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海明博客说白人公司的律师要“屈驾”去他办公室协商,似乎颇有点受宠若惊的味道,决定白人公司都暂且不顾了,把莫虎作为主打对象。当然这也许是海明准备撤销起诉这些白人大公司的铺垫。
这些大公司有的是钱,花上几百万打个官司是小菜。从他们律师的角度,要是发现官司的胜率大,肯定会大力开打:一是可以赚律师费,二是可以获胜---想想看,给大公司打赢一起赔偿可能18亿的官司是多么风光。
所以他们会先去侦察一下,英文叫size him up。一看对方律师功力平庸,甚至英语水平相当蹩脚,回去肯定跟委托人报告有几成胜率。
根据目前的情势,莫虎必然会递交rule 11惩处动议,而其他被告律师可能选择加入群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