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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案海明将如何应对RULE 11

热度 5已有 1502 次阅读2012-2-14 03:03 | 腾讯 分享到微信

我在海明博客留言道:
【海明啊,这次打腾讯,希望你能顶住RULE 11的压力,抗争到底(注)。不要像桑兰案一样,被莫虎吓得改了又删。

如果这次你服软了,人家会说你在财主面前挺不直腰杆啊。】

注: 我看了海明的状纸,几乎可以肯定被告会递交RULE 11惩处动议,而海明在桑兰案中,面对RULE 11步步退缩,而且被法官斥为CLEARLY  FRIVOLOUS,腾讯的律师肯定会依样画葫芦,以RULE 11威慑海明。因此,海明未来如何应对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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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jimli 2012-3-8 01:03
海明就是一个精神病,他一不具有法律逻辑思维,二不具有正常人的行为。
海明诉腾讯,
一没有诉讼理由。海明起诉的理由是腾讯剥夺了他的言论自由权。实际上,这是海明对言论自由的无知和误解。所谓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但是,媒介需要公民自己寻找。比如,你想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发表你文章的报社需要你自己解决。好比,人有吹喇叭的自由,但是,喇叭需要你自己提供。
而报社也好,喇叭也好,都是私人拥有的。不是谁想在报纸上想发表文章就能发表的,报社有权选择谁的文章给发表,谁的文章不给发表。

二、腾讯并没有剥夺海明的言论自由权。海明可以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言论,可以在其他网站发言,可以自己建个网页发表自己的言论。怎么能说腾讯剥夺了海明的言论自由?

三、纽约法院没有管辖权。
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不在美国。

四、适用的法律。是中国的法律,而不是美国纽约州的法律。海明在腾讯建博客的时候,已经接受了腾讯的格式条款,已经排除了美国法律的适用和外国法院的管辖。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看,海明都是滥诉。
数个月前,我就说这个人疯了。他的执照都要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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