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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悲剧:海明拿了钱走人,赵静官司倒贴

已有 4000 次阅读2011-9-4 04:27 分享到微信

我在之前报道了赵静的官司。这是一起海明在媒体上大肆炒作,号称要索赔几百万的官司。

其实本来赵静跟其中一个被告和解就可以获得6万美金。但海明号称要索赔几百万,在侨报等媒体上大肆宣扬。

最后海明却与所有被告以7万和解。

赵静前律师与她的协议是在最后获得的数额中提成一个百分比(好像是30%),但如果赵静中途换律师,则要按小时算钱。

海明以7万和解后,又在媒体上宣扬,取得胜利。而赵静前律师根据协议中途辞退的条款案小时索要律师费,总数$56,758.78。

本来海明应该替赵静申辩的,却不见踪影,最后赵静自己上阵,递交OBJECTIONS。

但法官下令,海明仍是律师,未经批准不得开溜。海明于是向法院说,他采纳赵静的全部意见。

今天查看了赵静案的案卷,联邦法官已经在一个星期前采纳MAGISTRATE JUDGE的建议,命令赵静支付这笔钱$56,758.78。并且命令海明将结果通知赵静。

这5万多,加上她得给海明2万,还要支付其他费用,打了几年的官司,赵静最后倒赔上万美元。而赵静因为不懂,向当地法院的首席法官申诉,而不是向巡回法院上诉。

海明要是有点职业道德,应该负起律师的责任,替赵静把这笔钱出了。


拿了钱想跑?联邦法院命令海明出庭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25 11: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 4420 次阅读|16 条评论

一个多星期前,我写了一篇《我给赵静博士提供一条信息》的博文,提到海明律师代理的赵静博士的一起官司。该官司本来赵博士可以与其中一个被告以6万美金和解。后来海明律师接手,到处宣传要索赔750万美元,但最后仅以7万美元全部和解。结果赵博士原来的律师提出要律师费,法庭初步建议:命令她支付前律师5万多律师费。这笔金额加上她支付海明的2万,超过和解额。如果这个建议被采纳,她将得不偿失。

我当时告知赵静博士: 在联邦法院律师退出案子一般来说是要经过法院批准的;没有看到法庭批准他退出的命令;因此,海明仍然是赵静的律师,而律师对委托人是有责任的。拿了钱就跑是不行的。
果然,联邦法院发布命令:海明仍是赵静律师,赵静自己递交的文件不能接受,海明必须代表赵静出庭。如果海明要退出,必须递交申请,在申请被批准之前,他仍是原告律师。


Read more: 拿了钱想跑?联邦法院命令海明出庭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赵静看来只好自己上法庭了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3 21:1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 2415 次阅读|1 条评论

我在前面一篇题为《华人维权道路维艰--赵静博士8年官司、7万赔偿、7万5千律师费》的博文中提到赵静博士的一起官司。该官司本来赵博士可以与其中一个被告以6万美金和解。后来海明律师接手,宣传要赔偿750万美元,但最后仅以7万美元全部和解。结果赵博士原来的律师提出要律师费,法庭初步建议:命令她支付5万多律师费。这笔金额加上她支付海明的2万,超过和解额。如果如此,她将得不偿失。

这个支付5万多律师费的报告与建议是一名magistrate judge做出的。因为律师费动议属于dispositive动议,最后裁夺须有Article III法官做。诉讼人可以在两星期内对这个建议做出反对。但一般来说,主审法官会采纳magistrate的建议。

我本来想看看海明律师的雄辩,却发现赵博士自己递交了一份反对书(OBJECTION)。看来,她已经是孤军奋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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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3 个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1-9-5 00:35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People, learn to follow the rules. 任何离开主题评论本博个人的评论都是违背规则的。如果你们对本人感兴趣,我单独开个帖子,让你们讨论个够。
我赞成单独开一个帖子让大家讨论,如果有这样一个帖子,我绝不在其它地方讨论。
回复 岳东晓 2011-9-4 23:54
People, learn to follow the rules. 任何离开主题评论本博个人的评论都是违背规则的。如果你们对本人感兴趣,我单独开个帖子,让你们讨论个够。
回复 mgzww999 2011-9-4 22:58
岳先生,我对你的评价是有根据的。现在以下面这段文字为例,就表现了你的几乎所有弱点。

“ 在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中,客户往往是吃亏的。因为律师比客户对法律知道得多,很容易根据自己的目的误导客户进行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

1. 逻辑错误:把个别律师的、可能的行为,说成了所有律师或多数的普遍行为。这就是为什么连真正的专业人士,一直表现很有风度的lawandorder先生都强烈的不同意。
2. 文字表达不清:也许(1)中说的不是你的原意,那就是明显文字工夫太差,简单的话说不明白。
3. 狂妄自大、不尊重他人:隐含着在贬低律师、抬高自己。在lawandorder提出疑问时也不做解释。
回复 真的?假的? 2011-9-4 19:55
HM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你看他到qq微博上了,这边骂人可是和贱贱一样的破口大骂滴,你等着瞧吧,不会有人理他,海外华人都知道他的真面目的话,自然就自生自灭了
回复 路测呢 2011-9-4 17:01
我们看戏党的评论到无所谓。可能他认为你是在踢场子。
回复 cindy197233 2011-9-4 14:19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居然把我的严谨而正确的法律分析当初网络暴力,唉!真是好人做不得啊。如果不是从我学了几招,海明早完蛋了。
以后纽约会少了被蒙蔽的赵静等人,我原来也以为海明律师楼是个规模很大,有无数律师的事务所,也感谢这次桑案,把海明的职业道德的欠缺揭露的体无完肤。网友的力量无穷大,海明的个人隐私也都被网友给爆料了,所以海明害怕了,一个年收入13万美元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如何买的起这么贵的房产,而且还不知一套。Flushing有些律师楼(小规模的)要求律师费客户交现金,根本不报税,在家里保险柜放着,等攒够了钱就去买房产,没有人举报,这样IRS没有查到,IRS要是查,还是有办法查出的,你的报税额和你买的房产都不匹配,钱是何处来的。现在美国经济不好,IRS查的也越来越严,很多flushing的现金收入者收到IRS的稽查信,海明有否此类担心呢?
回复 寒迷 2011-9-4 13:16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居然把我的严谨而正确的法律分析当初网络暴力,唉!真是好人做不得啊。如果不是从我学了几招,海明早完蛋了。
你的脑子不会也进水了吧。。。你还没看出么?S胖子是谁对他好他就对谁恶,凶,谁对他软,KISS谁的ASS。。。你对他的“好心”早就被当作驴肝肺了。。他最恨的人就是你了。。。还没看出!!!!
回复 岳东晓 2011-9-4 12:21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纽约海明律师:我永远不会再回“美中网”了。当初我离开贝壳村,来到美中网就像200年前“五月花”号的欧洲人逃离欧洲来到美国新大陆,是逃避越冬孝等人的网络暴力。现在美中网又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且编辑推荐网络暴力文章到头条。我喜欢一个文明的网络环境。现在,优先在网络上回归祖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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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你赶紧举杯庆贺吧,你终于在美国中文网干掉了海明,

海明居然把我的严谨而正确的法律分析当初网络暴力,唉!真是好人做不得啊。如果不是从我学了几招,海明早完蛋了。
回复 看好戏 2011-9-4 11:09
应该要彻底消灭海明,
让他倾家荡产才行,
这样才会老老实实做我们看戏党的演员。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9-4 10:27
To: 围观 你曾经说:
海明不除, 后患无穷! 谁能把海明除掉, 谁就是真英雄.
你打算给真英雄岳东晓授予什么勋章呀?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9-4 10:26
纽约海明律师:我永远不会再回“美中网”了。当初我离开贝壳村,来到美中网就像200年前“五月花”号的欧洲人逃离欧洲来到美国新大陆,是逃避越冬孝等人的网络暴力。现在美中网又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且编辑推荐网络暴力文章到头条。我喜欢一个文明的网络环境。现在,优先在网络上回归祖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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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你赶紧举杯庆贺吧,你终于在美国中文网干掉了海明,
回复 何哲 2011-9-4 08:05
To: 围观 你曾经说:
海明不除, 后患无穷! 谁能把海明除掉, 谁就是真英雄.
同意。
回复 围观 2011-9-4 07:47
海明不除, 后患无穷! 谁能把海明除掉, 谁就是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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