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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桑兰告薛伟森性侵案与贺邵强被告性侵案的异同

已有 1568 次阅读2011-9-21 23:56 分享到微信

官司网友写出如下分析桑兰告薛伟森性侵的缘由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100233&uid=77807

我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基本属于理性分析,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

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像疯狗似的乱咬,本博只是在该帖下面发表了一句没有任何立场的话,立刻有若干人进行攻击。而且这帮人似乎24小时轮值。

这种现象是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了。

我正告那些试图在网上玩弄花招的人,看好你们的狗,不要乱咬。
 桑兰告薛伟森性侵案与贺邵强被告性侵案的异同_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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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中间偏左 2011-9-24 16:04
To: 窝窝头 你曾经说:
岳博士,请看看下面这文章,真正写出了道出我们局外人同情并支持桑兰维权的原因和理由。当然桑兰是不幸的,这条路走得太坎坷了,如今对她以后的人生更加担忧。如果没有遇到海明,她会义无反顾地告刘谢薛吗?未必,结果也不会这么难堪。海明太缺德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妹妹、女儿,把一个女孩子的极其隐私的性侵、导尿滩在阳光下给大家评论不是畜生是什么?



  据纽约当地媒体报道,9月21日下午,前体

如果真的有性侵我想所有人的感觉只会是施暴者该死,不然那还叫人吗,但如果是居心叵测的泼脏水,呵呵,就是现在的样子,一点儿不奇怪。
桑兰是怎么刻薄地对待阿姨的你们看不到吗?她可以坐沙发翘二郎腿却不能做机场的轮椅让上百人怒不可遏你们看不到吗?她顶着种种头衔光环为众多企业代言坐着头等舱带着经纪人保姆飞来飞去一到纽约就奔第五大道血拼却在起诉书里把自己形容成一个受迫害的月入230美金的可怜虫你们都眼瞎了吗?一群垃圾!
回复 cindy197233 2011-9-24 15:44
随着近两天海明的疯狂爆料,我更加相信薛是冤枉的,薛在香港领事馆的宣誓证词“绝对没有性侵”看来比桑兰的宣誓证词更为可信。海明说7月14日黄电邮他一份中文证词,和7月19日描述的是同一天的事,但细节相距甚远。
我比较了一下,7月19日给检察官的那一份证词比7月14日的要严重的多。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推测两种可能:
(1) 黄发这个中文版本给海明征求海明意见,海明认为这个级别根本不够一级强奸案的级别,连普通性侵都够不上,所以桑黄又修改了杜撰加入了更严重的细节。但以海明的老奸巨猾,这个辅导一定是口头上的,有没有录音证实不得而知。
(2) 第二种可能海看后,对桑黄讲了性侵和一级强奸的立案要件法律解释,暗示这个报案分量不够,由桑黄自己领悟再继续做功课。但海宣布的他以前根本没有读过和比较过这个电邮附件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海曾经在7月15日博客中高调宣布桑在家做功课报刑事案。
无论那一种情况,桑的伪证是无法逃脱的,这两份证词的出入给桑的伪证罪定了性。而第一种情况海恐怕也难逃吊销律师执照和刑事罪的处罚。(如果桑有录音等证据),第二种情况海的法律责任可能要小一点儿,但法院一定会问海明,你为什么到今天才来揭发呢?你作为律师为什么不去拦截呢,还要开着车送到报案地点,海明的没有看过附件的辩解恐怕会苍白无力。薛的冤情恐怕很快会大白于天下,从这点上说,海明的大嘴巴歪打正着地给薛平了反。随着两方的进一步厮杀,估计真相最终会被还原。本人既不认识刘谢莫薛,也不认识桑黄海,不是任何人的水军。只是一位普通的网友。
回复 中间偏左 2011-9-24 15:35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看看某些辱骂桑兰的人的龌龊,不能不令人怀疑。。。
呵呵,你怀疑什么呀。。。
回复 末日水泉 2011-9-23 20:11
赶紧代替海明去给桑兰打官司吧!不去打,就是见死不救啊!别光耍嘴皮子,拿出点实际行动来。出来时高调一点,也让大家看看你高超的能力!
回复 岳东晓 2011-9-23 11:00
To: 窝窝头 你曾经说:
岳博士,请看看下面这文章,真正写出了道出我们局外人同情并支持桑兰维权的原因和理由。当然桑兰是不幸的,这条路走得太坎坷了,如今对她以后的人生更加担忧。如果没有遇到海明,她会义无反顾地告刘谢薛吗?未必,结果也不会这么难堪。海明太缺德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妹妹、女儿,把一个女孩子的极其隐私的性侵、导尿滩在阳光下给大家评论不是畜生是什么?



  据纽约当地媒体报道,9月21日下午,前体

看看某些辱骂桑兰的人的龌龊,不能不令人怀疑。。。
回复 窝窝头 2011-9-23 10:04
如今海明扮可怜,博同情,活该,其实他就是始作俑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样的缺德律师应该吊销执照,
回复 窝窝头 2011-9-23 09:55
岳博士,请看看下面这文章,真正写出了道出我们局外人同情并支持桑兰维权的原因和理由。当然桑兰是不幸的,这条路走得太坎坷了,如今对她以后的人生更加担忧。如果没有遇到海明,她会义无反顾地告刘谢薛吗?未必,结果也不会这么难堪。海明太缺德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妹妹、女儿,把一个女孩子的极其隐私的性侵、导尿滩在阳光下给大家评论不是畜生是什么?



  据纽约当地媒体报道,9月21日下午,前体操运动员桑兰结束在美国的行程,返回中国。从6月底来纽约,笔者没有见到过桑兰。对她此行的种种非议,都是从网站和媒体上看到的。围绕她和被告的那对华人富豪夫妇、以及她和代理律师之间的纠纷,笔者也和其他局外人一样,并不知晓真相。但依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她作为一次事故的受害者,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争取权益,不仅不应该受到指责,还应该得到充分肯定。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桑兰此行,有两大收获。一是在美国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并得到了良好的治疗。二是与美国保险公司等有关机构达成了新的共识,解决了她回中国之后的医疗费用问题。尤其是后面一点解决了后顾之忧。

  桑兰12年前在美国的一次运动会上摔伤,从而落下终身残疾。对局外人来说,12年是弹指一挥间。而对全身瘫痪的桑兰来说,12年是4380多个日日夜夜,每一个日子又分为24小时、1440分钟。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残疾人桑兰面对的磨难、遭遇的困苦,非言语能够表达,也非我们正常人所能体会。

  桑兰因为必须回中国居住,12年来一直被保险公司拒付医疗费,无疑是不公平的。解决这个大问题,以桑兰向法院递交诉状为始,以其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为终,中间历经很少的时间和代价,桑兰应该感到庆幸。按照其代理律师的说法,自然是起诉状发挥了作用。但据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在网上发的帖子说,其实保险公司与桑兰并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新协议,当年的保险条款也没做任何修改。

  既然没有新的协议和条款,保险公司为何“让步”了?从不支付在美国之外的医疗费用,现在改为愿意支付在中国的相关费用?依笔者之见,其他都没变,只是因为桑兰变了。

  想当年出事时,桑兰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姑娘。中国人都知道,像她那样的专业运动员,从小就在体校学习,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练体操功,要文化没文化,要见识没见识。而带她来比赛的中国体操队,应该说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出了这么大的事,桑兰当时的无助与无奈,可想而知。

  12年后的今天,桑兰已经成为一个成熟、有主见的成年人,其间,她在北京大学新闻学院读书,并大量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交往,凡此种种,充实了知识、增长了见识。今日之桑兰,已脱胎换骨,而绝非当年任人宰割的羔羊了。套用咱们的一句俗话说:她“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天经地义。

  当年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是运动会主办方一份集体保约,相信桑兰本人肯定没看过保险条款。依她当年的文化水准,就算保险合同放在眼前,恐怕也是两眼一抹黑,保险公司说什么,只能信什么。如今她到法院一起诉,保险公司马上“让步”,由此可见其心虚。

  有读者可能会问:美国人难道会搞欺诈?他们不都是诚实、正直、善良的吗?难道会欺负桑兰这么一个全身瘫痪的小姑娘?

  来美国工作之前,我也这么想。我们中国人,美国电影看得太多了、听别人的故事太多了。来纽约之后一年多,自己遇到的、身边听到的,奸诈、缺德、言而无信的人和事,一件连着一件。总结来看,纽约不管是商店、医院,还是公司、机构,都有点“欠”,你软弱、善良,他就欺负你、欺骗你。你花10块钱,如果给了你10块钱的商品或服务,他们就像吃了大亏,非得明里暗里坑你一把才行。你不和他们“FIGHT”,坚定勇猛、据理力争,绝对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桑兰成熟了、斗争了,她今天终于得到了应得的权利,正义得到了伸张。不过应该说,桑兰并没有胜利,因为她前面12年因此受到的的委屈,没法补偿。(人民网驻纽约记者 任建民)
回复 truehonest 2011-9-22 00:46
桑兰性侵案与贺邵强性侵案的不同。 一个很不同的地方是:原告的动机不一样啊?

桑兰的动机就不用多说了,已是路人皆知了。贺邵强性侵案原告的动机是什么?请岳东晓博士分析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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