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岳博士用了”往往“、”很容易“這樣的詞了。根據我切身體會,覺得岳陈述很合適。
同意博主分析,因为纽约南区(或纽约州法院)没有要求个人一定要有律师代理,桑兰(或任何个人)完全可以自己上阵迎战海明 (pro se)。岳博士所说 “ 在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中,客户往往是吃亏的。因为律师比客户对法律知道得多,很容易根据自己的目的误导客户进行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 之类陈述, 如果是泛指,这样陈述非常不准确,非常不公平,也非常不应该。希望岳博士能够改正。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岳博士的那段话并非泛指,是整个一个段落中的一句,且在加上逗号后进一步点到海明如何误导桑兰的事情上去。。。your comment was uncalled for, but was only a misinterpretation out of context...
同意博主分析,因为纽约南区(或纽约州法院)没有要求个人一定要有律师代理,桑兰(或任何个人)完全可以自己上阵迎战海明 (pro se)。岳博士所说 “ 在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中,客户往往是吃亏的。因为律师比客户对法律知道得多,很容易根据自己的目的误导客户进行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 之类陈述, 如果是泛指,这样陈述非常不准确,非常不公平,也非常不应该。希望岳博士能够改正。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怎么桑兰像个马喽啊在美国。真是。。。
同意博主分析,因为纽约南区(或纽约州法院)没有要求个人一定要有律师代理,桑兰(或任何个人)完全可以自己上阵迎战海明 (pro se)。岳博士所说 “ 在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中,客户往往是吃亏的。因为律师比客户对法律知道得多,很容易根据自己的目的误导客户进行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 之类陈述, 如果是泛指,这样陈述非常不准确,非常不公平,也非常不应该。希望岳博士能够改正。
To: 西天 你曾经说:很同意,不管海明英语多烂,脑子多乱,条理多遭,至少人家是正经八百的考上的律师执照啊,这都比不过,还说别的都是扯啊!
桑黄是什么人,稍有脑子的人都清楚了。可还有自以为博士的你认为“我看桑兰说话条理比海明清楚多了”。这不是一般的脑残,而是脑瘫,十分的脑瘫。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我看岳博就不必羞答答地为桑兰打气助威,出谋划策,还是亲自出马,像贺梅案一样,为桑兰“维权“吧! 助紂为虐,助恶作恶的下场不会比桑兰好多少.您多少年来建立起的功名也将毁于一旦.
这个你有经验,你当翻译,海明是阿Q当律师。梦幻组和,名字就叫海明是阿Q岳东晓。桑兰必胜。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你不是律師不能出庭,那就沒有什麽可操作性了. 一個不諳程序且英語很差的人上庭,雖有翻譯也只相當於半聾半盲半啞,她的GG只須用一些小伎倆就能叫她應接不暇.
我不是律师,当然不收费。
To: 金蓝 你曾经说:桑兰来美国打官司,基本上死定了。如果她被海明耍了不甘心,还要倒向另外一个律师再掉头跟海明打官司,只会死得更惨。
桑兰跟海明打官司,桑兰方绝对是吃亏的。因为:海明没有什么开销,自己是律师,但桑兰要花钱请律师,即使是自己上堂,也要请人帮助翻译,还是要花钱,万一请的人是个无间道,故意来误导她的呢?
自己语言不通,一切要靠别人,别人靠的住吗???不要说海明,就是黄贱,谁也不能打保票桑兰百分之一百的能靠得住他,更何况跟她没有任何相关利益的海外华人。如果谁因为恨海明就来帮你打官司,千万别打,那样的话你就又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如何付费?签合同吗?
如果岳先生出手当然最好。否则的话,我愿意为桑兰捉刀代笔,以擒海明。我的邮件地址是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无戏言。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免費捉刀代笔,風險代理,還是其它方式呢?
如果岳先生出手当然最好。否则的话,我愿意为桑兰捉刀代笔,以擒海明。我的邮件地址是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无戏言。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强烈不同意!啥叫“丫差不多”啊??!!压根根本就是一类。。。。
风传你要接海明的班,与桑兰并肩作战了?
你不会那么无耻吧?桑兰海明黄建没一个好东西,相信敢往桑兰跟前凑的,差不多跟丫是一类人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就你那二乎劲,岳博士和你为伍?做梦
如果岳先生出手当然最好。否则的话,我愿意为桑兰捉刀代笔,以擒海明。我的邮件地址是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无戏言。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这个你有经验,你当翻译,海明是阿Q当律师。梦幻组和,名字就叫海明是阿Q岳东晓。桑兰必胜。
美国打这种官司,文件往来为主。就算需要当庭辩论,桑兰可以找翻译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热血男儿!
如果岳先生出手当然最好。否则的话,我愿意为桑兰捉刀代笔,以擒海明。我的邮件地址是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无戏言。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有人说,桑兰要辩护必须找律师,其实不必,这种个人官司,完全可以自己递交法律文件,自己上阵。法律又不是火箭技术,只要你认字,有一定智商完全可以自己来。何况桑兰面临的对手也是个搞路不清的。我看桑兰说话条理比海明清楚多了“---差矣!
如果岳先生出手当然最好。否则的话,我愿意为桑兰捉刀代笔,以擒海明。我的邮件地址是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无戏言。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贴吧转过来的。
如果岳先生出手当然最好。否则的话,我愿意为桑兰捉刀代笔,以擒海明。我的邮件地址是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无戏言。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美国打这种官司,文件往来为主。就算需要当庭辩论,桑兰可以找翻译
博主高估了桑兰
1. 桑兰对英文基本上是不懂,更别说要上法庭、交资料
2. 从桑兰的性侵笔录就可以看出是桑兰与黄健的杰作,但明显目短浅,缺乏大局观,经常是相互矛盾。
3. 最致命的一点,就是桑兰的吝啬。连房租都不肯出,宁可为了两万美元得罪自己律师的人,肯花多少钱来另请律师打官司?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对HM,SL&HJ 三人,我认为,全给他们来虚的,不要实的,网上喊得震耳欲聋,就是不搞实际的,否则,让他们沾上,想脱身都难。
本人希望岳博士的别趟这浑水,桑兰不是什么好人,谁沾上谁倒霉的,还是保住自己的名声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