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贺梅案中,双方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在本博参与并提出取胜的见解之前,贺方没有提出能够击败贝克方辩论的见解。
事实上,田纳西上诉法院的114 页判决把贺家律师先前提出的几乎所有辩解都已经经过严密的论证加以推翻,这个严格论证被中外的所谓法律专家都研究过了,几乎滴水不漏,没有任何一个专家、律师能说出有什么不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并没有否定其上诉法院的推论过程,而是采用了我与贺后来提出的新的论证。
而我方后来的辩论最后被田纳西最高法院采纳,只不过说明田纳西法院接受了我们的观点,正如贺邵强说的,该法院判决中的某些措辞与我们最后递交的动议雷同,而且是贺家律师从来没有提出过 的。相关各方的辩论在《赢在美国》一书中有详细介绍,谁有理、没理非常清楚。
为什么ABC在报道贺梅案,我出现的时候,下面文字介绍写的是 LEGAL ADVISER,而根本没有采访贺家的律师,这是有其道理的。实际上,我在贺梅案中是决策者。《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一书讲了我提出的法理,但是没有提贺邵强与我如何压服律师的过程。
我在前面说过,贺梅案打赢通俗的说取决于两个要素: (1) 让美国法院愿意听汉人讲道理;(2)讲赢道理。
为了第(1),我们实行了焦土战,几名法官遭受重创,知道湖南人不好惹。而第二,在双方似乎都有一定事实支持的情况下,则是一个法律智慧的较量,也就是一个智力、判断力的较量。任何一个行当,有行话、行规等门槛,但一旦过了这个门槛,能力大小就取决于intelligence。法律也是如此,能读懂英语,有一定阅读理解能力的,都可以学习法律条款、案例,但能否灵活、创造性的运用所学知识,则不是读书能读出来的。贺梅案就是一个例子。参与贺梅案的专家教授都有好几个,但其论点根本没打到点子上,田纳西司法部采用我的论证就把他们给驳下去了。为此,他们还对我很不满,可真理只有一个。
老中一般智力水平应该还是可以的,但很多迷信权威,更多的是依赖心理,把律师当成神。其实看看某些律师的水准,你就知道,律师这个行当混饭吃的饭桶多去了。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有时候很多人喜欢论地域的,有时候还因此吵起来。
如果湖南人都象岳某人一样,这篇文章就说对了,而且有四条说得非常对。但是我不认为湖南人都是这样,各地的人都有各自的优点和丑恶,人皆如此。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学习湖南人的内斗精神?少奇和德怀同志是被自己的老乡搞下去的吧?
这不是搞地域情结,而是号召华人向湖南人学习,长点脾气。不要在网上匿名唧唧歪歪厉害,真碰上的事情就疲软了。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这不是搞地域情结,而是号召华人向湖南人学习,长点脾气。不要在网上匿名唧唧歪歪厉害,真碰上的事情就疲软了。
湖南人,不好惹?!!!!
才说过华人要团结,没有必要对抗。
这又搞地域情结了。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http://www.dahe.cn/xwzx/txsy/txzt/t20081014_1403242.htm
”知道湖南人不好惹“。美国人知道你是湖南人?知道只有湖南人是”正宗“汉人?你的”胜利“不是司法胜利,是反司法胜利?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湖南人,不好惹?!!!!
”知道湖南人不好惹“。美国人知道你是湖南人?知道只有湖南人是”正宗“汉人?你的”胜利“不是司法胜利,是反司法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