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现一种试图用税收量支持歧视性宪法提案的观点,那就是认为公立学校是税收支持,西裔人口多因此缴税多,应该有更多进入加州大学的机会,不能只看中学表现。
针对这一观点,下面我对加州亚裔缴税总额进行初步分析。我的方法是根据加州亚裔、西裔的人口数量以及其中线收入,然后估算其州税数额。由于税收与收入的关系是非线性增长的,更为准确的计算必须考虑收入的分布。由于只是考虑中线收入,这个计算对于会大大低估高收入族群的缴税额,因此这只能说是抛砖引玉。在缺乏统计数据之前,我们暂且使用中线收入。
统计数据如下 (由于数据来源不同存在差异,我将对西裔收入取高值)
而一个三口之家如果收入为7万6千,则州税为 $160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因为其家庭中线收入为$47000,而家庭大小为4.45人,大多数西裔根本不需要缴纳州税、而且很多人领取救济,而亚裔则大部分家庭需要缴 $1600以上的税。
要算出详细的数据必须知道各人种的收入分布,但是可以基本确定,尽管加州亚裔人口只有西裔人口的约三分之,但亚裔缴纳的州税总额大大超出西裔的缴税额,后者缴税总额完全可能为零(甚至为负数)。
现在问题是:凭什么亚裔需要养活其他族裔,还遭受歧视性待遇要被限制入学?
在民主制度下,这种情况完全可能发生。如果哪天美国人民民主投票决定因为亚裔收入太高,部分剥夺其财产也完全不是没有可能----反正亚裔大部分是任人宰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