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亲

岳东晓 (已有 1,096,384 人访问过博主空间)

http://www.backchina.com//u/293539

海明莫虎再次对决,桑兰案终于有点看头了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12-10 01: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0评论

等我有时间读读莫虎的文件,再做详细评论。

不过从孙鹰的简介看,莫虎似乎概念有点模糊。现在是Motion to Dismiss阶段,法官必须假定原告状纸说的都是真实的,不能采信被告提出的证据,否则就把Motion to dismiss变成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了。从程序上法官如果要这么做,一般应通知双方,给nonmoving party 提出genuine issue of material fact的机会,而目前法官并没有这么做。

另外,CD是非卖品不能说明不具有商业目的---这是显然的,比如说广告性的CD一般就是不卖钱的。比如一个餐馆老板把与姚明的合影做出多媒体,到处发放,肯定不会收钱。莫虎如果真像孙鹰说的那样论辩了,肯定会被法官打回来,至少又是一个without merit。

关于性侵的问题,刑案没有成立不能说明民事责任不存在,海明撤案是在我教他without prejudice之后,所以应该是without prejudice,这样撤案也不能说明什么事实问题。

至于莫虎要求及时、立刻制裁海明,这个成功的可能性蛮大---海明的反对文件写的有点冲动。

对 于pleading中出现的rule 11问题,一般都是留待案件快结束时处理。海明如果叫我一声师傅,我给他一个案例保命。如果拖到最后再处理,说不定一切都化解了,比如双方和解,那么 rule 11制裁也可能不存在了---案子没结论嘛。海明只要能逃脱制裁,就算成功一大半。履历表上可以写上,与某某交战80回合,不分胜负。否则只能阿Q似的说 面对强敌、虽败犹荣。

我给诉讼双方的建议是,要么和解算了,好歹也是相识一场,何必呢?

要么互相往死里打。

桑兰案目前的态势我在前面一文中有过说明

莫虎的撤诉动议之一是法庭对该案没有争议管辖权(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这个动议被法官否决了。法官结论是,法庭对此案有管辖权。

目前,副法官建议是: 桑兰案有三项是无条件成活。这三项是(1)被告之一诽谤;(2)侵犯隐私权;(3)因侵犯隐私权引发的违背信义义务。另有三项是需要修改状纸成活。这需要修改状纸的三项是(4)不正当获利;(5)侵吞财产;(6)侵吞基金违背信义义务。

法 官建议去除的桑兰案指控有:(a) 莫虎与刘女士诽谤;(b)民事阴谋;(c) prima facie tort; (d) 违背承诺;(e)蓄意造成精神困扰;(f) 过失精神困扰;(g) 基于另外8项理由的违背信义义务。这废除的几项有的是过了追诉期,有的是海明的法律错误,有的是事实不清楚。

目前局势,虽然海明、莫虎都提交了反对,但正常情况下,主审法官会简单采纳副法官的建议。

如果主审法官采纳副法官的建议,桑兰案实际成活的是6项。因为正常情况下,原告会修改状纸,重新指控以上4-6三项。

值 得注意的是,桑兰修改状纸的时限不是这个14天,而是等主审法官采纳副法官建议之后再定。也就是说,桑兰现在什么也不做,等着主审法官的命令,其案子成活 项目是6项: (1)被告之一诽谤;(2)侵犯隐私权;(3)因侵犯隐私权引发的违背信义义务;(4)不正当获利;(5)侵吞财产;(6)侵吞基金违背信义义务。


  博主二维码,光标右键点图片可下载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1

支持
3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回复 chico 2011-12-10 04:30
岳博,
不要怪我说话不客气,你这是书生的酸臭气。给人一个案例能保命,用得着叫一声师傅?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哇!
回复 tangremax 2011-12-10 06:49
大师啊,俺都看不懂。
海律师啊,放下架子吧。
俺想聘请你做俺的律师呢。
回复 岳东晓 2011-12-10 07:38
chico: 岳博,
不要怪我说话不客气,你这是书生的酸臭气。给人一个案例能保命,用得着叫一声师傅?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哇!
哈哈。这叫形象语言。。。
回复 chico 2011-12-10 09:43
岳东晓: 哈哈。这叫形象语言。。。
或许吧
有个湘乡县的人说过,帮人要让受帮助的人感觉不到你在帮他。
回复 岳东晓 2011-12-10 10:52
chico: 或许吧
有个湘乡县的人说过,帮人要让受帮助的人感觉不到你在帮他。
我一般是这样的。海明嘛,要增加点娱乐性。。。
回复 chico 2011-12-10 11:28
再娱乐下去他就没命了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12-11 00:28
chico: 岳博,
不要怪我说话不客气,你这是书生的酸臭气。给人一个案例能保命,用得着叫一声师傅?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哇!
我也想说呢。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12-11 00:30
都是中国人之间闹了呀。最后能赢多少啊。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1-12-11 01:50
海明前几月刚在村里露头时,我就说过~桑兰找错了律师,官司打不赢.现在也是一样.不输就不错了,最多是和解.
当然咱不是学法律的,仅是根据海明在村里发表的文章推断的.
回复 chico 2011-12-11 05:42
人間的盒子: 我也想说呢。
这叫猫熊所见略同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岳东晓最受欢迎的博文
  1. 目前所见最壮观的海啸视频 [2011/03]
  2. 建议旅日华人尽早逃命--日本核反应堆氢爆分析 [2011/03]
  3. 日本核堆再次起火,落砂机时报质疑为何日本不如中国 [2011/03]
  4. 贺梅姐弟妹三人平安回到中国(图、真相) [2011/08]
  5. 美国人7年前就已预见日本将成为核废墟 [2011/03]
  6. 日军暴露出战斗力低下 [2011/03]
  7. 为什么8.9级地震日本房子没倒 [2011/03]
  8. 桑兰案律师已经势成骑虎 [2011/05]
  9. 与贺梅父母的通话(2011/07/02) [2011/07]
  10. 海明应坦诚回应公众对他履历的怀疑 [2011/06]
  11. 贺梅将于近日返回中国 [2011/08]
  12. 桑兰案海明服软,承认错误、向被告道歉并作出赔偿 [2012/03]
  13. 技术歧视-拉登被击杀竟然是现场直播 [2011/05]
  14. 桑兰案状纸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联邦法院 [2011/05]
  15. 日本核反应堆会发生核爆吗? [2011/03]
  16. 桑兰律师不长进,两个动议均被扔出法院 [2011/06]
  17. 网友呼叫海明 [2011/06]
  18. 贺梅母亲解答有关贺梅子妹三人来美国费用的问题 [2011/08]
  19. 群众游行导致大规模军事镇压其实是法制建设不完善的后果 [2011/06]
  20. 给贝克捐款的人应该至少替他把用于剥夺罗秦父母权的律师费交了 [2011/08]
  21. 贺梅来美的思维定式看劣等洋奴的弱智 [2011/08]
  22. 罗秦严正警告使用贺梅名义与形象骗捐的个人与团体 [2011/09]
  23. 为贝克募捐的人应该向贝克、罗秦道歉 [2011/08]
  24. 探讨贺梅案中可能存在的种族问题 [2011/09]
  25. 天安门挡坦克的青年证明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 [2012/06]

关于本站 | 隐私权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时间采用京港台时间 最新更新:GMT+8, 2014-12-27 11: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