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在其宣誓证词的第6段写道:
【client has solicited legal advices from other law experts, including a New York attorney Xu, publicly threatened and discussed online how to sue this firm for "malpractice and sue the undersigned attorney individually for $4 million dollars."】
这个400万美元威胁海明多次提到。
桑兰如果没有跟人讨论起诉海明,索赔400万的事情,则海明问题就严重了。
To: 磕辣椒粉 你曾经说:我发言很少,一般都潜水,但你要是看过我在5月和6月在海明博客上对黄和海明等人的留言,你就不会有此疑惑。因为6月之后看不惯广告网友像黄一样对网友谩骂围攻的行为,和广告在海明的博客上对峙了起来,所以后来选择不留言,说我是某人的马甲是侮辱我的人格。呵呵!本人是女的!
胖胖注意!胖胖注意!胖胖注意!贱贱新马甲cindy197233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海明提到的“粤东晓”就是指“岳东晓”,这是毫无疑问的,所有的网民就是这样理解的。
关键在于这个宣誓证词的事实是否存在,其余都是无关的。只要桑兰没有与人商量过起诉海明、索赔400万,则海明是在做虚假宣誓证词。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胖胖注意!胖胖注意!胖胖注意!贱贱新马甲cindy197233
看你的的言行,你比真海明情商高的多,至少知道不要到处树敌,但你毕竟是假海明,假的就是假的,你这样以海明的口气帮他说话,误导其他网友,变相帮助海明助纣为虐,浪费其他网友的时间,不要这样做了,好吗?
To: 嗨明律师 你曾经说:看你的的言行,你比真海明情商高的多,至少知道不要到处树敌,但你毕竟是假海明,假的就是假的,你这样以海明的口气帮他说话,误导其他网友,变相帮助海明助纣为虐,浪费其他网友的时间,不要这样做了,好吗?
贺家的官司,不管外界怎么说,本律师打心眼里竖的是大拇指-有良心!
To: 嗨明律师 你曾经说:多个朋友,少个敌人。对大家都好。
和长年做跳船客生意的本律师实战脸皮相比,博士读的书还不够厚!做个朋友比做对手好啊!
本律师一直以为,就我妹那小学北大与博士的煌煌北大是有天壤之别的!何必麻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怕桑兰知道油水多少?
很有意思,海明突然在2011年的9月4日凌晨两点钟关闭博客,我当时正在看一位网友刚刚贴出的海明的一处住宅资料(应该是他的家,价值140万美元左右)地址是23 Sycamore Ln,Roslyn Height,NY11577,当时博客开着,等我浏览完该处房产的资料,博客突然关闭。猜想博客关闭和该条信息有关。网友把海明的家底都翻出来了,包括多处房产的情况,海明后怕了吧?
To: 嗨明律师 你曾经说:和长年做跳船客生意的本律师实战脸皮相比,博士读的书还不够厚!做个朋友比做对手好啊!
本律师的证据有依据,当然,要是法庭认为依据有问题,不予采信就行了,什么虚啊假的,吓人哪?
博士有空聚聚,两杯下去泯恩仇麻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本律师的证据有依据,当然,要是法庭认为依据有问题,不予采信就行了,什么虚啊假的,吓人哪?
关键在于这个宣誓证词的事实是否存在,其余都是无关的。只要桑兰没有与人商量过起诉海明、索赔400万,则海明是在做虚假宣誓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