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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海明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样子,还是怪可怜的。而且唐人街的人被美国法院制裁,不管什么原因,对唐人街都没有什么好处。我善意提醒一下。
目前副法官提交了报告,判定海明一贯性地无理取闹,海明如果在14天内不加反对,基本上就是认了,甚至可能上诉的权利都放弃了。法官也提醒了:Failure to file timely objections will preclude appellate review.。也就是,如果海明不反对,而被制裁,连上诉的机会都可能没有了。反过来,如果反对,即使被区法院制裁,还可以上诉嘛。
规则称:【The person signing, filing, submitting, or advocating a document has a nondelegable responsibility to the court, and in most situations should be sanctioned for a violation.】虽然这里用词是should,但没有特殊理由,法庭一般会施行制裁。这种制裁钱是小事,留下个记录就不好了。
海明得注意这个期限了。而且现在联邦法院的时间计算,好像是包括假期与周末的。。。。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楼主,他们的帖子该删除!支持你删除!别说骂人的评论要删除,
我本来删掉了“曼哈顿”的骂贴。其实是善意提醒一下,不要这样不顾斯文嘛,虽然他是匿名,但总不好嘛。结果他炸起版来了,我手都删软了,只好由他去了。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其实我在前面一贴中写了,被告要彻底、永久的解决桑兰案,应该让莫虎及时反对副法官的建议。这个帖子只是以同样的道理提醒一下海明。有些人就疯狂了。
其实早撤了一大半了,只是偶尔回来看看动态进展。
有时看到岳东晓的博文中的一部分主题还行。觉得可以讨论一下,像资本下人性异化等,其实facebook上也有,还有些个别中欧的历史和文明方面的主题还有点意思的。博主能互动一下,感觉就挺有趣。包括桑案中存活的一点点从法律观点和大环境看,听听解析其实也可以。有时就当休息时间的小兴趣玩玩,权当多看点别人的观点增长点自己的认识。不想天天看那些骂咧咧或者争的面红耳赤
To: VANO 你曾经说:我本来删掉了“曼哈顿”的骂贴。其实是善意提醒一下,不要这样不顾斯文嘛,虽然他是匿名,但总不好嘛。结果他炸起版来了,我手都删软了,只好由他去了。
岳东晓你真无耻,怪不得网友称你为“越冬小丑‘
我发誓我不认识刘谢,但我就是要揭开海明的画皮,痛殴桑黄的无耻!撒谎者天打五雷轰!
难道你是贺家的什么亲友团不成?现在你倒是像桑兰的亲友团。
难道把药家鑫吼道刑场上的人都是张妙的亲戚不成?
你无论如何怎样向桑黄抛媚眼都没有用,人家还是不用你这个‘非律师” 。
海明又上位了不是?
你比海明还要更无耻3分!
真想对着你
To: VANO 你曾经说:那你就去和你认为的没有逻辑思维的人辩论吧,回俺的贴,可又没见你有什么有逻辑的论点,不知何为?
看到这里的几个只会骂人,没有逻辑思维的评论,突然想到朋友说过的一句话,
[海外华人是狼藉一片]。。都在这里了。那些喜欢骂人,无理取闹的人可以作为这句话的典型模范了。
To: 曼哈顿 你曾经说:岳东晓你真无耻,怪不得网友称你为“越冬小丑‘
岳东晓你真无耻,怪不得网友称你为“越冬小丑‘
我发誓我不认识刘谢,但我就是要揭开海明的画皮,痛殴桑黄的无耻!撒谎者天打五雷轰!
难道你是贺家的什么亲友团不成?现在你倒是像桑兰的亲友团。
难道把药家鑫吼道刑场上的人都是张妙的亲戚不成?
你无论如何怎样向桑黄抛媚眼都没有用,人家还是不用你这个‘非律师” 。
海明又上位了不是?
你比海明还要更无耻3分!
真想对着你
To: maomao1 你曾经说:看到这里的几个只会骂人,没有逻辑思维的评论,突然想到朋友说过的一句话,
唉,有的人不知是选择性失明呢还是到现在还没搞清事实。刘谢在美中网的明星朋友有来桑案的帖子多说话么?除了孙鹰发了不少文,还有个胡先生刚发了个博,还有哪个多说了桑案?拿着这些人来搪塞亲友团,忒搞笑。其实有点逻辑的人心里都明了岳博主是什么意思,可有人就是要找借口。找就找吧,也就是个借口,就是想想站不站的住脚
To: 2011zaishengyuan 你曾经说:其实早撤了一大半了,只是偶尔回来看看动态进展。
你是个很文明的人。
撤退吧,还是做其他事去吧。
哪怕看看古典小说。
最近有部BBC古典剧很红的,不如看看肥皂剧消遣。
你大概没看到桑吧的大战,当时反桑者内讧,互相骂得那个难听真是与自居的道德维护者判若两人。
所以说,留言批评桑几句已经够了,希望她改过自新,她不改,自然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因为对方决不是保姆一样的弱势群体。如果桑确实冤,受了委屈,那么等法庭判决,真相大白时,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你是个很文明的人。
反正我没推测
自己承认了的就是承认了的,胡是自己承认的,通过谁的博客发文,那肯定是交情也还可以啦。这两个自己也承认啊。孙鹰的话也是自己说的,说过以后会让他们知道是谁的。
不知道谁自作聪明。是怎样就是怎样。不是怎样就不是怎样。什么帽似中立,中不中立自己心里有数的。是不是谁,谁推测是谁,都改变不了公正的判决,是谁的惩罚都躲不过。辱骂别人的,种什么种子就会结什么果。不管是骂刘谢的,还
To: 2011zaishengyuan 你曾经说:你是个很文明的人。
你是个很文明的人。
撤退吧,还是做其他事去吧。
哪怕看看古典小说。
最近有部BBC古典剧很红的,不如看看肥皂剧消遣。
你大概没看到桑吧的大战,当时反桑者内讧,互相骂得那个难听真是与自居的道德维护者判若两人。
所以说,留言批评桑几句已经够了,希望她改过自新,她不改,自然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因为对方决不是保姆一样的弱势群体。如果桑确实冤,受了委屈,那么等法庭判决,真相大白时,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你是个很文明的人。
反正我没推测
自己承认了的就是承认了的,胡是自己承认的,通过谁的博客发文,那肯定是交情也还可以啦。这两个自己也承认啊。孙鹰的话也是自己说的,说过以后会让他们知道是谁的。
不知道谁自作聪明。是怎样就是怎样。不是怎样就不是怎样。什么帽似中立,中不中立自己心里有数的。是不是谁,谁推测是谁,都改变不了公正的判决,是谁的惩罚都躲不过。辱骂别人的,种什么种子就会结什么果。不管是骂刘谢的,还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俺想对号入座到桑黄的亲友团都去不了啊,有人支持他们么?都没人支持他们,哪来的亲友啊????????你在向一个不存在的人呼吁建议???????还是那人就是你自己??????自己建议自己????????
其实当某诉讼人的亲友团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我是叫亲友团别在这个网上气鼓气胀,爱惜身体要紧。并没有具体指诉讼哪方,有些人一定要自己对号入座,大发肝火,一动七伤,何必呢?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诉讼亲友团是没什么不光彩的,你为啥不认呢????
其实当某诉讼人的亲友团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我是叫亲友团别在这个网上气鼓气胀,爱惜身体要紧。并没有具体指诉讼哪方,有些人一定要自己对号入座,大发肝火,一动七伤,何必呢?
To: 曼哈顿 你曾经说:其实当某诉讼人的亲友团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我是叫亲友团别在这个网上气鼓气胀,爱惜身体要紧。并没有具体指诉讼哪方,有些人一定要自己对号入座,大发肝火,一动七伤,何必呢?
岳东晓你真无耻,怪不得网友称你为“越冬小丑‘
我发誓我不认识刘谢,但我就是要揭开海明的画皮,痛殴桑黄的无耻!撒谎者天打五雷轰!
难道你是贺家的什么亲友团不成?现在你倒是像桑兰的亲友团。
难道把药家鑫吼道刑场上的人都是张妙的亲戚不成?
你无论如何怎样向桑黄抛媚眼都没有用,人家还是不用你这个‘非律师” 。
海明又上位了不是?
你比海明还要更无耻3分!
真想对着你
To: maomao1 你曾经说:岳东晓你真无耻,怪不得网友称你为“越冬小丑‘
俺以前是信你中立,可现在不信了呀。
俺觉得你是桑黄的亲友团。
俺把自己对号入座到“中立”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自称保持中立,有人信吗?黄健就不信,要不然他怎么会半夜三更隔着大洋呼唤你。你别以为网友们都眼神不好,你那些博文摆在那,屁股撅老高,也就头埋在地里,看不见的只有你自己。
大家自己对号入座就行了。我保持中立。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别人指责桑兰就被你认定为某人亲友团,你之所以如此推论,是不是因为你极力为桑兰辩解,所以自认为是桑兰的亲友团。同理,不要因为你自己气鼓气胀,就推论别人也如此,不要以小人之心作为标尺四处衡量。如果真意识到气鼓气胀伤了你自己的身体,建议你找名医路平去调理,看在桑兰份上,估计他不会要你太多钱。至于别人的身体,你还是不要瞎操心。
我是叫亲友团别在这个网上气鼓气胀,爱惜身体。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既然匿名等于不存在,你还瞎操什么心!
【而不是。。。企图靠匿名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司法进程。】
这是在奉劝亲友团不要企图这样做。这不等于说这样做有任何用处。
贺梅案没有任何不利言论,基本是一边倒支持--因为反对的都是匿名,等于不存在,而支持者都是实名。
To: 磕小粉 你曾经说:以下皆属娱乐文字, 别当真啊.
岳博士,粘神黄贱今日通过网络在北京深情呼喊你收听他的微薄。特此转告。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而不是。。。企图靠匿名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司法进程。】
是啊!岳博,这是您说出来的不。
我才斥责网友,就算是刘谢亲友出来说点什么也是正常的他们也有发贴权啊。又不能证明是刘谢组织的。
你这边就开始说会有影响了。贺梅案不是也有不利言论吗?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老兄竟然担心起亲友团用舆论影响法庭判决? 别人这么担心可以理解, 这话出自你的口中, 我实在是看不懂了, 这是岳东晓说的吗? 我没看错吧?
一件官司上了法院,就是要依法、依事实解决,而不是由网上匿名的亲友团鼓噪,企图靠匿名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司法进程。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突然觉得李进进这个名字很熟,原来他在贺梅案中发表高见 http://blog.dwnews.com/post-20808.html
找个属于岳东晓死敌阵营的人写的东西给大家看看:
李进进:桑兰案初审法官的报告和建议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kanhaoxi/details/114079.html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我发言,就是为我自己说?我为什么不可以是为别人抱不平?只要我说话了就是自己对号入座?所以我说不要以狭隘的心理去揣测别人。
你这才算是较聪明的回答。我写那段话,完全可以适用于诉讼任何一方。结果你自己对号到了刘谢一方。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小黑不就是桑黄的朋友团吗?那两承认了的,不是刘谢的朋友吗?
你这才算是较聪明的回答。我写那段话,完全可以适用于诉讼任何一方。结果你自己对号到了刘谢一方。
To: maomao1 你曾经说:你这才算是较聪明的回答。我写那段话,完全可以适用于诉讼任何一方。结果你自己对号到了刘谢一方。
这世界,自作聪明的人还真不,自以为火眼金睛。俺也来聪明一把,桑黄海的亲友团打着中立的幌子,眼看着桑黄海处处下风,尽可能的找些刘谢的不着边的茬,来为桑黄海减轻罪孽。俺也是随便推敲啊,桑黄海亲友团千万别激动
To: abx58052 你曾经说:海明这还有点样子,不要整天就知道窝里斗嘛。
善意提醒有效了:
纽约海明律师:我这几天就开始反驳桑兰案助理法官的某些错误论点。我坚信,我可以把他驳倒的。因为,所有现存的法律都是站在我们这一边。法官对桑兰可能印象不太好,因为桑兰曾经向这位法官控告我“误导”她。这是打官司的大忌,对律师和她本人的案子都有伤害。就好像她承认自己的案子是诬告,但是律师误导的。多傻呀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唉,一般网友就不要推测啦。是友的好像也没顾忌嘛。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是真正汉人的原则。
匿名攻击他人是小人行径。我没看到刘谢的面目,但是我看到了他们的粉丝的面目。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胡思升先生是亲友团,这是其承认的,其它的也许有也许没有。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是真正汉人的原则。
匿名攻击他人是小人行径。我没看到刘谢的面目,但是我看到了他们的粉丝的面目。
To: maomao1 你曾经说:没必要自己对号入座嘛。我的原帖是讲一般原则。
对博主的这个说法很不以为然。你说依事实说话,你有什么事实说“亲友团”???就因为很多人帮刘谢说话?你有事实依据吗?你这是在侮辱有正义感的网友,把大家的这份正义感说成只是因为“亲友”?既然你那么懂法律,没有根据的只是自己狭隘心理的猜测就不要随便出口了,不然你的法要掉价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对博主的这个说法很不以为然。你说依事实说话,你有什么事实说“亲友团”???就因为很多人帮刘谢说话?你有事实依据吗?你这是在侮辱有正义感的网友,把大家的这份正义感说成只是因为“亲友”?既然你那么懂法律,没有根据的只是自己狭隘心理的猜测就不要随便出口了,不然你的法要掉价
一件官司上了法院,就是要依法、依事实解决,而不是由网上匿名的亲友团鼓噪,企图靠匿名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司法进程。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属真名实姓, 是想要出名. 出名是你的目的. 没有桑案, 我就是一贯的潜水者. 只看不说, 懂了吗? 匿名正是不想出名. 不像你, 想利用博客出名.
一件官司上了法院,就是要依法、依事实解决,而不是由网上匿名的亲友团鼓噪,企图靠匿名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司法进程。
To: 青草地 你曾经说:一件官司上了法院,就是要依法、依事实解决,而不是由网上匿名的亲友团鼓噪,企图靠匿名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司法进程。
岳非律师的道德观念是这样的: 不以道德良心为准, 不以法律为准。
海明和桑兰比, 桑就是好人, 海明就是当然的坏蛋了。 因桑是中国公民,是他的北大校友, 海明则是带着美国帽子的华裔。 那海明肯定是坏蛋了。 英文版的起诉书是美国法拉盛海明律师事务所写的, 所以北京大学毕业的原告中国明星桑兰即使知情并且签了字也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
刘谢莫和海明相比,三比一. 岳非律师当然同情海明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莫虎在打上个官司时,还被罚过100美金呢!不要总是拿唐人街斗殴说事儿,毛泽东说过,不斗行吗?家丑必须摆上街,才会觉得是丑恶的,难道应该沤在家里发霉发酵?让一起又一起的敲诈源源不断地漂过太平洋?
这种唐人街打来打去,家丑一筐筐地摆出去,脸皮都丢尽了。谁沾边,谁受损。连莫虎也被法官涮了几句without merit。大家何苦呢?要打,也应该打得干净点嘛。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的意思是你没有任何是非观、道德观,事不关己,就可以高高挂起?鄙视你。
我只是报告案件进展。与你们不同的是,此案与我无关,我没有取向,没有希望哪边赢、哪边失败的愿望。
To: 害人害己又海明 你曾经说:我只是报告案件进展。与你们不同的是,此案与我无关,我没有取向,没有希望哪边赢、哪边失败的愿望。
岳博士,好心得不到好报这个你不是不知道,桑兰害民们打这个官司,就是恩将仇报的龌龊行为,现在他们之间的狗咬狗也是没有什么可以想不到的。如果这种行为没有受到制止的话,华人社会还有什么道德底线?
To: abx58052 你曾经说:这种唐人街打来打去,家丑一筐筐地摆出去,脸皮都丢尽了。谁沾边,谁受损。连莫虎也被法官涮了几句without merit。大家何苦呢?要打,也应该打得干净点嘛。
东风158 - 岳博好象并没有同情桑兰.岳博怕唐人街丢面子.可是给唐人街丢面子的是讼棍,不是法官.讼棍不除,唐人街会继续丢面子.
To: 不说不痛快2011 你曾经说:海明都已经被定为clearly frivolous了,还在忽悠。唉!
岳博士, 人海律师自信满满, 您是操心还不捞着好, 看着吧。
纽约海明律师:
记住我的话桑兰案不会有人被罚款的。我是基于法律和法官的断定说这话的。其实佛法官保留了多项桑兰起诉项 目,一些被打掉也是违反法律的,沙法官很可能会恢复的。如果大家记得我以前的预言,就会发现我以前讲得多么准哪,正是今天所出现的情况。原因是我懂得法律 和法庭的惯常做法。外行们就不要瞎猜了。
To: sztao 你曾经说:唐人街上的无良律师受到惩罚对唐人街的平民百姓是大好事!这些戴着〝律师〞面具的人骗了多少良民恐怕他自己都数不过来了.这次莫虎为民除害,坚决支持!
桑兰不得到惩罚,天理不容! 海明得到惩罚也是合情合理。
支持 abx58052 的说法: 为唐人街除害怎么能叫没有好处?留着个大忽悠对唐人街有什么好处?
To: 揭你底 你曾经说:同感。想不明白,岳博怎么会同情桑兰这种道德败坏的人。
我是一平凡网民,原来对桑兰没什么印象,更不知刘谢,只是偶尔读过网友转发的黄的微博,才惊叹世界上还有如此发微博的:满口脏话,比泼妇骂街还不堪……这是什么人啊?!就是没受过教育的也没见过这样粗野无礼无德的,能跟这样的人交往又该是什么样的无耻无德之人?然后仔细查阅跟踪阅读,见证了从五月份至今的桑兰官司闹剧,半年多的时间令我对桑黄从无知同情到惊异不解以至现在的反感痛恨,桑,你还有点人心吗?你还想作母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