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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曹长青对桑兰案的分析凸显其缺乏逻辑

热度 37已有 2348 次阅读2011-12-28 18:01 分享到微信

曹长青对桑兰案的分析基本一窍不通(参见 http://www.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2572)。这可能是受其教育程度限制,读不懂英文,但网上关于桑兰案的情况中文资料也不少,犯这种低级错误是不应该的。

我在《桑兰案到底成活了几项?》一文中(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65015&do=blog&id=115442 )总结到: 【桑兰案有三项是无条件成活。这三项是(1)被告之一诽谤;(2)侵犯隐私权;(3)因侵犯隐私权引发的违背信义义务。另有三项是需要修改状纸成活。这需要修改状纸的三项是(4)不正当获利;(5)侵吞财产;(6)侵吞基金违背信义义务。。。在这个情况下,桑兰案实际成活的是6项。因为正常情况下,原告会修改状纸,重新指控以上4-6三项。】

曹长青说海明【對“盜用肖像權”和“誹謗”兩項完全回避、只字不提,可能是實在拿不出任何證據。】这是典型的文科傻蛋思维,比海明这个学英语的还傻。从A到B,需要一定的逻辑联系(logical link),曹长青的思维完全没有这个LINK过程。

这个反驳文件是要指出法官的错误。由上可见,诽谤与侵犯肖像权这两项是无条件成活,难道你去反驳法官的这个结论?? 所以海明当然不会去反驳,而是说法官说得好。

即使对那些需要修改的指控,原告方也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据是取证过程中发现的,英文称DISCOVERY。现在只是在motion to dismiss阶段,这个阶段只要提供一定的事实依据。

律师这行当啊,是需要一定逻辑能力的。还真不是文科傻蛋能干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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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 个评论)

回复 cindy197233 2011-12-31 13:07
博士,对于你的逻辑水平,本人是越来越看不懂了,记得以前你的博客里说:做美国律师太容易了,只要是高中毕业,能读懂文字,白痴也能胜任。但你的这篇又说:律师这行当啊,是需要一定逻辑能力的。还真不是文科傻蛋能干的活。你的结论前后矛盾,好像没有客观标准,完全是为自己即时的观点服务。以前记得广告网友攻击你时,本人忍着被其扔臭鸡蛋的风险,为你来辩解,现在看来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的博客也来越不敢恭维,记住一点,小肚鸡肠和没有肚量的人是得不到永久的尊重的。光有智商没有情商的人是走不远的。
回复 coldspring 2011-12-31 06:18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回复 laborlaw 2011-12-30 18:01
PaybackIsABitch: 内心里骨子里岳师傅非常希望桑兰案能成活,桑黄能胜诉。原因很费解。

认为莫虎抢了自己的风头?有可能!仔细观察一下,岳师傅只咬华人社会里名气大的人 ...
很简单, 修玻璃的都希望全世界的玻璃窗都碎了。
回复 laborlaw 2011-12-30 17:59
zoebb88: 曹又不是律师,为啥用律师的标准?
这样大家都以为岳博士是律师了。
回复 laborlaw 2011-12-30 17:58
可惜美国的律师就是文科生的活。 所以海明学文的, 当大律师。 许小斌学英语的, 大大律师。 岳东晓, 物理博士, 连个律师助理的活都找不到, 只好当法律民科。
回复 太阳风暴911 2011-12-29 18:04
地沟里的老鼠可能和黄贱接吻了,所以也是满嘴大粪
回复 路测呢 2011-12-29 14:06
哗众才能取宠,取宠才能增加点击,增加点击才能赚5毛。。。。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12-29 12:52
“律师这行当啊,是需要一定逻辑能力的。还真不是文科傻蛋能干的活。”
请加上“个别文科傻蛋”的字样,否则口吐狂言把所有学文科的都骂了,岂不是自不是找骂被孤立?!
回复 tobuto 2011-12-29 12:49
PaybackIsABitch: 我回复得可能有些直率,希望岳师傅息怒,不要立马删了哦

1 海胖胖被初审法官斥责不奇怪。他的水平地球人都知道;

2 关于初审法官说莫虎某个论点 ...
这个不得不顶
回复 岳东晓 2011-12-29 12:33
wd1531: 岳非律师圣诞节大概过得憋屈,竟然过出这么大的火气,节后开篇就无厘头地骂骂咧咧,难不成因为圣诞老人过节没去或去了没送什么可心的东西?其实非律师发火的原因 ...
轮到我说曹长青一窍不通,应该算是他的荣幸了,称文科傻蛋,绝不是生气用语,而是客观评价。

我是过完圣诞,看到转载的这篇曹长青博文,记起来曹长青这个人物,忍不住指点一下。须知,海明还威胁要拖曹上法院呢。让他知道事实,万一海明找他麻烦,他也好有所准备嘛。

倒是亲友团、打手团们过圣诞期间都没休息,24x7一直为桑兰案在网上到处活动,一看这篇客观分析气鼓气涨的,有的跳起好高,很好玩。这也反映了一个事实,这些人惧怕真相。
回复 wd1531 2011-12-29 11:17
岳非律师圣诞节大概过得憋屈,竟然过出这么大的火气,节后开篇就无厘头地骂骂咧咧,难不成因为圣诞老人过节没去或去了没送什么可心的东西?其实非律师发火的原因不说大家心里也明白,眼看着新律师被网友一层层剥皮,心里能不气吗,年初的时候就献上了如果由非律师代理桑兰官司如何如何的破敌条陈,之后鬼点子也没断了出,偏偏那二傻四只眼睛都不能识个猪,放着中国人吸大烟以来的第一人不用,非用了两个学英文的,结果是一窝不如一窝。非律师本该骂桑黄眼浊,但桑黄毕竟是非律师期盼中的雇主,所以只好骂学英文的,由骂学英文的扩展到学文科的,不幸的是非律师还记得自己学了某科,要不然把别管学什么科的一起骂了,该多痛块!
回复 磕小粉 2011-12-29 09:38
文科的是傻蛋,理工的是精英?这话凸显博主缺乏逻辑。
回复 路测呢 2011-12-29 08:59
岳兄曾记得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
回复 何哲 2011-12-29 05:44
博主自负轻浮,不知自己有几两重。蚍蜉撼树,就凭你那点水平,能撼动曹长青吗?能撼动莫虎和刘谢吗?能撼动众网友吗?
回复 5x50 2011-12-29 02:50
岳东晓: 我虽不是律师,但在法律上的成就莫虎这一辈子是无法超越了。这根本无法比。

我只是希望大家唐人街既然开打,打精彩点,从我这学两招,别玩三脚猫把戏,让洋人笑 ...
该去找个精神病医生看看了。
回复 桑棍做剑 2011-12-29 02:31
岳东晓: 我虽不是律师,但在法律上的成就莫虎这一辈子是无法超越了。这根本无法比。

我只是希望大家唐人街既然开打,打精彩点,从我这学两招,别玩三脚猫把戏,让洋人笑 ...
何以见得博主 "...在法律上的成就莫虎这一辈子是无法超越了。"?举例说说?

还有最好少说什么 "让洋人笑话" 的傻话。这是个伪命题,等于你自己放个臭屁后?你就说 "我这个臭屁到底响不响?我只问唐人,不问洋人" 一个样。
回复 桑寄生 2011-12-29 02:12
岳东晓: 我虽不是律师,但在法律上的成就莫虎这一辈子是无法超越了。这根本无法比。

我只是希望大家唐人街既然开打,打精彩点,从我这学两招,别玩三脚猫把戏,让洋人笑 ...
从你那儿学什么样的两招?是让法警登门的招数吗?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1-12-29 01:37
岳东晓: 我虽不是律师,但在法律上的成就莫虎这一辈子是无法超越了。这根本无法比。

我只是希望大家唐人街既然开打,打精彩点,从我这学两招,别玩三脚猫把戏,让洋人笑 ...
我回复得可能有些直率,希望岳师傅息怒,不要立马删了哦

1 海胖胖被初审法官斥责不奇怪。他的水平地球人都知道;

2 关于初审法官说莫虎某个论点without merit,你刻意小题大做了。律师和法官意见相左的情况多了。初审法官的建议未必每一条都对,有经验的律师某些时候甚至会出于策略考虑提出一个未必能完全成立的论点....  你就初审法官without merit的观点,暗示,不,明示,莫虎和海明是一个水准的,是三脚猫水平,这就有失公允,且令人费解了:一个像你这样受过的科学(理科)思维逻辑训练的人,照理不应该如此轻浮,如此不理性。

从轻了说,这是一种“智识上的不诚实”intellectually dishonest,说重了,你还是想通过轻蔑地贬低一个比你成就高得多的人,抬高自己。

3 关于你屡屡提到“唐人街”问题,几句话显然无法说清楚。我对“唐人街”也有自己的看法。不过岳师傅对“唐人街”的超级敏感和鄙夷倒让人有些不解。

如果诚实地把你岳师傅和莫虎的社交圈子比较一下,你会悲哀地发现,你的社交圈子十有八九大部分是华人,属于广义的被你蔑视的“唐人街”。而莫虎则真正进入了主流社会,而且在主流社会和“唐人街”都有广泛的人脉。

甚至连被告刘谢一家,融入美国社会的程度都可能比你高。劝你在轻蔑地把同胞归入“唐人街”范畴之前,先诚实地想想自己处于哪一个社会/阶层/社区,不会是让你自己沮丧的华人社会吧?

其实这个案子里真正在唐人街混饭吃的只有海胖胖和徐棚主。桑黄是两个北京来的倒卧,也不属于唐人街。

4 海明水平高低,不是莫虎能够决定的。他要做的只是忠诚尽心为自己的客户进行专业服务。“唐人街的面子”显然不是莫虎需要考虑的问题。海明和徐棚户水平烂,莫虎和刘家能怎么办?花钱让他们请外援,让官司打得难解难分,好让你岳师傅有好戏看?

你不晓得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吗?如果两那个意大利/爱尔兰/匈牙利/日本移民打官司,两造律师都是意大利爱尔兰/匈牙利/日本后裔,你会轻蔑地说这是little Italy…..社区的斗殴吗?你会说他们丢了XX社区族群的脸吗?

你骨子里瞧不上“唐人街”,不过却每每扮出一副誓死维护“唐人街”脸面的样子。戏演过了一点啊 !      
回复 岳东晓 2011-12-29 00:40
PaybackIsABitch: 内心里骨子里岳师傅非常希望桑兰案能成活,桑黄能胜诉。原因很费解。

认为莫虎抢了自己的风头?有可能!仔细观察一下,岳师傅只咬华人社会里名气大的人 ...
我虽不是律师,但在法律上的成就莫虎这一辈子是无法超越了。这根本无法比。

我只是希望大家唐人街既然开打,打精彩点,从我这学两招,别玩三脚猫把戏,让洋人笑话。

你看看,海明被法官骂成frivolous,莫虎也被副法官训斥为without merit,按海明所说,还被罚款,不是很丢唐人街的面子吗?
回复 zoebb88 2011-12-28 23:22
路测呢: 岳是吗?
可不是吗?岳不是律师但就要求曹是,我看不清楚岳的立场,帮桑还是害桑?桑黄若听他的,会死得更惨!!!
回复 路测呢 2011-12-28 23:02
zoebb88: 曹又不是律师,为啥用律师的标准?
岳是吗?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1-12-28 23:01
内心里骨子里岳师傅非常希望桑兰案能成活,桑黄能胜诉。原因很费解。

认为莫虎抢了自己的风头?有可能!仔细观察一下,岳师傅只咬华人社会里名气大的人,如曹常青啊,海明啊......   

可惜啊,无论是在华人社会,还是在美国主流社会,人家莫虎已经做到了岳师傅这辈子做梦都到不了的境界。贺梅案已经让岳师傅唠叨到令人作呕的程度,他自己也急于找点新话题证明自己高明。于是岳师傅只有反复祈祷希望桑黄赢,刘谢莫栽跟头,非如此不足以显示自己比莫虎高明,非如此不足以解恨    
回复 桑寄生 2011-12-28 22:44
关于“非律师S*B空间”的纯学术研究

桑兰、贺梅和非律师可以形成一个拓扑空间S*B,证明如下:S*B{桑,贺,非}是一个集合,令s*b是S*B的一个子集族,S*B及空集都包含于s*b;S*B的任意子集的并和交都包含于s*b,证毕。

可以预期,这个拓扑空间的性质是很特殊的,请各位研究。

我率先分析一下这个S*B空间:

咋一看,S*B好像符合离散空间的特征,但实际上S*B不是一个离散空间,因为事实上这两个女性元素仅仅是通过非律师这根纽带才联系到一起的。因此,在S*B空间中,要对子集进行限制:只有“非律师”可以单独形成一个子集,“桑兰”和“贺梅”都不能单独形成子集,她们俩在命运上与“非律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S*B进行了这种分析之后,我们就知道,子集族s*b中的子集有{非律师,桑兰,贺梅}(即大S*B),空集、{非律师}(s*b1),{非律师,桑兰}(s*b2),{非律师,贺梅}(s*b3)。从中可以看出,桑兰或贺梅,都不能单独形成s*b子集,只有和非律师纠缠在一起后,才能形成子集s*b2和s*b3。这是S*B中的某些个别元素的一个特点。

非律师是理工科中的佼佼者,可以验证,S*B的确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拓扑空间。并且,由于非律师在这个拓扑空间中的特殊低位,我想把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拓扑空间命名为“非律师S*B空间”。
回复 zoebb88 2011-12-28 22:38
曹又不是律师,为啥用律师的标准?
回复 桑寄生 2011-12-28 21:25
桑兰案和贺梅案的一条联系:她们都是女的!
还有一条联系,桑和梅都是木本植物!
回复 Northstar 2011-12-28 21:21
"文科傻蛋"?你没有刷牙吧,这也太得罪人了。我给你说过多次,做人谦虚点好,在海外华人中,博士多得很,你算老几?
回复 笑看戏 2011-12-28 21:07
winstonluo: 牛逼的话,就去考一个律师执照出来,不然吹破大天,也不过是个令人不齿的非律师
就是, 律师执照这么难考么? 赶快抓紧时间去考一个吧.

意淫只能强国, 不能健身.
回复 青草地 2011-12-28 21:00
中间偏左: 东晓呀,有话不能好好说吗,又没踩到你的尾巴,想不出你为啥这么激动;文科傻蛋,我一理工的都想骂你,哈哈哈哈   ...
岳非律师常常说一般人不会对桑案动感情, 这不, 岳非律师动了真感情了, 为了桑兰连不雅之词都用上了.
岳非律师, 有失人格啊.
回复 桑寄生 2011-12-28 20:54
博主下一篇博文估计是“论徐晓冰与贺梅之间的逻辑关系”
回复 桑寄生 2011-12-28 20:45
应该说,曹长青的最大逻辑问题是没有把桑兰案与贺梅案联系起来,这违反了辩证逻辑,万事万物都是有联系的嘛!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12-28 20:26
这岳非律师还真会叫。一会叫什么湖南帮,一会叫什么理科派,怎么这么喜欢拉党结派搞革命啊。可惜,就是不见这湖南出来的理科“人才”做出什么有用的事。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12-28 20:16
到底能成活几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只有岳视力不佳。
回复 fly_fly 2011-12-28 19:46
中间偏左: 东晓呀,有话不能好好说吗,又没踩到你的尾巴,想不出你为啥这么激动;文科傻蛋,我一理工的都想骂你,哈哈哈哈   ...
他可能在骂徐律师~
回复 fly_fly 2011-12-28 19:45
岳博士曾说一般人不会因为桑兰案动情绪,可您最近一再向黄*靠近, faint~
回复 eureka 2011-12-28 19:29
曹长青的逻辑比你强多了。
回复 中间偏左 2011-12-28 19:18
东晓呀,有话不能好好说吗,又没踩到你的尾巴,想不出你为啥这么激动;文科傻蛋,我一理工的都想骂你,哈哈哈哈
回复 路测呢 2011-12-28 18:54
”..在这个情况下,桑兰案实际成活的是6项。因为正常情况下,原告会修改状纸,重新指控以上4-6三项。...“

黄陈荧说,如果桑兰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其指控,如果这3条指控都毫无道理,如果明知无理还要告,那么这3项也在被惩罚的范围之内。

不正常情况下, 桑兰案实际成活几项?,  
6项? 这是典型的一相情愿强邻骚式思维。

观棋不语真君子
回复 winstonluo 2011-12-28 18:40
牛逼的话,就去考一个律师执照出来,不然吹破大天,也不过是个令人不齿的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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