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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海明终于可以吹嘘其律师生涯的伟大胜绩了:打赢缺席的残疾运动员

已有 1872 次阅读2011-10-19 13:02 分享到微信

目前联邦法院还没有批准海明的退出动议,海明还是桑兰的律师。

海明打赢他缺席的客户加妹妹。获得30万美金赔偿。

海明看来很是兴高彩烈嘛!比起赵静案号称500万,实际只得几万真是天壤之别啊。

我估计海明会把这个缺席判决书拿到联邦法院作为依据。

不过海明似乎曾宣誓要把这笔钱给希望工程。

他会履行承诺吗?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发表评论 评论 (18 个评论)

回复 方枪枪 2011-10-20 00:30
海明的话还有几句可信啊!!!
看看他,他在微博上说,桑兰反告了他几处。其中包括纽约皇后区法院。
实际呢,几处?????? 恐怕除了告了个非法驱赶和乱告,什么都没告,都是针对海明告他们的答辩,在答辩中陈述的理由和指控。
纽约皇后法院明明是海明告他们的独一个案子。
回复 岳东晓 2011-10-19 23:35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
我觉得是这样,各网友也不能因为对桑兰的讨厌就忽略掉这个事实。事实上明报的报道是有问题的。这个缺席审判能否称之为胜利。
三十万十一项指控,是零。这个还需要听证和海明呈上依据。
律师费据说是赢回了,可是,是多少?两块到两万块之间。

桑黄离开美国境内,恐怕海明就吁了一口气,心里在感谢上帝保佑吧。这个案子,桑黄有问题,海明也不无姑,他脱不了责。律师费上的问题,两方都没说清楚。

一般来说,如果是缺席判决,被告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取消,setting aside default judgment。
 zzwave.com
回复 睡猫 2011-10-19 21:05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这个缺席获胜可能有问题。他明明知道桑兰在中国,不可能出席听证,如果他没有向法官说明这一点,可能涉嫌欺诈。
海胖子真的有义务告诉法官桑黄在中国吗?怎么听起来有点不靠谱呢?
回复 方枪枪 2011-10-19 21:02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这个缺席获胜可能有问题。他明明知道桑兰在中国,不可能出席听证,如果他没有向法官说明这一点,可能涉嫌欺诈。
我觉得是这样,各网友也不能因为对桑兰的讨厌就忽略掉这个事实。事实上明报的报道是有问题的。这个缺席审判能否称之为胜利。
三十万十一项指控,是零。这个还需要听证和海明呈上依据。
律师费据说是赢回了,可是,是多少?两块到两万块之间。

桑黄离开美国境内,恐怕海明就吁了一口气,心里在感谢上帝保佑吧。这个案子,桑黄有问题,海明也不无姑,他脱不了责。律师费上的问题,两方都没说清楚。
回复 嘉禾 2011-10-19 20:09
缺席是桑自己的责任;肢体残疾不等于心智缺失;输赢由法官定,不服还不行。至于吹嘘吗,嘿嘿!真的赢了吹一下又何妨?有人不都吹了好几十下了吗?
回复 xiangrikui 2011-10-19 19:47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这个缺席获胜可能有问题。他明明知道桑兰在中国,不可能出席听证,如果他没有向法官说明这一点,可能涉嫌欺诈。
那就是法官和法院的问题啦!
回复 岳东晓 2011-10-19 18:56
To: xiangrikui 你曾经说:
桑兰本来就应该给律师费,桑兰本来就应该给房租。残疾人也不能欠别人的律师费、法庭费和房租。只是当初鼓励桑兰做老赖的人,为什么不站出来为桑兰免费做代理人,替桑兰上法庭辩护?为什么不承担责任?
海明这个缺席获胜可能有问题。他明明知道桑兰在中国,不可能出席听证,如果他没有向法官说明这一点,可能涉嫌欺诈。
回复 laborlaw 2011-10-19 18:53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
还有,最近岳博士没有评论任何有关桑兰案,似乎有点不符合常理。
虽说是男人, 总有点自尊呀。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1-10-19 18:50
岳师傅向来嫉恶如仇,怎能忍心看着徒弟海明欺负一个残疾的北大师妹?! 该出手了!
回复 xiangrikui 2011-10-19 18:12
桑兰本来就应该给律师费,桑兰本来就应该给房租。残疾人也不能欠别人的律师费、法庭费和房租。只是当初鼓励桑兰做老赖的人,为什么不站出来为桑兰免费做代理人,替桑兰上法庭辩护?为什么不承担责任?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1-10-19 17:40
恶人自有恶人谋。
回复 青草地 2011-10-19 16:15
说话有点儿酸了吧. 让你的北大明星校友桑兰破费了.
回复 folk3 2011-10-19 16:07
捐钱???
连去KTV找小姐陪喝陪唱的50元小费都不给...
这种人迟早被打闷棍的!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10-19 15:50
赢了,捐吧。
回复 金蓝 2011-10-19 15:46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
应该说:打赢残疾白眼狼曾经的运动员。
应该说,打赢残疾,白眼狼,毒蛇运动员。
回复 cindy197233 2011-10-19 15:43
记得桑案开始时,一个网友哲人似说了这么一段话:桑兰胜不了刘谢,因为邪不压正,像黄建这种小流氓最后只能被大流氓(海明)收拾,大流氓被刘谢和莫虎来收拾。现在看来真是哲人先语呀!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10-19 13:42
还有,最近岳博士没有评论任何有关桑兰案,似乎有点不符合常理。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10-19 13:38
应该说:打赢残疾白眼狼曾经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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