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亲

岳东晓 (已有 1,096,800 人访问过博主空间)

http://www.backchina.com//u/293539

桑兰撤销对薛伟森的性侵指控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28 00:2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47评论

桑兰已于美国东部时间6月27日撤销对薛伟森的性侵指控。

不过这次海明终于学会了,是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自残式的搞了个dismiss with prejudice不知海明会不会知恩图报。我在之前写道:“海明应该感谢我,因为下次他要撤诉,就知道应该是without prejudice。” 至今没听到他半个谢字。

我估计薛伟森这一点是莫虎rule 11惩处动议的核心内容。谢家为了这个儿子,不惜死战是毫无疑问的。目前,莫虎并未将惩处动议递交法庭。海明有21天的安全期纠正rule 11动议中指出的所有错误,过期不改之后,莫虎才能递交动议。

当然了,海明会解释说,这是为了纠正diversity jurisdiction的缺陷。

06/27/201138 NOTICE OF VOLUNTARY DISMISSAL Pursuant to Rule 41(a)(1)(A)(i) of the 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the plaintiff(s) and or their counsel(s), hereby give notice that the above-captioned action is voluntarily dismissed, without prejudice against the defendant(s) Winston Sie. Document filed by Sang Lan. (Hai, Ming) (Entered: 06/27/2011)



  博主二维码,光标右键点图片可下载
1

高兴

感动

同情
1

搞笑

难过
1

拍砖

支持
12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5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47 个评论)

回复 oneweek 2011-6-28 00:42
又1亿块钱没有了
回复 微风淡淡 2011-6-28 01:14
性侵指控?,就这么撤销啦?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6-28 01:58
说不定转回中国起诉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6-28 02:18
evidenceS?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28 02:31
海明没谢谢您,您表生气,我感谢您, 我记住了: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 = 暂时撤诉,以后还可以以同一名义再起诉。
回复 随意随缘 2011-6-28 03:01
呵呵,这回学乖了,不过怎么这么大的事件,海明博客就不提呢?这海胖确实不靠谱,娱乐大众也不尽职。
回复 liuyushi18 2011-6-28 03:10
   好戏没得看了?俺还等着某人弄伪证锒铛入狱呢。。。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3:15
早安太阳: 海明没谢谢您,您表生气,我感谢您, 我记住了: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 = 暂时撤诉,以后还可以以同一名义再起诉。
mz不要这么客气嘛。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3:16
liuyushi18:    好戏没得看了?俺还等着某人弄伪证锒铛入狱呢。。。
好戏也许还在后头呢,就怕小海子临阵跑了
回复 解滨 2011-6-28 03:28
海明真是不识好人心啊。 他的围脖上写:“作为经纪人,我不知道黄健在为桑兰经纪什么?我为桑兰案子呕心沥血,以一战十,除了莫虎那3个律师外,还有洋人被告们。被莫虎威胁“惩罚”,被人恶骂。我问他是否可以欣赏一下我的工作?他说他欣赏跟他喝酒的人。还要找一个佛罗里达的徐律师(原说是新泽西的),一个不是律师的天天网上骂我的岳东晓。”

他要是早点放下臭架子,虚心听取岳博士的忠告,哪里会把官司搞成这个样子。 唉,太晚了。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3:30
解滨: 海明真是不识好人心啊。 他的围脖上写:“作为经纪人,我不知道黄健在为桑兰经纪什么?我为桑兰案子呕心沥血,以一战十,除了莫虎那3个律师外,还有洋人被告们。 ...
本博什么时候骂过海明?唉,真是。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28 03:35
岳东晓: mz不要这么客气嘛。
   what's mz?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3:38
早安太阳:    what's mz?
网络缩写语。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28 03:44
岳东晓: 网络缩写语。
哦,第一次听说, what does it stand for?
回复 陈营 2011-6-28 03:50
   不可以!这是重头戏哈,就这么没了? 拿张亲密照就说是性侵,这会儿说没就没了?这是法律吗,这XX是过家家嘛 ,没劲。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3:54
早安太阳:    哦,第一次听说, what does it stand for?
这都不知道?自己古狗吧
回复 陈营 2011-6-28 03:55
解滨: 海明真是不识好人心啊。 他的围脖上写:“作为经纪人,我不知道黄健在为桑兰经纪什么?我为桑兰案子呕心沥血,以一战十,除了莫虎那3个律师外,还有洋人被告们。 ...
大侠啊,在下晕 你拽这段子貌似海明与那妹夫扯唔清桑啦??。@#¥%……
回复 解滨 2011-6-28 04:02
陈营: 大侠啊,在下晕 你拽这段子貌似海明与那妹夫扯唔清桑啦??。@#¥%……
据网上说海明想撤整个案子,以避免被惩罚,黄健不同意,因为那样一来他们不要说18亿,连18都拿不到。 于是海明就和黄健闹矛盾。 这样一来,海明他就可以以“同客户有矛盾”为理由正式开溜,至少面子可以挽回。

上次起诉CNN的撤案,好像也是以“与客户人意见不一”最后撤诉的,给自己留个面子。

根据海明的围脖,黄健在另找律师。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1-6-28 04:10
太好笑了
海大有先见之明,他妹始终要和他闹翻脸的,所以悄悄的撤了。
可是拉完希,没擦干净就提裤子,后患无穷,他告刘、谢的儿子可不是一般的罪名,是性侵,人家能咽下么?看来海大如不擦不干净的话,后面的反诉将会很快来的,那个中医拍胸脯保证,指天发誓的证言这么快就拿去擦屁股了?真的好笑。
回复 Fragolina 2011-6-28 04:13
早安太阳:    what's mz?
是否‘妹子’?
回复 Fragolina 2011-6-28 04:17
岳东晓: 本博什么时候骂过海明?唉,真是。
楼主,那个黄建说在找你,还去啦湖南电视台打听你,想请你给打官司。你去吗?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4:22
解滨: 据网上说海明想撤整个案子,以避免被惩罚,黄健不同意,因为那样一来他们不要说18亿,连18都拿不到。 于是海明就和黄健闹矛盾。 这样一来,海明他就可以以“同客 ...
不会吧?前不久海明还在说哥哥给妹妹打官司,如何如何。
回复 Fragolina 2011-6-28 04:26
岳东晓: 好戏也许还在后头呢,就怕小海子临阵跑了
纽约海明律师:
黄健在我博客留言,“你还要表达什么意思呢?想让我输,要有成本的!想要海明律师不代理,那基本上是天价的。知道为什么么?你心里清楚!我就不解释了。”有网友解释, 这是不是说如果海明想退出,会被索赔天价?我说,有可能,但我相信桑兰不会。而且我为桑兰维权是不计代价的,不怕刘谢黄健向我索赔。

海明跑不了,现在海飞丝们在给海明出主意怎么逃。
回复 岳东晓 2011-6-28 04:27
Fragolina: 纽约海明律师:
黄健在我博客留言,“你还要表达什么意思呢?想让我输,要有成本的!想要海明律师不代理,那基本上是天价的。知道为什么么?你心里清楚!我就不解释 ...
兄弟、兄妹之间怎么会闹成这样呢?肯定是咋呼。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1-6-28 04:31
岳东晓: 兄弟、兄妹之间怎么会闹成这样呢?肯定是咋呼。
海大如果知道原因,还会这么配合的演出这场戏给大家看?有钱的时候是哥、妹,现在海大自己拉稀了,怂了,人家那边眼巴巴的看着上亿的绿纸,眼都绿了,等来的是撤诉?还不说一句,撤诉?撤你妹的诉     
回复 解滨 2011-6-28 04:32
岳东晓: 不会吧?前不久海明还在说哥哥给妹妹打官司,如何如何。
那是老黄历啦。
回复 天涯看客 2011-6-28 04:35
听说黄贱人想雇您,你可别贪图那18亿一时糊涂而毁了一世英名,再说那丧烂也不是啥好鸟,和南京徐老太比有过之而不及!
回复 kissmyass 2011-6-28 05:37
看了半天, 好戏终于开场了。。。其实这代表了2 种情况。 一是海明拉稀的前兆, 他可以用这个来挑起和他的客户的争端,以便他全面的撤退。本来他就没想去打这场官司, 无非是为了挑挑大众瞌睡的眼睛, 顺便在人民日报的读者们面前出个风头, 当个明星。 2 种可能是他另有计划,而这个另外计划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他要落实这个计划, 就不能 以被告不是美国人原因来撤诉。更何况他连 with/without prejudice 都要别人来指导, 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另外的计划。 换句话说, 基本上害命是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嘴巴。不客气地说, 谢家完全可以控告害命造谣诽谤罪("Libel" and "Slander" )。很显然的是, 虽然上篮是原告,但是上篮可以说她没有在各类媒体上说过“谢”强奸了她。倒是害命在各类媒体,包括本blog里公开指责谢犯了强奸罪。连“涉嫌”2 个字害命都不去用。 这就是谢家可以抓住害命的死穴。至于害命的所谓证据和证人, 更是“self-serving", 因为它是在害命多次在媒体的发话下找来的, 反而成了断定害命造谣的佐证。 其实这个对海明的诉讼根本点在于说服法庭桑兰没有授权海明在媒体上公开控告谢是个强奸犯, 至于上篮是不是被性侵,反而倒不重要了。
好戏开场了, 害命别脚底抹油阿! 除非你捣鼓我给你指出的那个案子 :)
回复 liuyushi18 2011-6-28 05:39
岳东晓: 好戏也许还在后头呢,就怕小海子临阵跑了
   多谢您的更新,俺表示继续关注~!哈哈
回复 daomeidan 2011-6-28 05:59
当初我真以为桑兰和谢伟森他们可以成呢,如果做了人家的媳妇,后大半辈子也是有着落的。随比不上晶晶,也比大多数退役运动员要强很多,因为自己还是终身残疾。

担心刘谢家会不会反诉呢?因为面对此指控,多有名誉损失,或要求补偿或要求桑兰正式道歉呢?
回复 大世界 2011-6-28 06:01
虽在意料之中,却也来得太快。性侵案撤掉,剩下的更没谱了。
回复 曼哈顿 2011-6-28 06:12
岳东晓: 兄弟、兄妹之间怎么会闹成这样呢?肯定是咋呼。
有理,人家在演戏。
回复 Laile 2011-6-28 07:12
害人终害己。
回复 ala 2011-6-28 07:47
岳东晓: 兄弟、兄妹之间怎么会闹成这样呢?肯定是咋呼。
什么兄妹之间,她现在诉讼的可是她自认为比嗲妈还亲的恩人还有猥亵他的哥哥。象这样6亲不认,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发生那。
回复 ala 2011-6-28 07:57
害民拉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是他的老毛病了,现在他不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下一下子拉光,想让黄贱人在后面给他一脚助他一臂之力,把剩在屁股里的那些诉讼撤完。
回复 dadazhao 2011-6-28 08:47
岳大侠:这件事由似乎是这样的-
           1. 桑兰自己觉得有怨有冤。当然这怨冤是否“在情在理在法”另当别论。
       2. 桑兰的“解怨报冤”,无非是想要于情于理于法的对自己的不幸作个口服心服的了断。
       3、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桑兰对能否“于情于理于法”的了断这个心结,自己是
          心中无数的。但走“诉法”的路,无疑是最险也是最能引起轰动效应的“华山一条路”
          ,非赢即输。而对桑兰来说,赢固然好,但输也无所谓了。而说不定,“于法”的输
          却能带来“于情于理”的赢呢!再退到底,即使“于情于理”上,桑兰也输了。从旁
          观者尽可能保持客观的角度来看,是否桑兰也会觉得是一种解脱呢?!千夫所指对一个
          抱着“不讨个说法不回头”,“虽千万人吾往欸”的视死如归者来说,已经不在一个意
          义层次上了。
         4. 有一句莫虎应答诉状的话很可回味。他大意是,多年前桑兰倒在了体育场上,这次她
            要倒在法律上了。到目前的事实进展来看,莫虎说的有道理。尤其是碰到了这么个
            海明在担着桑兰走华山险道。但话又说回来,这条险道,不是个二楞子,又有谁能
            上?谁敢上呢?明摆着嘛.
                5. 好。问题是由桑兰而起的,而桑兰之所以要起这个火头,是要对自己的怨冤心结
             作个了断。那么,在这么多已经知晓的事实面前,假如桑兰找到了你,我大侠岳
             东晓,你觉得应该怎样对桑兰回应呢?!也即是说,到底应该怎样于情于理于法并
             尽最大的真情和善意来看桑兰的诉求呢?

           补记: 正因为自己对这个问题于困惑中,所以列出作为一道沙盘题,特请大侠共赴。
回复 苏小小 2011-6-28 09:20
解滨: 海明真是不识好人心啊。 他的围脖上写:“作为经纪人,我不知道黄健在为桑兰经纪什么?我为桑兰案子呕心沥血,以一战十,除了莫虎那3个律师外,还有洋人被告们。 ...
海明终于不用"神经病"了,称呼也用岳博士正式名了,还是心存感激的.
回复 kissmyass 2011-6-28 10:45
原来海明还是开启我说的第2计划了。 不过他这可真要感谢岳博士了。 不然一个字之差就是无法挽回”害钱”了。 其实海明一开始即应该走刑事法庭的路。 过完刑事的庭,再走民事的也不迟。先走民事或只走民事, 反而落人以贪财的口实。
回复 West-East 2011-6-28 11:14
海明应该怕的是老虎。那是真行家。
律师牌是一回事,那三大律师,几十磅的状纸,如果还有出庭费,这笔 cost 要真砸在海明头上,海明后半辈子还债吧。拖的长,欠的多。早撤案,少还点。

对付桑黄,就说因为你没跟我讲实话(客户要对律师讲实话),gave me wrong information(这俩漏动多多),我代理你有困难,这官司没法打, divorce 好了.

这俩拿海明没辙,还得花钱请律师跟海明在美国打。耗时耗力耗银子,他们打不动。海明对付老虎不是个,对付这俩”土豆“还行。律师”坑“客户,容易的。海明没拿钱,好说。 
回复 SOHO先生 2011-6-28 12:44
kissmyass: 看了半天, 好戏终于开场了。。。其实这代表了2 种情况。 一是海明拉稀的前兆, 他可以用这个来挑起和他的客户的争端,以便他全面的撤退。本来他就没想去打这场官 ...
对一个不以诚实和善意的告状者,岳博士怎么可以用诚实和善意来帮忙?
桑兰可以对13年来的恩人状告天价赔偿。
岳博士不想当第二或者第三个农夫吧。
回复 户人 2011-6-28 13:06
这么快就撤了?那带血的卫生巾不知道路平是否还要继续保留?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28 13:17
Fragolina: 是否‘妹子’?
   我google了,可能是Ms。的意思。
回复 West-East 2011-6-28 13:20
户人: 这么快就撤了?那带血的卫生巾不知道路平是否还要继续保留?
随时可以“造”的。鸡血狗血糊糊。
回复 match99 2011-6-28 14:07
看过请删:
在中文网,海明的博客回复如下:
海明律师
To: 2011跟你死磕 你曾经说:
据深喉咙披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岳博士要加入桑兰团队。

有可能.我吐痰的时候他可以用手捧着痰盂.        -------这是海明的话,很气人!
回复 ala 2011-6-28 16:33
岳博士求证一下人民网上面有编题为:”桑兰撤销性侵指控“里面写道:

就在昨天,作为新律师之一的岳东晓第一个举动,就是成功说服桑兰撤销了对薛伟森的性侵犯指控。这对当初力主提出要告薛性侵犯的海明而言,无疑又是一个打击。不知道,一直以来为桑兰大造声势的海明,此时会做何感想?

这是真的吗? 文章的连接:http://www.people.com.cn/h/2011/0628/c25408-814797778.html
回复 海明粉丝 2011-6-28 19:22
那个没人交怎么最近没有来?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28 21:56
SOHO先生: 对一个不以诚实和善意的告状者,岳博士怎么可以用诚实和善意来帮忙?
桑兰可以对13年来的恩人状告天价赔偿。
岳博士不想当第二或者第三个农夫吧。
毒蛇每次咬人都消耗不少毒汁,短期内补充的不完全,所以如果岳博士要做第三个农夫的话,是相对安全滴。
123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岳东晓最受欢迎的博文
  1. 目前所见最壮观的海啸视频 [2011/03]
  2. 建议旅日华人尽早逃命--日本核反应堆氢爆分析 [2011/03]
  3. 日本核堆再次起火,落砂机时报质疑为何日本不如中国 [2011/03]
  4. 贺梅姐弟妹三人平安回到中国(图、真相) [2011/08]
  5. 美国人7年前就已预见日本将成为核废墟 [2011/03]
  6. 日军暴露出战斗力低下 [2011/03]
  7. 为什么8.9级地震日本房子没倒 [2011/03]
  8. 桑兰案律师已经势成骑虎 [2011/05]
  9. 与贺梅父母的通话(2011/07/02) [2011/07]
  10. 海明应坦诚回应公众对他履历的怀疑 [2011/06]
  11. 贺梅将于近日返回中国 [2011/08]
  12. 桑兰案海明服软,承认错误、向被告道歉并作出赔偿 [2012/03]
  13. 技术歧视-拉登被击杀竟然是现场直播 [2011/05]
  14. 桑兰案状纸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联邦法院 [2011/05]
  15. 日本核反应堆会发生核爆吗? [2011/03]
  16. 桑兰律师不长进,两个动议均被扔出法院 [2011/06]
  17. 网友呼叫海明 [2011/06]
  18. 贺梅母亲解答有关贺梅子妹三人来美国费用的问题 [2011/08]
  19. 群众游行导致大规模军事镇压其实是法制建设不完善的后果 [2011/06]
  20. 给贝克捐款的人应该至少替他把用于剥夺罗秦父母权的律师费交了 [2011/08]
  21. 贺梅来美的思维定式看劣等洋奴的弱智 [2011/08]
  22. 罗秦严正警告使用贺梅名义与形象骗捐的个人与团体 [2011/09]
  23. 为贝克募捐的人应该向贝克、罗秦道歉 [2011/08]
  24. 探讨贺梅案中可能存在的种族问题 [2011/09]
  25. 天安门挡坦克的青年证明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 [2012/06]

关于本站 | 隐私权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时间采用京港台时间 最新更新:GMT+8, 2014-12-27 11: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