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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桑兰再次动议修改状纸

已有 5600 次阅读2011-7-6 13:24 分享到微信

莫虎给法院写了一封长信,要求驳回海明要求将RULE 11惩处动议延期的要求。法官简单回应: 目前没有RULE 11动议,无期可延。

看来是海明发生概念错误。莫虎RULE 11动议虽然已经递给海明,但海明有21天纠正RULE 11指出的错误。21天之后,海明的错误成为不可纠正的,莫虎才能向法庭提出动议。21天之后提交动议的日期没有限制,可以拖到案子最后。现在莫虎尚未向法庭提交RULE 11动议,根本不存在可以延期的东西。

不过莫虎的这封信件表明,这是一场不收俘虏的战争。

注: 我最初以为莫虎、海明都发生了错误,粗略读了莫虎的信之后,发现都是海明的混乱引起的。法官所说的无期可延实际上是莫虎提出的观点。

注二: 法官拒绝海明延期请求之后,桑兰再次要求修改状纸。莫虎递交了RULE 12撤诉动议,给海明发了RULE 11惩处动议,海明又要修改状纸。新状纸被批准,原状纸就作废了。如果这样无穷尽的下去,成了一个移动靶... 不知莫虎会不会反对修改状纸,也不知法官会如何处理。 #

Date FiledDocket Text
07/06/201142 ENDORSED LETTER addressed to Magistrate Judge James C. Francis IV from Hugh H. Mo dated 6/28/11 re: Defendants respectfully submit that this Court should deny Attorney Hai's request for an extension of time to cure the deficiencies of Plaintiff's Action as referenced in Defendants' Rule 11 Motion, because it is an independent application that does not rely upon the outcome of Defendants' two pending Motions to Dismiss under Rules 12(b)(1) and 12(b)(6). ENDORSEMENT: As no Rule 11 motion is currently pending, there is no deadline to be extended. So ordered. (Signed by Magistrate Judge James C. Francis on 7/6/11) (rjm) (Entered: 07/06/2011)
07/06/201143 SECOND MOTION to Amend/Correct 32 Amended Complaint,. Document filed by Sang Lan.(Hai, Ming) (Entered: 07/06/2011)
07/06/201144 DECLARATION of Ming Hai in Support re: 43 SECOND MOTION to Amend/Correct 32 Amended Complaint,.. Document filed by Sang Lan. (Attachments: # 1 amended complaint, # 2 Exhibit A, affidavit of Ping Lu, # 3 Exhibit B, statement of Gina Liu, # 4 Exhibit C, commercials by using Sang Lan's image, etc., # 5 Affidavit of service of Motion with supporting documents)(Hai, Ming) (Entered: 07/0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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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8 个评论)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7-7 15:12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如果海明新修改的状纸是针对rule 11的指控,比如说改变了rule 11动议指责的部分,那当然rule 11动议就要脱靶或者部分脱靶了--靶子移动了位置。但如果被告这么简单就迫使原告放弃一些指控,那也就是初步胜利。
兵无常势,撤退是为了更好地进攻。
回复 岳东晓 2011-7-7 12:18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海明要求修改状纸可能就是对莫虎rule11的回应呢?
如果海明新修改的状纸是针对rule 11的指控,比如说改变了rule 11动议指责的部分,那当然rule 11动议就要脱靶或者部分脱靶了--靶子移动了位置。但如果被告这么简单就迫使原告放弃一些指控,那也就是初步胜利。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7-7 12:12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谢谢指正。任何时候都应该查阅原条款。
【The motion must be served under Rule 5, but it must not be filed or be presented to the court if the challenged paper, claim, defense, contention, or denial is withdrawn or appropriately corrected within 21 days after service or within another time the court sets. 】

海明要求修改状纸可能就是对莫虎rule11的回应呢?
回复 岳东晓 2011-7-7 10:20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
岳博士:

科学和法律至少有一点是一致的:严谨准确。 你的评论 “现在莫虎尚未向法庭提交RULE 11动议,根本不存在可以延期的东西” 不够准确。Rule 11 的 “safe harbor“ 是送达动议之后的21天内 “或法官另行决定的时间“(见Rule 11(c)(2) “... or another time the court sets“)。 所以即使Rule 11 还没有递交,也有可延期的东西。但是,不知道原告律师是请求法官延长safe harbor 的时间,还是延长反驳Rule 11

谢谢指正。任何时候都应该查阅原条款。
【The motion must be served under Rule 5, but it must not be filed or be presented to the court if the challenged paper, claim, defense, contention, or denial is withdrawn or appropriately corrected within 21 days after service or within another time the court sets. 】
回复 lawandorder 2011-7-7 09:48
岳博士:

科学和法律至少有一点是一致的:严谨准确。 你的评论 “现在莫虎尚未向法庭提交RULE 11动议,根本不存在可以延期的东西” 不够准确。Rule 11 的 “safe harbor“ 是送达动议之后的21天内 “或法官另行决定的时间“(见Rule 11(c)(2) “... or another time the court sets“)。 所以即使Rule 11 还没有递交,也有可延期的东西。但是,不知道原告律师是请求法官延长safe harbor 的时间,还是延长反驳Rule 11 动议的时间。从被告律师的陈述中好像是前种情况(“... Attorney Hai‘s request for an extension of time to cure the deficiencies of Plaintiff‘s Action as referenced in Defendants‘ Rule 11 Motion ... “)。如果是这样, 那么助理法官 Francis 以动议还没有递交为原因拒绝延期是不正确的 (“[a]s no Rule 11 motion is currently pending ...“)。当然,法官理解不准确和原告律师没有把这个问题表达清楚有直接关系。还有, 就算是原告要延长这个时间,正常的做法应该是用正规的动议, 而不是通过信件。 (如果原告律师就是请求法院延长反驳还没有递交的Rule 11 动议的时间, 那他对该动议程序的理解和运用就是很荒唐的了--动议还没有递交,根本就不存在延期时间的问题。)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7-7 00:15
感谢岳先生普法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7-6 22:29
我前面就说,海明给自己找了个长期客户,果不其然,人家还真是再往这条胡同走。希望不是一条死胡同,那样可等于给对手一个关门打狗的机会。
海明是风险代理,没有收费,这样循环下去,他会受得了?
桑兰如果想通过这种循环避免输赢局面的出现,对自己有任何好处?对她而言,只要不赢其实就是输。唯一的目的就是想拖住刘谢,哪一天刘谢不耐烦了,说不定会拿钱消灾。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7-6 21:34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
莫虎若反对,那就看法官是否批准了。无限期玩下去肯定不行,法官不可能让海明这样玩他,而且海明也承担不起桑兰黄健在美国的开销,记住桑兰黄健是免费入住的。如果明年再生一两个小孩,他们就都玩不转了。
怎么说来害民要砸在手里了。引狼入室,自取灭亡。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7-6 21:30
To: 害人害己又海明 你曾经说:
想问一下,这样下去是不是会形成围棋里的循环节,或者是象棋里的长将,循环下去,分辨不出胜负来。
莫虎若反对,那就看法官是否批准了。无限期玩下去肯定不行,法官不可能让海明这样玩他,而且海明也承担不起桑兰黄健在美国的开销,记住桑兰黄健是免费入住的。如果明年再生一两个小孩,他们就都玩不转了。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7-6 20:42
想问一下,这样下去是不是会形成围棋里的循环节,或者是象棋里的长将,循环下去,分辨不出胜负来。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7-6 20:19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是桑兰不急。
她有财力耗下去吗?现在的情况对残疾人夫妇最为不利,而对害民最为有利,他可以浪得虚名,继续讨大家喜欢。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7-6 20:12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
可能最后就把自己玩不见了。
但愿如此!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7-6 20:12
To: 毛茂 你曾经说:
纽约南区联邦法官今天上午表示,不准海明要求R11安全港延期90天。莫虎想干什么?你为何不上法院网查一查?如果莫虎不熟悉联邦法,岳博士今天也表明是他搞错了,请看岳博士这篇博文的“注”。他乡风云;你读岳博士的文章,请读认真一些。不然;你就会批评错甚至误导网民。
我觉得他乡风云是一个对美国法律知道不少但不精通的人,他可能是海明的好友或手下。他和桑黄海团伙一样,有许多荒谬的主张,例如散布陪审团同情弱者的说法,他和黄健都提出过。他喜欢在莫虎的文件中挑刺,而对于团伙的整体错误却视而不见。不过,海明的文件被多次拒斥,原因是低级错误;而他乡风云反复强调的莫虎的错误却未见打回。他会自嘲地说:50步笑100步,但他却懂得一步可能制胜。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6 20:11
To: 害人害己又海明 你曾经说:
难怪害民一点都不急,他可以这样周而复始的一直玩下去,把残疾人夫妇玩的自己也不想玩为止,那样他就攒大了。真是用心险恶!
是桑兰不急。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7-6 19:43
To: 害人害己又海明 你曾经说:
难怪害民一点都不急,他可以这样周而复始的一直玩下去,把残疾人夫妇玩的自己也不想玩为止,那样他就攒大了。真是用心险恶!
可能最后就把自己玩不见了。
回复 xiangrikui 2011-7-6 19:27
注二: 法官拒绝海明延期请求之后,桑兰再次要求修改状纸。莫虎递交了RULE 12撤诉动议,给海明发了RULE 11惩处动议,海明又要修改状纸。新状纸被批准,原状纸就作废了。如果这样无穷尽的下去,成了一个移动靶... 不知莫虎会不会反对修改状纸,也不知法官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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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和桑兰真是无赖又无耻。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7-6 19:25
难怪害民一点都不急,他可以这样周而复始的一直玩下去,把残疾人夫妇玩的自己也不想玩为止,那样他就攒大了。真是用心险恶!
回复 dogwood 2011-7-6 19:11
这个名字一会儿姓在前,一会儿名在前,没有关系吗?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7-6 17:50
To: 毛茂 你曾经说:
是海明要求延期90天,是针对R11安全港的期限,法官今天表示,不得延期。
知道了,谢谢!
回复 毛茂 2011-7-6 17:30
纽约南区联邦法官今天上午表示,不准海明要求R11安全港延期90天。莫虎想干什么?你为何不上法院网查一查?如果莫虎不熟悉联邦法,岳博士今天也表明是他搞错了,请看岳博士这篇博文的“注”。他乡风云;你读岳博士的文章,请读认真一些。不然;你就会批评错甚至误导网民。
回复 艾艾 2011-7-6 17:24
岳博士,海明和莫虎的信哪里能看到?您给大家分享一下?谢谢!
还有海明今天递交的修改诉状哪里能看到啊?
回复 毛茂 2011-7-6 17:18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
怎么有人说海明早就申请法庭给他延期90天啊?
是海明要求延期90天,是针对R11安全港的期限,法官今天表示,不得延期。
回复 艾艾 2011-7-6 17:07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是要延长21天的安全港期限。
海明说已经修改了诉状,删掉了所有诉讼期已过的项目,貌似胜券在握的样子。你上次说对付莫虎的动议,快的话也需要几天时间。海明一天就搞定啦!
回复 岳东晓 2011-7-6 16:23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不知道莫虎想干什么。如果是反对回应Rule12的延期,海明并没有要求延期。而且也不像莫虎把Rule12错写成Rule11。只能说明莫虎不熟悉联邦法庭持续。
海明是要延长21天的安全港期限。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7-6 15:27
怎么有人说海明早就申请法庭给他延期90天啊?
回复 何哲 2011-7-6 15:15
表明莫虎充分认识到“庆父不除,鲁难未已”,除掉了海明,桑再也无法危害美国人民的利益了。
回复 豆子猫 2011-7-6 14:40
谢谢岳博士普法。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7-6 14:39
不知道莫虎想干什么。如果是反对回应Rule12的延期,海明并没有要求延期。而且也不像莫虎把Rule12错写成Rule11。只能说明莫虎不熟悉联邦法庭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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