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 4
刚看了孙鹰的关于联邦法院副法官的建议分析,孙鹰写道:
【有关“缘分”CD盘的控罪,桑兰诉刘老大“侵犯肖像权”,佛法官指出诉讼有效期是1年,由于原告称这一侵犯行为延续到 2011年,因此可能(likely)没有过期,意即法院或应受理。本博需要指出一点:桑兰在诉状中故意隐瞒了该CD盘是2002年录制的背景事实,可能 造成佛法官误以为没有过期。】
法官原文是这么写的:【To state a claim for violation of section 51, a plaintiff must show that the defendant (1) used her name, portrait, picture, or voice, (2) for advertising or trade purposes, (3) without her written consent.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for an invasion of privacy claim is one year. CPLR § 215(3). Ms. Lan has presented evidence that the defendants used her name and portrait as part of a compact disc cover without her consent, allegedly for the purpose of promoting their businesses. (Photocopy of compact disc cover and accompanying translation, attached as Exh. F to Lan
Aff.). This is sufficient to state a plausible claim for invasion of privacy. Moreover, Ms. Lan alleges that the defendants’ use of her name and likeness continued up through 2011, bringing her claim within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Third Amend. Compl., ¶ 85). Thus, Ms. Lan likely has successfully asserted a timely claim for invasion of privacy.】
根据法官的分析,桑兰并不光是指控侵犯“肖像权”,而是更为广泛,包括未经书面许可使用桑兰的姓名与形象。如果根据桑兰所控,被告直到2011年还在使用其姓名或者形象,则法官认为所控侵权行为在追诉期之内。
假定那盘CD是唯一侵权证据,而且如孙鹰所说是2002年录制,但却如桑兰所说,直到2011年还在继续使用,那么与CD相关侵权是否在追诉期之内?这显然是一个法律问题。答案至少有三种可能。
1)从开始侵权算起,已经过了9年;
2)从最后一次侵权算起,则还在一年之内;或者
3)从发现侵权算起,这就要考虑发现侵权的时间。
至于正确答案,则得参照相关条文与案例。
2011zaishengyua: 礁石此人根本不可能是卧底什么的。
在我普通网虫看来,他只是心高气傲言辞犀利之人,一向挺刘谢,至今未改初衷。
其实即便孙不是刘,作为刘一派的人,或者说代言 ...
2011zaishengyua: 礁石此人根本不可能是卧底什么的。
在我普通网虫看来,他只是心高气傲言辞犀利之人,一向挺刘谢,至今未改初衷。
其实即便孙不是刘,作为刘一派的人,或者说代言 ...
To: 礁石 你曾经说:玩什么?就你?太把自己当棵葱了。
原来你是成心在为“百度一下”在赌气啊?你新浪一下也可以,去破烂摊子翻翻也可以。我才不管你去哪里搞一下。
你要谈桑兰案,就请就事论事。要玩泥巴仗,也行。耍无赖对你自己没好处。你玩不过我的。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原来你是成心在为“百度一下”在赌气啊?你新浪一下也可以,去破烂摊子翻翻也可以。我才不管你去哪里搞一下。
你有什么资格断定谁是谁非?还不是以你自己的尺子,那还不是不同意你的观点则为是,不则非也。
不一定要百度。中文网,新浪。。。Resources 多得很。
我已说过,有人觉得孙鹰是刘国生,有人觉得不是,各自保留。
你一定要压别人同意你是对的,不然,就炮灰啦,不阅读啦,不辩是非啦。。。的“骂人”。
有用吗?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你给压力的结果,除了让别人对你极为反感,没有别的效果。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有什么资格断定谁是谁非?还不是以你自己的尺子,那还不是不同意你的观点则为是,不则非也。
说你“不分辨是非”,不是指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如果我错了,我会想你诚信道歉的。我希望你就事论事。
说你“不分辨是非”,是因为你拒绝去百度一下。孙鹰(刘国生)把贴都删了。你要我说什么?你要是不看,怎么能做公正的评论?
To: 礁石 你曾经说:错别字:如果我错了,我会向你诚心道歉的。
说你“不分辨是非”,不是指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如果我错了,我会想你诚信道歉的。我希望你就事论事。
说你“不分辨是非”,是因为你拒绝去百度一下。孙鹰(刘国生)把贴都删了。你要我说什么?你要是不看,怎么能做公正的评论?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说你“不分辨是非”,不是指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如果我错了,我会想你诚信道歉的。我希望你就事论事。
谁骂人了?我有吗?
我当然阅读了。我读我想读的,我喜欢读的。不需要读你“指定”的。
有人觉得孙鹰是刘国生,有人觉得不是,各自保留。
话说了一遍两遍三遍,别人不信。四,五,六,七,八遍,再加压,也是白搭。
你要认为不同意你的观点的人,就都是不分辨是非的人,那你自己得意好了。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要辩论我的旧帖吗?到我的博客里来谈。不要强占人家地盘。也是对楼主的尊重。你把你的评论贴到我的博客里。麻烦你了。
搅屎,你虽然闹得欢,但实际心虚的很,你最好把你博客里这些为桑兰开脱的文字都删了,那样你骂起街来会更理直气壮一些。下面的话每次拿出来,你都装看不见,掩耳盗铃是没用的。
礁石
海明如果本来就打算半路逃脱, 又把莫虎加到被告里,着实吭了桑兰一把。
本来换律师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给法庭一个Substitution of Attorney 的文件就可以了。但桑兰这新律师,8成会建议桑兰缩小打击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删贴?哈哈!你在变着法子骂刘国生嘛。
搅屎,你虽然闹得欢,但实际心虚的很,你最好把你博客里这些为桑兰开脱的文字都删了,那样你骂起街来会更理直气壮一些。下面的话每次拿出来,你都装看不见,掩耳盗铃是没用的。
礁石
海明如果本来就打算半路逃脱, 又把莫虎加到被告里,着实吭了桑兰一把。
本来换律师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给法庭一个Substitution of Attorney 的文件就可以了。但桑兰这新律师,8成会建议桑兰缩小打击
To: 礁石 你曾经说:搅屎,你虽然闹得欢,但实际心虚的很,你最好把你博客里这些为桑兰开脱的文字都删了,那样你骂起街来会更理直气壮一些。下面的话每次拿出来,你都装看不见,掩耳盗铃是没用的。
信不信由你,我是信了。不仅我信了,刘国生的几位重量级的老友也信了。你没见到他们出手敦促刘国生必须视桑兰为恶首,必须为薛伟森全力保护。
看刘国生如何对应?
你们要我不说爱桑兰?好吧,我什么就都不是说!!!
好个刘国生。
To: 礁石 你曾经说:谁骂人了?我有吗?
不敢讲道理,只会骂人,应该叫什么?
你不肯阅读,怎么分辨是非?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不敢讲道理,只会骂人,应该叫什么?
孙鹰过去的帖子好像都在那里。
我的想法发言和刘国生怎么想一点关系没有。
不要用“炮灰”这种词来侮辱和你意见不同的网友。别人和你观点不同,再加压也没用。
我也不去百度孙鹰,薛伟森。。。,
爱有多少人怜惜桑兰的(篇篇皆是),那是他们的事,他们的权利和自由。
我行,我素。我说我想的。
To: 礁石 你曾经说:孙鹰过去的帖子好像都在那里。
你去看了。孙鹰关博。什么都看不到了。对不?
刘国生就是怕你们看了不愿意再替他当炮灰。
其实要看到也一点不难。百度一下,孙鹰的大名如春水桃花,遍地皆是。
你不妨试试,数数有多少怜惜桑兰的(篇篇皆是),有多少爱护薛伟森的(木有)。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信不信由你,我是信了。不仅我信了,刘国生的几位重量级的老友也信了。你没见到他们出手敦促刘国生必须视桑兰为恶首,必须为薛伟森全力保护。
“您更愿意信那一类的反桑爆料吗?”
我一再强调:我不信你的:孙鹰是刘国生。拉上张三李四王老五,扯远了。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你去看了。孙鹰关博。什么都看不到了。对不?
我已经说了,我不认为孙鹰是刘国生。你认为是,那是你家事。
那么,再跟我的贴说刘国生云云,就是像我以前说的,没有“两点共识”无法讨论。
我去看了。孙鹰暂时关博。过去的帖子好像都在那里。不过,我记不住他所有的贴。
To: 礁石 你曾经说:“您更愿意信那一类的反桑爆料吗?”
您和俺一样,都是屁民一个。您信不信根本无关大局。
俺也不是冲着您的不信来的。那个叫太阳风暴什么的来着,把俺臭骂一通。可是一句真正的辩驳都没有。那些跟俺作对的只会写那些像桑兰与岳博士配种之类《桑兰与岳东晓猪胎暗结》无聊作品。
您更愿意信那一类的反桑爆料吗?
To: 礁石 你曾经说:我已经说了,我不认为孙鹰是刘国生。你认为是,那是你家事。
绝对有意思。您看:刘国生吓得把过去为桑兰擦屁股的博客都删了(下下之作。难道网络上的镜像还少吗?).
您再看,这两天刘国生的周边的大款人物开始公开发帖,力促刘国生要为薛伟森洗刷清白。
哈哈哈哈哈哈!!!!!
To: 你曾经说:我觉得,这世上最大的侮辱是诬陷。不管是一碗粉的诬陷,还是一级强奸的诬陷。
To: 礁石 你曾经说:您不必谦虚,屁民也有高低之分,您的屁威力之巨大是我等难以望其项背的。
您和俺一样,都是屁民一个。您信不信根本无关大局。
俺也不是冲着您的不信来的。那个叫太阳风暴什么的来着,把俺臭骂一通。可是一句真正的辩驳都没有。那些跟俺作对的只会写那些像桑兰与岳博士配种之类《桑兰与岳东晓猪胎暗结》无聊作品。
您更愿意信那一类的反桑爆料吗?
To: 礁石 你曾经说:刚说您比较善,怎么马上就表现出一付小人得志的嘴脸,您至于有那么牛吗?
绝对有意思。您看:刘国生吓得把过去为桑兰擦屁股的博客都删了(下下之作。难道网络上的镜像还少吗?).
您再看,这两天刘国生的周边的大款人物开始公开发帖,力促刘国生要为薛伟森洗刷清白。
哈哈哈哈哈哈!!!!!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您和俺一样,都是屁民一个。您信不信根本无关大局。
很简单:
1。我认为孙鹰不是刘老大。
2.我不以为 孙鹰/刘老大 庇护桑兰。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绝对有意思。您看:刘国生吓得把过去为桑兰擦屁股的博客都删了(下下之作。难道网络上的镜像还少吗?).
有些网友已经辩驳过了。很少有人被你说服。
重复话来回说,有什么意思吗?
To: 礁石 你曾经说:很简单:
你无法辩驳,只会说:没法讨论。
你若不想讨论,是你的自由。
To: 礁石 你曾经说:我对礁石可能有些误会,道一声歉吧,我不再说他是桑黄的卧底了。
你不在乎感恩节,我可在乎。
你自己说的话都不承认。又来喊什么断章取义。你心虚了么?
你想替刘国生解套,又不能讲到点子上。我提出的孙鹰是刘国生的关键问题你都无法解答。孙鹰·(刘国生)极力为桑兰解脱的博客更是白纸黑字。有本事为啥不去调教调教孙鹰,让他认识到桑兰是祸首呢?你除了骂脏话,别的也都不会了。你这样一来,有些想跟我PK的高手也因看到你而退下。谁愿意跟你同流合污?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大家也别难为礁石啦,他那么看重感恩节,说明是个注重家庭的人,这样的人一般都比较善,都别为这事较劲了,海明还来个周末娱乐版呢,咱们还是跟家人一起渡过一个愉快的周末吧。
关于性侵的问题,老刘还真的回击不了桑兰,无论是自诉诽谤案件还是公诉诬陷,都无法立案的,桑兰在公众场合并没有说过性侵的事情,海明一直在说。要告诽谤也是告海明。报案证词的泄露责任不在桑兰,因此桑兰可以逃脱诽谤指控。也不可能给桑兰定诬陷,因为警方根本就没有立案,也没有对刘采取任何司法措施,甚至连谈话都没有,因此老刘告诬陷也是只能无功而返的,这条甚至也不能告海明,他早就把自己摘干净了。所以建议刘对性侵反诉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你无法辩驳,只会说:没法讨论。
你认定两个前提:
1。孙鹰就是刘老大。
2.孙鹰/刘老大 庇护桑兰。
有些网友(比如我)不认同这两点,就不好讨论了。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认定两个前提:
如果您把妓女与桑兰比较,您是大错特错了。妓女的“坏”是因为法律说她们坏,是政府运作的结果。吸大麻也是一样。加州政府说吸大麻OK。州长大笔一挥,就“不坏”了。您若到美国内华达州的边远地区,妓院是合法的。妓女不是坏人。那种“好坏”,是头们命令的,强迫您接受的。
如果您认为桑兰的好坏,是等到美国法官的最后裁决来定,那是对美国司法体系的崩溃型错误理解。这也是我对刘国生非常不满的地方。如果中国大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老刘怎么认为桑兰,网友的说法都是个人推断和猜测。
别说老刘不认为桑兰是坏人,我到现在也不觉得桑兰是坏人,但是她干得是坏事。不知道你怎么等义好人和坏人?桑兰鬼迷心窍误入歧途,但是她的本质是耍无赖讹钱,本意并不是想危害社会,尽管她的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风气起了极坏的作用,我至今不认为桑兰是坏人的原因是她和那些杀人放火恶意终止他人声明疯狂报复社会的人还是有所不同,并不一定触犯法律的都是坏人,那些站街女现在都改称失足妇女了,我认为桑兰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失足,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从职业写作角度看,孙鹰的写作能力超过刘老大,不是一个层次的,遣词造句的习惯方法也与刘不同,根本不是同一人。
就你这水平还教给别人推导方法?自己学的如何?要是有种就和我对赌一下,真相大白的一天谁羞愧谁知道。愚蠢的黄健总是把孙鹰当成是刘国生,当然最早他是把孙鹰当成是谢晓红的妹妹,我说孙鹰是蓝的 ,他偏说是绿的,说资料上的性别是可以编造的。现在有改变说辞,承认孙鹰是蓝的,但是指鹿为马硬说孙鹰是刘国生本人,居然也骗的个别没有头脑的人跟着起哄架秧子。
因为中国没有感恩节,所以我无需在节后,现在就可以说出我的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准确地说,现在说那三项指控“成活”还没有根据,佛法官只是留下三项指控,要求桑兰修改诉状、提供证据。至于能否成活,还要看12月8日之后佛法官再次提出的处理意见。实际上,这是一次预选,合格之后,才能进场比赛。桑黄都当做运动员,这么一比喻,他们就明白这不是“成活”了。
我觉得就凭目前成活的控罪看,上陪审团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索赔标的不会太高,就凭这几项控罪,莫虎几个回合下来就可以击倒对方的律师,如果是黄健上去,我的水平都可以可以把他打翻在地。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嘿,是您提出把妓女与桑兰比较,我认为不能这么比较。反过来你又说我脸谱化。
你看人有个脸谱化的问题,就像戏剧舞台上的黑白脸,只有忠臣和奸臣的概念,其实,人是复杂的动物,最近国内新闻上出现了好几起大同小异的事情,就是某人杀人或者伤害他人重残之后逃跑,十几年后经过警方锲而不舍的追讨,终于落网归案,其中有的还是因为赚了钱为当地的慈善事业做了很大贡献,所以成为了当地基层人大代表。你能否跟我说说,这样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另外,只有在格林童话那样的儿童作品里面才有明确的好人和坏人,我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看人有个脸谱化的问题,就像戏剧舞台上的黑白脸,只有忠臣和奸臣的概念,其实,人是复杂的动物,最近国内新闻上出现了好几起大同小异的事情,就是某人杀人或者伤害他人重残之后逃跑,十几年后经过警方锲而不舍的追讨,终于落网归案,其中有的还是因为赚了钱为当地的慈善事业做了很大贡献,所以成为了当地基层人大代表。你能否跟我说说,这样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另外,只有在格林童话那样的儿童作品里面才有明确的好人和坏人,我说桑兰不是坏人但是并非说她是好人,非好即坏那种两元论的认识观早就过时了。
如果您把妓女与桑兰比较,您是大错特错了。妓女的“坏”是因为法律说她们坏,是政府运作的结果。吸大麻也是一样。加州政府说吸大麻OK。州长大笔一挥,就“不坏”了。您若到美国内华达州的边远地区,妓院是合法的。妓女不是坏人。那种“好坏”,是头们命令的,强迫您接受的。
如果您认为桑兰的好坏,是等到美国法官的最后裁决来定,那是对美国司法体系的崩溃型错误理解。这也是我对刘国生非常不满的地方。如果中国大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如果您把妓女与桑兰比较,您是大错特错了。妓女的“坏”是因为法律说她们坏,是政府运作的结果。吸大麻也是一样。加州政府说吸大麻OK。州长大笔一挥,就“不坏”了。您若到美国内华达州的边远地区,妓院是合法的。妓女不是坏人。那种“好坏”,是头们命令的,强迫您接受的。
别说老刘不认为桑兰是坏人,我到现在也不觉得桑兰是坏人,但是她干得是坏事。不知道你怎么等义好人和坏人?桑兰鬼迷心窍误入歧途,但是她的本质是耍无赖讹钱,本意并不是想危害社会,尽管她的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风气起了极坏的作用,我至今不认为桑兰是坏人的原因是她和那些杀人放火恶意终止他人声明疯狂报复社会的人还是有所不同,并不一定触犯法律的都是坏人,那些站街女现在都改称失足妇女了,我认为桑兰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失足,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您认为桑兰不是坏人,那么我保留我的不同意见。我认为如果桑兰不是坏人,这世上就没有“坏人”了。
别说老刘不认为桑兰是坏人,我到现在也不觉得桑兰是坏人,但是她干得是坏事。不知道你怎么等义好人和坏人?桑兰鬼迷心窍误入歧途,但是她的本质是耍无赖讹钱,本意并不是想危害社会,尽管她的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风气起了极坏的作用,我至今不认为桑兰是坏人的原因是她和那些杀人放火恶意终止他人声明疯狂报复社会的人还是有所不同,并不一定触犯法律的都是坏人,那些站街女现在都改称失足妇女了,我认为桑兰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失足,
To: 礁石 你曾经说:别说老刘不认为桑兰是坏人,我到现在也不觉得桑兰是坏人,但是她干得是坏事。不知道你怎么等义好人和坏人?桑兰鬼迷心窍误入歧途,但是她的本质是耍无赖讹钱,本意并不是想危害社会,尽管她的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风气起了极坏的作用,我至今不认为桑兰是坏人的原因是她和那些杀人放火恶意终止他人声明疯狂报复社会的人还是有所不同,并不一定触犯法律的都是坏人,那些站街女现在都改称失足妇女了,我认为桑兰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失足,跌在法律上了。他类似那些吸毒人员,已经对自己的行为失去理智和控制能力,但是主观上没有恶意危害社会的故意。
孙鹰是刘国生,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呵呵,俺是铁道部的。
我从来没有说刘国生和桑兰是同伙。我说的是刘国生替桑兰开脱。
我引用的原因是孙鹰博客洋洋万字,总在拉海明和黄健给桑兰当垫背。一副皇帝被奸臣坑害的笔调。
刘国生要告诉人们的是要相信:桑兰不是坏人。刘国生这相当于把反桑的革命运动的根基彻底摧毁。
这是孙子兵法 三十六计中的第十九计:釜底抽薪。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如果证明是老刘带头找桑兰和解,我也会反对他,可是,你拿什么证明孙鹰是老刘呢?又能拿什么来证明孙鹰发出的相关博客是经过老刘授意抛出的的呢?
孙鹰是刘国生,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呵呵,俺是铁道部的。
我从来没有说刘国生和桑兰是同伙。我说的是刘国生替桑兰开脱。
我引用的原因是孙鹰博客洋洋万字,总在拉海明和黄健给桑兰当垫背。一副皇帝被奸臣坑害的笔调。
刘国生要告诉人们的是要相信:桑兰不是坏人。刘国生这相当于把反桑的革命运动的根基彻底摧毁。
这是孙子兵法 三十六计中的第十九计:釜底抽薪。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孙鹰是刘国生,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呵呵,俺是铁道部的。
典型的贼喊捉贼,我非但没有阻止你说话,相反,我生气的是我非常严肃和你探讨孙鹰是不是刘国生的问题,因为你全部的观点都是寄生在孙鹰是刘国生的假设上,从而再根据孙鹰不断向桑兰释放善意得出刘国生心中有鬼,是性侵后的愧疚和负罪心里导致他不敢对桑兰发起凌厉攻势。你说过要把你的推导拿出来示人,可是到现在你并没有完成你的承诺,反而怪我不让你发言。请问,我先前怎么接二连三的出言不逊了?后来我怎么独霸博客搞一言堂不让
To: 礁石 你曾经说:我引述的是你的观点,证明它在逻辑上不通,你反而说是我说的,不是断章取义是什么?这就是桑黄的惯用技俩,如同刘说“连我这个大男人都曾经给你倒过尿”就说他性侵是同一手法。
你不在乎感恩节,我可在乎。
你自己说的话都不承认。又来喊什么断章取义。你心虚了么?
你想替刘国生解套,又不能讲到点子上。我提出的孙鹰是刘国生的关键问题你都无法解答。孙鹰·(刘国生)极力为桑兰解脱的博客更是白纸黑字。有本事为啥不去调教调教孙鹰,让他认识到桑兰是祸首呢?你除了骂脏话,别的也都不会了。你这样一来,有些想跟我PK的高手也因看到你而退下。谁愿意跟你同流合污?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到哪山唱哪的歌,等你回到芝加哥之后,必说感恩节,甚至每逢山姆大叔的节日,我都向你问安,前提是官司还没有结束,大家还在这里见面。
过段不就不在国内了吗。这话说得。
中文网有几个人的博都是黄世仁压迫过的。过节也不轻松,不过节也不轻松。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枪枪是不是满族人?比较讲究礼数。俺是行伍出身,大大咧咧惯了,所以从来不讲究客套话,但是我对朋友一向肝胆相照的,咱俩辩论的时间那么长,按照你的话说是上网以后打字最多的一天,虽然我当时在辩论中也使用了京剧的锣鼓点,那是辩论不可或缺的技巧,但是当时我就说过,我很喜欢你,这个喜欢不是因为你是女性,而是你的脾气性格非常对我胃口。正因为如此当有人评选你为恶心人物的时候我第一个跳出来为你鸣不平。如果你喜欢客套,我决心以后见面第一句就是‘格格吉祥’。不过我想多年形成的性格,改也难。
唉,不待见你,一句中听的话都没有。我祝你下楼梯摔一跤。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过段不就不在国内了吗。这话说得。
我在国内,你目前也在国内,感恩节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我要是祝你感恩节快乐,你会疑心我在挖苦你,所以避嫌就免了。
要是早知道你这么在乎大洋彼岸的节日,我在这里祝你感恩节、圣诞节、美国独立日、哥伦布日 “火人节”、华盛顿樱花节、退伍军人节、圣帕特里克节、 阵亡将士纪念日、纽约复活节、双胞胎节、国际移民文化游行、烧人节 等等一切已经存在的和未来将来形成的节日好。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唉,不待见你,一句中听的话都没有。我祝你下楼梯摔一跤。
我在国内,你目前也在国内,感恩节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我要是祝你感恩节快乐,你会疑心我在挖苦你,所以避嫌就免了。
要是早知道你这么在乎大洋彼岸的节日,我在这里祝你感恩节、圣诞节、美国独立日、哥伦布日 “火人节”、华盛顿樱花节、退伍军人节、圣帕特里克节、 阵亡将士纪念日、纽约复活节、双胞胎节、国际移民文化游行、烧人节 等等一切已经存在的和未来将来形成的节日好。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我在国内,你目前也在国内,感恩节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我要是祝你感恩节快乐,你会疑心我在挖苦你,所以避嫌就免了。
七尺男儿~!!!!我在这里祝了你们感恩节快乐。包括博主,还有你们两个,还有全体在这留言的网友。
但是没一个人祝我感恩节快乐。我真不愧是恶心人物啊!找个豆腐擂死算了。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你说的可能也可能。
呵呵,好久不上来,先祝你好。
一种可能是阿木比桑兰大的不多,如果17岁的桑兰被黄建称为幼女的话,那阿木当时可能还属于幼男。写到这里,我都忍不住大笑了。
To: 2011zaishengyuan 你曾经说:呵呵,好久不上来,先祝你好。
第一缕阳光你好。
看过你许多评论,很佩服你。
回答你的问题:据我看到的文章,桑称沐为阿沐哥,有的网友甚至把沐与森混为一人,所以,他99%可能比桑大,当然,不排除那1%。
最后,祝好。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第一缕阳光你好。
沐是不是比桑还小啊?
To: 2011zaishengyuan 你曾经说:沐是不是比桑还小啊?
礁石此人根本不可能是卧底什么的。
在我普通网虫看来,他只是心高气傲言辞犀利之人,一向挺刘谢,至今未改初衷。
其实即便孙不是刘,作为刘一派的人,或者说代言人,孙曾经说的让桑与刘联合斗海,令人失望鄙视。
随后,桑兰吧那些打了鸡血似骂桑的恶言恶语令人不齿。比经济黄还尤甚。
像我这样的普通人,因为飞机门保姆门一直反感桑,跨国门一出,觉得桑简直匪夷所思,所以马上觉得应该支持刘谢,因为
To: 礁石 你曾经说:礁石,我给你的回复,你为何不作答呢?
你不在乎感恩节,我可在乎。
你自己说的话都不承认。又来喊什么断章取义。你心虚了么?
你想替刘国生解套,又不能讲到点子上。我提出的孙鹰是刘国生的关键问题你都无法解答。孙鹰·(刘国生)极力为桑兰解脱的博客更是白纸黑字。有本事为啥不去调教调教孙鹰,让他认识到桑兰是祸首呢?你除了骂脏话,别的也都不会了。你这样一来,有些想跟我PK的高手也因看到你而退下。谁愿意跟你同流合污?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要是说刘国生可以左右舆论走向,我觉得你实在是低估了围观党的智商和分析判断能力。
再说一次。我希望你不要认为这网络的论坛只有你才有发言权。
桑兰案的舆论走向不是你我的观点可以决定的。但刘国生的观点和立场却可以。我只是把问题点出来,给大家评论。
孙鹰(刘国生)在极力为桑兰解脱。这一点你不同意吗?
To: 礁石 你曾经说:典型的贼喊捉贼,我非但没有阻止你说话,相反,我生气的是我非常严肃和你探讨孙鹰是不是刘国生的问题,因为你全部的观点都是寄生在孙鹰是刘国生的假设上,从而再根据孙鹰不断向桑兰释放善意得出刘国生心中有鬼,是性侵后的愧疚和负罪心里导致他不敢对桑兰发起凌厉攻势。你说过要把你的推导拿出来示人,可是到现在你并没有完成你的承诺,反而怪我不让你发言。请问,我先前怎么接二连三的出言不逊了?后来我怎么独霸博客搞一言堂不让你说话了,要说你过节没有时间回答我的问题也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你去津津乐道的和骂过你的探讨起来,说明谁骂你才能赢得你的尊重。而认真和你理论反而会被种种莫须有的理由搪塞。
再说一次。我希望你不要认为这网络的论坛只有你才有发言权。
桑兰案的舆论走向不是你我的观点可以决定的。但刘国生的观点和立场却可以。我只是把问题点出来,给大家评论。
孙鹰(刘国生)在极力为桑兰解脱。这一点你不同意吗?
To: shijie 你曾经说:如果是性侵儿童犯,刑事,应该坐牢吧?有吗?
笑死人了。黄晓夫律师原来是个性侵儿童犯。世界日报曾经以“一罪三罚”报道黄晓夫在新泽西萎谢幼女,一罪三罚的新闻。刑事处罚,新州和纽约律师公会处罚,所以是三罚。黄晓夫气得状告“世界日报”,输了。黄晓夫又上诉,又输了。WONG v. WORLD JOURNAL
1 A.D.3d 222 (2003)
767 N.Y.S.2d 227
RAYMOND H. WONG et al., Appellants,v.WORLD JOURNAL, Respondent, et al., Defendants.
Appellate Div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再说一次。我希望你不要认为这网络的论坛只有你才有发言权。
只是听说过有语言洁癖,但是从来没有见识过,无论在网络还是现实中,请教一下,我接二连三的出言不逊表现在哪里?哪句话惹得您老不爽了?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你不在乎感恩节,我可在乎。
断章取义就是你的本事啊,你是故意省略前提把?
你完全暴露了你桑狗的本性,我不在乎过什么节不节,你尽可放马过来。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有些网友认为刘谢现在就应该强力反击;不然就是心里有鬼或姑息恶人。
就你这水平还教给别人推导方法?自己学的如何?--------------小吼啊,当时我也不喜欢你这样跟我说的。
别人的见解不管是对是错,在你眼里是高是低。也一开始都是很有礼帽的啊,没有上升到对ID,即发言者。
何况,孙鹰本来早就说过,他不是没有立场,他的立场就是站在刘谢这一边,他早就承认了,他并没有说他要当一个公正的法官。
我说的孙鹰有的话主观,是确实主观,他自己都会承认,例如桑
To: 礁石 你曾经说:断章取义就是你的本事啊,你是故意省略前提把?
您这“挑起别人的家庭矛盾”的帽子可得给您自己戴。
“刘置自己和家人的清白与不顾,那谢,薛,莫会有何反应?还不得跟他打破天啊” 这句话可是您说的。您要怎么推导是您的事,您自己负责。
我推导孙鹰是刘国生,我负责。
您不能把您的推导变成我的罪恶,这岂不是“做人太桑兰”吗?
过节的日子,不跟您计较。这样吧,我教你一招,您还可以推导哪一天薛伟森不堪凌辱,像《让子弹飞》的六子一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就当我多嘴吧,我不知道该回答你什么好了。
问题是他讲话考虑到别人是否舒服了吗?
先不说那种粗糙的推断把刘国生定义为强奸犯(连桑兰本人都不敢这么做),就拿他说我继而连三的出言不逊难道不是对我的污蔑吗?出言不逊的定义和标准是什么?他说的清吗?
另外刚才我说的“就像警局武斗场面要加上急促的锣鼓点一样你见过大专辩论会是和蔼可亲的吗?”警局武斗实为京剧武打笔误。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笑死人了。黄晓夫律师原来是个性侵儿童犯。世界日报曾经以“一罪三罚”报道黄晓夫在新泽西萎谢幼女,一罪三罚的新闻。刑事处罚,新州和纽约律师公会处罚,所以是三罚。黄晓夫气得状告“世界日报”,输了。黄晓夫又上诉,又输了。WONG v. WORLD JOURNAL
问题是他讲话考虑到别人是否舒服了吗?
先不说那种粗糙的推断把刘国生定义为强奸犯(连桑兰本人都不敢这么做),就拿他说我继而连三的出言不逊难道不是对我的污蔑吗?出言不逊的定义和标准是什么?他说的清吗?
另外刚才我说的“就像警局武斗场面要加上急促的锣鼓点一样你见过大专辩论会是和蔼可亲的吗?”警局武斗实为京剧武打笔误。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问题是他讲话考虑到别人是否舒服了吗?
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观点可以不在呼别人是否喜欢。
我个人还是觉得讲话需要让朋友/网友感到舒服的。不是每个人因为能吵起来才有讲下去的欲望。明显要是对方不愿意这种方式,不就罢了么。不过我不强加自己观点于你了。随你们吧。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我说话从来不在乎对方是否喜欢,辩论就是剑拔弩张的,那是烘托气氛,就像警局武斗场面要加上急促的锣鼓点一样你见过大专辩论会是和蔼可亲的吗?
至于后来说法是故意为之,我当时是和颜悦色的和他对话,他非但不理,还用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继而连三的出言不逊,我让他举出出言不逊的实例,他有不吭气了,反而和骂过他横路平儿认真的交流,所以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人欠骂,好好说他不予理睬被骂了反而可以认真对话了,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我说话从来不在乎对方是否喜欢,辩论就是剑拔弩张的,那是烘托气氛,就像警局武斗场面要加上急促的锣鼓点一样你见过大专辩论会是和蔼可亲的吗?
就你这水平还教给别人推导方法?自己学的如何?--------------小吼啊,当时我也不喜欢你这样跟我说的。
别人的见解不管是对是错,在你眼里是高是低。也一开始都是很有礼帽的啊,没有上升到对ID,即发言者。
何况,孙鹰本来早就说过,他不是没有立场,他的立场就是站在刘谢这一边,他早就承认了,他并没有说他要当一个公正的法官。
我说的孙鹰有的话主观,是确实主观,他自己都会承认,例如桑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就你这水平还教给别人推导方法?自己学的如何?--------------小吼啊,当时我也不喜欢你这样跟我说的。
就你这水平还教给别人推导方法?自己学的如何?要是有种就和我对赌一下,真相大白的一天谁羞愧谁知道。愚蠢的黄健总是把孙鹰当成是刘国生,当然最早他是把孙鹰当成是谢晓红的妹妹,我说孙鹰是蓝的 ,他偏说是绿的,说资料上的性别是可以编造的。现在有改变说辞,承认孙鹰是蓝的,但是指鹿为马硬说孙鹰是刘国生本人,居然也骗的个别没有头脑的人跟着起哄架秧子。
因为中国没有感恩节,所以我无需在节后,现在就可以说出我的
To: 礁石 你曾经说:就你这水平还教给别人推导方法?自己学的如何?要是有种就和我对赌一下,真相大白的一天谁羞愧谁知道。愚蠢的黄健总是把孙鹰当成是刘国生,当然最早他是把孙鹰当成是谢晓红的妹妹,我说孙鹰是蓝的 ,他偏说是绿的,说资料上的性别是可以编造的。现在有改变说辞,承认孙鹰是蓝的,但是指鹿为马硬说孙鹰是刘国生本人,居然也骗的个别没有头脑的人跟着起哄架秧子。
您这“挑起别人的家庭矛盾”的帽子可得给您自己戴。
“刘置自己和家人的清白与不顾,那谢,薛,莫会有何反应?还不得跟他打破天啊” 这句话可是您说的。您要怎么推导是您的事,您自己负责。
我推导孙鹰是刘国生,我负责。
您不能把您的推导变成我的罪恶,这岂不是“做人太桑兰”吗?
过节的日子,不跟您计较。这样吧,我教你一招,您还可以推导哪一天薛伟森不堪凌辱,像《让子弹飞》的六子一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您这“挑起别人的家庭矛盾”的帽子可得给您自己戴。
好吧,暂时先不说你是不是无间道。咱们也可以有理讲理,孙是不是刘自然瞒不过谢,薛,莫。假如你说的是真的,孙是刘,刘是最大的挺桑派,刘置自己和家人的清白与不顾,那谢,薛,莫会有何反应?还不得跟他打破天啊,可现在孙还是一如既往,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你如何解释?你怀疑孙是刘的那些理由其实用到谢身上也可以,对此你有说刘想麻桑兰,这简直荒唐,不是正常人的思维。你现在的言论根本不是在维护社会道德,纯粹是在挑起别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嘿,你自己说的“宏论”都不认账,要让我回头挖地三尺给您编辑一个“吼语录”不成?没有什么不爽的。我只是跟您说,网上都有发言权。您有您的宏论,我有我的。
只是听说过有语言洁癖,但是从来没有见识过,无论在网络还是现实中,请教一下,我接二连三的出言不逊表现在哪里?哪句话惹得您老不爽了?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何止无的放矢,简直就是助纣为虐。
我跟大家解释过为何我有180 度转弯。您到我博客去走走,就可以读出。很清晰的。
而且您心平气和地想想,也不难理解。您想,大家为何反对桑兰?按我的理解,反对桑兰是为了公德。桑兰冲击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如果一个社会允许诬告横行,那么这个社会谁也无法安生。
这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假设:桑兰在诬告。
如果桑兰没有诬告,那么我等岂不无的放矢?好了,我原来对桑兰的诬告并没有疑
To: 礁石 你曾经说:好吧,暂时先不说你是不是无间道。咱们也可以有理讲理,孙是不是刘自然瞒不过谢,薛,莫。假如你说的是真的,孙是刘,刘是最大的挺桑派,刘置自己和家人的清白与不顾,那谢,薛,莫会有何反应?还不得跟他打破天啊,可现在孙还是一如既往,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你如何解释?你怀疑孙是刘的那些理由其实用到谢身上也可以,对此你有说刘想麻桑兰,这简直荒唐,不是正常人的思维。你现在的言论根本不是在维护社会道德,纯粹是在挑起别人的家庭矛盾。
我跟大家解释过为何我有180 度转弯。您到我博客去走走,就可以读出。很清晰的。
而且您心平气和地想想,也不难理解。您想,大家为何反对桑兰?按我的理解,反对桑兰是为了公德。桑兰冲击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如果一个社会允许诬告横行,那么这个社会谁也无法安生。
这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假设:桑兰在诬告。
如果桑兰没有诬告,那么我等岂不无的放矢?好了,我原来对桑兰的诬告并没有疑
To: 礁石 你曾经说:只是听说过有语言洁癖,但是从来没有见识过,无论在网络还是现实中,请教一下,我接二连三的出言不逊表现在哪里?哪句话惹得您老不爽了?
您可以发表您的见解。但至今您还在接二连三地出言不逊。不过大过节的,只能友好地说一句: 我的发言权不是您授予的。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您可以发表您的见解。但至今您还在接二连三地出言不逊。不过大过节的,只能友好地说一句: 我的发言权不是您授予的。
你的一切推测都是建立在孙鹰是刘国生的这种臆想上面的,告诉你,我的结论和你相反,孙鹰是一名记者而且因为过去多次采访过桑兰所以和桑兰还比较熟悉,但是和老刘交情更深,这个事情过去,他的身份是会真相大白的,所以他在帮助老刘的同时不愿意开罪桑兰,这个问题就这么简单。
老刘那种火爆脾气,如果发起博客来,一定不会对桑兰客气的,但是因为说导尿的事情和周立波饭局的事情两次掀起风波,所以莫虎一定对他下了严格的封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的一切推测都是建立在孙鹰是刘国生的这种臆想上面的,告诉你,我的结论和你相反,孙鹰是一名记者而且因为过去多次采访过桑兰所以和桑兰还比较熟悉,但是和老刘交情更深,这个事情过去,他的身份是会真相大白的,所以他在帮助老刘的同时不愿意开罪桑兰,这个问题就这么简单。
我跟大家解释过为何我有180 度转弯。您到我博客去走走,就可以读出。很清晰的。
而且您心平气和地想想,也不难理解。您想,大家为何反对桑兰?按我的理解,反对桑兰是为了公德。桑兰冲击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如果一个社会允许诬告横行,那么这个社会谁也无法安生。
这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假设:桑兰在诬告。
如果桑兰没有诬告,那么我等岂不无的放矢?好了,我原来对桑兰的诬告并没有疑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我跟大家解释过为何我有180 度转弯。您到我博客去走走,就可以读出。很清晰的。
所以说礁石是桑黄安插在看戏党中的奸细,隐藏的很深,关键时刻好派上用场。他为何突然180度大转弯,跳着脚骂刘,就是因为现在临近决战时刻,桑黄急需证据,他们知道刘说话直,不知道掩饰,因此激刘说话。他为什么不怀疑孙是谢,因为谢稳重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您要知道美国的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的区别。民事法庭的过程是可以不要出庭的。到时候出庭听取最后裁决就OK。
过堂在汉语里面的概念很清晰,那个堂是公堂,现在的说法就是法院,过堂就是到法院当面理论,莫虎恐怕到现在都不知道付法官和桑兰信律师的年龄高矮胖瘦,何来的过堂?准确的缩应该是交锋,而是还是非面对的交锋。
付法官的文件也不是裁决,而是建议书,只有主法官才可以裁决,相信付法官在贴到公示栏之前必定请主法官审批过,所以不会被主法官取消和更改。但是只要是付法官签署的文件,定义只能是建议书而不是裁决,因为他没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我认为孙鹰就是刘国生。看看刘谢粉丝礁石的分析:
你是说被告KS LIU?不可能吧。被告应该少公开说话才对。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他猜疑孙鹰是刘国生那是没有根据的胡咧咧,你猜他是桑黄的第五纵队同样是没有根据的胡咧咧。如何事情都要凭证据说话。
所以说礁石是桑黄安插在看戏党中的奸细,隐藏的很深,关键时刻好派上用场。他为何突然180度大转弯,跳着脚骂刘,就是因为现在临近决战时刻,桑黄急需证据,他们知道刘说话直,不知道掩饰,因此激刘说话。他为什么不怀疑孙是谢,因为谢稳重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所以说礁石是桑黄安插在看戏党中的奸细,隐藏的很深,关键时刻好派上用场。他为何突然180度大转弯,跳着脚骂刘,就是因为现在临近决战时刻,桑黄急需证据,他们知道刘说话直,不知道掩饰,因此激刘说话。他为什么不怀疑孙是谢,因为谢稳重
老刘心直口快,是直脾气,有些讲话确实不妥,但是那些都过失错误,而桑兰是故意敲诈,性质不同,关于男人导尿的问题,如果桑兰想借题发挥,那是打错了算盘,桑兰爸爸对媒体说过在北京的时候,因为一个朋友开了装修官司,他去那里上班,就找来一个中年男人照顾桑兰。其实大家都知道,照顾当中,导尿是必不可少的。假如桑兰认为男性导尿是性侵,那首先应该把自己老爸和那个男人告上法庭。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老刘心直口快,是直脾气,有些讲话确实不妥,但是那些都过失错误,而桑兰是故意敲诈,性质不同,关于男人导尿的问题,如果桑兰想借题发挥,那是打错了算盘,桑兰爸爸对媒体说过在北京的时候,因为一个朋友开了装修官司,他去那里上班,就找来一个中年男人照顾桑兰。其实大家都知道,照顾当中,导尿是必不可少的。假如桑兰认为男性导尿是性侵,那首先应该把自己老爸和那个男人告上法庭。
礁石是希望刘在网上回击性侵案好露出一些把柄被桑兰抓住,先前不就是老刘一句“连我这个大男人都为你倒过尿”才引出性侵的说法吗?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礁石是希望刘在网上回击性侵案好露出一些把柄被桑兰抓住,先前不就是老刘一句“连我这个大男人都为你倒过尿”才引出性侵的说法吗?
关于性侵的问题,老刘还真的回击不了桑兰,无论是自诉诽谤案件还是公诉诬陷,都无法立案的,桑兰在公众场合并没有说过性侵的事情,海明一直在说。要告诽谤也是告海明。报案证词的泄露责任不在桑兰,因此桑兰可以逃脱诽谤指控。也不可能给桑兰定诬陷,因为警方根本就没有立案,也没有对刘采取任何司法措施,甚至连谈话都没有,因此老刘告诬陷也是只能无功而返的,这条甚至也不能告海明,他早就把自己摘干净了。所以建议刘对性侵反诉
To: 忍不住说一句 你曾经说:关于性侵的问题,老刘还真的回击不了桑兰,无论是自诉诽谤案件还是公诉诬陷,都无法立案的,桑兰在公众场合并没有说过性侵的事情,海明一直在说。要告诽谤也是告海明。报案证词的泄露责任不在桑兰,因此桑兰可以逃脱诽谤指控。也不可能给桑兰定诬陷,因为警方根本就没有立案,也没有对刘采取任何司法措施,甚至连谈话都没有,因此老刘告诬陷也是只能无功而返的,这条甚至也不能告海明,他早就把自己摘干净了。所以建议刘对性侵反诉根本是无稽之谈,刘也不用对性侵的事情做任何解释,只要看了桑兰的证词,大家都会知道性侵是无中生有的事情。
礁石和横路平二两位请冷静。两位意见不一,不至于落到黄健般的谩骂水平。
礁石可能把名誉看得很重,希望刘谢能在“性侵”方面专题回击桑黄。有可能孙鹰写得几篇“恨桑兰不成钢”的博文,意在刺向黄健和海明,他们是桑兰背后的狗头军师,在黄健经纪桑兰之前,桑兰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没有海明,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闹剧。
既然礁石已把这个题目强调了又强调,不会不引起孙鹰和刘谢的注意,只是出于策略,还未走到这一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诸位似乎忘记了莫虎是干什么的。他这辈子干得最多的工作之一就是让撒谎者在陪审团面前出丑。我们真不用为老莫操心。
若莫虎不现在开始努力的让控状彻底死掉。
刘谢在这件事上肯定是会有一定影响的,包括岳东晓上篇的最后一段的情形。假如对方有律师的话,是会抓住所有可以做的文章的。例如“只是强奸案只是过期并不表示原告一定撒谎。”
他们的落脚点应该是桑兰的诚信,包括收入,撒谎等等,而不是什么时效,还有工作,懒惰。我觉得如果真能有陪审团上庭,这都是应该极力避免谈及的话题。
To: 横路平二 你曾经说:礁石和横路平二两位请冷静。两位意见不一,不至于落到黄健般的谩骂水平。
你的主子桑兰已经是死蛇一条了,任你怎么搅屎都挽救不了你们覆灭的命运。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你太善良了,他就一桑黄的卧底,来搅屎的,现在已经彻底暴露了。
礁石,你博客写的《孙鹰把桑兰案的文件都删了? 》不敢苟同,说明你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亟待提告。
你提出的证据,说法院文件不可能这么快到记者手里,其实孙鹰拿到法院文件的时间经常要比老刘早。任何人都可以从网上下载到相关文件,老刘和桑兰之间隔着莫虎这道防火墙,几乎是坚不可摧的,所以他反而对桑黄和法院的动态掉以轻心,可是在家悠哉悠哉,也可以满世界游山逛水去旅游。他不必盯着法院公示栏和黄健海明的博客而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我觉得就凭目前成活的控罪看,上陪审团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索赔标的不会太高,就凭这几项控罪,莫虎几个回合下来就可以击倒对方的律师,如果是黄健上去,我的水平都可以可以把他打翻在地。
若莫虎不现在开始努力的让控状彻底死掉。
刘谢在这件事上肯定是会有一定影响的,包括岳东晓上篇的最后一段的情形。假如对方有律师的话,是会抓住所有可以做的文章的。例如“只是强奸案只是过期并不表示原告一定撒谎。”
他们的落脚点应该是桑兰的诚信,包括收入,撒谎等等,而不是什么时效,还有工作,懒惰。我觉得如果真能有陪审团上庭,这都是应该极力避免谈及的话题。
To: 礁石 你曾经说:若莫虎不现在开始努力的让控状彻底死掉。
强奸的事,咱慢慢谈。刘国生(如果他是孙鹰的话)会“死”在这上头。您有的戏看有得吼的。
To: 礁石 你曾经说:我看过别人转帖的多篇刘国生的博文,了解他的语法特点和文字结构,因为我认为孙鹰不是刘国生,也有人说过孙鹰是谢晓红,虽然我到中文网的时候谢晓红已经关闭了博客所以无法得知谢晓红的文字特点,但是我知道谢晓红作为领导是坚决反对刘国生在兴讼期间写博文的。作为领导,岂有禁止属下写博而自己带头违规的。就不怕不服气的下属造反?因此看来,孙鹰是谢晓红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我认为孙鹰应该和刘国生关系不错但不是刘国生本人。
强奸的事,咱慢慢谈。刘国生(如果他是孙鹰的话)会“死”在这上头。您有的戏看有得吼的。
To: 礁石 你曾经说:过堂在汉语里面的概念很清晰,那个堂是公堂,现在的说法就是法院,过堂就是到法院当面理论,莫虎恐怕到现在都不知道付法官和桑兰信律师的年龄高矮胖瘦,何来的过堂?准确的缩应该是交锋,而是还是非面对的交锋。
别乱吼。也不要过于自信。我没有要你相信。如果你认为我有错,可以纠正。乱扣帽子不会帮助大家把事情弄明白。
关于动议本身,怎么没有“开庭”?不要跟我咬问嚼字。你知道我说的是佛法官对滥诉和撤诉的动议的裁决(也叫“建议”吧)。在撤案动议和滥诉动议上,双方已经“过一次堂”了。对不?
您可以吼,但不要乱扣帽子。咱们就事论事辩论。我不是法律专家。我的目地是和大家一起学习。你即使懂得多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既使2003年之后桑兰的肖像确实用于过体彩,那也与刘国生无关,因为体彩的收入归国家体育总局,刘国生拿不到一分钱。
把CD用于体彩就算是赢利的话,刘谢从2003年就退出中国体彩市场了,桑兰如果无法举证2003年之后该CD被用来宣传体彩,她的赢利说就是无效的。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强奸的事,咱慢慢谈。刘国生(如果他是孙鹰的话)会“死”在这上头。您有的戏看有得吼的。
礁石说:“我更担心的是舆论法庭。孙鹰花了大量篇幅谈论司法那一头的事。几乎避开了被控犯罪的事实问题。这容易让人推论为性侵和贪污确有发生;只是时间太久,无法追究。”
你真的是有些糊涂了,根本没有立案的事情,你再做解释显得很多余。譬如有个女的控告你十年前强奸了她,法院因为诉讼期的缘故根本就没有立案,难道你还需要到处解释你根本没有强奸她吗?那样的话,别人都会认为你有毛病。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别乱吼。也不要过于自信。我没有要你相信。如果你认为我有错,可以纠正。乱扣帽子不会帮助大家把事情弄明白。
说那个是判决书,你i绝对是被海明误导了,本案到现在并未开庭,开庭必须有法官到场,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付法官的建议书只是说明哪几项可以接受立案,哪些需要重新补充证据。允许海明(其实应该是新律师,但是不知道新律师姓名,所以酱豆律师暂用海明的名字代替)重新修改动议就是批准重写起诉书,连起诉书都没有落听(哈尔滨那旮旯搓麻术语),哪里来的开庭?不要动不动就冒充法律专家。
To: 礁石 你曾经说:说那个是判决书,你i绝对是被海明误导了,本案到现在并未开庭,开庭必须有法官到场,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付法官的建议书只是说明哪几项可以接受立案,哪些需要重新补充证据。允许海明(其实应该是新律师,但是不知道新律师姓名,所以酱豆律师暂用海明的名字代替)重新修改动议就是批准重写起诉书,连起诉书都没有落听(哈尔滨那旮旯搓麻术语),哪里来的开庭?不要动不动就冒充法律专家。
解释您的“开庭”的概念。目前桑兰案,按您的概念,我的理解应该是已经开庭了。佛法官虽说是建议,其实是判决。这个判决的本身包括了“继续审议和提供证据”。
所以,佛法官判决(建议)里被接受的部分就不是滥诉。
请您提供判决(或除判)诉讼成立(或驳回滥诉动议)后败诉却也同时是滥诉的案例。
我并不排除莫虎再次提请滥诉的动议。我说的是目前已经提交法院的动议。那三项不可能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解释您的“开庭”的概念。目前桑兰案,按您的概念,我的理解应该是已经开庭了。佛法官虽说是建议,其实是判决。这个判决的本身包括了“继续审议和提供证据”。
糊涂的逻辑。‘由于法官接受了诉讼,那就不再是滥诉。’除非极常罕见的因同一案由多次被驳回仍然不断起诉的会被Rule11惩罚,就像那个不断起诉奥巴马的律师被罚两万美元以外。多大多数被Rule11条款惩罚的都是开庭的案子,就是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本身是滥诉。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把CD用于体彩就算是赢利的话,刘谢从2003年就退出中国体彩市场了,桑兰如果无法举证2003年之后该CD被用来宣传体彩,她的赢利说就是无效的。
刘谢于2003年就退出在中国的事业,已经回美国过退休式的生活,怎么可能拿桑兰的形象与肖像去赚钱?如果没有从中谋利,就不存在侵权现象。
To: 礁石 你曾经说:糊涂的逻辑。‘由于法官接受了诉讼,那就不再是滥诉。’除非极常罕见的因同一案由多次被驳回仍然不断起诉的会被Rule11惩罚,就像那个不断起诉奥巴马的律师被罚两万美元以外。多大多数被Rule11条款惩罚的都是开庭的案子,就是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本身是滥诉。
是的,同意您的分析。而且桑兰不大会赢。
从滥诉角度来说,即使桑兰输了,由于法官接受了诉讼,那就不再是滥诉。刘谢则要自付诉讼费。
我更担心的是舆论法庭。孙鹰花了大量篇幅谈论司法那一头的事。几乎避开了被控犯罪的事实问题。这容易让人推论为性侵和贪污确有发生;只是时间太久,无法追究。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是的,同意您的分析。而且桑兰不大会赢。
刘谢是否用消像谋利,要等双方在取证阶段拿出的事实来说明,现在从呈报法官而暴露出的官方文件上还不能判断。(我指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目前还没到能够判断的地步,从将来来讲,也没法去估计双方还会举出什么证据)
基金一千万的损失,也需要桑兰提交相关证据,如果交不出来就是没有,从观众来看觉得是一定没有。站法官角度来看,目前没有,也许很诧异,但从理论上不排除桑黄能够对这个一千万进行解释,或列出证据(他们认为
To: 礁石 你曾经说:法院目前让他们存活下来的几点,法官应该不会认为是恶意诉讼的。
不对。找您这么说,凡是输了官司的都是恶意诉讼了?
Rule11 很少没动用的。您查一下Rule11 的动议和判决的结果就知道。被罚的寥寥无几。而且是数十年一贯如此才被法官下狠心罚一下。罚多少?几千美元而已。再则,被罚的律师还会上诉再上诉。
说到底,美国的司法体系不愿造成任何让老百姓犹豫而不敢告官的后果。当然,这样一来,滥诉是成灾。
基于这个现状,海明是不会被罚的。因为法
To: 礁石 你曾经说:刘谢是否用消像谋利,要等双方在取证阶段拿出的事实来说明,现在从呈报法官而暴露出的官方文件上还不能判断。(我指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目前还没到能够判断的地步,从将来来讲,也没法去估计双方还会举出什么证据)
不对。找您这么说,凡是输了官司的都是恶意诉讼了?
Rule11 很少没动用的。您查一下Rule11 的动议和判决的结果就知道。被罚的寥寥无几。而且是数十年一贯如此才被法官下狠心罚一下。罚多少?几千美元而已。再则,被罚的律师还会上诉再上诉。
说到底,美国的司法体系不愿造成任何让老百姓犹豫而不敢告官的后果。当然,这样一来,滥诉是成灾。
基于这个现状,海明是不会被罚的。因为法
To: xiangrikui 你曾经说:我只是根据美国的Rule11现状来评估。您可以Google 一下,关于Rule11 的评论很多的。
佛法官接着说,诉讼中的其他诉项,虽然需要撤案,但是否属于滥诉,有待进一步确定。佛法官甚至预测,鉴于海明在本案的表现和原告若干诉项的没有价值,案情的进一步发展,可能证明更多诉项也是滥诉。法官考虑到莫虎要求全额赔偿律师费用,有必要等全案明朗化后再确定赔偿的比例。法官在文件中措辞严厉,看来对海明和桑兰并不容情。
莫虎在动议中要求对方全额赔偿律师费,根据佛法官的看法,滥诉行为已经存在,可能进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不对。找您这么说,凡是输了官司的都是恶意诉讼了?
目前说桑兰的诉讼不可能全部是恶意诉讼为时尚早。目前存活的几项诉讼,如果桑兰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同样属恶意诉讼。
1、刘谢是否利用桑兰的肖像谋利?
2、基金是否有1000万美元的损失?
3、刘国生说桑兰懒惰,算不算违法?桑兰是名人,接受批评是完全正当的,有何不可?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佛法官接着说,诉讼中的其他诉项,虽然需要撤案,但是否属于滥诉,有待进一步确定。佛法官甚至预测,鉴于海明在本案的表现和原告若干诉项的没有价值,案情的进一步发展,可能证明更多诉项也是滥诉。法官考虑到莫虎要求全额赔偿律师费用,有必要等全案明朗化后再确定赔偿的比例。法官在文件中措辞严厉,看来对海明和桑兰并不容情。
由于法官没有全部推翻桑兰的起诉,莫虎有关恶意诉讼的动议也被驳回。但允许在案情明了后重新审核恶意诉讼的动议。反诉桑兰滥诉比较难了。已经不可能全部是恶意诉讼。看来被告至少得付相当一部分律师费。
To: 礁石 你曾经说:目前说桑兰的诉讼不可能全部是恶意诉讼为时尚早。目前存活的几项诉讼,如果桑兰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同样属恶意诉讼。
由于法官没有全部推翻桑兰的起诉,莫虎有关恶意诉讼的动议也被驳回。但允许在案情明了后重新审核恶意诉讼的动议。反诉桑兰滥诉比较难了。已经不可能全部是恶意诉讼。看来被告至少得付相当一部分律师费。
To: xiangrikui 你曾经说:由于法官没有全部推翻桑兰的起诉,莫虎有关恶意诉讼的动议也被驳回。但允许在案情明了后重新审核恶意诉讼的动议。反诉桑兰滥诉比较难了。已经不可能全部是恶意诉讼。看来被告至少得付相当一部分律师费。
美国也规定,如果法院判决原告为恶意诉讼,复原可能会判决原告为被告支付律师费。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美国也规定,如果法院判决原告为恶意诉讼,复原可能会判决原告为被告支付律师费。
从这篇博文看,孙鹰的立场很明显。按美国规则(American rule),诉讼双方是各自付律师费,除非另有条文规定。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从这篇博文看,孙鹰的立场很明显。按美国规则(American rule),诉讼双方是各自付律师费,除非另有条文规定。
故意隐瞒应该也是孙鹰的主观认为。
除光盘外还有没有别的依据,未知,是否还会补充什么依据,也未知。
如果桑黄完败,刘谢又如何在美国夺回律师费等损失,除海明有支付能力外,桑黄?桑黄愿意用真金白银找律师?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