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粗略看了一下这份信的草稿: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aiai/details/86149.html 。这份信一个简单的概括就是: 一群华人在指责桑兰。
桑兰是一个10多年前受伤残疾的运动员。如果她真的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那是应该的事,也是值得替她高兴的事。美国人不是活雷锋,不会无故给钱,保险公司是要赚钱的,桑兰如果拿到什么,那是体操协会交钱买的保险。没有这样的保险,谁还愿意从事体操这种危险的运动?任何试图暗示桑不应该拿到赔偿的说法都欠考虑。
另外,美联社报道桑兰230美元收入的事情,从报道内容看,并没有说这是桑兰说的,也没有说这是她收入的全部。例举她的其他收入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说意思她已经够有钱了,所以不需要其他赔偿?
这样的信件发给美国媒体有什么影响?发信人又给人什么印象?
当然了,海明在媒体上代表桑兰说的那些乞丐磕头似的、什么美国活雷锋给了桑兰第二次生命的话确实丢脸。
如果保险公司没给什么好处,而被谎言夸大,以蒙骗世人,那这种虚伪与欺诈确实应该揭露。
根据原文,我当回秘书,草拟一个简单的信件(声明:我不愿意在这封信上签名)。下面内容仅供参考:
【We are dismayed by AP's lax of journalistic ethics shown in the recent report by Larry Neumeiste, entitled
"Lawyer: Deal reached to care for paralyzed gymnast". The story was about Sang Lan's purported settlement with
three insurance companies. It provided certain details of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without confirming the alleged
terms with both sides. A simple phone call to defense counsel Richard Fabian (603-656-2475) could have enabled the reporter to check the accuracy of his story. However, this was not done, and the report has generated a lot of controversy in the online community.
Some readers have called Mr. Fabian and learned that (1)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was confidential; (2) there was no material change in the insurance policy.
Thus, Ming Hai violated the confidentiality clause of the agreement without waiting for his signature to dry by
disclosing its terms. Such violation rendered Ming Hai's credibility highly suspicious, especially in light of defense counsel's stated position.
The AP report further asserted that Sang Lan's monthly income was a meagre $230. In today's capitalist environment, such state of poverty injures the reputation of a public figure such as Sang Lan. We are informed that she is rather affluent, with a monthly income many times of the AP reported figure.
Lawyer Hai Ming has gone as far as praising the insurance company defendants as living "Lei Feng"s on his blog
(Lei Feng was a People Liberation Army soldier known for selflessness. See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i_Feng ). Such bizarre mentality led us to doubt the accuracy of the statements Ming Hai purportedly made on Sang Lan's behalf. The reporter should contact Sang Lan directly for verification.
We hope AP will ratify the situation by checking its piece with at least two independent sources and produce an accurate story. Many people in China are watching Sang Lang's legal action in America, and they deserve to know the truth.】
再次声明:我不愿意在这封信上签名,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To: 艾艾 你曾经说:我只是当个秘书,帮你们起个草,如果你们愿意采用,那当然可以拿去随意使用(包括进一步修改)--这本来就是我的目的。
岳博士思维缜密,分析精辟,佩服!众望所归,现在许多网友都想联署您写的这封公开信(包括subway筒子翻译的中文版),不知您是否愿意在您博客里讨论和征集联署签名?有些筒子也提出让我代表大家来把你写的稿子抱走,到我博客开专贴讨论。您的意见呢?望告知。谢谢啦!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岳博士思维缜密,分析精辟,佩服!众望所归,现在许多网友都想联署您写的这封公开信(包括subway筒子翻译的中文版),不知您是否愿意在您博客里讨论和征集联署签名?有些筒子也提出让我代表大家来把你写的稿子抱走,到我博客开专贴讨论。您的意见呢?望告知。谢谢啦!
你过誉了。你的那篇写得很详实、很不错。我的想法是:英文媒体对案子的复杂争端(包括海明的作为)根本不熟悉,在他们的印象里,桑兰是一个受伤的运动员而已。如果把矛头对准受伤的人,容易引起不解与质疑。但如果只是就海明的行为评说,则很容易被理解。再说,跟英文媒体的交流完全是海明操控,虽然他是桑兰的律师、代表桑兰,但也不能在两者之间完全划等号。
To: subway 你曾经说:谢谢您发来的翻译稿,在文字上我会有所扶正,并尽快在世界华文媒体联盟网上即让全球200多家媒体看到这封信并转载。
今天才有点空。我英文三脚猫,试着做一下苦力翻一下岳博士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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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美联社记者Larry Neumeiste 最近的报道“律师:关于截瘫体操运动员的秘密协议已经达成”一文,我们对于美联社不严谨的新闻职业道德感到失望。改报道是关于谣传中,桑兰和三家保险公司达成协议。该报道提供了一些关于协议的细节,但这些宣称的细节并没有向协议双方求证。这篇报
To: 毛茂 你曾经说:今天才有点空。我英文三脚猫,试着做一下苦力翻一下岳博士的信。
感谢岳博士操刀,简洁、有内涵,发人深究。麻烦您即将此文翻成中文,因有很多网友看不懂中文。您翻好后;我可协助推荐到全球华文媒体联盟的网站首页上,让大陆和海外华文媒体200多家都知晓。
To: 艾艾 你曾经说:你过誉了。你的那篇写得很详实、很不错。我的想法是:英文媒体对案子的复杂争端(包括海明的作为)根本不熟悉,在他们的印象里,桑兰是一个受伤的运动员而已。如果把矛头对准受伤的人,容易引起不解与质疑。但如果只是就海明的行为评说,则很容易被理解。再说,跟英文媒体的交流完全是海明操控,虽然他是桑兰的律师、代表桑兰,但也不能在两者之间完全划等号。
岳博士起草的帖子非常好,非常专业,感谢您!我要签名!我很同意一位网友说的,前一封信是普通网友的呐喊,而您这篇是专业人士的深刻剖析。那篇是打狗棒,您这篇是夺命剑,呵呵。
另:艾艾被大家赶鸭子上架做了上封公开信的执笔人,能力有限,英语也是三脚猫,不能望岳博士之项背。由于该稿是大家共同努力和讨论的结果,我只是执笔人。而且大家也都签名同意发表。我没有权力为所有人作出撤换稿子的决定。另外个人认
To: pollyzixin 你曾经说:我已经开始写英文的WIKI,其题目是:Sang Lan‘s 2011 Lawsuit
你说得很对,并不是洋人能帮什么,而是努力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这样媒体自报到时就要考虑我们是否又会公布真相,多少可以约束一下他们的行为
那您是否能帮我们到那些地方,把我们的信贴上呢,我们这里工作量很大,能帮忙吗
To: kittyzfong 你曾经说:岳是大人物,我是微不足道的.
艾艾没有强求任何人签名,你们大人物有你们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这个小人物也没有求着你们要签名,你们大可以做你们的大事业,继续保持中立!
To: 外行 你曾经说:艾艾没有强求任何人签名,你们大人物有你们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这个小人物也没有求着你们要签名,你们大可以做你们的大事业,继续保持中立!
岳这次是真的帮忙了,不要强求人家都跟你一样. 我也不签名了,小人物名字不值得一提.
我很欣赏岳的中立,当然了有人用英文骂贱贱时,我怕他看不懂耽误事也会主动给翻译的.这作法和岳现在很相似.
To: 外行 你曾经说:谢谢理解。我的中立立场没有变。虽然这并不等于我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没有看法。
岳这次是真的帮忙了,不要强求人家都跟你一样. 我也不签名了,小人物名字不值得一提.
我很欣赏岳的中立,当然了有人用英文骂贱贱时,我怕他看不懂耽误事也会主动给翻译的.这作法和岳现在很相似.
To: kittyzfong 你曾经说:岳这次是真的帮忙了,不要强求人家都跟你一样. 我也不签名了,小人物名字不值得一提.
非常正确!岳博士既然是专业人士,那就麻烦他用专业的方法;艾艾的公开信是可以代表我们普通网民的,已经有136位的支持签名了,岳博士连自己写的都再三注明不会签名,那我们更不能期待他会赞同我们平民百姓的视角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以上只是我的想法--从一个代拟文件的“秘书”角度。各位如果觉得应该修改才能准确表达你们的想法,当然可以自由修正。
My two cents:
1. We -- whoever (not including myself pls) to send the letter;
2. “Regret“ is too weak, I think.
3. Journalism is governed by ethical standards-- the word ethics brings more attention. “Lax“ does not equate “Lack“.
5. I left the sentence vague on what the reporter should ask Mr. Fabien about -- keeping in mind the agreement was confidential.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One more point, the reporter can certainly contact Sang Lan. They are not bound by any rule that prohibits communications with a represented party. In this situation, the case against the insurers are over -- dismissed with prejudice.
Dear Dr. Yue:
Thank you for your well-thought and well-written proposed letter to AP. I have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for your consideration:
1. Who are “We“?
2. “We are dismayed... “ -- “We regret ... “
3. “journalistic ethics“ - “journalist standard and reputation“
Suggested opening sentence: We deeply regret that
To: 胡了 你曾经说:非常正确!岳博士既然是专业人士,那就麻烦他用专业的方法;艾艾的公开信是可以代表我们普通网民的,已经有136位的支持签名了,岳博士连自己写的都再三注明不会签名,那我们更不能期待他会赞同我们平民百姓的视角了!
支持。
既要有行文严谨,有法有据的正式文章(如岳博士代拟文),也应该有大众的呐喊。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My two cents:
Dear Dr. Yue:
Thank you for your well-thought and well-written proposed letter to AP. I have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for your consideration:
1. Who are “We“?
2. “We are dismayed... “ -- “We regret ... “
3. “journalistic ethics“ - “journalist standard and reputation“
Suggested opening sentence: We deeply regret that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是的,那词甚至比感谢还重 (跟洋人嘛,尤其是白洋人,这伙人都是跪着说话的)
李大妈给海明扇了一个大嘴巴,真是要谢谢她!不过,appreciate这个词的意义我想确认一下,李大妈说是“认可”,但理解成“感谢”是否更好?从这句话可以再现海明一伙与保险公司谈判时的情景。
海明的原稿中肯定是“保险公司承认”云云,但保险公司不接受,谈判陷入僵局。过了一会儿,保险公司说:这样吧,我们再给桑兰十刀,比药家鑫的八刀还多两刀,行不?海明摇摇头,只多挨两刀?这太不厚道了!要不,就写原告感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谢谢.
博士的建议的确有助于把火力集中到海明行骗这个点上。他在信中也提及桑兰的估计收入高出230数倍,不过是把说谎的责任放到海明的头上。在一场官司中,如果律师的诚信有问题,那么该律师所代表那方的胜算也会相应减小。因此,揭露海明的多次欺骗行为,就是有效狙击了桑黄海一伙。
To: dogwood 你曾经说:我都同意签名。
总的来说,简洁些更好。但现在重新收集签名是不是有些难度?
用那个我都愿意签名。
To: 当空彩虹 你曾经说:还不知道协议里面有没有“软条款”呢 ,如果有的话,SL到时可能更被动,要知道,大家要求公开协议其实是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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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纽约7月15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说,她的维权案取得了“很大的胜利”,因为美国体操协会和3家保险公司都承认当年她从跳马上摔下来不是她的错。她的律师海明甚至用“弹冠相庆”来形容他们的心情。
然而,证据显示,美国体操协会和3家保险公司并没有“承认”什么。相反,他们在协议中巧妙地点明,桑兰受伤是谁的错,这个议题不是他们挑起来的。
新华社摄影记者11日在桑兰
To: 贝壳村溜过来的 你曾经说:支持。
做事要坚决果断,不能优柔寡断。 其实两个版本都没有大问题,也可以分别写信给美联社。
还有一个想法,专门去 Facebook 或者blogspot开设一个Sang Lan‘s International Lawsuit 博客,用英文向美国的读者说明这一诉讼的真相。
或者,去英文WIKI设立一个新科目,就叫Sang Lan‘s International Lawsuit,用英文说明此案的真相。
To: 青草地 你曾经说:博士的建议的确有助于把火力集中到海明行骗这个点上。他在信中也提及桑兰的估计收入高出230数倍,不过是把说谎的责任放到海明的头上。在一场官司中,如果律师的诚信有问题,那么该律师所代表那方的胜算也会相应减小。因此,揭露海明的多次欺骗行为,就是有效狙击了桑黄海一伙。
对岳博士所说的:“如果她真的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那是应该的事,也是值得替她高兴的事。“ 和"任何试图暗示桑不应该拿到赔偿的说法都欠考虑." 有一点儿想法. 尤其是第二句话.我认为你误解了公开信的本意.公开信的目的是打假. 没有网友反对桑应得的保险公司赔偿.难道桑十三年来没有得到应得的赔偿吗?
海明律师亲口对美国媒体讲桑依靠演讲和其他公共服务来赚取每月230元左右,难道他们不代表桑兰本人的意愿吗? 难道
To: jeremyan 你曾经说:恩,co-佩服。
岳博士的信写得真工整漂亮,实在佩服。我什么时候能够学到一招半式呢?
To: 毛茂 你曾经说:这封信才是说到点子上了,有水平,佩服!
感谢岳博士操刀,简洁、有内涵,发人深究。麻烦您即将此文翻成中文,因有很多网友看不懂中文。您翻好后;我可协助推荐到全球华文媒体联盟的网站首页上,让大陆和海外华文媒体200多家都知晓。
To: dogwood 你曾经说:我认为主信应简单,明了.
总的来说,简洁些更好。但现在重新收集签名是不是有些难度?
用那个我都愿意签名。
To: pollyzixin 你曾经说:没问题,今晚就开工!
你说得很对,并不是洋人能帮什么,而是努力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这样媒体自报到时就要考虑我们是否又会公布真相,多少可以约束一下他们的行为
那您是否能帮我们到那些地方,把我们的信贴上呢,我们这里工作量很大,能帮忙吗
To: 贝壳村溜过来的 你曾经说:你说得很对,并不是洋人能帮什么,而是努力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这样媒体自报到时就要考虑我们是否又会公布真相,多少可以约束一下他们的行为
做事要坚决果断,不能优柔寡断。 其实两个版本都没有大问题,也可以分别写信给美联社。
还有一个想法,专门去 Facebook 或者blogspot开设一个Sang Lan‘s International Lawsuit 博客,用英文向美国的读者说明这一诉讼的真相。
或者,去英文WIKI设立一个新科目,就叫Sang Lan‘s International Lawsuit,用英文说明此案的真相。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还有,你看海明的网站上有没有一个英文字? 为什么? 因为假如他把他的“当过NYU教授”等履历用英文写在那里,恐怕他的律师执照就要丢了。 不写英文是怕被老美抓住狐狸尾巴。
拜托,你是不是犯海明一样的错,为什么”美国的读者“就是最终的裁判?
To: 贝壳村溜过来的 你曾经说:拜托,你是不是犯海明一样的错,为什么”美国的读者“就是最终的裁判?
做事要坚决果断,不能优柔寡断。 其实两个版本都没有大问题,也可以分别写信给美联社。
还有一个想法,专门去 Facebook 或者blogspot开设一个Sang Lan‘s International Lawsuit 博客,用英文向美国的读者说明这一诉讼的真相。
或者,去英文WIKI设立一个新科目,就叫Sang Lan‘s International Lawsuit,用英文说明此案的真相。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请你保留你自己的观点吧。我在媒体30多年,应该了解内情的。
如果真的达到了你所说的”让英文媒体今后被操纵时有所思考“,对华人有利吗?
海明这样的毕竟是少数,现在和将来更多的是确实需要媒体帮助的华人,如果媒体都怀疑他们是海明怎么办?
To: 毛茂 你曾经说:如果真的达到了你所说的”让英文媒体今后被操纵时有所思考“,对华人有利吗?
这封信不可能面面具到,目的是给这个报道一个纠正。这个案子的起点是跨国的诈欺,你不认为吗?无论得逞还是不得逞,保密协议变成不保密,起诉的原意有阴谋,华人有必要提供意见和信息,让英文媒体今后被操纵时有所思考。你提出的问题,可以在下一封信中再写,其实媒体不是律师部门,写稿的不见得都可达到你这样的水准。你才华横溢,你就不能帮助大家起草另一个更好的吗?
To: winstonluo 你曾经说:你太小看海明和桑兰了。我在媒体30多年,还没见过如此操作的?小火不灭何谈大灾?任何事只要有理,不需前怕虎后忧狼的。岳博士当年就不是这样的汉子。
我也不赞成告洋状,更何况英文媒体并没有大肆报道桑兰案,随着案件深入,真想只会越来越明,不管是英文媒体还是中文媒体,都不可能永远被海明牵着鼻子走,让那些小丑暂时猖狂一下,让他们爬得更高些,到时就会跌的越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