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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案例--即使主动撤诉也不能逃避Rule 11惩处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25 08:5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23评论

据说莫虎律师威胁动议Rule 11 sanction。桑兰律师随即按 FRCP 41(a)(1)主动撤销了起诉。

一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案例判决认为,即使主动撤诉,也无法逃避rule 11鹰爪。Cooter & Gell v. Hartmarx Corp., 496 US 384 (1990)。

当然了,那个案例之后,rule 11有所变化,加入安全港条款,但精神是不变--联邦法院不是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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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3 个评论)

回复 hanfeng109 2011-5-25 09:29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知道莫虎是否真的动用rule11了?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0:33
活生生的普法实例,让大家明白美利坚合众国法律条文的严谨。这里不是中国,媒体炒作,施施压力就可以诈骗些小钱来花,更况且桑妹妹以为美国人民都是亿万富翁,一开口就想诈20亿。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5-25 10:48
看到网上有人说桑兰黄健和海明是三个残废,一个瘫子,一个没有蛋一个脑残。话不咋地不中听,可是怎么看着3个人都不聪明是真的,你说说他们在媒体上叫个什么劲?中文媒体能影响陪审团吗?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0:51
我是老乡: 博主你看对不对    您会被Rule 11惩罚么?告了34个公司,都输了。还书了其他5个案子
有点常识好不好,庭外和解是平手,没有输。
你在桑兰案上看看什么叫输吧,瞪大眼睛!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0:52
我是老乡: 我帮张三查到了, Rule 79. 他是对的,任何一个有关案子的文件都必须存档到法院,docket上有记录。如果是保密的,内容看不到但是文件的存档会记录。这样看来岳东 ...
你就是张三吧?下次该叫李四了。
回复 ala 2011-5-25 11:17
退一万步来说,就是有一线希望也给这个娱乐明星搞没了。接下来可能是怎么让桑兰夫妇知难而退了,用心真的很险恶,如果这个案子久拖不决的话,残疾人夫妇在经济上可能难以招架,现在他们很难体面地找到赞助,刘谢夫妇是不可能放弃的,如果不想吊死在这棵树上只能作罢。很明显这样的结果对他最为有利,这也能够解设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这里娱乐大家了。
回复 岳东晓 2011-5-25 11:32
曼哈顿: 有点常识好不好,庭外和解是平手,没有输。
你在桑兰案上看看什么叫输吧,瞪大眼睛!
此人弱智,不必理睬。以后我只要看见其帖子,当场删除。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1:46
岳博士,如果他们是真的想打官司的话,那么桑兰和黄健来纽约后会发现光取证就得住上几个月,难怪啊是20亿的生意呀!桑兰黄健都不会说英语,连海明的英语都不地道,翻译费怎么也得20多万美金--但是听美人蕉的话,好像海明连50刀的快递费都计较。我在美国时也曾经歪打正着做过陪审团,那文件多起来能累死人,当事人是讲西班牙语墨西哥人。

你说这将会成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体育比赛伤害索赔案,上联邦法庭是件极其严肃的事。

现在看起来就是像光拿着个屎盆子站在法院前面照张相,然后威胁着吼叫:你看我告你了,你在中国发过财肯定有不干净的地方,你给不给钱啊。。。。

看这仨接下去怎样表演,才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海明继续给刘谢发传票,接下来桑兰来纽约,那么这3个人就是一伙的;不然的话就是海明画了个大饼给桑兰,忽悠她的,不过忽悠大了有点失控,自己的执照这次也该忽悠掉了吧?

球赛尚未开始,双方的啦啦队已经拳脚相加,一方的律师已经开始威胁持中间立场的”黄健翔“了,就因为他说了实话,揭了底。。。
回复 岳东晓 2011-5-25 11:53
曼哈顿: 岳博士,如果他们是真的想打官司的话,那么桑兰和黄健来纽约后会发现光取证就得住上几个月,难怪啊是20亿的生意呀!桑兰黄健都不会说英语,连海明的英语都不地道 ...
靠咋乎是不可能从这些被告榨出油水的。因为这些人都是富人,他们掏个几十万打打官司是小意思。除非打到无路可走了,他们是不会和解的,否则,谁都会想宰他们一刀。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公司总是不惜代价打官司的原因----就是不让树立一个不利的先例,而是让人知难而退。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3:48
现在我怎么都看不明白还有如此脑残之辈,严重怀疑桑黄海他们仨的智商加起来还不到70.美人蕉至少还有脑子,她是一直向你求援助的,只不过你是不会愿意放弃中立立场的,当然也不会与他们为伍去趟这趟浑水。如果有开始桑兰找的是你来做咨询的话,输赢不说,至少不会被全世界两岸三地的中国人骂个死。
回复 海明粉丝 2011-5-25 14:00
天理昭昭: 看到网上有人说桑兰黄健和海明是三个残废,一个瘫子,一个没有蛋一个脑残。话不咋地不中听,可是怎么看着3个人都不聪明是真的,你说说他们在媒体上叫个什么劲?中 ...
哈哈!有道理!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4:07
黄健还在媒体上叫,看黄健那个样子好像洋枪队真有似的:
桑兰律师团还将起诉上海的个别媒体,是针对桑兰所谓的“忘恩负义”大放厥词的。“官司还没开打,法官都没说什么,他们就开始指手画脚,妄加揣测,说些不负责任的言论。”黄健说,“这次状告这些媒体的标的是15万元人民币。”

黄健介绍说,最近他们的律师团正加紧工作,对25名被告,开始逐一递交传票,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已第一个接收了传票。黄健介绍了桑兰的律师团队:“主控律师1名,剩下的有8名,有负责起诉书起草的,有负责诉讼意见的,更多的人是起到顾问的作用,他们都是幕后工作者。
回复 曼哈顿 2011-5-25 14:10
看凤凰网上的这篇报道:昨日,黄健在微博上透露了案情进展,“纽约州检察官办公室已经委托了专门的检控官负责桑兰被性骚扰一案,已经通知了海明律师,要求与桑兰本人会面。检察官说:他们将会到海明律师办公室来与桑兰见面。”
请教岳博士海明这个光杆司令有刑事案资格么?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5-25 14:19
我也看到了凤凰网上的文章,erbaiwu 老兄不是都给差了吗?人家洋律师不是都说了:“没听说过这个案子,与我们无关”了吗?大概桑兰还以为真有洋枪队。
回复 陈营 2011-5-25 20:51
继续学习和观望。说实在的很高兴看到众多网友对法理情的关系越来越清楚,道义是要讲的,法也是要讲的,各不相同。讲法就得像岳博士这样有根有据有案例,站在法律的高度来对待。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5-25 22:48
   "继续学习和观望。说实在的很高兴看到众多网友对法理情的关系越来越清楚,道义是要讲的,法也是要讲的,各不相同。讲法就得像岳博士这样有根有据有案例,站在法律的高度来对待。"   这话挺中肯。
回复 Laile 2011-5-25 23:58
岳东晓: 此人弱智,不必理睬。以后我只要看见其帖子,当场删除。
岳大师,请问您要删谁的帖子啊.
回复 布依族 2011-5-26 00:40
哈哈,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海明撤诉了, 而且还是主动with prejudice了, 相信他还不是那么逊, 连with prejudice 还是without prejudice 都分不清. 他是怕莫虎的rule11啊! 岳东晓你看明白了吗?
回复 布依族 2011-5-26 00:51
"我是老乡" 估计又是海明的马甲, 因为我说过我是你老乡, 这斯看到造出这么个马甲. 我看了注册时间是5月24号. 海明这种人的特征"就是猥琐及其猥琐"
回复 OLN 2011-5-26 02:59
请问,海明是桑兰的律师,桑兰是海明的客户,桑兰提出给2万美元给海明(不是律师费),那海明算受贿吗?谢谢!
回复 OLN 2011-5-26 03:07
我的意思,如果海明接受了桑兰的2万,那算受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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