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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http://blog.sinovision.net/?6501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请就事论事、客观、理性:针对其他读者的攻击性言论,发现立刻删除;关于博主本人的评论将被一律删除。

迷信律师基本是死路一条

热度 1已有 1374 次阅读2011-7-8 00:35 分享到微信

我前面写了篇如果我帮桑兰能否打赢的文章,其实其主旨是说,打官司是否能胜关键在于诉讼人自己。诉讼人才是主心骨,律师只是雇佣的仆从。这叫做principal与agent的关系,就像是猎人与猎狗的关系。如果关系倒过来,诉讼人基本上是死路一条。

首先要知道,律师基本是个乘人之危的职业。无论他嘴上说得多好听,律师首先考虑的绝对是自己个人的利益。尽管在伦理规则上,律师应该忠于客户,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不对称,律师很容易利用诉讼人对法律的无知,出于自己的利益,控制甚至欺骗客户。这与宦官本应忠于皇上,但历史上往往皇上被宦官挟制是一个道理。

有很多客户起诉其律师的官司就是客户在失败之后,发现被自己的律师坑了。

而且,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在自己客户面前吹得神乎其神,什么都会,什么经验都有,轮到真的遇上强手,就疲软了,开始找各种借口撤退,以达到保全自己的目的。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而且往往越是水平低的律师,越是吹嘘--因为他没有实际的战绩来证明自己。

我见过所有律师中唯一没有自己吹嘘的是一名真正的高手。我去第九巡回法院,连没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他--因为被他打败的对手经常去上诉。但是要知道,这种常胜将军往往是因为他在受理案件时就能准确判断哪些案子能够赢,他只是正确的把能赢的案子打赢---包括与自己的客户形成一个统一的战斗团队。

在策略上,律师往往是贫乏的。这当然也是,做律师的人大部分就是想过着安分的日子,按小时收钱,勇气、智慧与创造力并非这个行当的特征。全美100多万律师,比程序员还多,饭桶多去了。

在连接中这段录像中,http://www.youtube.com/watch?v=fQh8kc6gDEo&,贺梅的父亲说,贺梅案是中国人的胜利。这个说法是基于事实。在我们自己研究、掌握法律之前,贺梅案在律师们手里是一直输、输得很惨。按贺邵强所说的,唯一成功的事情是证明了他是贺梅合法的父亲,但在判决的下一页这个父权却被剥夺了。

最后,我们终于自己掌握了相关法律,这才在父母权问题上提出正确的论辩,并且随后自己要求最高法院直接把贺梅还回来。当时,律师们是请最高法院把抚养权问题打回下级法院的。当时所有律师、法律专家没有任何人判断能够把抚养权要回来。我与贺梅父亲判断,这样完全不行。于是由我起草,贺梅父亲直接给法院发出了一份动议,从法律上论述必须将贺梅无条件归还贺家(该文件在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79/jackhe_motion_for_determination.pdf )。

对此贺家律师是强烈反对的。我立刻EMAIL向贺保证,如果律师退出、而贺感到自己自主诉讼水平不够而需要律师,我将支付雇佣新律师的一切费用--只要他听话。同时我说服贺的律师,小孩能否回家就在此一举。贺梅的父亲也强硬起来。翻出以前这些EMAIL来,仍然感到一股逼人之气。

当然最后我们赢了。胜者才有资格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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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1-7-8 12:02
对,相信没有律师执照的人死人能变活
回复 laborlaw 2011-7-8 11:02
都说岳东晓智商高。 我也信, 北大毕业的, 能低吗? 就算是北京考上的,
智商也至少有105. 问题是, 怎么到美国来, 这么多年,连个律师资格都考不过呢? 人家海明都轻轻松松地过了。
回复 有点黑 2011-7-8 00:49
洞小跃跃欲试想接活儿,当心遇到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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