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对媒体所讲的和解条件,经网友与保险公司律师Richard Fabian (603-656-2475)核对,大相径庭,已经引起大家的怀疑。因为目前诉讼双方都确认这个协议是保密的,因此只有两种可能。
1)海明在保密协议签字未干的情况下,违背协议,公布协议内容;
2)海明说的关于协议的内容是假的。
在 情况1),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背信、违反合同反诉海明,要求法庭禁令和赔偿,也可以随时(不一定马上)以桑兰方违背协议为由,宣布协议无效,拒绝履行协议。这一点,海明应该明白。
在情况2),如果海明说的全是假的,则保险公司无法指责海明公布了协议内容,因为海明说的东西纯属虚构、不在协议之上,这种吹牛的虚构也许是受保护的自由言论。当然,保险公司也许会指责有诽谤嫌疑,但海明会说,是在感谢保险公司的慷慨,不构成名誉损害,甚至是夸保险公司中美有好的使者,提升保险公司的声誉,保险公司也就乐得不再吭声了。
但如果是情况2),则桑兰如果拿不到海明说的好处,可以起诉海明欺诈。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这个分析逻辑还是很严谨的。如果这个协议真的改了条款,刘谢是否可以起诉insurance companies 呢?如以下分析:
海明他爹,我这只是分析各种可能性。
To: 指间沙 你曾经说:如果桑兰因此失去利益,那海明公开协议的责任就大了。
不知岳先生看了这个了吗?
陈卫华【桑兰的保密协议今天下午公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2f13c70102dqr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