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一个说法,称民族优越论、地域优越论在美国中国都违反宪法。这个说法缺乏依据
,可能是对美国法律的误解。
种族优越论与地域优越论不同于种族歧视与地域歧视。比如说,你说篮球高手大部分是黑人,不等于歧视白人的篮球技巧;即使你说黑人的身体遗传素质对于打篮球相当优越,也不等于歧视白人。因为其他人种的个体如果在相关领域取得成就,一样能得到尊重、承认,并不会因为其种族、地域差异而被否定。所以巴克利可以说篮球是老黑的专利、姚明这个中国人根本不会打篮球,但姚明得了30多分之后,他就老实承认。你说过去四百年人类的科技成就绝大部分由白人取得,这是一个事实陈述,不等于歧视其他人种。同样,说中国近代史上湖南涌现了最多的英雄人物,那也是一个事实陈述。
歌颂湖南英雄,没有任何贬低其他地区人物之意,其他地区的英雄人物一样得到推崇,没人说某某英雄人物不是湖南人就不算。就像一个班集体表彰某某得了第一名,不等于说班上其他人都是白痴。
如果汉人听到有人说过去几百年人类的科技成就主要由白种人取得,我们的反应应该是学习、追赶、超越,争取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而不是自卑。其他省人听到湖南英雄的事迹,同样应该学习、赶超,甚至可以反驳说湘军气势已衰、今天政治局常委已经没有湖南人的影子了,而不是企图否定近代历史上湖南产生了更多的豪杰人物的事实。
从法律角度,即使一个个人认为某地或者某个民族的人天生优越、某地某族天生劣势也不违背美国宪法。
举例说,如果你说华人比白人聪明,那根本不涉及违宪的问题;同样,如果一个白人鼓吹白人至上,华人不如白人,其相关言论不但不违宪,而且受美国宪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