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旁观者立场,桑兰案这个普通的民事纠纷的结果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我对双方的是非都没有感情投入,也没有什么偏向,只是根据情况进行分析。
过去我可能作出的分析对桑兰方不利,那不表明我憎恶桑兰。
现在我试图区分桑兰与海明,也只是在反思当时的某些判断。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对桑兰案某一方充满这么强烈的感情色彩。
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也许这些人自己能做出解答。
在我看来,匿名谩骂是不道德行为--与在人背后说坏话属于同一性质。
有一点,我是绝对不怕匿名骂街的。
这些人越骂,越说明有些人在害怕什么。
To: 允儿 你曾经说:贺梅案被提到是没办法。它是鸦片战争以来在英美法系下是华人在人权领域获得的唯一的光荣胜利。想不提都不行---没有别的案例可以用,其他案例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窝囊得很。桑兰案就是如此。号称到美国来维权,结果桑兰、海明、莫虎互相粉拳打了半天,还是纯吆喝、尽谩骂,都没打出水平。太令人失望了。
桑烂案还没结束有人提正常啊,贺梅案都过去几年了还不是有人每天不提就吃不下饭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桑烂案还没结束有人提正常啊,贺梅案都过去几年了还不是有人每天不提就吃不下饭
奇怪。怎么大家还在纠缠这个老帖子以及桑兰案?好像连海明都忘了嘛。最近在宣传什么靠女童骗绿卡之类的。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的知识水平明显比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强,很多论点是很有道理的,特别是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不是他的问题,问题是他的无限骄傲、无限吹牛、无限不承认错误、无限的靠贺梅案活着和无限小的胸怀。“知之为知之,不之为不知,是为智也”,他的“知商”可能很高,但“慧商”在白痴水平,这个实名贴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讨厌他。做到这份儿也不容易。
因为有的人道德水准低,就以自己的道水准为水准,在社会上有基本的道德水准,但在人心里却各自有自己的那一套。
海明的事,我不善于写。没有什么资料,我发了网上评论的一点链接和博客地址,给了几个在博客里找到的记者。李大久的EMAIL找不到。
我觉得没人在呼他怎么闹腾,就是郭美美的事,也不会有人管,因为事情演变到后来,别人自己会看。
岳本身也不是所有的话一分道理没有。有些论点是对的,包括对LAO的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因为有的人道德水准低,就以自己的道水准为水准,在社会上有基本的道德水准,但在人心里却各自有自己的那一套。
按照阴沟里老鼠的逻辑,任何人对丑恶现象"有强烈感情色彩"的人都应该实名站队,包括对贪无腐败、拐卖儿童、违法乱纪、杀人放火的谴责,如果年不实名站队,就是别有用心,就是背后说人坏话。老鼠的最大问题是把自己当成一切判断的法官。
To: wd1531 你曾经说:按照阴沟里老鼠的逻辑,任何人对丑恶现象"有强烈感情色彩"的人都应该实名站队,包括对贪无腐败、拐卖儿童、违法乱纪、杀人放火的谴责,如果年不实名站队,就是别有用心,就是背后说人坏话。老鼠的最大问题是把自己当成一切判断的法官。
曾声称道德没有标准的人在这里居然以道德这个词语来要求别人了,为什么不谈法律准绳了呢,因为法律没有相应规定吧?判明感情色彩的标准又是什么,这标准是谁制定的,这个制定者有那个资格吗?
To: 礁石 你曾经说:桑兰案件中公开表明立场的实名人物,除了记者和名人之外就是阴沟里的老鼠一只,他也是想成名人,想为自己的书做广告。其他人用实名有什么不同吗?如果有一个叫岳洞小的湖北普通人,用岳洞小的真名和岳老鼠的假名,除了认识他的人,对其他网友有什么意义吗?其实倒可以反过来说,在桑兰案件中,如果不是名人、不是职业记者,用实名出来的家伙都是为了炒作自己。
岳博士又要挑逗网友,又不敢面对挑战。要玩就要有一点胸襟。不然的话,你删贴后剩下来的东东也是无聊的渣滓。
To: 哈哈佛 你曾经说:看你写这么长,删你有点不忍。下次注意规则。
让我们看看桑兰都让谁“麻”了!
让我们看看桑兰都让谁“麻”了!
写下标题上的麻字小老头心里有点恶心,还有点恶作剧的味道。自己都接近50的人了,再来评说这个麻的感觉还真有点难为情。可最近看到那么多人被桑兰麻成那样了还在强词夺理,还在振振有词的一遍又一遍的强化自己的“麻”,小老头就不得不忍着恶心来说说这“麻”了。
下面的文字中有些地方涉及到了北大和北大人,如果有什么冒
To: 哈哈佛 你曾经说:请作者把原件存好,这姓岳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不爱看的就会删贴
让我们看看桑兰都让谁“麻”了!
让我们看看桑兰都让谁“麻”了!
写下标题上的麻字小老头心里有点恶心,还有点恶作剧的味道。自己都接近50的人了,再来评说这个麻的感觉还真有点难为情。可最近看到那么多人被桑兰麻成那样了还在强词夺理,还在振振有词的一遍又一遍的强化自己的“麻”,小老头就不得不忍着恶心来说说这“麻”了。
下面的文字中有些地方涉及到了北大和北大人,如果有什么冒
To: 哈哈佛 你曾经说:这个帖子写得好。
让我们看看桑兰都让谁“麻”了!
让我们看看桑兰都让谁“麻”了!
写下标题上的麻字小老头心里有点恶心,还有点恶作剧的味道。自己都接近50的人了,再来评说这个麻的感觉还真有点难为情。可最近看到那么多人被桑兰麻成那样了还在强词夺理,还在振振有词的一遍又一遍的强化自己的“麻”,小老头就不得不忍着恶心来说说这“麻”了。
下面的文字中有些地方涉及到了北大和北大人,如果有什么冒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有德之人谈规则!无德之人谈“鬼则”
请注意规则,任何涉及博主本人的评论将一律删除。学会辩论。Ad hominem attack是幼稚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