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在其博客上说:"媒体的记者都觉得我做了傻事,告诉我又没挣到钱,又搞坏了名声。"
按理说,帮受害者免费打官司是一件好事,应该加以鼓励、支持,为什么反而会“搞坏了名声”呢?
海明在之前的告CNN案,翟田田案,当赵静律师索赔750万等等,还是得到了赞誉的。虽然每个案子都没有好结果(CNN案传票都没递就吓缩回去了,翟田田带着手铐驱逐出境,赵静需要倒赔),但毕竟都是低烈度冲突,大家也没有太去追究。
早在翟田田案中,我就发出疑问,为什么没看见海明从法律角度发表任何有利于翟田田的论辩呢?如果是别人,也许会采取一系列法律行动,最后翟田田会变成老美手里一个极其烫手的山芋。海明好像除了吓唬翟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说法。最后,老美卖个破绽,小翟立刻带着手铐回去找妈妈了。
因为前面那些官司基本是无疾而终,海明没有施展什么招数,我们也就无法知道他的水平。但这次海明代理桑兰却是失算了。虽然与保险公司等的诉讼在撤诉之后海明可以继续吹嘘获胜,但案子剩下的部分打到了一个需要真枪实弹较量的程度,再靠忽悠是不行的了。一读海明写的那些东东,读者们都摇头。
究其原因,在于海明在某些基本问题上发生了误判: 以为可以靠媒体上的攻势逼迫华人被告交钱屈服。却不知如果被告交钱,则等于默认了那些攻击。而被告洗清名誉的方法只有一个: 打赢官司。
桑兰案还是很有社会意义的,至少给大家普了法,包括给某些愣头青似的中文媒体上了一课。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多谢你指正。原来是法庭指派。怪不得翟田田被海明卖得这么彻底。检方明显证据不足的案子,打到最后翟田田被驱逐出境,换取不被起诉。海明事后还在国内媒体上大肆宣扬告国土安全局不可能赢。还有比这个更差的结果吗?
蚁良东(坐9月牢)和翟田田(坐四个月牢)都是刑事案,还算他们聪明,指名要华人律师,这样法庭指派海明作他们的律师,明白了,指派。不知道你要什么公道,如果不是海明,美国律师很可能和法庭作交易,把蚁良东和翟田田买了,结局远远不是现在这样。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第3项最后一句”被告撒了谎“更正为”被告是有责任的“
以下是桑兰抗辩1~3项的粗译,欢迎有识之士点评!!!
1. 申明桑兰已与除刘谢莫及15位网友外的其他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了前六项起诉和权力主张。
2. 第七项起诉“刘国生、谢晓虹夫妻和莫虎不当得利”,第八项起诉上述被告的“侵权”。称有足够证据支持他们的权利主张。例如,被告募集公众捐款,使用捐款,控制“桑兰基金”,为他们自己牟利,直到2008年年底。附件A(1. 存款银行信函表明基金注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我是不懂,所以才广采博收,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知识来做判断。我只能说你的论证不符合逻辑。注意!你又用”可能“,”万一“之类的东西来为自己辩护了。
因为你不知道美国司法的现状。瞧着,一旦法庭判刘谢输,你们就该说美国法庭不公平。你们现在一厢情愿以为莫虎肯定打赢,那拿有准,万一输了呐?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因为你不知道美国司法的现状。瞧着,一旦法庭判刘谢输,你们就该说美国法庭不公平。你们现在一厢情愿以为莫虎肯定打赢,那拿有准,万一输了呐?
你把一个未发生事件的可能后果之一(由白人律师辩护可能会出卖那两人)拿来作为证据,来证明海明做得好些,整个论证无效!肯定没学过逻辑学。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你把一个未发生事件的可能后果之一(由白人律师辩护可能会出卖那两人)拿来作为证据,来证明海明做得好些,整个论证无效!肯定没学过逻辑学。
蚁良东(坐9月牢)和翟田田(坐四个月牢)都是刑事案,还算他们聪明,指名要华人律师,这样法庭指派海明作他们的律师,明白了,指派。不知道你要什么公道,如果不是海明,美国律师很可能和法庭作交易,把蚁良东和翟田田买了,结局远远不是现在这样。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把一个未发生事件的可能后果之一(由白人律师辩护可能会出卖那两人)拿来作为证据,来证明海明做得好些。学过逻辑学吗?
有种极为幼稚的想法,以为上了媒体就能在美国打赢官司。贺梅案最初媒体一直关注、大使馆一直有人去,结果如何?输得很惨。等我们赢的时候,几乎都已经没有人记得那个案子了。在最后的两年,我特别要求减少在媒体上鼓噪,而是争取法院、政府站到我们一边。
上媒体的唯一作用是给诉讼人一点心理安慰,觉得还有人在乎他。像桑兰案这样上媒体,结果适得其反。
To: jeremyan 你曾经说:蚁良东(坐9月牢)和翟田田(坐四个月牢)都是刑事案,还算他们聪明,指名要华人律师,这样法庭指派海明作他们的律师,明白了,指派。不知道你要什么公道,如果不是海明,美国律师很可能和法庭作交易,把蚁良东和翟田田买了,结局远远不是现在这样。
好吧,我承认我对蚁良东和翟田田不太关注。只是请教,有什么证据说海明是免费给他们打官司吗?至少我查了一圈没有看到免费的字眼。
除了炒作之外,海明有没有全力维护他的客户的利益?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投诉有没有下文?反诉USCIS有没有下文?
海明要开公关公司,帮别人上媒体我坚决支持。敲掉海明律师执照我也坚决支持,这样他就可以一心一意地从事公关事业了。蚁良东和翟田田如果请海明帮他们上媒体,那恭喜他们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好吧,我承认我对蚁良东和翟田田不太关注。只是请教,有什么证据说海明是免费给他们打官司吗?至少我查了一圈没有看到免费的字眼。
建议你看看蚁良东和翟田田的案件在说话。
To: jeremyan 你曾经说:建议你看看蚁良东和翟田田的案件在说话。
海明也就是一苍蝇,打官司前先看哪堆屎味道传得最远就上哪堆啃。至于那些还在监狱里继续坐牢默默无闻的人,不付钱要找海明当律师,门都没有。看看他打的这几个无偿官司,哪个不是先在媒体上闹哄哄了,海明才联系别人免费打官司的?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海明也就是一苍蝇,打官司前先看哪堆屎味道传得最远就上哪堆啃。至于那些还在监狱里继续坐牢默默无闻的人,不付钱要找海明当律师,门都没有。看看他打的这几个无偿官司,哪个不是先在媒体上闹哄哄了,海明才联系别人免费打官司的?
桑兰他们在国内筹划一年,不想花钱(或花不起钱)也只能找到海明这种律师,还要怎
样?一分钱一分货,如果周永平,朱永(告MIT),石女士,廖晚霞那一大群人能碰到
海明就不错了,告比不告好,有律师比没有律师强。赢当然好了,但是这些人都属
于赢不了也要告的案件,华人律师就这市场,你也知道,能干的不多。那些没有碰
到海明的翟田田们(大有人在)还在监狱里继续坐牢默默无闻,谁管?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桑兰他们在国内筹划一年,不想花钱(或花不起钱)也只能找到海明这种律师,还要怎
桑兰案还没开始,我就提醒海明了:别让她再受伤。但有人就是想利用桑兰忽悠,因为桑兰算是个名人。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桑兰案还没开始,我就提醒海明了:别让她再受伤。但有人就是想利用桑兰忽悠,因为桑兰算是个名人。
你就别挑剔海明了,最起码帮翟田田和蚁良东闹上媒体。其他华人找不到海明一类帮
忙的,像周永平,刘庆生,廖晚霞等等,被打被判连中文媒体都上不了。可以说,凡是在美国打过官司的华人,没有不支持海明的,不信你问问。
To: 5x50 你曾经说:有种极为幼稚的想法,以为上了媒体就能在美国打赢官司。贺梅案最初媒体一直关注、大使馆一直有人去,结果如何?输得很惨。等我们赢的时候,几乎都已经没有人记得那个案子了。在最后的两年,我特别要求减少在媒体上鼓噪,而是争取法院、政府站到我们一边。
这倒是怪事。律师的责任啥时候变成帮人上媒体?你这个吃媒体饭的干啥去了?这也难怪,Loser总是和Loser打堆。做媒体的做不好媒体的事,做法律的做不好法律的事。
另外,在美国打官司的华人多了去了,支持海明的有几个?不说别的,岳博自己就打了几个。就这说话水平,难怪媒体做不好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这倒是怪事。律师的责任啥时候变成帮人上媒体?你这个吃媒体饭的干啥去了?这也难怪,Loser总是和Loser打堆。做媒体的做不好媒体的事,做法律的做不好法律的事。
你就别挑剔海明了,最起码帮翟田田和蚁良东闹上媒体。其他华人找不到海明一类帮
忙的,像周永平,刘庆生,廖晚霞等等,被打被判连中文媒体都上不了。可以说,凡是在美国打过官司的华人,没有不支持海明的,不信你问问。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你就别挑剔海明了,最起码帮翟田田和蚁良东闹上媒体。其他华人找不到海明一类帮
你没有抓到海明失算之处:他本来就没想打官司,只想忽悠一把。。。
To: 胡了 你曾经说:不是什么舆论的误判,实际上是海胖子和桑黄见面前双方互相欺骗臭味相投的必然结果。桑黄夸耀的国内高层、中央媒体以及美国的政商名流关系让海胖子觉得有机可趁,海胖子吹嘘的所谓“大律师”名头、美国司法界的铁磁哥们以及“豪华律师团”让桑黄有如胜劵在握。否则,哪里会有今天一众看戏党党友围观敲诈三人团扒光亮相的尴尬!很快会有知情人士公开他们当初“精心”拟定的敲诈攻略,届时各位定会笑掉大牙!
海明桑兰的失算还在于对舆论的误判,没想到舆论对他们的轰炸甚至大于被告.试想一下,如果舆论一边倒都轰炸被告,恐怕被告是很难承受的.而现在被告甚至都不用回应,很多人都在支持他们.海明桑兰的失算更在于很多专业的法律人士,包括“非律师“的岳博士都出面维护美国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他们的普法使得海明的表现更象一个非律师.
To: 一码是一码 你曾经说:这个“一码归一码”,一看问题,大概就知道是谁了。呵呵,问题逻辑性错误。让指出来吗?
岳老师
感谢您对贺案和桑案法律上的讲解。
我么听说美国是个讲平等,讲道理的地方。我有个法律上的疑问。请指点
如果控辩双方各有各的主张。且不说谁对谁错。一方说,老子有的是钱,我请大律师给个几百万,你如果输了你得赔我律师费, 我让你清家党产。 而另一方,虽然有理,可是没有100% 赢的把握, 又人单势孤,律师也是免费的。这样是不是没得道理讲。
法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哦, 所以说在西方的法律上,也有不公平的第方。所以有理、无钱打官司是赌一把,还是不赌的选择。还是不要惹有钱人的好啊。穷人伤不起啊
美国的司法程序是一种对抗性的程序。双方开打,法官只是裁判,原则上不会主动站在哪一边,只判断谁打赢了。所以有理、无钱的输掉是正常的。这也符合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淘汰弱者。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这就是为什么,大公司打官司很少输的原因。
美国的司法程序是一种对抗性的程序。双方开打,法官只是裁判,原则上不会主动站在哪一边,只判断谁打赢了。所以有理、无钱的输掉是正常的。这也符合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淘汰弱者。
To: 一码是一码 你曾经说:美国的司法程序是一种对抗性的程序。双方开打,法官只是裁判,原则上不会主动站在哪一边,只判断谁打赢了。所以有理、无钱的输掉是正常的。这也符合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淘汰弱者。
岳老师
感谢您对贺案和桑案法律上的讲解。
我么听说美国是个讲平等,讲道理的地方。我有个法律上的疑问。请指点
如果控辩双方各有各的主张。且不说谁对谁错。一方说,老子有的是钱,我请大律师给个几百万,你如果输了你得赔我律师费, 我让你清家党产。 而另一方,虽然有理,可是没有100% 赢的把握, 又人单势孤,律师也是免费的。这样是不是没得道理讲。
法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说的很对, 桑兰挣钱靠的就是她的名气, 现在是一身臭气了, 以后的生活还真的不好说, 海明就一无懒律师, 本来要钱也没人找他打官司, 所以基本是没什么损失, 还变得famous了, 虽然这是infamous,不过总是contain了 famous, 哈哈.
桑兰损失当然大。你得先有东西才能损失。桑兰本是名人,海明什么也不是。现在海明至少跟桑兰一样有名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咦,海明穿上马甲来向你讨教了。
I don‘t think so. I recall that there is a case that says someone‘s IP address is not private information.
To: 一码是一码 你曾经说:桑本身的荣誉是国家免费赠送的。
岳老师
感谢您对贺案和桑案法律上的讲解。
我么听说美国是个讲平等,讲道理的地方。我有个法律上的疑问。请指点
如果控辩双方各有各的主张。且不说谁对谁错。一方说,老子有的是钱,我请大律师给个几百万,你如果输了你得赔我律师费, 我让你清家党产。 而另一方,虽然有理,可是没有100% 赢的把握, 又人单势孤,律师也是免费的。这样是不是没得道理讲。
法
To: 曼哈顿 你曾经说:桑兰损失当然大。你得先有东西才能损失。桑兰本是名人,海明什么也不是。现在海明至少跟桑兰一样有名了。
看黄健的微博就知道海明教授是怎样把桑黄骗进套里的,实际上损失更大的是桑兰,她的名声和前途都给海明毁了,应该说桑兰找海明不合算。
To: 曼哈顿 你曾经说:不一定. 说不定谁骗谁. 应该是相互利用吧.
看黄健的微博就知道海明教授是怎样把桑黄骗进套里的,实际上损失更大的是桑兰,她的名声和前途都给海明毁了,应该说桑兰找海明不合算。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Thanks. Be in my legal team if HM sues me?:)
Don‘t have the citation. But it was a privacy case involving Microsoft.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Don‘t have the citation. But it was a privacy case involving Microsoft.
a case No. that you may recall? if not, fine. thanks.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a case No. that you may recall? if not, fine. thanks.
I don‘t think so. I recall that there is a case that says someone‘s IP address is not private information.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I don‘t think so. I recall that there is a case that says someone‘s IP address is not private information.
请教岳先生,does it violate the law to publish someone such as HM‘s IP address? Thanks.
To: watcher 你曾经说:赞同!
岳大师不厚道啊,桑海团伙败相刚显,猴戏玩完,您就毫无怜惜乃至大开杀戒啦!
在下还是敬佩你在贺案中的作为,其中的意义确实了不得。作为华裔在西方法律体系中搏击完胜的案例,意义深远,个人以为怎么吹嘘都不过份,老生常谈也不过份,只要你是华裔在美国有上过法庭的经验,
只要你是来自中国的华裔律师都能体会到贺案完胜背后的意义、份量,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有讥笑、抨击岳东晓的人都是自以为是的浅
To: watcher 你曾经说:非常赞同您对海明的评论,不把这个流氓律师的执照吊销,真是天理难容!
岳大师不厚道啊,桑海团伙败相刚显,猴戏玩完,您就毫无怜惜乃至大开杀戒啦!
在下还是敬佩你在贺案中的作为,其中的意义确实了不得。作为华裔在西方法律体系中搏击完胜的案例,意义深远,个人以为怎么吹嘘都不过份,老生常谈也不过份,只要你是华裔在美国有上过法庭的经验,
只要你是来自中国的华裔律师都能体会到贺案完胜背后的意义、份量,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有讥笑、抨击岳东晓的人都是自以为是的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