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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言中啊!

已有 1126 次阅读2011-9-24 13:31 分享到微信

桑兰案有成唐人街斗殴的趋势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9 11:0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 7564 次阅读|39 条评论

桑兰案起诉洋人公司、洋人老板,我非常乐观其成,希望海明能够步步追击、坚持到底,打出威风,打出气势,名利双收。不要象起诉CNN样,虎头蛇尾。不要象赵静博士的维权案一样,号称索赔750万,结果要她倒贴律师费。更不要象翟田田案一样,让小翟铐着手铐上了飞机,屈辱终身。

但是目前来看,桑兰案有演变为唐人街斗殴的趋势--好象莱坞电影里经常出现的场景。华人之间打得不亦乐乎,当然总有赢的一方,但输的却往往是华人全体。这在以前没有办法,美国排华法案限制华人只得在唐人街混,华人的生存空间狭小,导致唐人只能互相争夺。现在不同了,在海外,华人之间不应该再只是竞争对手,而是合作伙伴--唐人街外的世界大着呢!

因此,把唐人街思维在从来自新中国、The People's Republic来的新移民之间继续发扬是历史倒退,是悲剧性的。

我建议,美洲华人在桑兰案中不要在桑兰与其华人被告之间采取任何立场,而是听由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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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junmalehman 2011-9-25 06:44
这就是我劝告你不要怂恿桑兰继续告下去的主要原因(原帖已被你删除了)。
这场官司是没有赢家的, 丢的都是中国人的脸。
老外会认为中国人想钱想疯了,一张口就是21亿。
要钱不要脸, 连恩人都敢告。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9-24 22:53
To: 窝窝头 你曾经说:
赞同岳博士建议,我们本来就是没有立场,完全是看不惯某些人利用桑兰想达到名利双收。
没有立场是那些看帖不发言的潜水员,上来说话的没有一个是没有立场的。
回复 窝窝头 2011-9-24 20:16
赞同岳博士建议,我们本来就是没有立场,完全是看不惯某些人利用桑兰想达到名利双收。
回复 有子的士兵甲 2011-9-24 14:01
海明就喜欢告大钱没办法!去年为13岁华裔少年告纽约市政府索赔两千万美元
,今年为17岁华裔儿童告纽约市政府索赔5千万美元。
胖胖13岁华裔少年17岁华裔儿童可都是你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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