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打赢贺梅案之前,和解根本不可能。因为贝克早已计划剥夺贺家父母权,贝克自始至终的条件是贺家放弃贺梅,对任何贺梅回贺家的折中协议都完全否决。参见《从贺梅案看什么叫战争与和平》 至于李兆阳这个贺家眼里的“小人”,根据贺家说: 1)在第一任法官下台之前,李兆阳到处散布对他们不利的言论,包括对中国大使馆说贺家坏话,缺乏基本的道德;不仅如此,李兆阳还对很多人说YDX的坏话; 2)在第一任法官下台之后,李兆阳到处吹嘘他都是他的功劳,找了国内媒体大肆宣扬,并叫贺家写感谢信,因为违背事实,贺家拒绝 ; 3)在贺梅案初审结束之后,散布贺家错过与贝克和解机会的谎言,令贺家受到很大伤害; 4)贺家判断,一旦贺家形势好转,李兆阳又会跳出来。 以上是2004年5月19日我与贺家一次谈话的记录。当时贺梅案初审失败,我们刚刚发布15点声明,得到主流媒体的强烈呼应。而李兆阳则在网上散布对贺家不利的言论。 当时,我决定不能公开揭露李兆阳,因为在表面他曾经支持过贺家,如果我们揭露他,将损害贺方统一战线的形象。但是他到处炒作,动机明显不纯,而且缺乏基本道德,在背后攻击。但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投机分子,必须简单彻底地清除出局。 以后的发展看来,贺家的第(4)点判断完全正确。 直到贺梅回到了中国,我们才逐渐披露真相。但是,对李兆阳这部分,我采取了基本忽略的做法。 贺梅案,那是胜者书写历史,可以给后人借鉴。 就像淮海战役可以不断回顾,作为兵家学习的典范。 聪明人能从贺梅案得到启发。 |
To: 海明的老子 你曾经说:以上两个贴是回给你的,如果有冲犯,请谅解,我只是就事论事地说我的看法。觉得你的帖子和ID都有点过,其实我也不喜欢海明,但也没有必要那样去问候别人的父母。
哈哈,贺梅案,这个案子非同一般。
一个案子造就了一位全美最伟大的准律师,改变了美国民事法律制度,教育了全美国人民,这可不是一般的案子。
哈哈哈哈,这个案子要大书特书,永远书下去。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回帖回错了,应该是回给海明的老子这个ID,你这个ID就可见你的人品,就是对海明有看法和意见,也不应该不尊重别人的父母。对你这个称谓鄙视之。想你也是受过教育的人,不要自降身份,把自己弄的像泼妇骂街。
我觉得你这个叫海明的老子的人心态上有问题,有点酸葡萄反应。你看问题不是从事情的本质上看,总要要抓住细枝末节来上纲上线。就算贺梅案成就了岳博士的威名,又怎么样呢。这只是贺梅案的副产品,父母权是基本权利。岳博士当时帮贺家要贺梅也没有预测到今后她父母的婚姻状况,再说即使离婚,孩子跟着自己的亲生母亲也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岳博士帮助贺家并没有想着一定要出名,只是出于本能在帮,换位思考一下,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我觉得你这个叫海明的老子的人心态上有问题,有点酸葡萄反应。你看问题不是从事情的本质上看,总要要抓住细枝末节来上纲上线。就算贺梅案成就了岳博士的威名,又怎么样呢。这只是贺梅案的副产品,父母权是基本权利。岳博士当时帮贺家要贺梅也没有预测到今后她父母的婚姻状况,再说即使离婚,孩子跟着自己的亲生母亲也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岳博士帮助贺家并没有想着一定要出名,只是出于本能在帮,换位思考一下,你能做得更好吗?还是就事论事发表看法比较好。不要总是拿自己的想法去推断别人。
海明他爹啊,您能不能稍微体谅一下,本博删你的炸版贴都删到手软了。我给你开个帖子,把你的炸版全放进去,成不?
To: 海明的老子 你曾经说:海明他爹啊,您能不能稍微体谅一下,本博删你的炸版贴都删到手软了。我给你开个帖子,把你的炸版全放进去,成不?
哈哈,贺梅案,这个案子非同一般。
一个案子造就了一位全美最伟大的准律师,改变了美国民事法律制度,教育了全美国人民,这可不是一般的案子。
哈哈哈哈,这个案子要大书特书,永远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