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网上看到一条新闻,称一家称为LUCA能源的公司被SEC起诉。在网上一搜,出现这条新闻:《川妹子的美国石油梦——访路凯国际能源集团总裁杨冰清》,里面写道:【弱女子想要在男人天下的石油行业立足,必须强势。拿句杨冰清家乡的四川话:必须“雄起”!】
再查查 SEC LUCA,找到了SEC起诉杨冰清的起诉书,内中提到,此人骗取投资者 6800 万美元,将数百万美元转到自己私人账户上,在 Fremont,CA 购买价值240万的个人房产之类,又用投资人的钱给家人亲戚使用。大量投资不知去向。起诉书还提到,当 SEC 对杨提问时,杨 take the fifth 拒绝回答问题。
所谓 take the fifth,就是启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不被强迫认罪的权利。这项权利在民事案中也可以调用,但是在联邦民事案件中,take the fifth 将被作为不利推断(adverse inference)的证据。简单的说,你说怕被定罪不回答问题,这就说明你确实有鬼。须知,民事案的证明一般只需要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也就是可能性大于不可能性即可(用算术术语,可能性大于50%)。。。民事起诉成立, DOJ 联邦检察官可能就在后面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