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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贴:洋被告律师去海明办公室,其实是掂其斤两

已有 1511 次阅读2011-7-9 20:14 分享到微信

海明今天说他要以一当百:“保险公司律师楼的合伙人今天跟我说,他准备了150个律师跟我斗争,半开玩笑,半当真。”

以下是海明称保险公司的律师去他办公室,认错态度很好,我写的分析:莫虎必然会递交rule 11惩处动议,而其他被告律师可能选择加入群殴


不幸言中啊。


洋被告律师去海明办公室,其实是掂其斤两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3 22:0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 2660 次阅读|16 条评论

看到海明博客说白人公司的律师要“屈驾”去他办公室协商,似乎颇有点受宠若惊的味道,决定白人公司都暂且不顾了,把莫虎作为主打对象。当然这也许是海明准备撤销起诉这些白人大公司的铺垫。

这些大公司有的是钱,花上几百万打个官司是小菜。从他们律师的角度,要是发现官司的胜率大,肯定会大力开打:一是可以赚律师费,二是可以获胜---想想看,给大公司打赢一起赔偿可能18亿的官司是多么风光。

所以他们会先去侦察一下,英文叫size him up。一看对方律师功力平庸,甚至英语水平相当蹩脚,回去肯定跟委托人报告有几成胜率。

根据目前的情势,莫虎必然会递交rule 11惩处动议,而其他被告律师可能选择加入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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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胡了 2011-7-9 21:20
同意岳博士的分析。
下面是乔磊博客的话:“桑兰在美国法庭提出的天价诉讼案,最初被告共涉及5家公司和3名个人,后来律师去掉泰德.特纳,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被告。TIG保险公司被控的项目有8项,这包括违反协议,没有为桑兰提供终身的医疗费用;违反美国残疾人法,对桑兰有歧视行为;违反美国1964年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违反纽约州保险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等。按照目前桑兰律师的说法,TIG保险公司为避免在法庭上由陪审员裁决到底出没触犯美国法律,应当是不在法庭上打官司,而是按照民事诉讼案最常见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寻求庭外和解。”
不知道乔磊和海明是什么关系,但这话揭示了海明等的策略,就是在证据不充分前提下以大额诉讼唬人加赌对方不敢和桑兰对簿陪审团而逼对方掏钱和解。但海明原来大肆吹嘘的7月7号保险公司登门和桑兰当面道歉以及谈判的情况没有发生,又忽悠了大众。
希望岳博士介绍些保险公司诉讼案情况,让我们了解下保险公司是否如乔磊所说不愿或不敢打陪审团的诉讼。
谢谢。
回复 mgzww999 2011-7-9 21:19
把这个破贴子翻出来证明年料事如神?给猪配一个说人话的翻译,猪都能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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