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的IT技术还真是比州法院好不少。听证的录音在网上就可以购买、信用卡支付,然后法院会通过EMAIL把音频文件发给你。这比以前方便多了 -- 以前要给法院寄去订单、支票,然后给你寄个CD。
星期三的听证我晚了十分钟,所以不知道被告律师之前说了些什么,在回应时,不得不把对方 20 页文件中的辩论作为靶子之一。
昨天晚上,我购买了听证录音。收到文件,总长度是18分钟。发现其实我只错过了5分钟的听证,而且对手前面讲的主要是案件介绍之类。换言之,我并没有错过对方的关键辩论。
对方在口头辩论时,已经放弃其文件中那些已经被我反驳的内容,专挑一点他认为我没有重点反驳的一点大作文章。而那一点我在反对文件中也做了反驳,而且也打中了其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