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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防范日本,琉球主权待定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3-18 13:0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6评论

中美防范日本,琉球主权待定 (2010-09-26 15:00:45)
(转载必须保留版权申明)日本政府近年来一直用各种借口,想把把美军从冲绳(琉球)赶走,迁到第三地(如关岛),但都被美国坚决拒绝了,没有商量余地。最近的钓鱼岛事件发生后,9月23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就国务卿希拉里与日本外相的会晤表示: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美国没有立场("We don’t take a position on the sovereignty of the Senkakus")。这个表示引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美国对于琉球群岛的主权是什么立场。(注一)

首先,要认识到,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其结论依赖于二战以来有关日本问题的几个重要文件:(1)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2)1951年的旧金山条约;(3)1971年的美日协议。其次,这些文件的权威版本是其英文版,对其内容的解释必须根据英文(注二)。美国是法治国家。奥巴马和希拉里都是律师,他们对法律文件的理解都是律师思维。对美国法律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文件里每一个词的用法及其上下文都非常重要。一字之差,往往结果迥异。而且,美国人对于法律文件首先是按字面意义解释,除非字面意义本身含糊,才会考虑其它佐证。

首先看波茨坦公告。这个公告是美国、中国与英国三国的领袖于1945年7月26日发布的要求日本投降的条款,该公告的最后一款要求日本立刻无条件接受此公告投降,除此之外唯一的选择是迅即与彻底的毁灭。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所有条款。因此,波茨坦公告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文件。

波茨坦公告的第8条确定了日本的主权范围: "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 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 中文翻译是:"开罗宣言的条款必须实施,日本的主权必须限制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其他我们决定的小岛。" 注意这里的“shall"并非表示将来,而是法律用语中表示强制性的意思,也就是没有商量、变通的余地。这个条款唯一不确定的地方是“其他我们决定的小岛”这个短语。什么是小岛(“minor islands")没有在公告中定义,但根据一般的定义MINOR ISLAND是面积小于2平方公里的岛屿。因此,琉球群岛的大岛(几百到上千平方公里)不满足这个定义,也就不属于日本的主权范围。而且,即使对于小岛的主权,这个“决定”权在“我们”(we),也就是美、中、英三国。任何一国单独作出的”决定“是无效的。

旧金山条约是同盟国(不包括苏联)与日本的停战协议,签订于1951年9月8日(1952年4月28日生效)。根据此条约,盟军结束对日本的军事占领,日本重新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该条约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朝鲜、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地的所有要求、权利。第三条(ARTICLE 3)规定,日本将同意美国向联合国提出的任何将琉球群岛(Ryukyu Islands)被放入联合国的托管体系( trusteeship system)的提议、美国作为唯一的管理人,美国获得对琉球和其居民的管辖、立法和司法权(注三)。

这是什么意思呢?所谓托管(TRUST)是英美法系中独特的概念,它把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给不同的人。上述条款实际上就是说,联合国是琉球群岛的所有者(owner),而美国只是管理者(trustee)。换言之,在1951年的旧金山条约中,美国、日本都不具有琉球的所有权。在这一点上,旧金山条约与波茨坦公告第8条并无冲突,而是一脉相承。

至此,非常明显,日本根本不具有琉球的主权。这一点从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订的关于琉球的协也可以看出来。在这个协议里,美国放弃它在1951年旧金山条约中获得的对琉球的管辖权,而日本获得对琉球的管辖权("power of administration")。这个协议中根本没有提到琉球的主权(Sovereignty)问题。原因很简单,美国和日本都没有琉球的主权。这只是一个管理权的移交。

1972年尼克松访华与周恩来就各种问题进行了磋商,包括美国在日本驻军的问题。尼克松对周恩来是这么说的:“如果美国从日本撤军,日本将重新军事化;而远在千里之外的美国,无论如何大声抗议,都将只是放空炮,对日本人不会有任何影响、根本不会听;我这话可能听起来象一个冷战斗士(周恩来笑),但这是因为,按照我的分析,在对待日本的问题上,中国与美国的利益是一致的,这才是让中美走到一起的原因--而不是出于哲学或者友谊。”(尼克松回忆录,p.567)。

尼克松在对日问题上所言相当直接,他说这不是出于“友谊”,而是共同利益。确实,如果美军撤出,日本必然大力发展自己的军事,不但对中国是巨大的威胁,对美国也是威胁,对中国构成的威胁更大。德国在一战失败后,被复仇意识驱使,在纳粹化后发动第二次大战的惨痛历史教训记忆犹新。从这个角度,美国在二战后保持在轴心国(德国、日本、意大利)驻扎重兵的政策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而二战结束后,国民党政府拒绝在日本驻军是极不负责任的。

可以想象,摆脱了美军严密监视的日本将很快发展成一个核武大国。而极富冒险性和自杀性的日本军国主义早已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因此,中美必须在一些基本共识下继续合作,才能确保亚洲和太平洋的和平以及各自的安全。((c)岳东晓,2010/9/26) 

注一:此文暂时只是草稿。琉球的归属涉及复杂的历史、法律问题,欢迎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岳东晓,2010年9月26日。

注二:在中国传统法律中对于财产、主权、合同等概念都缺乏严格的定义。所以必须在英美法体系下解释相关条款。

注三:美国曾两次要将琉球群岛交与中国国民政府,但被蒋介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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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sj5820 2011-3-19 11:26
看你的东西会有一个很大的误区。也就是你的立场问题。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个村民写个日志表示在立法上我们实际已经失去了钓鱼台。我记不清楚她是怎么讲的,但是记得当时觉得她讲的很有道理。当然倍可亲的搜索很糟糕。我找不到那篇博文了。但我想关节点在1970年,美国是如何把管辖权交给日本的。

这是我在谷歌上搜索来的: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我在你的文章中找不到相应的地方。
回复 怕不辣 2011-3-19 12:28
作者与美国虎谋皮,一厢情愿。
回复 岳东晓 2011-3-19 13:25
sj5820: 看你的东西会有一个很大的误区。也就是你的立场问题。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个村民写个日志表示在立法上我们实际已经失去了钓鱼台。我记不清楚她是怎么讲的,但是记得 ...
国家不是活人,没有思维。国家有的是法律与决策。我的文章说得很清楚:(1)美国无权擅自将琉球交给日本,否则将违背波茨坦公告;(2)美国在事实上没有宣布归还琉球主权给日本,也就是说美国没有违背波茨坦公告。这而这都是简单的事实加逻辑。当然,目前琉球在日本管辖范围内,要改变这个状况,也许要经过战争。如果是你去跟美国交涉,要求继续履行波茨坦公告,你怎么做?
回复 岳东晓 2011-3-19 13:29
有两种态度:(1)象小怨妇似的,整天说美国调戏、玩弄了你;或者(2)要求美国继续履行同盟之间相关条约。前一种是弱者态度,后一种是强者态度。
回复 sj5820 2011-3-19 15:37
岳东晓: 有两种态度:(1)象小怨妇似的,整天说美国调戏、玩弄了你;或者(2)要求美国继续履行同盟之间相关条约。前一种是弱者态度,后一种是强者态度。
这也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情。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能有最好的借口去争取主权。在能找出这个突破口之前,就必需把事情搞清楚。所以我对媒体非常不满。更是讨厌那些一天到晚示威闹事的群众。他们就是像怨妇一样的哭诉抗议,于事无补。只能把人一天到晚搞的愤来愤去。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来,就是想看看你还有没有别的说法。

那么症结就是在管辖权与领土权上。日本现在有的只是管辖权。可惜国际事务没有国际法庭可以去申诉。

虽然没有法庭,但是有安理会什么的。他们怎么运作我不清楚。但是好像可以经过提议什么的在投票。

比如这次no fly zone在利比亚。我今天才在车子里听见他们说,他们也很惊奇居然中国和苏联(?)也同意了支持这个议案保护利比亚的平民。

这个事情的意义之一,是中国也开始讲究人道,跟西方靠边。另外,讲人道,讲理,从这种轨迹进行才是最终能够胜出的办法。

按照你的说法,钓鱼台的拥有者是联合国,管理者是美国,然后我搞清楚了,美国在1970 年又把这个管辖权交给日本。这是我们输的最基本原因。

然后你说的一大堆尼克森的话,其实根本就是政客的废话。能信吗?你说的目的只不过是要激起读者的同仇敌忾的心情。日本才是敌人,中美要联合抵抗日本。钓鱼台是我们的。这就是你的误区。这里你明显的让自己的感情加入了问题的中心。

美国把管辖权交给日本而不是中国,就因为宗旨问题,或者原则问题。也就是中国的国策是跟美国相反的。日本却是相同的。绕来饶去就是联合国的人道问题,人权问题。现在你想要跟人家要钓鱼台了。你能一直唱反调吗?

所以我很搞兴今天中国居然对利比问题投了赞同一票。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中国必需要放下他们的架子,开始说人话,才能在有利的时机为自己说话。

所以我认为战争不能解决问题。谁先发动谁输。这个世界跟以前不一样了。

然后钓鱼台不是主要的问题。你看从波茨坦公告到旧金山条约,钓鱼台一直是一个附属的问题。附属于其他的大岛。我觉得看起来钓鱼台在地理上是属于台湾的。所以钓鱼台的问题可以在解决台湾的问题上一并解决。

台湾问题迟早要解决的。而且中国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中国一直没有放弃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言论,而且国际舆论也是这么热为的。当时机成熟的时候,中国有权要回台湾,然后再一并要回钓鱼台。

这个时机是什么呢现在我们还看不到。能看到的一点就是我们必需要准备好自己,当机会来时,才能水到渠成。这个准备就是要跟时代的潮流走。这是一个讲究人道主义的时代。顺者昌,逆者亡。很简单的道理。

真要我做什么预言呢,我也有奇想。比如地球暖合,海水上升。我越来越觉得很有可能。那时候台湾就会变成一个很小的岛屿。如果那时中国是一个民主自由人道的国家,伸出一只人道救援的手,能够让人信任。也许不用一兵一卒就可以收回台湾,等等等等。虽然看起来很可笑,但总比打仗强。
回复 arkone 2012-2-24 00:04
在中日相争中,美国坐享渔翁之利?
为了平衡中国崛起,美国早就在默许日本重新武装? 默许的限度是日本再强也不能威胁到美国? 钓鱼岛等争议好像是美国的战略布局? 中日要联美压制对方,是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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