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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律师基本是死路一条、越蠢的律师越听不进意见

已有 2931 次阅读2011-8-13 05:07 分享到微信

迷信律师基本是死路一条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7-8 13:4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14 条评论 

我前面写了篇如果我帮桑兰能否打赢的文章,其实其主旨是说,打官司是否能胜关键在于诉讼人自己。诉讼人才是主心骨,律师只是雇佣的仆从。这叫做principal与agent的关系,就像是猎人与猎狗的关系。如果关系倒过来,诉讼人基本上是死路一条。 

首先要知道,律师基本是个乘人之危的职业。在诉讼中,无论他嘴上说得多好听,律师首先考虑的绝对是自己个人的利益。尽管在伦理规则上,律师应该忠于客户,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不对称,律师很容易利用诉讼人对法律的无知,出于自己的利益,控制甚至欺骗客户。这与宦官本应忠于皇上,但历史上往往皇上被宦官挟制是一个道理。 

有很多客户起诉其律师的官司就是客户在失败之后,发现被律师坑了。 

而且,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在自己客户面前吹得神乎其神,什么都会,什么经验都有,轮到真的遇上强手,就疲软了,开始找各种借口撤退,以达到保全自己的目的。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而且往往越是水平低的律师,越是吹嘘--因为他没有实际的战绩来证明自己。 

我见过所有律师中唯一没有自己吹嘘的是一名真正的高手。我去第九巡回法院,连没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他--因为被他打败的对手经常去上诉。但是要知道,这种常胜将军往往是因为他在受理案件时就能准确判断哪些案子能够赢,他只是正确的把能赢的案子打赢---包括与自己的客户形成一个统一的战斗团队。 

在策略上,律师往往是贫乏的。这当然也是,做律师的人大部分就是想过着安分的日子,按小时收钱,勇气、智慧与创造力并非这个行当的特征。全美100多万律师,饭桶多去了。 

在连接中这段录像中,[www.youtube.com];,贺梅的父亲说,贺梅案是中国人的胜利。这个说法是基于事实。在我们自己研究、掌握法律之前,贺梅案在律师们手里是一直输、输得很惨。按贺邵强所说的,唯一成功的事情是证明了他是贺梅合法的父亲,但在判决的下一页这个父权却被剥夺了。 

最后,我们终于自己掌握了相关法律,这才在父母权问题上提出正确的论辩,并且随后自己要求最高法院直接把贺梅还回来。当时,律师们是请最高法院把抚养权问题打回下级法院的。当时所有律师、法律专家没有任何人判断能够把抚养权要回来。我与贺梅父亲判断,这样完全不行。于是由我起草,贺梅父亲直接给法院发出了一份动议,从法律上论述必须将贺梅无条件归还贺家(该文件在 [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 )。 

对此贺家律师是强烈反对的。我立刻EMAIL向贺保证,如果律师退出、而贺感到自己自主诉讼水平不够而需要律师,我将支付雇佣新律师的一切费用--只要他听话。同时我说服贺的律师,小孩能否回家就在此一举。贺梅的父亲也强硬起来。翻出以前这些EMAIL来,仍然感到一股逼人之气。 

当然最后我们赢了。胜者才有资格说话。 

[my.backchina.com] 

越蠢的律师越听不进意见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7-10 04:4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29 条评论 

刚才有位朋友给我发了一个邮件,说他的官司如果律师听了他的话,就不会是那个结果。我回应到: “The dumber the lawyer, the harder for them to listen, because the only basis of their self-esteem is their license, and they are in fear of being outsmarted by their own clients.” 

也就是说,越蠢的律师,越听不见意见,这是因为越蠢的律师,对自己越不自信,生怕接受了意见就是显得自己不够聪明。 

全美100多万律师,这个数量比程序员还多。程序员分若干等级,最差的依样画葫芦都够呛。既然100多万人都能当律师,可见律师行当只要能认字,中等智力的文科生绝对够了(注)。我们甚至见过英文很烂,也在美国当了律师的。 

2008 年初我有事情要回国,临时把一个案子交给一个美国律师,此人相当聪明的,但还是不够聪明。临走前,我多次发电子邮件,说必须用这个第九巡回法院的一个非常类似的案例对付被告,而且我进行了详细解释。我以为律师已经接受了我的指令,放心地走了。结果后来这个律师递交的文件里自己进行了一些辩论,却偏偏忽略了我给出的那个案例。而律师自己写的那些东东,我一看就根本不成立。果然,法官噼里啪啦把所有论述全部推翻。后来,等我回来之后,我踢开律师,自己提出那个案例,但已经迟了。 

为什么?这种小律师自尊心强的过敏,而且对自己的智力、能力没有信心,生怕接受了别人的意见就是否定了自己。因为他们从来也没有过真正的成功,一辈子唯一的成绩就是考了个执照。这种人在自己客户面前充英雄,但往往碰到对手律师就服软了。 

相反,我见到真正有成就的律师,一旦他发现你说的对,就会非常愿意接受意见,甚至会主动来征求意见。曾经有斯坦福和耶鲁毕业的老牌律师经常给我打电话讨论法律问题,包括询问相关案例。而且那个耶鲁律师还当着别的律师的面说,遇到法律问题经常问我(其实我有问题,经常也要找他讨论)。 

为什么?首先,不会有任何人怀疑这个人的智力,其次,他的能力是由他之前的战绩确定,没有人能够怀疑; 再者, 任何问题多听不同意见绝对不会有坏处。 

注:有一位laborlaw读者指出,根据2008年劳工部的统计数据,美国程序员数量为130万,律师只有76万。我看了一下,这个130万实际上包括了几个类型的劳工笼统算在一起,包括computer applications software engineers, computer systems software engineer, systems engineers 和programmers。其中programmers(程序员)只有43万, applications software engineers为51万。而根据美国律师协会的数据,2008年全美有律师执照的人数为118万零三百八十六,其中退休或inactive的只占5%,因此从业律师为112万。美国律师协会的这个数据精确到个位,显然更准确。从收入状况看,劳工部的数据显示程序员平均收入超过律师--这是一个表明美国社会在进步的好事。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回复 礁石 2011-8-16 09:15
To: 胸中一点墨 你曾经说:
美国的福利制度确实不知道,我只知道澳大利亚政府给低收入家庭的福利只有永久居民和有澳大利亚国籍的人可以领。
在美国,如果说把婴儿给人,是出于生活困难的原因,那是盲人说瞎话。这一点上,贺家的动机难以理解。只能说出于某种原因,贺家不要这孩子,送人了。

犹如吃了苹果,把果核里的种子当垃圾扔了。别人捡来,栽培成果树。回头看到却贪心大发,打官司把果树讨回来。
回复 胸中一点墨 2011-8-16 06:39
To: 礁石 你曾经说:
“美国给小孩的福利,是必须拿绿卡的家庭才能享受,还是只要生了小孩就能获得?“
答:按各州不同。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州的政客会愿意承担饿杀婴儿的罪名。所以婴儿和儿童福利在美国人人可以拿到。在加州,非法移民也可申请。在新墨西哥州,非法移民连驾照亦可申请。还会饿死母婴?另外,WIC是属于联邦福利计划。
这位帖主若在美国,请介绍一下您所在的州是如何拒绝婴儿和母亲被拒领婴儿福利。到时介绍给海明,又可以

美国的福利制度确实不知道,我只知道澳大利亚政府给低收入家庭的福利只有永久居民和有澳大利亚国籍的人可以领。
回复 mgzww999 2011-8-16 04:47
To: scorpionmpst 你曾经说:
“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贺绍强说。“这就是一切”。。
岳东东,你听到这话是什么感受?你还有脸说,贺梅回国是中国人的胜利吗?

贺绍强这个社会渣滓给在阴沟里支持他的老鼠一记响亮的耳光!
回复 scorpionmpst 2011-8-16 01:37
“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贺绍强说。“这就是一切”。。
岳东东,你听到这话是什么感受?你还有脸说,贺梅回国是中国人的胜利吗?
回复 scorpionmpst 2011-8-16 01:27
To: truehonest 你曾经说:
对岳东晓博士的能力丝毫没有怀疑。但对“贺梅的父亲说,贺梅案是中国人的胜利”这个判断却不能同意。

1。贺梅胜利了吗?
2。贺梅的父母胜利了吗?
3。很大部分的中国人感到胜利了吗?相反网上很大部分的中国人的同情是在贝克夫妇一边的。

中国移民在美国,与其他种族的人有法律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事。如果动不动就把法律纠纷提高到民族的高度,什么中国人对美国人,中国人对黑人,中国

一针见血,讲得在理。。为什么这么多华人厌恶你们,岳东东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回复 礁石 2011-8-14 11:57
To: 胸中一点墨 你曾经说:
我很不喜欢老是提到种族歧视的问题,除非真的是特别明显的涉及歧视。动不动就上升到种族歧视的程度,就会适得其反,搞得跟有民族自卑感似的。。。

美国给小孩的福利,是必须拿绿卡的家庭才能享受,还是只要生了小孩就能获得?

“美国给小孩的福利,是必须拿绿卡的家庭才能享受,还是只要生了小孩就能获得?“
答:按各州不同。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州的政客会愿意承担饿杀婴儿的罪名。所以婴儿和儿童福利在美国人人可以拿到。在加州,非法移民也可申请。在新墨西哥州,非法移民连驾照亦可申请。还会饿死母婴?另外,WIC是属于联邦福利计划。
这位帖主若在美国,请介绍一下您所在的州是如何拒绝婴儿和母亲被拒领婴儿福利。到时介绍给海明,又可以有个20亿的官司可打。哈哈!
回复 胸中一点墨 2011-8-14 09:24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从跟贴来看,贺梅案是个赢了官司,输了利益的范例。

兜了一圈,贺梅又回到美国。这官司不白打了?

而且,同意网友的说法。贺家根本不必将出生仅三周的贺梅“寄养”给贝克夫妇。在美国生过孩子的父母都知道,孩子不仅不增加负担,还是“摇钱树”。美国给孩子的福利好的不得了。不光够你养孩子,连妈都够吃饱。美国就有不少“吃”孩子的单身母亲家庭,尤其是黑人家庭偏多。没饭吃了,找个男的睡几夜就

我很不喜欢老是提到种族歧视的问题,除非真的是特别明显的涉及歧视。动不动就上升到种族歧视的程度,就会适得其反,搞得跟有民族自卑感似的。。。

美国给小孩的福利,是必须拿绿卡的家庭才能享受,还是只要生了小孩就能获得?
回复 毛茂 2011-8-13 18:46
老是重提贺案是非常不明智的,如要提升你的人气,该帮桑告海,相信你办得成。
回复 laborlaw 2011-8-13 16:26
岳东晓, 人家早指出你什么律师比程序员多的论据是荒谬的, 你怎么还不该, 还有脸继续贴?

贺梅家这几年你捐了多少钱? 贺梅不会放过你这个垃圾的。
回复 truehonest 2011-8-13 15:03
对岳东晓博士的能力丝毫没有怀疑。但对“贺梅的父亲说,贺梅案是中国人的胜利”这个判断却不能同意。

1。贺梅胜利了吗?
2。贺梅的父母胜利了吗?
3。很大部分的中国人感到胜利了吗?相反网上很大部分的中国人的同情是在贝克夫妇一边的。

中国移民在美国,与其他种族的人有法律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事。如果动不动就把法律纠纷提高到民族的高度,什么中国人对美国人,中国人对黑人,中国人对德国人。。。,长此以往,恐怕不是什么好事。

法律纠纷应当就事论事,依照法律,是非判断,少打或不打政治牌。
回复 礁石 2011-8-13 14:28
从跟贴来看,贺梅案是个赢了官司,输了利益的范例。

兜了一圈,贺梅又回到美国。这官司不白打了?

而且,同意网友的说法。贺家根本不必将出生仅三周的贺梅“寄养”给贝克夫妇。在美国生过孩子的父母都知道,孩子不仅不增加负担,还是“摇钱树”。美国给孩子的福利好的不得了。不光够你养孩子,连妈都够吃饱。美国就有不少“吃”孩子的单身母亲家庭,尤其是黑人家庭偏多。没饭吃了,找个男的睡几夜就搞定。美国的黑人,40%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这和美国的儿童福利制度不无关系。
回复 guanzhursh 2011-8-13 08:41
后来这对夫妻离婚了,妻子独自抚养孩子。


同学家长匿名资助 贺梅姐弟重回课堂

重庆市侨办拟出台规定 贺梅三姐弟读书将享国民待遇
◇字体:〔大 中 小〕 本版PDF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09/02/14 02:17)

■罗秦带着贺梅三姐弟上学去

  贺梅在渝面临失学

  因抚养权官司曾轰动中美的主角——贺梅由于交不起她所上的民办学校的学费,近日在重庆面临失学。

  2月12 日,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双语学校的一位学生家长,悄悄地替贺梅三姐弟缴齐了学费,并要求校方对自己的身份严格保密。12日下午,贺梅三姐弟牵着妈妈的手回到课堂,继续他们快乐的童年生活。

  ■看到同学 领到新书 贺梅笑了

  “安娜!(贺梅英文名)……”

  2月12日下午5点,当母亲罗秦牵着贺梅三姐弟出现在操场上时,正逢下课时间。同班同学看见贺梅,高喊着贺梅的英文名就围了过来。

  有几个同学抢着来挽贺梅的手臂。同学们的热情,让一分钟前还一直沉闷的贺梅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小牙,笑呵呵的。班主任聂本莲看见贺梅,一把将她搂在怀里说:“想死老师了!”

  贺梅在班里算个子小的,坐在第一排。聂老师从抽屉里搬出一沓新书递给贺梅。东西放好后,笑逐颜开的贺梅很快找到了感觉,和同学在走廊上追逐起来。

  ■罗秦感谢匿名资助者

  聂本莲老师说,12日上午,一位该校的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后,来到学校一次缴清了贺梅三姐弟的这学期学费,并表示今后会尽力帮助这个家庭。同时也向校方提出要求,绝不能向罗秦一家及外界透露他的身份。

  下午,罗秦多次向校方询问资助者的身份,校方都予以婉拒。罗秦在学生宿舍为孩子铺床单时,该校贺副校长上前告诉罗秦,他看到报道流泪了,鼓励罗秦要坚强些。
回复 guanzhursh 2011-8-13 08:38
贺绍强称全家回中国铸成大错。


已经回到中国几个月的贺绍强,现在正在做计划带贺梅,还有家里其他人回到美国。

这是WMCTV网站刊登的一篇由Brooke Sanders撰写的题为“贺梅:回家?”(Anna Mae He: Coming Home?)的报导透露的消息。

报导说,这消息的来源就是贺梅的亲生父亲贺绍强,是贺绍强亲口对笔者说的。

Brooke Sanders的这篇报导还说,贺绍强反映说,在中国的生活并不想他原来想象的那样。这篇报导说,贺梅,一直处于亲生父母和住在美国中南部的寄养父母贝克夫妇之间展开的、曾经持续了数年的国际性监护权争夺大战的中心,她于今年初搬到了中国。

贺绍强可以很简单的概述他们一家人如何调整、适应在中国的生活。

“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在最近的一次接受采访时,贺绍强在电话那头说。

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坦诚回答,因为,就在几个月前,我们还看到贺梅在开怀大笑,她显然对新家园的生活感到高兴。

“她不轻易流露真实情绪,”贺绍强说,“她很少哭,也不流眼泪”。

事实上,贺绍强说,贺梅的笑容背后隐藏了真正的痛苦。

“我可以告诉你,在这样的环境,她每天都不舒服,”他说,“她不但感到陌生,还感到恐惧。”

恐惧,是出于多种原因。贺梅不会说中文,而且住在一个拥挤的城市里,和她的弟弟、妹妹一起在一所过度拥挤的学校念书。在她的班上,学生超过60人,与她在孟菲斯圣Agnes学院的小课堂相比,宛如天地。

“我的孩子没有得到老师足够的注意,所以,我很担心他们在学业上落后,”贺绍强说。

而且,贺梅没有交到许多朋友。

“她没有兴趣与其他人打交道,”贺绍强说。“她一直不断地怀念孟菲斯”。

贺梅并不是唯一不能适应这种变化的贺家孩子。她的弟弟和妹妹也想回孟菲斯。

“我的孩子是美国公民,”贺绍强说。“他们都在美国出生和长大。”

因此,虽然贺绍强在中国有两份教师工作,他希望把他的家人带回到孟菲斯。但是,除非有移民法律的帮助,以及有一家美国公司担保他的家庭返回美国,否则他的回美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贺绍强希望孟菲斯有人能帮助他们。

“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贺绍强说。“这就是一切”。
回复 guanzhursh 2011-8-13 08:35
刘阳:贺梅回美国了!中美夺女大战透出苦涩
7月,贺梅回美国了,她将在田纳西州最大城市孟菲斯过暑假。她的父母因为没有美国护照而无法同行。她的弟弟和妹妹也来了。这个姐弟三人组再次引起美国媒体的注意,因为贺梅就是四年前在北美华人社会轰动一时的中美夺女大战“主角”——这个主角完全出于被动,尽管一切围绕她展开,所有报导都把她的名字放进标题,美国甚至出台了以她命名的法案。
不知有多少人还记得前后耗时7年的贺梅案?贺梅的父母贺绍强、罗秦皆为中国公民,贺绍强1997年来美读书,在尚未结婚的情况下,罗秦以配偶的身份获得签证赴美。

1999年,贺绍强因被指控性侵害一名中国女学生而被学校开除,他们在经济、道德上处于谷底的情况下向当地基督教会求助。经教会联络,同年初他们将出生仅三周的贺梅寄养在美国一对基督徒贝克夫妇家中。

当年笔者在中国通过国内媒体遥观此案,以为亲生父母这样做实属迫不得已。等到置身美国才发现,按照此地国情,像贺家这样的低收入家庭其实可以得到政府的一揽子补助:从母亲发现自己怀孕开始,就有发给母婴的营养补贴,每星期可领取一定量的牛奶、鸡蛋、乳酪、水果等,直到孩子满五岁止,期间母婴看病可以申请医疗补助——这些补助无论何种国籍、种族的家庭都能获得。

在美国,经济困难的中国人当然有,但鲜有谁把孩子托给陌生人的。反倒有低收入家庭靠生孩子补贴家用、抵扣税项。在北美,超过20%的华人移民接受了基督信仰,教会不但无偿为社区居民提供各样帮助,还为孩子学习中国文化开办中文班,组织欢度中国传统节日。当然,为了获得免费帮助,也不乏一些“混教会” 的人。

小贺梅在贝克夫妇家寄养了三个月后,当教会出面把孩子归还贺家时,生身父母拒绝了,理由是还没准备好。之后,当小贺梅需要买医疗保险时,贺家再次放弃责任,将监护权转给贝克夫妇,由其支付保险费用。

一年之后,贺家想要回孩子,这时候轮到贝克夫妇不同意了。于是双方展开夺女大战。法庭因贺家的遗弃行为和无经济能力,中止其父母权利,贺家不服上诉。

期间,贺绍强大打亲情牌,贺梅被改称“贺思家”,当地华人社团成立了“贺家团圆基金”。弱势群体、种族歧视等字眼、通过当事人的口频现报端,要知道,孟菲斯可是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牧师1968年遇刺身亡的地方。随着案情的进展,各样人等聚集在贺家背后,中国驻美大使馆也积极介入此案。案件实质影响已完全超出一起民事诉讼的范畴,美国司法系统转而追求政治正确。2007年1月23日,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将贺梅的监护权改判给贺家。因为要负担全部诉讼费用,贝克夫妇为了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女孩卖掉豪宅宣布破产,搬离富人区挤在租来的房子里。

2007年7月24日,贺梅终于回到阔别七年的贺氏夫妇身边。

为贺家做幕后高参的人士,一方面高调宣称:“中国人在全世界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高,通过此案,我们终于能够在美国法庭上对强权说‘no’了。”继而出版了一本《赢在美国》,在情绪上可算是《中国可以说不》的续集;一方面对媒体描述,“感受到贺绍强夫妇的朴实、勤劳和对孩子、对家庭的爱,以及对事实的尊重和对正义的坚信”。

英雄莫问出处。被打造成寻亲英雄的贺绍强,涉嫌签证造假、性骚扰中国同胞的道德履历被选择性遗忘。然而,现实证明,对待民族主义英雄不仅要注意“莫问出处”,还必须“莫问去处”。2008年2月9日,贺家回国之后,鲜有媒体关注以下事实——

孟菲斯电视台2008年7月31日电话采访贺绍强,贺称全家回中国铸成大错,希望返回美国,贝克夫妇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同年,贺氏夫妇离婚,母亲带着包括贺梅在内的三个孩子回老家独立抚养,因无力负担孩子学费向公众求助。

英雄既然是一种不知其所来、不知其所终的产物,宛如天外飞仙,对英雄的消费也必是短期行为。当时爽过了,事后卖主不退不赔,买主也绝不会有兴趣作回头客。只要这些教训不被允许公开发表,买卖就总有得做;靠着一锤子买卖,也能长治久安一阵子。

一个“满街都是圣人”“遍地英雄下夕烟”的文化,收获的是道德滞销、政因人废;一种“世人皆罪”的文化,却容许在罪人的实践上积累起文明的成果,推动社会整体福利的改善。

贺梅再度赴美,已是14岁的少女。亲生父母抚养她共四年整,其中三年父母离异。此次,亲手抚养她九年的贝克夫妇被允许在飞机出口外迎接姐弟三人。无论判决如何、经济状况如何,缺乏戏剧性、缺乏变化的,似乎只有站在飞机出口处的贝克一家。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现在美国访学)
回复 五十仙 2011-8-13 06:45
我还以为是在讲海明,近来才发现又是歌颂自我的吹嘘。这属于标题党,你的光荣事迹早已深入人心,沉底发霉了,不要再搅动贺绍强这块霉斑了。
回复 定哥 2011-8-13 06:16
难道说桑兰案换个方式真的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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