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法”字:梵语是“达磨”(Dharma)。 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有它一定规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
《成唯识论》释“法”为“轨持”,其注释解作:“轨”为“轨范”、“轨则”,可生“物解”(轨生物解、轨生他解),“持”为任持自性(或作住持自性),意思是由保持一定的体性(任持自性),显现出事物与事物的差别,引发对事物的认识,了了分明,不会错认(轨生物解) 印顺《辨法法性论讲记》:“法,凡是有一种特性,能使我们了解是什么的,叫做法。如《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能持自性,轨生他解)。’就是有他的特性,使我们依之而有特殊的认识,不会与其他混乱。世间现象界的一切都如此,所以一般生死界中所有的一切,都名为法。
AI给的解释:
1. 教法(Buddha's Teachings):
法可以指佛陀的教导,也就是佛法,包括佛陀的教诲、修行方法以及对修行原理的解释。2. 规律(Principles):
法也指宇宙万物运行的规律和法则,包括因果、缘起等概念。
3. 现象(Phenomena):在佛教哲学中,法也可以指一切事物和现象,可以分为色法(物质的)和心法(精神的)。
我觉得佛法,就是佛教理论和修行方法。基本是经律论三个部分。经律是佛陀的教诲,论则是法师们对经律的注释和心得体会。佛法的分类主要就是蕴处界三个部分。论师的著作里面,法的名目非常繁杂烧脑。永嘉大师自己就有过“分别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的修学过程。
一切法都是假名安立的概念。都是主观感觉的文字描述,唯是自识变现的影像,佛法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