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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李永继续维权之路,法律程序力挫律师

热度 7已有 1061 次阅读2012-1-3 23:39 分享到微信

前几天,李永打电话给我,说她在联邦法院的一个案子出现了疑难。当时其态势如下:李永递交了状纸(COMPLAINT),然后四名被告们递交了撤诉动议(MOTION TO DISMISS),然后李永修改了状纸(AMENDED COMPLAINT)。结果只有一名被告递交了回应(ANSWER),其余三名被告没有反应。

李永正在纳闷,却收到法庭书记员的邮件,说被告的撤诉动议仍然有效,问李永是否要反对。这下李永更糊涂了,于是打电话与我讨论。

相关的法律程序我在有篇博文中介绍过,就不用再赘述了。总之,原告修改状纸之后,原状纸完全作废,因此被告的撤诉动议应该也作废,必须重来。这是个简单的逻辑。李永于是递交了一份动议,请法院给予澄清。其文件大意说,她既然已经修改状纸,被告理应针对新状纸回应,她被法庭书记员与被告的举动搞糊涂了。

主审法官把这个问题交给一名副法官处理,副法官对程序还是很清楚的,立刻命令被告律师向法庭报到,说明是何道理。实际上,被告已经错过回应的期限,李永完全可以要求判处被告缺席(default)。我给李永的建议是:“Maybe you should ask for an entry of default?”

被告律师团给法庭陈述理由说,他们也被法庭书记员搞糊涂了,因此没有回应。对此,副法官表示了原谅,但是告诫被告律师,作为律师要有自己的判断:【counsel should not rely on [Deputy Clerks] on questions of what the law requires without doing their own legal research to verify that the Clerk’s statements accurately reflect the state of the law.】

哈哈。律师被李永这个程序员弄得灰头土脸,被法官如此教训了一番,这对树立李永在法官面前的信誉很有好处。

由此足见法律需要逻辑思维。这东西真不是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的文科笨哥、傻妞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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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回复 岳东晓 2012-1-12 12:05
他乡风云: zt去年就提醒李永不要一案两告,免得一上来就可能被dismiss掉,搞不好可能被罚。但是李永仗着熟悉法庭程序硬是把几个精神科医生告上联邦法庭。这几个人都曾经被 ...
学理科不等于理科思维。学文科也不等于文科思维(当然大部分学文科的是文科思维)。

你就是典型的文科思维,说法缺乏逻辑论证,也缺乏足够理解力。

从我的文中看出,有一个被告已经写了ANSWER,所以对这个被告而言,李永案已经过了motion to dismiss的阶段。而其他被告没有及时递交回应,是属于不懂规则,被法官涮了一通。

按你的逻辑,被告律师如果要多收费赚钱过年,应该多发motion才对,又怎么会懒得发motion?就算要把案子打下去赚钱,也应递交ANSWER,否则被李永要求缺席审判,不但收不到钱,还被客户骂。所以啊,你是典型的文科是想当然,把主观当客观。而事实被告律师自己认了:相信了庭秘的话,以为motion继续有效。

至于李永案是否一案两告,需要看其控告的核心事实依据是否重复。据我所知,此案的起源是其在医院所受的歧视,与雷神案是两回事。

法律这东西啊,还真不是文科傻蛋能干的。
回复 truthgege 2012-1-11 10:06
方枪枪: 博文的最后一句话可选择性无视的,呵呵,大不了你也加一句:这绝不是理科笨哥,S妞所能企及的。。。。。

唉,博主喜欢找架吵似的。   ...
黄晓夫律师原来是个性侵儿童犯 - 法院判决书

HEARING PANEL REPORT SUPREME COURT OF NEW JERS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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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方枪枪 2012-1-4 21:02
他乡风云: zt去年就提醒李永不要一案两告,免得一上来就可能被dismiss掉,搞不好可能被罚。但是李永仗着熟悉法庭程序硬是把几个精神科医生告上联邦法庭。这几个人都曾经被 ...
博文的最后一句话可选择性无视的,呵呵,大不了你也加一句:这绝不是理科笨哥,S妞所能企及的。。。。。

唉,博主喜欢找架吵似的。
回复 他乡风云 2012-1-4 19:56
zt去年就提醒李永不要一案两告,免得一上来就可能被dismiss掉,搞不好可能被罚。但是李永仗着熟悉法庭程序硬是把几个精神科医生告上联邦法庭。这几个人都曾经被她告到过州立法院,州里地方势力太强,根本不是讲理的地方。现在好了,不但告上联邦法院,对方连motion to dismiss都懒得发。其实现在美国律师闲得发慌,巴不得把一个案件拖上三年五栽,故意出错也说不清,不然他们吃什么?李永一个经验丰富的pro se正好养活一个律师事务所了,反正对方保险公司有的是钱,不宰白不宰。你说对吧?

另外,岳东晓说"文科傻蛋",这个说法是不是有一杆子打倒一船人之闲?我就不是学理科的,但是我自认为我不比学理科的差,至少对于打官司这方面我不比别人差。
回复 tobuto 2012-1-4 12:30
雷神的那个李永吗?
回复 明月娘 2012-1-4 01:51
方枪枪:   

明月娘是实在银。请保持,哈哈。肚子笑疼了。
枪枪新年愉快。快快乐乐又一年。
回复 方枪枪 2012-1-4 00:21
明月娘: 岳呀,李永是谁?俺不知道啊?
  

明月娘是实在银。请保持,哈哈。肚子笑疼了。
回复 岳东晓 2012-1-3 23:54
明月娘: 岳呀,李永是谁?俺不知道啊?
你们有些人的生活,离开了桑兰这个主题,就完全贫乏了。
回复 明月娘 2012-1-3 23:52
岳呀,李永是谁?俺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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