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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桑兰如何摘掉10大恶人的帽子?

已有 5485 次阅读2011-9-12 17:22 分享到微信

孙鹰这篇《桑兰被海明坑害到体无完肤》的博文很有道理。简单地总结孙的说法,桑兰这个北大毕业的明星人物,被一个低智、无才、无德、无信,满口CHINGLISH的律师给坑了。据报道,桑兰被选为2011年度10大“恶心人物”。2011年还没结束,桑兰就入选10大恶人。接下来只会每况愈下。

海明利用、abuse完了桑兰之后,居然在美联邦法院撂下一堆攻击桑兰的话,要拍屁股走人了。这比海明拿了赵静的钱就跑更为恶劣。在那个案子里,海明至少还没有侮辱赵静。

正如孙鹰指出的,桑兰,现在该你出手了!

如果不出手,等于默认了海明的攻击属实,而且承认了以前海明打着桑兰名义说的话都准确代表了桑兰本人的意愿。

只有彻底与海明划清界限,桑兰才可能部分挽回自己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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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2 个评论)

 zzwave.com
回复 真的?假的? 2011-9-13 21:57
俺有些愚见:
你们看过米国的金装律师了没有?是12集,英文名字不知道,俺一看英文就晕记不住,大概意思是:那个男主角律师曾经办错一个案子,让一个无辜的人进了监狱,后来发觉的新的证据证明他是无辜滴,但是苦于没办法让法官认可这些证据,于是就从内部让其中的2个证人之间反水,用尽手段(也很恶劣哦)最后其中一个抵抗不住压力招供了,使得无辜的人最总释放。
现在的局面是不是这样呐,刘谢莫在咋做也不一定很容易,最好的办法是他们之间反水,互相揭发,也许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也是孙博主是这个目的吧,我们不管过程,就看最终的结果是不是正义战胜了邪恶,或者说是不是我们大家认可的目的达到就好啦。
俺说滴没啥子水平,不要拍砖,不愿看就一笑而过,俺很脆弱,千万不要出言象骂,另外重申俺既不是海胖的马甲和粉丝,也不是桑“粑粑”滴,也许这个观点是现阶段滴想法,也许过一段又是另外一个想法,没办法,俺就是一个普通网民,不要给俺上冈上线哈,不然俺让胖胖打官司要一个亿啦!
回复 看好戏 2011-9-13 21:46
不过我们同意岳东晓的观点,
现在是桑兰开始攻击海明的时候,
桑兰不出手什么时候出手啊,
我们看戏党好戏都等了很多天了。
回复 看好戏 2011-9-13 21:44
岳东晓,
现在是你下场做我们看戏党演员的时候了,
你和海明桑兰黄健一起混战一场,
我们看戏党一定想捧海明一样捧红你,
你现在比海明实在相差太远,
要加油啊。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9-13 21:39
我看你都忍不住了,看他们出恶名你怕把你拉下?嘿嘿
回复 jsnh 2011-9-13 20:39
遇到二百五的律师被托进十大恶人,桑兰是坚强的、元辜的、她长大了她在维权,我坚决支持她,她太难了
回复 jsnh 2011-9-13 19:48
胡说八道
回复 一鸣惊人 2011-9-13 04:56
建议博主先跟孙鹰讨论决定桑兰是小学毕业,还是北大毕业。然后,再帮桑兰摘掉10大恶心人物的帽子。
回复 礁石 2011-9-12 23:39
岳博士愿意出手相救。不过他有个为难之处。按照纽约律师行为法则 DR 2-103:
DR 2-103 [1200.08] Solicitation and Recommendation of Professional Employment.
A. A lawyer shall not engage in solicitation
所以岳博士不可以找上门。必须桑兰主动。
还有,转告桑兰:门票涨价了。每小时300刀。
 zzwave.com
回复 titanwinter 2011-9-12 23:11
如果08年中国就有这项评选的话,那么桑公主今天应该是连续第四年入选吧
回复 nbxxp 2011-9-12 22:54
这个案子海明退出后,由岳接手,真的非常合适
回复 磕辣椒粉 2011-9-12 22:52
“北大毕业”?博士先生,可惜了俺的眼镜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9-12 21:44
桑兰不是因为和海明在一起得到该称号的。
首先要恭喜桑兰在摔伤后再次取得了一个全国冠军,但这个恶心冠军是因为桑兰本人的行为、言语以及她那漏洞百出、自相矛盾、逻辑混乱的证词、笔录。
这是她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回复 哈哈佛 2011-9-12 21:02
To: 哈哈佛 你曾经说:
岳东晓, 现在该你出手了!!
“其实你们连海明的勇气都没有。海明明知会输的官司,为了出名还敢打;而你们明知“会赢”的官司,为了“正义”却不敢帮着打。特别是那些鼓动桑兰打官司,又明确表示自己决不出手相助的人。“

好好!!!严重比试这样的人!!!!!!!!!
回复 哈哈佛 2011-9-12 20:52
岳东晓, 现在该你出手了!!
回复 庐山谣 2011-9-12 20:12
桑黄绝不会听你的,
估计回国就把评选网站告上法院。
美名曰侵犯隐私什么的
回复 金蓝 2011-9-12 20:07
那你赶快帮她啊,还等什么?不过是免费的哦,你既然是有正义感的,免费帮她是一种荣耀。不过以后桑反诉你,不能给中国政府写信哦。
回复 磕小粉 2011-9-12 19:40
桑兰清晰表述过,所有诉讼内容都是她的意愿的真实表达。没有她不知道的部分。
回复 磕小粉 2011-9-12 19:37
本来桑就是个恶人,帽子只是归纳了一下,这辈子她也摘不掉。与诉讼技巧和策略无关。
回复 青草地 2011-9-12 19:31
您认为桑的恶人帽子是由于海明的过错造成的. 可惜, 桑兰的帽子是她自己带上去的. 不是其他任何人. 她的所作所为令她无法摘下, 除非她承认所有的过错, 赢锝大家的原谅. 但她是不可能承认错误的. 
您称您的北大校友兼大明星桑兰女士被 “低智、无才、无德、无信,满口CHINGLISH的律师给坑了。“, 那么说桑兰就是无辜的了? 那桑在你的眼里就是一个高智, 有才, 有德, 有信的满口标准中文(或标准英文)的大明星了. 您的智商比我高, 您的经历比我丰富, 您说这是事实吗? 您不要恨海明就把您的校友桑兰描述成一位可怜的受害者, 这不符合你一贯的做法.
当然,海明有他自己的罪过,他是推波助澜者.但桑黄绝不是受害人. 请您仔细全面查看网上的所有资料包括所有黄健的网上言论.黄是代表桑的.请您看过再发言也不迟.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9-12 19:23
遗臭万年的结局,永世不能翻身了。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9-12 18:53
桑兰玩完了,海明玩殘了。桑兰当掉了自己的下半辈子,海明则陪葬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怎一个哀怨了得。
回复 磕小粉 2011-9-12 18:51
桑是咎由自取,自己选择的自己必当承受。海宝这种小丑,与桑沆瀣一气,谈得上什么出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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