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贺梅案中,双方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在本博及其他汉人参与并提出取胜的见解之前,贺方没有提出能够击败贝克方辩论的见解。事实上,田纳西上诉法院的114页判决把贺家律师先前提出的几乎所有辩解都已经经过严密的论证加以推翻,这个严格论证被中外的所谓法律专家都研究过了,几乎滴水不漏,没有任何一个专家能说出有什么不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并没有否定其上诉法院的推论过程,而是采用了我与贺后来提出的新的论证。
而我方后来的辩论最后被田纳西最 高法院采纳,只不过说明田纳西法院接受了我们的观点,正如贺邵强说的,该法院判决中的某些措辞与我们最后递交的动议雷同,而且是贺家律师从来没有提出过的。相关各方的辩论在《赢在美国》一书中有详细介绍,谁有理、没理非常清楚。为什么ABC在报道贺梅案,我出现的时候,下面文字介绍写的是LEGAL ADVISER,而根本没有采访贺家的律师,这是有其道理的。
我在前面说过,贺梅案打赢通俗的说取决于两个要素: (1) 让美国法院愿意听汉人讲道理;(2)讲赢道理。
为了第(1),我们实行了严酷的战斗,几名法官遭受重创,知道湖南人不好惹。而第二,则是一个法律智力的较量---当然前提是存在事实的支持。
To: 布依族 你曾经说:日本没去过,评价不了,感觉国人需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backchina.com看不到,能否把文章发给我看看.
他在backchina.com里有关于高铁的文章, 还拿了个PS的图片说话. 我没法留言, 被他拉黑了, 所以只能在这里留啊.
仇恨日本人的, 先去日本看看, 回来再说. 而且好好比较一下当下的日本人和中国人...
To: 南湾仔 你曾经说:他在backchina.com里有关于高铁的文章, 还拿了个PS的图片说话. 我没法留言, 被他拉黑了, 所以只能在这里留啊.
这个就别在这里说啦,没什么意思啊
To: 布依族 你曾经说:这个就别在这里说啦,没什么意思啊
在这里没看到你写高铁的文章. 你是支持中国政府的, 我想了解你的人都知道. 一个weak 到连任何重大事故都不能公开的负责任追究责任的政府, 真不知道你在支持它什么?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写错几个字,重发一遍:
回答你的问题,因为其一个普遍的误区。独裁与法制是两个概念。罗马帝国是独裁,但罗马法正是在帝国之下得到完善。同样,英国的普通法是在独裁制度下完善的。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呀!
回答你的问题,因为其一个普遍的误区。独裁与法制是两个概念。罗马帝国是独裁,但罗马法正是在帝国之下得到完善。同样,英国的普通法是在独裁制度下完善的。
To: meiguoadventure 你曾经说:回答你的问题,因为其一个普遍的误区。独裁与法制是两个概念。罗马帝国是独裁,但罗马法正是在帝国之下得到完善。同样,英国的普通法是在独裁制度下完善的。
“法院是裁判...“
不错,不错,岳先生起码体会到这点。
如果希特勒是法院院长,你认为你能赢吗?
“(1) 让美国法院愿意听汉人讲道理。。。”
如果美国的司法制度是独裁,它能听你讲道理?
呵呵。
谢岳先生为回答我的问题又写了这篇。我多了,将回去重读“赢在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