我死刑?那别人搞的钱比我多好几倍,怎么判?我要揭发。”果然,姜人杰“愤然”一揭,又有不 少贪官落网,曾经担任苏州市财政局局长十多年、后升任苏州市政协副主席的赵文娟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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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良心发现”。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纵容手下烂批新药,仅2004年一年就批准了10009种,一年平均每12分 钟 就有一个药品获得批准。钱装到了他自己和身边人的口袋里,而副作用却在患者身上显现。他在临刑前一天留下的遗书中说,“明天就要死了。临死之前非常害怕。 在九泉之下能得到因为我而受到伤害的人的宽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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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怨天尤人”。二审维持原判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已走近人生末路。初落马时,他曾面对镜头痛哭流涕,后悔自己醒悟得太晚。但他在痛悔之 余似仍心有不甘,在悔过书中用大段篇幅发牢骚,怪组织多年没提拔自己。把自己腐败的原因部分归结为仕途多年原地踏步,没能升官,“升官不成,就乱用权”, 升官不成便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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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看看文强临死前说了什么让中国上下都炸锅了:
1.“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参与过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远睡不着觉。不杀我后患无穷。我死对他们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们拉下 水陪我一起去 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赔上。都说我是个恶魔,但我为人父,为人夫,还不至于对自己的家眷那么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强马上去死。我会的,但有几 句话在我走前要讲清楚。 ”

2.“都说我贪污那么多的钱,玩了那么多的女人。我不否认这些。我想说的是,这怪我也不怪我,当然我的责任更大。不管谁放在我那个位置上都会贪污那么多的 钱,玩那么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学生我不去玩也是别人去玩。说我文强强奸,我那算强奸吗?我有把人家奶头给咬掉吗?我有把人家扔到楼下去吗?我不过 是按照游戏规则做了点圈内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

3.“谁不明白,如今一个干部要是不贪,不色,谁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干的再好也没有用。全国像我这样的干部不说有几百万至少也有几十万吧。单单把我一个文强搞臭、杀掉,又解决什么问题?”

4.“我还要说的是,老子从巴县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直辖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不是靠贪污一路走过来的。老实说我文强比那些整天拿钱不做事的干警要强一万倍。我是工作在前,贪污在后。”????

5.“我文强充其量只是个公安局副局长,却能在重庆为所欲为,是谁给我为所欲为的权利呢?我的上级都干什么去了?又是谁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却假装不知道?”

6.“既然不让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说白了:我贪的远不止那些钱。其余的都到哪里去了?我是拿过人家的好处费,但我替那些人办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 办的,有些还要托别人办。托别人办事情没有钱行吗?那些拿过我的钱的人和送过钱给我的人如今都在带领老百姓参观我贪污的那些证据。我不否认那些证据的真实 性,但你们要是也去那些人家里搜搜,就会觉得我那点儿赃款、字画拿到他们家里恐怕人家会嫌寒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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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文强也是读书识字的。以前北京菜市口砍头也有很多的民众拍手称快。可这拍手称快后还不是一切照旧?中国人几百年变了吗?我看什么也没 变。杀了我不过封了我的口,这能封住贪污腐败的源头吗?昨天重庆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当年我办了张君案后重庆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吗?我看三年后他们还 要不要放鞭炮。到那个时候那些出卖过我的人恐怕会念叨我的好处了。到那个时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会觉得还是我文强好一点。”

8.“有些老百姓恨我没有替他们惩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许我走前该给他们道个歉。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钱替他们摆平,那些人就要把钱送到我的上司 那里,最后要把我摆平。这都能怪我吗?我跟那些百姓有什么仇?我会无缘无故地加害他们吗?他们是受害者,难道我文强就不是受害者吗?”

9.“我文强30年前有没有拿过一分钱的贿赂?当年他们说我是英雄,我其实只是在卖力地工作而已,但他们叫我当英雄我就不能不当。现在他们又说我是罪犯,我敢不去当这个罪犯吗? ”

10.“现在的官员比国民党还坏,我不过是其中一员罢了。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这个社会,这个制度。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要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别人。我还是负主要责任的。 ”

11.“要是当年我不从巴县调出来,留在那里安心当一个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会是这样。贪图功名利禄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别的,子子孙孙以后再也不要从政,不要当官,远离功名利禄。平淡、平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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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迫使女明星上床的惊人手段

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不管名气多么大,文强都要想办法搞到床上去

扒下文强的警服,你会发现,其实他就是一个人面兽心,寡廉鲜耻的“五毒局长”,贪、黄、赌、毒样样精通,非但如此,他还热衷于包养情妇、奸淫幼女。

被“双规”后,文强知道自己不招供一些违法事实难以过关,最初装出很坦白的样子,主动讲述一些强奸少女、玩弄女明星的过程。

与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一样,文强也非常热衷于奸淫幼女,“对14岁及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重庆坊间一些人戏称文强为“大无畏的‘洛丽塔’实践者”。

知道了文强好“幼齿”(年龄不满14岁的小女孩),黑社会兄弟们开始积极为“文二哥”寻找合适的目标,他们将魔爪伸向了重庆的中学,而且还搞所谓的选美活动。重庆警方掌握的证据表明,文强最少强奸了4名中学女生。

他还热衷于花钱买处女,在黑社会兄弟的活动下,总是有小女孩被送到文强在宾馆所开房间的床上。不过,文强并不白嫖这些小女孩,经常一出手就给这些小女孩10万元的嫖资。

文大哥“豪气云天”,连嫖娼都这么大方!这些小女孩要么迫于他和黑社会的淫威不敢声张,要么就是看在金钱的分上,忍气吞声。

文强很善于琢磨如何玩女人。除了玩不满14岁的小女孩,女大学生和女明星也是他的魔爪经常触及的对象。在一些败类警察的助阵下,文强曾经在酒店多次强奸了被他的下属灌醉的女大学生。“这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重庆警方内部探员对文强的行为非常反感。

而女明星们不管名气多么大,文强都要想办法搞到床上去。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他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警方内部探员掌握了大量文强与女明星们发生性关系的材料。

但凡是弄到女人的方式,文强都要尝试下。他经常出入重庆各种高档的会所,由别人付嫖资供他买淫。文强偶尔也会自己付钱嫖娼,而且还非常的大方,让“小姐” 非常满意,与其他嫖客不同的是,文强不但与“小姐”发生性关系,还喜欢与各个夜总会的“妈咪”(老鸨)发生关系。一般夜总会妈咪是不卖身的,她们都是“上 了岸”的人,文强在嫖娼上的嗜好,反映了他内心的霸气,越是强迫别人干不愿意的事,越是能表现自己的权力和尊严,他对此有近乎疯狂的偏执。除了买淫,文强 还有固定的情妇,包括重庆经侦大队总队长陈光明等人。

除了以上各种方式之外,文强还参股了一家高档会所,重庆亮点商务会所,这家会所以卖淫为主业,同时卖一些酒水、毒品附带产品。在文强和他的黑势力被打掉之后,有“亮点”里面的“小姐”发文揭批亮点商务会所的黑暗面和文强的凶残。

下面我们看看文强落马透露出什么惊天秘密:
文强,原重庆司法局长,任职多年,但在政界和民间口碑都颇为不佳,2009年7月21日,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采 取刑事拘留强 制措施。2009年9月26日,被警方执行逮捕。2010年2月2日,文强将在重庆开庭审理,其被控强奸、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 不明罪。起诉书中,指控文强受贿110余起,受贿总额1810万元。2010年4月14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2010年6月11日,重庆政府给予文强行政 开除处分。2010年7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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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出生于1955年12月,九龙坡区含谷镇,在职大专学历,一级警监。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担任过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等职务。

2009年8月,文强因为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10年,2月2日文强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可能需要4到5天时间。[1]

2010年4月14日,文强案继续开庭并公开宣判。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2]

2010年7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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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原重庆司法局长]-简历

1992年9月,文强调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任副局长。

1997年重庆直辖后,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在任11年,并在担任此职其间,于2000年11月被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

2003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文强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处在保护伞顶的文强

文强[原重庆司法局长]-成长经历

山城重庆有多个俗称“十八梯”的地名,然而,位于沙坪坝区曾家镇老街上的“十八梯”,不仅鲜有外人前往,也鲜为人知。这条3米来宽的街巷,步下18级石 梯,左手边的第一家是一幢3开间的8层楼房,在有着20多户人家的曾家新街绝对是鹤立鸡群。一位姓王的中年妇人告知:这是文明君的家,他的老三叫文强,在 重庆当大官,前些时被抓起来了。随着街坊们的细细回忆,文强的家事、身世被梳理了出来,从而纠正了先前有些媒体的讹传。

家有七兄妹文强排行第三

此前有消息称文强兄弟3人,因为排行老二,所以被称为“文二哥”,其实不然。住在文家隔壁的杨大妈告诉记者,文明君和练传芳共生养了5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自1951年生下女儿文××后,基本上间隔两年便有一个孩子出世,大儿子文×生于1953年,二儿子文强生于1955年,老四文×在某区公安分局工作,老 五是女儿,老六是文兵,当兵复员后进了一家工厂,后来与谢才萍结婚,再后来就离开了那家厂子。从巴南区方志办了解到,曾家镇原隶属于巴县,重庆直辖时,巴 县更名为巴南区,曾家镇则划归沙坪坝区。

据了解,文明君祖籍并非曾家镇,而是几十公里外的九龙坡区涵古镇。20岁那年,他便来到了曾家镇,不久认识了练传芳,从此在该镇扎下根。解放后,文强的父 母一直在镇上一家综合商店工作,那时两人的月工资都是18元。在街坊眼里,文明君一天最多能说上5句话,而练传芳则遇见什么样的人都谈笑自如,也颇讲义 气。几位上了年纪的邻居们说,文家的孩子都有点接母亲的代,其中文强身上尤其明显。父母去世后老宅基上建楼房听说记者是来采访文强的经历,一位王姓妇女称 文强仗势欺人,霸占了她家的房屋。据王姓妇女称,她的公公就是文明君母亲的表弟,按辈分文强应该叫她叔娘,但1982年落实私房政策时,文强还当着公社干 部的面用脚踢了她,从此两家反目为仇。

王姓妇女说的其实是文家原先住的老宅,2005年,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带着文强的弟弟文兵和妹妹,张罗着将文强父母生前所住的板壁房扒掉,在原址上建起这幢 8层楼,除底楼的左、右两个铺面及其二楼的房间外,其余的房产全归文家,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了解到,文家的房子自建好后,既未装修,也未住人,直至 去年8月的一天,公安部门前来搜查,搜查过后,又雇请锁匠将大门换了锁,直到10月份又被查封。据知,文家后人建这幢8层楼时,他们的父母均已过世。64 岁的吕先生告诉记者,文明君是1997年去世的,两年后,66岁的练传芳也故去。据他回忆,文强自从调到重庆当公安局副局长后,除了父母去世,他几乎没回 过“十八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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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插队外号“文瞎子”

文强案发后,很多报道都以讹传讹,称他是1972年从泸州警校毕业分配到巴县公安局。其实文强分配到巴县公安局的时间是1980年3月,之前他是作为知识 青年下放到农村。按照政策,下放农村可计算工龄,所以有的媒体记者想当然地将他参警的时间提前到1972年。在文强曾经就读的曾家中学了解到,文强是 1971年7月从该校初中毕业,学习成绩中等偏上。1972年1月,16岁刚过的文强下放农村,说是插队落户,其实就是离家仅2公里远的回龙大队,由于有 位小队的队长与文强的妈妈是表亲,文强便享受了投亲靠友的政策优惠。虽然大队给他安排单独的住处,但他基本不住,由于离家只有三四里路,他每天像上下班一 样早出晚归,有时为节省开支,连中午饭都回家吃,后来因为当了团支部书记,才在队里住下。
\从文强家搜出的古董

2010年82岁的周绍元曾是大队长,他回忆的一件往事,很能说明文强的为人处世之道:当时大队有个出了名的懒人,大队干部只要发现这人偷懒就罚晒太阳。 有一次,周绍元见体罚的时间太长怕出意外,便对看管的文强说:“让他进来算了。”文强连声道:“你是领导,你说哪样就哪样。”几位上了年纪的农民介绍,文 强插队期间很勤快,栽秧、割谷、挑草头、守鸭棚都肯干,越是人多干得越上劲。一位现任村干部的中年人告诉记者,文强比较随和,当时每次到大队部开会的间 隙,他总爱喊文强的外号:“文瞎子,来下盘象棋。”文强不但不发恼,总是笑呵呵地跟他厮杀一番。

妻子是“插友”救伤员存疑

文强与妻子周晓亚初识于回龙大队,两人同为下放知青。周晓亚是虎溪电机厂的子弟,虎溪电机厂是一家有着近2000名职工的三线工厂,其所在的虎溪镇邻近曾 家镇,所以从1974年起,该厂的子弟中学毕业后,都到回龙大队插队落户,到1976年达到100多人。造访时,50多岁的村民万世年称,周晓亚是个好女 娃,也长得蛮秀气。“自从文强当了团支部书记,就经常到6队来找周晓亚,不是准备演讲稿,就是排节目,其实他是在打周晓亚的主意。”时任大队长的万大华 称,文强当年还是不错的,吃得苦,也有组织能力,大队就让他当了团支书。而记者了解的情况是,大约是1976年上半年,附近军用机场的一架训练机失事,迫 降在一条小河沟旁,机上两人受伤,呼救后被一群人抬到了医院。当时组织人员施救的人是文强。

文强的一位发小当年下放到另一个大队,他也称第一个赶到现场组织救援的人是文强,其理由是文强事后在全公社的知青表彰大会上曾就此作过典型发言。找到当年 一位抬过担架的村民询问时,他坚称在施救现场没见到文强。事后,文强被任命为大队团支书,同年底还入了党。万大华告诉记者,当年全大队的100多名知青 中,只有文强和电机厂一位姓李的子弟入党。1977年底,文强考取了四川省公安学校,从此再未到过回龙村。两年后,周晓亚返城,进了虎溪电机厂当工人。上 世纪80年代初,文强与周晓亚结婚,当他们的儿子长到4岁时,周晓亚调到巴县县城所在的鱼洞镇,进入一家效益很好的单位工作。其时,文强已升任巴县县委副 书记。

在虎溪电机厂宿舍区遇到一位退休老者,问起周晓亚的情况,他用重庆方言道:“人家上面有喷杆(上面有人),早就调到好单位去了。”
读警校担粪种菜很卖力

造访四川警察学院,找到曾经担任过文强班主任的蔡老师,这位77岁的老者介绍了她所了解的文强。1977年底,该校中专部从参加高考的社会青年中招了 200名学员,文强便是其中之一。蔡老师成为文强的班主任。蔡老师说:文强不爱体能训练。当时文强不管是担粪、种菜,还是挑草头、收红薯,都很卖力气。蔡 老师,毕业后,文强曾3次到家里看过她,一见面就喊她“蔡妈妈”。前些年,文强还经常给她写信,谈人生、谈理想。然而,文强最终还是没能走正道,蔡老师恨 铁不成钢地对记者说:“从一个普通民警成长为厅级干部多不容易,他为什么就不懂得珍惜,怎么就把握不住自己呢?”

挖鱼塘挖出的文强的脏款

文强[原重庆司法局长]-政治生涯

破案累累

在市公安局期间,文强在系统内一度是个英雄般的人物。除2000年闻名全国的张君案外,

他主办的好几起要案被公安部记一等功,包括1992年震惊全国的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以及2000年的重庆抢劫运钞车案等。

但在政界和民间口碑都颇为不佳。文强担任重庆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和局长期间,重庆市治安状况趋于恶化,黑社会活动猖獗,高利贷屡禁不止,民间多有怨言。“他的落马只是迟早的问题。”

被捕

经2009年9月22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市纪委审查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09年9月26日 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警方执行逮捕。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 陈涛、赵利明、李寒彬等一批同案人员此前已被执行逮捕。“涉黑落马”的原交警总队长陈洪刚因严重违纪正“双规”审查中。

相关方面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伙同其心腹骨干黄代强(原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涛(原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赵利明(原经侦总队总 队长)、李寒彬(原刑警总队打黑支队支队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先后为王天伦、岳宁、龚刚模、谢才萍、王小军、陈明亮、马当和“亮点”等多个黑社会 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 动。与此同时,文强等人还涉嫌强奸、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弹药、帮助毁灭证据、高利转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 章、介绍卖淫以及巨额受贿等多项犯罪。

初步查明:文强、彭长健和骨干成员等利用手中职权,徇私枉法、买官卖官、大肆收受巨额贿赂。侦查中共查扣其涉案资产价值上亿元,尚有涉案资金转移海外在追查中。文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长期嫖娼、赌博成性。
落马原因

文强在政界及民间被议论最多的,是他和当地一些“江湖人士”过往甚密。

重庆市一位政府官员说,上世纪90年代,重庆一王姓黑社会大佬在解放碑为女儿办生日宴,文强参加了这次宴会,并为很多人所知。

另一个重庆坊间广为流传的段子则是,文强与这位王姓老大关系亲近到可以在街边破烂的小摊一起吃面。

2009年以来,由“打黑英雄”王立军挂帅领导的重庆警方对该市黑恶势力重拳出击,掌握了百余个黑社会团体的证据线索。据重庆警方最近一次公布的数据,警方已在短短数月内打掉黑恶团伙四十七个,抓获涉黑团伙成员三百七十人,从中破获刑事案件三百余起。

与此同时,当地一些涉黑案件已牵扯出警界内部人员正是某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此,王立军和重庆警方高层均曾表示,警方将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对地方党政机关和政法队伍中与黑恶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的人员将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人物评价

熟知文强的人士评价说,文强工作能力很强,颇有“强人风范”。有接近文强本人的人士称,文强闲时爱斗地主,喜欢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是一个性情中人。

责任界定

一位司法界人士认为,如此多积案,加上扫黑专项斗争所暴露的重庆黑社会势力猖獗的事实,

从他家搜出的古董作为分管刑事侦查这么多年的公安局负责人,文强应负主要责任”。

审理

2010年2月2日,文强将在重庆开庭审理,其被控强奸、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书中,指控文强受贿110余起,受贿总额1810万元。

指控:酒后强奸女大学生

起诉书中称,文强曾结识一名女大学生,两人一起喝酒,文强醉后在宾馆提出与该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遭拒,文强遂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此后,两人还多次发生性关系。

被控受贿总额1800余万

知情人士透露,起诉书指控文强受贿达110余起。

知情人士介绍,起诉书中文强被控受贿1000万,其妻周晓亚被控与文强共同受贿810万,文强被控受贿总额为1800万。最初,重庆公安机关指控周晓亚涉 嫌隐瞒、掩饰犯罪非法所得和洗钱罪。最后,重庆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否定了公安机关这两个指控,以受贿罪对周晓亚提起公诉。[4]

文强[原重庆司法局长]-判决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

2010年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和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2]

2010年6月11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称,经2010年5月13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给予文强、陈洪刚二人行政开除处分。[5]

2010年7月7日,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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