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公司加起来大于当年的东印度公司。
当年本博官司遇到一些挫折,我的支持者们联名给中国最高公务员等人写了一封信,要求中国政府履行PRC宪法规定保护海外国民利益的义务。这些人与我站在了同一条战壕,结下了战斗的友谊。这也再次证明,中国人团结起来是不可战胜的。
To: yahoo2001 你曾经说:小丑大多不会有什么自知之明的。。
比起前两个月博主已经谦虚不少啦。
以前他是这么宣称的“ 为什么桑兰律师应该听我的意见:因为我是鸦片战争以来唯一在英美法系下全胜的中国人”。 吓人吧!!!!
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司,只要换几个关键词,也可以耸人听闻。 哇,鸦片战争! 哇,英美法系!哇,东印度公司! 哇, 中国人!
就好比昨天我昨天去法庭,由于警察缺席,取消交通超速罚单的官司。如此包装一下,说出来也很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钱是次要的。“,可以解释成你的案子赢的没有得到多少钱,输的输了很多钱吗?
当年本博走了一点点弯路,网上兴高采烈的瘪三们不少啊,拼命加以夸大。可惜最后的结果总是令他们失望。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当年本博走了一点点弯路,网上兴高采烈的瘪三们不少啊,拼命加以夸大。可惜最后的结果总是令他们失望。
别担心,你如果继续膨胀下去就是下一个海明。他和你是一路货色。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别担心,你如果继续膨胀下去就是下一个海明。他和你是一路货色。
海明的律师头衔很危险啊。欺骗法庭,很可能吊销执照,回北京当农民工也没人要。你给他捐一块钱嘛,他很需要的。另外,你说捐给本人维权基金1块钱,但支持本人的基金负责人说不收这种微额捐款。你如果认为捐款被人侵吞了,可以向我申报。
To: 不明白 你曾经说:另外,桑兰的保密协议已经被被告否决了,其实没给任何新东西。海明对此也没有否认嘛。
小乞丐, 你这个赢了, 和桑兰的保密协议一样。 真的赢了, 还钱。 把你当乞丐时候骗;来的钱, 还给别人。
To: 不明白 你曾经说:海明的律师头衔很危险啊。欺骗法庭,很可能吊销执照,回北京当农民工也没人要。你给他捐一块钱嘛,他很需要的。另外,你说捐给本人维权基金1块钱,但支持本人的基金负责人说不收这种微额捐款。你如果认为捐款被人侵吞了,可以向我申报。
小乞丐, 你这个赢了, 和桑兰的保密协议一样。 真的赢了, 还钱。 把你当乞丐时候骗;来的钱, 还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