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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海明隐去了莫虎被惩处的一个关键事实

热度 1已有 1922 次阅读2011-12-6 01:40 分享到微信

海明在其反对文件中称莫虎曾被纽约州法院罚款1万美金。显然这个说法是从本博2011年5月23日的一篇题为《纸老虎其实是个相对概念》一文中看来的 (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5/user-293539-message-112256-page-1.html )。当时,海明还没有离开贝壳村。

相关部分我是这么写的:【打官司确实不是请客吃饭,海明律师还是谨慎的好。你看看,莫虎律师经验可比你丰富多了,他自己还曾经被判罚1万美金,而且法庭还特意命令不允许其客户代他支付。那还不是rule 11 sanction。。。Rule 11 就更严重了。虽然后来巡回法院以下级法院没有给他DUE PROCESS为由vacate了这个命令、并且remand for further proceedings,但要知道联邦法官权力是很大的,sanction 这种东西,一般来说上诉法院的审查标准是abuse of discretion,推翻的难度大。从这个角度,莫虎律师是有实战经验的--他能在巡回法院争取到vacate下级法院的罚款就是一例。】

海明似乎把莫虎后来上诉争取 VACATE这个惩处的部分忽略了。而且海明显然没有搞清是在什么法院(我原文没写)。那个案子是在美国联邦法院,而不是纽约州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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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回复 看好戏 2011-12-7 01:09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不要老是这种东方式嫉妒思维,总想靠否定其他人。自己干点实事看看。这是我善意的忠告。
你不是喜欢东方思维,
仇恨西方思维吗?
怎么又要别人不要东方思维了?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12-6 06:53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不要老是这种东方式嫉妒思维,总想靠否定其他人。自己干点实事看看。这是我善意的忠告。
你想错了,我没有理由嫉妒你,不在一个国家,也不瘦从事同一个行业,只是想了解你成功的和失败的经验。你嫉妒海明吗?至少海明是这么认为的。说心里话,我也觉得你在很多方面比海明那个法律博士强,但是你总是说自己从胜利走向胜利,总不能令人心悦诚服。
回复 岳东晓 2011-12-6 05:47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我无法上贝壳村,而且我记得你好像把贺梅案件一遍遍的不厌其烦的详细叙述,对sun公司的案件我看到的也有十遍以上了,既然这种微不足道的胜利都可以反复讲,打赢东印度这种辉煌胜利我想你应该不介意再讲一遍,否则我就会把你指斥为谎言的东西信以为真了。
不要老是这种东方式嫉妒思维,总想靠否定其他人。自己干点实事看看。这是我善意的忠告。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12-6 05:36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我没有义务把所有的事情一遍遍给不相干的匿名网友讲解。与34家企业的诉讼,我以前讲过了。你要是有兴趣,何不自己到我的博客上看?
我无法上贝壳村,而且我记得你好像把贺梅案件一遍遍的不厌其烦的详细叙述,对sun公司的案件我看到的也有十遍以上了,既然这种微不足道的胜利都可以反复讲,打赢东印度这种辉煌胜利我想你应该不介意再讲一遍,否则我就会把你指斥为谎言的东西信以为真了。
回复 岳东晓 2011-12-6 05:27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你在把两个案子故意混淆在一起,sun公司的案子是一个。你还有打包起诉34家公司的案子,你过去的博文里也承认了那个官司的存在,但是就是故意避谈结果,大家说你打败的就是那个案子。你口口声声说那些西方大公司加起来等于一个东印度公司,可是没到具体谈详情的时候,就拿sun公司的案子说事,sun那个案子知道你赢了,当时你想乘胜追击,打胜该官司之后集体起诉了34家公司,你始终回避的就是这场官司。
我没有义务把所有的事情一遍遍给不相干的匿名网友讲解。与34家企业的诉讼,我以前讲过了。你要是有兴趣,何不自己到我的博客上看?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12-6 05:11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为什么升阳公司会完蛋。我跟一些法律界人士曾经讨论,像这样一个偷窃被抓,居然不思悔过,反而玩弄法律,企图逃脱责任的公司,能有好下场吗?社会不容这种公司的存在。
你在把两个案子故意混淆在一起,sun公司的案子是一个。你还有打包起诉34家公司的案子,你过去的博文里也承认了那个官司的存在,但是就是故意避谈结果,大家说你打败的就是那个案子。你口口声声说那些西方大公司加起来等于一个东印度公司,可是没到具体谈详情的时候,就拿sun公司的案子说事,sun那个案子知道你赢了,当时你想乘胜追击,打胜该官司之后集体起诉了34家公司,你始终回避的就是这场官司。
回复 岳东晓 2011-12-6 04:19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那是2008年一些汉人同胞支持本博发出的号召其他汉人反对洋人偷窃本博知识产权的呼吁。当时有的汉人还写信给升阳公司总裁,大骂其是贼。我也乐观其成。

当然了,凡与我做对的都没有好下场。我赢得了所有知识产权官司。而侵权的公司至少有两家是彻底完蛋了。

为什么升阳公司会完蛋。我跟一些法律界人士曾经讨论,像这样一个偷窃被抓,居然不思悔过,反而玩弄法律,企图逃脱责任的公司,能有好下场吗?社会不容这种公司的存在。
回复 岳东晓 2011-12-6 04:14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
岳博:
给你一个中肯的建议(也许你会删这个贴)
关于“岳东晓起诉SUN盗版案 暨 援助同胞岳东晓及两个孩子的募捐活动”这篇网文,你是否起一个标题专门在博里发一篇。
或者,你发每一篇博文,就自己把这篇网文自动的自己在你的新博文后粘出来。(不带恶意的说),这样比较人性化。
如果自己粘的时候,可以把这篇文章的字的排版排小一点或者用点红色啊蓝色啊标出来,这样不至于看得眼睛比较麻

那是2008年一些汉人同胞支持本博发出的号召其他汉人反对洋人偷窃本博知识产权的呼吁。当时有的汉人还写信给升阳公司总裁,大骂其是贼。我也乐观其成。

当然了,凡与我做对的都没有好下场。我赢得了所有知识产权官司。而侵权的公司至少有两家是彻底完蛋了。
回复 方枪枪 2011-12-6 04:06
岳博:
给你一个中肯的建议(也许你会删这个贴)
关于“岳东晓起诉SUN盗版案 暨 援助同胞岳东晓及两个孩子的募捐活动”这篇网文,你是否起一个标题专门在博里发一篇。
或者,你发每一篇博文,就自己把这篇网文自动的自己在你的新博文后粘出来。(不带恶意的说),这样比较人性化。
如果自己粘的时候,可以把这篇文章的字的排版排小一点或者用点红色啊蓝色啊标出来,这样不至于看得眼睛比较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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