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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于12月5日递交了反对,我认为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虽然是唐人街对决,也得打精彩点,不能坐以待毙。海明到底还是读了毛主席语录的。
孙鹰说,法庭规定递交反对时间是12月8日,海明提前交卷了。我在前面提到14天(包括中间假期与周末),有人因此算出5号。为什么法庭给出时间是12月8日,孙赢似乎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为什么是8号,有点智商的应该明白,我这里也懒得再说明。否则,总有人说我好为人师。
12月8日是最后期限,但律师显然不必要等到最后一天。这就像你填税表,交得越早,退税或交税也往往越早,并不一定要等到最后。
海明在最后期限之前递交反对,这就给了被告一个反应时间。被告即使如果原来没有准备反对,现在也应该在积极考虑中。
这个案子原本沉寂,现在突然又有了看头。
正式解读,本博将在12月8日后进行。
To: 风景依旧 你曾经说:真的假的啊
海明是个名律师,不会出现这初级的错误,他是为了让桑兰及律师看到后,一致起来写回复,才故意提前的。这么简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