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罪犯,犯下大罪,其律师说这些罪行还有幕后主使,该罪犯是被利用的。在很多情况下,该罪犯的罪责就会因此而减轻。
因此,将日本人的罪责归咎于美国人在客观上是替日本人脱罪或者减罪。这一点,任何有点智力的人都能认识到。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日本人的罪恶是否确实是美国人背后主使。
如果确实是美国人主使,那么日本人的罪恶可能确实可以部分减免,死刑也许能改成死缓,而美国人的罪恶则可能更为严重。所以这是一个涉及到冤有头、债有主的基本正义的问题。
假如你是起诉罪犯的检察官或者受害人,你肯定要对其律师提出的“有幕后主使”的辩护提出最强烈的质疑,否则就会让罪犯逃避应有的惩罚。
如果不能给出美国人主使的坚实证据,那么替日本辩护的人就是用谎言蓄意替日本脱罪。因为
1)此人知道将日本人的罪恶归结于美国人是替日本脱罪或者减罪;
2)此人也知道自己没有证据证明日本人的罪恶是受美国人指使;
3)明知日本没有减罪的证据而替日本减罪等于刻意替日本人辩护。
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媚日、哈日,至少是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