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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从火车压死两名华人谈起

热度 3已有 10508 次阅读2014-5-24 05:07 |个人分类:法律|系统分类:法律| 博士, 读者

前天看到报道,两名华人博士在铁轨上摄影,没有察觉有火车来,双双被撞压而死。有读者表示质疑,说火车声音那么大,为什么他们没听见?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看看下面这段视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v0_Ci3ql4gs

其实,我们平时听到火车的巨响是在火车从我们面前横向经过的时候。火车行进时的声音主要是车轮与铁轨衔接处发出的。如果人在铁轨上,面向机车头,在火车直线运行时,则基本听不到火车内燃机以及车轮发出的声音。而且从上面这段视频可以看出,从正面看很难判断出火车的速度,它在远距离看起来几乎是不动的。

那么像这两个华人被火车压死的情况,铁路运营公司有没有法律责任呢?虽然他们在铁轨上行走很可能构成 trespass, 但相关案例表明,铁路方面仍很可能有法律责任。有个加州的案例,两名登山者离开小路走入了一个铁路隧道,结果迎面来了一辆火车,两人掉头就跑,火车也立刻刹车,但为时已晚,两人丧生。虽然铁路方面在隧道外有警告牌,不得trespass,但最终法院还是判决铁路方面有过失。当然,这是民事责任。

如果火车司机远远就看见一大群人在铁路上,却没有在远距离处开始刹车、而只是鸣笛警告,而造成多人死亡,这样的事件完全可能构成谋杀罪。首先,这些人的死亡是火车司机造成。这一点因果关系可以简单判断,如果火车司机在看见人群后立刻刹车,这些人就不会死。有人认为,是人群堵在铁路上自己不走,但这不是杀人的有效辩护。在法律上,构成杀人的恶意包括将人致死或者对人构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意图,这是显然的;也包括另一种:完全不顾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生命的伤害的风险。

打个比方,假如有人堵在你家车库前不肯走,你不能开车将其碾死。他堵在你门口,并不会造成他的死亡,造成死亡的是你开车的动作。类似的,如果你开车出门,马路上一群人在游行示威,你也不能冲过去,直到撞到人了才踩刹车。你不能说,他们让开不就行了?

像网传火车压死几十名群众的事件,既然司机远远看到人群,那么他必然知道,如果人群留在原地,其火车会导致人们死亡。这个司机的刑事责任多大,取决于他发现人群时的距离以及他所采取的措施。如果距离足够,那么火车不能迅速减速将很难构成他的减罪因素。正因为火车不能迅速减速,而他作为司机非常清楚这一点,在他发现人群之后,就更应该在适当距离开始刹车。读者可以稍微想想,火车司机完全可以将车速降到人步行的速度,这样即使到了跟前,没有散去人们也可以避让。当他根本不考虑继续前进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恶果,继续高速开进最后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其刑责难逃。

那些为火车碾死群众叫好的,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生命缺少珍重的体现,这是一种封建社会、甚至奴隶时代的流毒,看看中国历史就知道了。这实际上也是对自己种族的鄙视。其恶果是显然的,那就是互相把生命当成草芥。国民党杀共产党狠辣无比,小孩都不放过,对日本人却以德报怨,不正是这种劣根性的体现吗?

那些谈起日本军国主义来讲仁义,谈起血腥对待同胞却拍手叫好的,应该深刻反思。 为什么不把对同胞的那股狠劲用到罪恶滔天、死不悔改的日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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