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涉及基本权利,桑兰案只是一起意外事故后的经济纠纷,这是显然的。
但还有一个区别,贺梅案中没有官司还在打,就利用客户隐私大肆炒作的、缺乏基本职业道德、又水平低劣的律师。
曾经有律师想借贺梅案炒作,被我断然驱逐出了贺梅案的圈子。我就不在此点名了。
还没打赢就抄,动机明显不纯,是违背基本职业道德的。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投机分子,必须简单清除出局。
直到贺梅回到了中国,我们才逐渐披露真相。
贺梅案,那是胜者书写历史,可以给后人借鉴。
就像淮海战役可以不断回顾,作为兵家学习的典范。
聪明人能从贺梅案得到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