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时,正是中日围棋擂台赛热火的时候,我们在宿舍经常拿着黑白子对弈,而且输了是有代价的。当时学校食堂不仅有大锅煮的菜,还有单独的炒菜,称为小炒。我们下围棋,输的有时要给赢的买一个小炒。
围棋这东西跟其他棋类一样,输赢有个客观标准。围棋最后一点目就知道了。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也就是说,输了就是输了。
下棋的时候,当然是可以说话的。我们一般说一些刺激、调侃对方的话。比如说,“且看我追杀你这条大龙”,“你这一招真是黔技啊”,“上厕所都看棋谱、难怪这招臭”,“死背定式是不行的” 之类。
对方如果被说得情绪被调动,一激动,这一边往往就赢了。哈哈。
大学毕业后,我回老家在一个学校教了一年书,每天事情不多,就跑到益阳街上的棋摊上下棋,回家之后,研读棋谱,实战经验相当丰富。一年后,我因为要办签证去北京,见到不少同学(留在北大读研究生的)。其中一位说自己经常跟高手下棋,棋力大增,北京业余冠军谁谁谁也只能让我两子,你肯定不是我的对手了。我说我们下一盘?下了一盘,我赢了;再来,我又赢了。这同学急了,说没有一点刺激性就没有动力,要赌“巨小炒”才行。所谓“巨小炒”就是三个小炒。我说,好啊,我倒看看我这棋摊上的棋力跟北京市的高手比比如何。一下,他还是输了。
其实,从技术角度,这位同学的棋力确实比我高(当然我不会讲)。但问题是他往往自己犯错误。吴清源有句颇有哲理的话:下棋就是犯错,连续下棋就是连续犯错。我虽然没有跟高手较量过、棋力可能差点,但心理素质还行,即使知道落后,也不动声色,直到对方出错。正所谓孙子曰:故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哈哈。总之,结果是:他输了。这叫做心理优势。
若干年后,我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一美国公司侵犯知识产权。陪审团审判一开始,对方律师就使出各种招术,包括很多影射性的攻击。换上别人,可能被他们气得吐血。我一看,就这几下就想激怒我啊,太小菜了。在证人席上我对被告律师非常客气,没有任何敌意。第二天在法庭上,被告律师(对方主打律师、证人全都是蓝眼白人)走到我前面递来一份证据文件,要我查看,我听到嗖嗖作响,一看,那律师拿着纸的手在剧烈地发抖。
我接过文件,很客气、而且略带同情地微笑道:“Thank you . Counselor."
整个官司结束后,我跟被告律师握手,笑道:”Thank you for the good f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