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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不等于没有判断,只是说对于案情结果没有利益,也没有感情纠葛。
就像中立的法官看诉讼双方,最后会做出结论一样。就像拳击裁判,看到一方出拳很糟,会指出甚至嘲笑。
网上亲友团的各种低级谩骂不能不使人进一步思考这个到底谁有理的问题。
某些诉讼人应该看好自己的狗,不要乱咬了,否则其实是在帮倒忙。
根据读者评论补充一点: 我觉得很奇怪,我这篇文章对双方都可能适用。完全可能套到桑兰一边头上。为什么很多读者都往刘谢一边套呢?比如说一个笔名“曼哈顿”的网友,我批判桑兰一方的时候,他总是献上鲜花。看到这篇文章,他却破口大骂。难道我无意中触到了敏感神经?让人对号入座了?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那就好,那就好,因为我看的急啊。然后岳博一边叫:走狗。
枪非鱼焉知鱼之乐,没人气鼓气胀,也没人苦大仇深。这是互联网在发挥出气筒排气阀的作用,给众人宣泄的空间。凡是把辩论当作益智游戏的人都是乐在其中的。
To: 明月娘 你曾经说:有人想用“气鼓气胀”来阔胸---老鼠的胸。
哎呦,999呀真可怜,存活不到30分钟。费心写那么多字干吗呢。
老娘这次跟帖存活率快到一半啦。绝对突破性进展。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全名应该是“丧了家的敲诈勒索者的乏走狗”,我只看到三条,有两个还是最近两天才来的“心胸狭窄的怀疑狂的走狗的没有头脑的走狗”。
网上一些乏走狗似地叫唤,其实会坏他们主人的事。这个道理很明显。乏走狗的叫唤无损于其狂吠的对象,只是证明其running dog性质而已。其实,你数数,也就是那么几条乏走狗,不超过5条。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网上一些乏走狗似地叫唤,其实会坏他们主人的事。这个道理很明显。乏走狗的叫唤无损于其狂吠的对象,只是证明其running dog性质而已。其实,你数数,也就是那么几条乏走狗,不超过5条。
我也是觉得都“气鼓气胀”的时间太长了,苦大仇深,对健康不宜。。。。。。知道你那是肯定没哭,担心女网友入“戏”太深会哭,当事人双方都不怎么担心的事儿,把网友气炸了,不划算。当然主要是在网上把你骂成什么样,你现实里照样该干啥干啥,然后骂你呢,码字肯定也很累,不值呀,哈哈。我刚吃完,刚有点撑,打完这个不撑了。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枪非鱼焉知鱼之乐,没人气鼓气胀,也没人苦大仇深。这是互联网在发挥出气筒排气阀的作用,给众人宣泄的空间。凡是把辩论当作益智游戏的人都是乐在其中的。
我也是觉得都“气鼓气胀”的时间太长了,苦大仇深,对健康不宜。。。。。。知道你那是肯定没哭,担心女网友入“戏”太深会哭,当事人双方都不怎么担心的事儿,把网友气炸了,不划算。当然主要是在网上把你骂成什么样,你现实里照样该干啥干啥,然后骂你呢,码字肯定也很累,不值呀,哈哈。我刚吃完,刚有点撑,打完这个不撑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我也是觉得都“气鼓气胀”的时间太长了,苦大仇深,对健康不宜。。。。。。知道你那是肯定没哭,担心女网友入“戏”太深会哭,当事人双方都不怎么担心的事儿,把网友气炸了,不划算。当然主要是在网上把你骂成什么样,你现实里照样该干啥干啥,然后骂你呢,码字肯定也很累,不值呀,哈哈。我刚吃完,刚有点撑,打完这个不撑了。
不要把网上的这点事看得太严肃。人生的战场不是中文互联网。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不要把网上的这点事看得太严肃。人生的战场不是中文互联网。
你肯定是吃得饱饱的,然后感觉有点撑的! 唉!
不是有个网友写过信问你哭过没,你真的一次也没哭过?如果真没哭过,那就绝对是酒足饭饱,没事添点柴再加把火的。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怎么是纠缠呢?博主不是说理性讨论么?
你啊,老在这纠缠,就是因为最初的时候,你自己对号入座了一把,挂不住。其实有什么呢?反正你是匿名,没人知道你是谁。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肯定是吃得饱饱的,然后感觉有点撑的! 唉!
你啊,老在这纠缠,就是因为最初的时候,你自己对号入座了一把,挂不住。其实有什么呢?反正你是匿名,没人知道你是谁。
To: maomao1 你曾经说:你啊,老在这纠缠,就是因为最初的时候,你自己对号入座了一把,挂不住。其实有什么呢?反正你是匿名,没人知道你是谁。
心理学?哈哈,博主为啥不把你的这个心理学新发明教给警察叔叔,这样警察叔叔只要到大街上一喊抓贼,小偷立马脸红了,警察叔叔就可抓住小偷了啊,多好啊,没准博主还能得个发明奖呢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心理学?哈哈,博主为啥不把你的这个心理学新发明教给警察叔叔,这样警察叔叔只要到大街上一喊抓贼,小偷立马脸红了,警察叔叔就可抓住小偷了啊,多好啊,没准博主还能得个发明奖呢
你后一半的问题。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这是心理学。
当然打官司也有心理学,凡是跟人斗都涉及心理问题。不要把法律看成是没有血肉的死规则。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呵呵,博主的跳跃思维让人叹服啊。博主没有直接回答俺的疑问,却从从幼儿园思维跳越到儿童哭闹,是否间接承认了自己是幼儿园思维?只是儿童哭闹还是可爱的。这一点俺没异议,只是博主要去和狗比,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乏走狗其实比幼儿园还不如。幼儿园的儿童就算哭闹一下也是可爱的,乏走狗的叫唤就不一样了。。。
To: maomao1 你曾经说:你后一半的问题。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这是心理学。
哎,你这个解释太好笑了啊,你讲的办法只适合幼儿园的小朋友吧,小朋友被一唬就害怕啦,你把这办法用在成年人身上只能说明你就像小朋友的思维啊。
俺实在不理解啊,博主是个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怎么会是这样的思维?你帮别人办案也是用这样的逻辑思维的么???
To: maomao1 你曾经说:乏走狗其实比幼儿园还不如。幼儿园的儿童就算哭闹一下也是可爱的,乏走狗的叫唤就不一样了。。。
哎,你这个解释太好笑了啊,你讲的办法只适合幼儿园的小朋友吧,小朋友被一唬就害怕啦,你把这办法用在成年人身上只能说明你就像小朋友的思维啊。
俺实在不理解啊,博主是个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怎么会是这样的思维?你帮别人办案也是用这样的逻辑思维的么???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哎,你这个解释太好笑了啊,你讲的办法只适合幼儿园的小朋友吧,小朋友被一唬就害怕啦,你把这办法用在成年人身上只能说明你就像小朋友的思维啊。
这个帖子其实是一个阳谋贴,让牛鬼蛇神自己对号入座,尽情表演。就像一大群人中间有贼,你大喊一声贼子别跑,结果有人面红耳赤,当场被抓获。而不动声色的,可以基本排除。
不过啊,乏走狗一样只会乱咬其实会损害诉讼人的利益。这算是我给诉讼双方的忠告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岳呀,这是钓鱼贴啊?这不是黄二经常玩的吗?咋了,大博士跟小学生学呀?老娘俺糊涂啦。
这个帖子其实是一个阳谋贴,让牛鬼蛇神自己对号入座,尽情表演。就像一大群人中间有贼,你大喊一声贼子别跑,结果有人面红耳赤,当场被抓获。而不动声色的,可以基本排除。
不过啊,乏走狗一样只会乱咬其实会损害诉讼人的利益。这算是我给诉讼双方的忠告了。
To: maomao1 你曾经说:这个帖子其实是一个阳谋贴,让牛鬼蛇神自己对号入座,尽情表演。就像一大群人中间有贼,你大喊一声贼子别跑,结果有人面红耳赤,当场被抓获。而不动声色的,可以基本排除。
嘿嘿,删了不少贴,俺没骂人的贴也删了一条。俺不赞成骂人,这标准对大家其实都一样的
俺还在等着博主指教呢,亲友团双方说,桑黄在这里有支持者么?没人支持哪来的亲友团?你对空气说话?你玩法律的人,应该最讲逻辑的吧,玩文字游戏也要讲逻辑的吧,只是你没想到你的这个文字游戏那么的没有事实支撑点。
To: VANO 你曾经说:你现在似乎也在咆哮。呵呵。。
..haydnch
我也骂过桑兰,对桑兰的评价不高,但我不会认为岳博说我。
有些人很快就对号入座、上来就咬。
岳博的此文真是高明!
。。。。。。。。。。。。。。。。。
回复以上的评论,
您好,与您同感。
低级无趣的谩骂是一些带有狗基因人的说话特征。
要说,网络论战,至今没看到比岳楼主能写的了。
每次看到那
To: VANO 你曾经说:嗯,又来了一个。不笑死老娘不偿命。
..haydnch
我也骂过桑兰,对桑兰的评价不高,但我不会认为岳博说我。
有些人很快就对号入座、上来就咬。
岳博的此文真是高明!
。。。。。。。。。。。。。。。。。
回复以上的评论,
您好,与您同感。
低级无趣的谩骂是一些带有狗基因人的说话特征。
要说,网络论战,至今没看到比岳楼主能写的了。
每次看到那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刘老大赶紧来认亲吧,得道多助,全球二岸三地的千万华人都给岳博士归到刘家亲戚团里了,好不热闹。
好像生怕我说得不准确嘛。
To: haydnch 你曾经说:..haydnch
我也骂过桑兰,对桑兰的评价不高,但我不会认为岳博说我。
有些人很快就对号入座、上来就咬。
岳博的此文真是高明!
To: haydnch 你曾经说:你是岳博士豢养的?岳博士有很理智的原则定位,你别给岳博十丢人了。说起来他居然养着你这样的亲友有损成本原则。
呵呵,某些人扯了半天,根本就没清岳博的说法:低级谩骂--狗是有特指的。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呵呵,你已经错乱了,刚才说的话,自己吞回去?
在胆小鼠的帖子里面我就说过,不和病人说话,在这里还是这个态度,对于病态的某人,最高的轻蔑就是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
To: haydnch 你曾经说:在胆小鼠的帖子里面我就说过,不和病人说话,在这里还是这个态度,对于病态的某人,最高的轻蔑就是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
呵呵,看客没什么技穷的说法,顶多就是惋惜一下罢了。
说桑完败,解释一下保险的收获?再说一下刘老大是否有污蔑的言辞?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呵呵,你就自己安慰吧。
原来是那个天天顶自己烂贴的东诚呀,老对手了,告诉你,我是记事本2000.那里你被我们痛殴到半死,跑到这里找自信来了?
To: haydnch 你曾经说:原来是那个天天顶自己烂贴的东诚呀,老对手了,告诉你,我是记事本2000.那里你被我们痛殴到半死,跑到这里找自信来了?
个人好恶和信息了解程度有关,关于此案人物背景,我在猫眼帖子里搜集的很详细,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7469408&boardid=1&replyID=35233648&page=267&1=1#35233648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就是在这里才看出你的倾向性和拉偏手的目的,14项指控,被灭掉11项,剩下三项还有可能在下周不保,你却对少数苟延残喘坐以待毙的虚假自控欢呼雀跃,这种做法也配谈中立?另外你说美国陪审团会可怜残疾人纯粹是在误导桑兰。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112322&bcode=ydx 看不懂?
To: haydnch 你曾经说:桑兰和小保姆的纠纷掀起轩然大波的时候,网上几乎一边倒的谴责桑兰,莫不成小保姆杜春兰为养家糊口辛苦劳作空闲之余还有精力和金钱养‘走狗’吗?
岳东晓的此博客一出,虽然没说刘谢或者桑兰,但大批刘谢走狗立刻扑上去了,假装“委屈”,实在搞笑!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112322&bcode=ydx 看不懂?
你喋喋不休的吹嘘自己多么英明,能预见出桑兰案件的走向,我请你预测被你欢欣鼓舞的热烈庆祝的三个硕果仅存的成活指控还能剩下几个,你马上就失语了,如果真正保持中立,应该指出就是目前仅存的三项指控,多数也是站不住脚的。不信可以走着瞧,到12月8号以后还能剩下几个。其实,目前这些谴责你的网友才是中立的,在你和海明比拼谁是好律师的论剑中,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既声讨海明玩弄法律鱼股掌之上,也对你避实就虚用贺梅夸夸其
To: wd1531 你曾经说:鲁迅就用乏走狗一词描写某些人。
博主不气不鼓也不气急败坏就开始破口大骂别人是狗了,这种行为到是有狗的特征,狗乱吠乱咬是天性是习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也不一定表示它们是在生气。“对号入座”“亲友团”博主喋喋不休地来回重复,这种单调的发声也恰是狗的基本特征。
To: 钢丝 你曾经说:我这个人喜欢讲一般原则。其实人要遵守原则,才能做正确的事。不幸的是很多人不但不能从一般原则上领悟道理,反而对号入座、然后背道而驰。这就是人性的悲哀。
大家都没你聪明,总是误读你、理解不了你,成不?
那麻烦您,下次尽量写得简单直白,让我们都能读明白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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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海黄伎俩低级卑劣,他们之间狗咬狗之后败露的事情件件恶心,你是对自己有期许的人,就算追求标新立异,也不该和他们混得不明不白的呀!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岳冬晓,不要自以为是,把别人当傻瓜
按你所说,某某骂人,那么这篇博文应该也可以适用于他嘛。为什么大家偏偏往刘谢头上套呢?这不是在坑他们吗?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大家都没你聪明,总是误读你、理解不了你,成不?
按你所说,某某骂人,那么这篇博文应该也可以适用于他嘛。为什么大家偏偏往刘谢头上套呢?这不是在坑他们吗?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们就不要为难岳不思了,毕竟真名实姓的, 不容易, 我挺他。
按你所说,某某骂人,那么这篇博文应该也可以适用于他嘛。为什么大家偏偏往刘谢头上套呢?这不是在坑他们吗?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假如有一个人见到你本人,言必“岳东晓,你记住,酒后开车是违法的”,回回都说。。。
如果我看到路边一块牌子说,不能酒后驾车,我肯定不会辩解自己没有喝酒。
我没有点任何人的ID,也没有特指诉讼的任何一方,而是讲一个普遍原理,为什么有人气急败坏?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但是如果你看到骨头, 你回流口水吗?
如果我看到路边一块牌子说,不能酒后驾车,我肯定不会辩解自己没有喝酒。
我没有点任何人的ID,也没有特指诉讼的任何一方,而是讲一个普遍原理,为什么有人气急败坏?
To: 钢丝 你曾经说:如果我看到路边一块牌子说,不能酒后驾车,我肯定不会辩解自己没有喝酒。
如果有个人每次见你都说,“岳东晓,你记住,酒后开车是违法的。”你说自己从来滴酒不沾,然后此人说,我说的难道有错吗?
站在中立的立场判断,桑海黄一伙就是邪恶的讹诈流氓团。对桑海黄情绪化的言语,也是对桑海黄一伙的无耻表现的回击,你不会选择性地失明、失忆吧?再口口声声地言必中立,不是之前和言必贺梅一样滑稽吗?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说实话桑黄一边实在是势单力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别往神经上扯哈,呵呵呵,感觉你有点不靠谱。
我觉得很奇怪,我这篇文章对双方都可能适用。完全可能套到桑兰一边头上,为什么读者们都往刘谢一边套呢。
To: 中间偏左 你曾经说:我觉得很奇怪,我这篇文章对双方都可能适用。完全可能套到桑兰一边头上,为什么读者们都往刘谢一边套呢。
感觉你写东西就是找骂的,没有任何意义,不能理解;比如我就很反感桑黄,所以就成了刘谢的狗了,我忍了又忍还是要说:狗屁逻辑!
To: sztao 你曾经说:叫人看好自己的狗,这句话是常识。养狗的当然要看好自己的狗。
中立不等于没有判断,判断来自参照标准(包括法律,道德标准等等)和证据(包括事物的发展过程和结果)。无论是什么人都会有判断。只是参照的标准不同,造成对事物的结论也不一样,这就是分歧的由来。所以说没有绝对的中立。除非你不表态。桑兰案进行到今天,不知博主是否还是中立?从博主的表态,我对你的直觉你是有倾向性的。也许我提这个问题还太早了一些。以后更有兴趣与你讨论。
无论哪一方骂人是不对的,尤其是写文章,如
To: maomao1 你曾经说:你当然知道自己是谁。但你换个角度想想,对我来说,你不过一匿名ID,与其他千百个ID没有任何区别。我写东西不可能是针对你这个ID。我根本没有留意哪个ID是什么观点。我只是偶尔看到值得回应的帖子回应一下。
俺没有气啊,起码俺还没有到骂人的程度呢
你想怎么看俺无所谓,来这里不是想证明俺是不是刘谢的亲朋,俺只是想跟你说个理,为这个理俺还真是较上劲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俺没有气啊,起码俺还没有到骂人的程度呢
又在对号入座了。我又没说哪边的亲友团。
再说了,其实你就是哪边的亲友团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亲友团出来支持,说明世界上还有亲情嘛。我只是善意提醒,亲友团不要帮倒忙,又气鼓气胀的伤身体。
To: maomao1 你曾经说:又在对号入座了。我又没说哪边的亲友团。
俺也不赞同谩骂,即使是在有理的一方,不过博主实在是没理由认为谩骂的人就是亲友团,有的人痛恨桑黄海的作为,不够理智,但他们不一定是亲友或朋友,也许他们与刘谢一点关系也没有,仅是因为厌恶丑恶的行为。博主现今对亲友团的判断实在不能让人认为你是中立的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