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DESIRE V. MANNA TEXTILES 案中,法定赔偿的问题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案情如下:原告 DESIRE设计了一个花的图案,被告 Manna 抄袭了这个图案,然后分别授权三个纺织公司合生产布料,这三个公司之间并无合作。原告起诉了 Manna与三个纺织公司。问题是,应该赔偿三份定赔偿,还是一份。
多数意见认为,相关法律的解释应该是只应有一份法定赔偿,因为侵权都是通过被告 Manna 而发生。
少数意见则根据第九巡回法院以前的判例,认为应该赔偿三份。参见 Columbia Pictures
Television v. Krypton Broadcasting of Birmingham, Inc.; Friedman v. Live Nation Merchandise, Inc., 833 F. 3d 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