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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写了22页,还加上几个附件,花了不少功夫嘛。
OBJECTION to 81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by the Magistrate Judge Document filed by Sang Lan. (Attachments: # 1 Exhibit A, # 2 Exhibit C, # 3 Exhibit D, # 4 Affidavit of Service)(Hai, Ming) (Entered: 12/05/2011)
副法官在两星期前建议裁定海明在多处无理取闹,海明如果不反对,到时被制裁就像坛子里的乌龟--没地跑,因为知道你反正不能上诉。
人总不能像张学良的30万东北军似的,看见1万多日本鬼子来了,一枪不放,坐着等死吧?海明这个反对一出,就算到时被制裁,也至少保留了上诉权。
海明有这个勇气,我们应该表示鼓励。一般来说,越蠢的律师越听不进意见。
这次我善意提醒海明及时提交反对意见,他没有反其道而行之,这是个进步。毕竟网上赌气不顾自己安危才是真蠢。
须知,副法官写的只是报告与建议,并未形成法庭的命令。根据规定,一旦诉讼一方对副法官的报告与建议提出反对,主审法官必须亲自逐条进行重新分析,这叫de novo determination。
海明这个反对一出,估计主审法官要花相当长时间才能完成处理。
等等看莫虎有没有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