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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贝克募捐的人应该向贝克、罗秦道歉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8-28 05: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100评论

给贝克募捐的人说:根据贝克家提供的信息,贝克为贺梅弟弟的手术支付了4000美元,等于间接支付了贺梅一行的机票。
但实际情况是,贝克没有支付4000这笔钱,这是贺梅基金的钱,罗秦不要,但贝克说不要只能捐给别人,罗秦才接受了。
因此,募捐者撒谎了,而且这个谎言伤害了贝克,因为他们把这个谎言的来源归于贝克。
从法律上,募捐者已经构成诽谤,受害者是贝克。募捐者如果还有点良知与诚信,应该向贝克、罗秦双方道歉,承担撒谎导致误解的责任!
我昨天与罗秦通了电话,内容总结如下
1)有关贺梅来美国费用的某些说法已被证明是募捐者的谎言,而不是贝克所说,因此,不能在这个问题上怪贝克;
2)无论如何,只要日后贺梅去贝克家,总会有人说三道四(像刘阳之流);
3)贝克未能奉守不向媒体披露贺梅美国行的承诺;
4)贝克以后如果想看贺梅,可以去中国;
5)以贺梅名义募集的4000元捐款属于贺梅。

有读者指出,募捐人
修改了内容,但其行文依然模糊,有误导嫌疑。而且没有为他们谎言造成的后果、对贝克的伤害负责。实际上,是我在向罗秦解释,这事不能怪贝克。募捐者强加于贝克的谎言给罗秦造成这样一个印象:贝克对罗秦说钱是募捐而来,贝克对这些人却说是自己出的、是出于贝克邮件中所谓无条件的爱(unconditional love)。贝克的这个无条件的爱本身也是不诚实的,已经被我批判。

募捐人有明显的观点取向,尽管他们试图掩盖这种取向,把自己打扮成博爱胸怀,来获得更多的支持。但是其偏颇的评论,和对关键事实的扭曲,暴露了他们的取向。募捐人写这一段:【我觉得她[贝克太太]至少是个称职的母亲(再提醒一下读者:我说她称职不等于说别人不称职。请别武断地推测,实在是怕了!)】。这难道不是在刻意暗示什么吗?如果是公平的看待贝克与罗秦,有必要刻意提出这样赤裸裸的假想问题吗?
贺梅来美国是罗秦的大度和慷慨。这是他们永远也无法看到的。 但我们贺梅案胜者的角度,田纳西最高法院已经判决贺家称职,而贝克当年扣留贺梅为非法,根本不需要设想谁会指责什么。募捐人在费用来源的问题上撒谎,并且将此谎言归于贝克,足以证明其心灵的丑恶。这不是其冠冕堂皇的辞藻所能掩盖的。

从贝克角度,他们已经接受了贺梅案的结果,接受贺梅案的结果等于承认很多基本原则上的结论,也等于承认了他们过去的错误。我相信他们说这个是出于真心的。这也是两家能够继续来往的道德基础。

这世界如果大家都说真话,就会美好得多。

///////////////////////////
贝壳人捐助贝克: 贝克和我们有说明那笔钱的一部分是来自于那个fund的。 他自己确实也出不了那么多的钱。
可你的网页上清清楚楚写着:【1.     贺梅以及其妹妹弟弟三人来美国的飞机票共4000美金,是母亲罗秦先支付的,但贝克夫妇支付了4000美金补贴贺梅弟弟在美做手术的费用(据贝克先生说手术费用总共是6500美金)。也就是说,贝克夫妇是间接地付了三人的机票钱。至于在美国近一个半月的生活费用,贝克说不记得具体数字,但这些生活费用都是贝克夫妇出的。】

这显然是错误的。钱的来源是”Travel and Care Packages for Anna Mae He“,这是一个以贺梅为名义的基金,里面的钱属于贺梅,而不是贝克, 你不能把贺梅的钱说成贝克的钱。

如果钱确实来自基金,则你的文章可能已经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我刚给罗秦通电话时是一字一句念了你写的这段话。
编辑 删除 举报岳东晓 2011-8-24 17:57
贝壳人捐助贝克: 我们已经事先说明: “我们既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家,本博文既不是法律条文也不是纲领文件”,不会和法律文书那样写的很严谨,严丝合缝的。 您大可不必花时间 ...

我有兴趣为这事告你吗?被你误导文章损害的是贝克,而不是我。因为按你的文章,贝克说钱都是他们家出的。而事实则不是如此。你应该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撒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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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0 个评论)

回复 酸柚子 2011-8-28 06:26
建议你把那个基金会的控制权抢过来,既然属于贺梅的钱,就应该由她妈妈控制,或你来控制。
回复 酸柚子 2011-8-28 06:29
给你理一下思路,由于捐款人撒了谎,连累了老贝,也连累了贺梅,因为在贺梅18岁前,她是不能来美国了,这是捐款人造成的后果,您是这个意思吧?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06:31
酸柚子: 给你理一下思路,由于捐款人撒了谎,连累了老贝,也连累了贺梅,因为在贺梅18岁前,她是不能来美国了,这是捐款人造成的后果,您是这个意思吧?
贺梅当然可以来美国,但见贝克可能是不妥了。当然这只是我根据这次美国行造成的影响的看法。本来都不错,被这样一搅,都很不开心。罗秦(我们也是)没有考虑到很多人要拿这件事做文章(像刘阳之类就是典型)。
回复 酸柚子 2011-8-28 06:34
岳东晓: 贺梅当然可以来美国,但见贝克可能是不妥了。当然这只是我根据这次美国行造成的影响的看法。本来都不错,被这样一搅,都很不开心。罗秦(我们也是)没有考虑到很 ...
这是你的看法,还是她妈妈的看法?你是贺梅的什么人?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06:37
酸柚子: 这是你的看法,还是她妈妈的看法?你是贺梅的什么人?
罗秦的看法比我更激烈。我还是采取把事情化解的态度。
回复 酸柚子 2011-8-28 06:40
岳东晓: 罗秦的看法比我更激烈。我还是采取把事情化解的态度。
罗为什么有激烈的看法,是刘阳的文章,还是捐款人说错的4000美金?你应该把这分开。
回复 goodoctor 2011-8-28 07:08
我的钱就是捐给贝克夫妻的。
在你谈论法律之前,建议你有个法律上面的学位,这是在美国practice law最基本的要求。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07:17
刚才收到罗秦的EMAIL,全文如下:
////////////////////////////////////BEGIN////////////////////////////////////////////////////////////
发件人: "luoqin";
发送时间: 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下午5:14
收件人: "DX";
主题: 回复:
东晓。你好!请你转告各位好心人,不要在用我女儿的名义捐款,我把我的信用卡号码告诉你,你取4000美金寄给贝克,卡号xxxx-xxxx-xxxx-xxxx.密码xxxxxx,谢谢

////////////////////////////////////END///////////////////////////////////////////////////////////

以下是我的分析:

从法律上讲,罗秦是贺梅的监护人与GUARDIAN,没有征得罗秦同意,任何以贺梅名义的捐款都是不合法的。

贺梅案没有结束,贺梅在贝克家的时候,贺家的支持者曾经设立一个Help Anna Mae Fund,获得不少捐款。但是贝克方提出,他们是贺梅的监护人,以贺梅名义捐款属于贺梅,要交给他们(监护人),法官CHILDERS欣然判决冻结这些捐款,这笔钱后来去向不明。换言之,不少支持贺家的捐款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后来支持者们不得不重新设立了一个He Family Reunion Fund。


Read more: 贺梅母亲请好心人不要以她女儿名义捐款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回复 goodoctor 2011-8-28 07:38
胡涂涂: 没有法律学位的人就不可谈法律吗?你也弱智?
嘻嘻,我对你没有兴趣
回复 酸柚子 2011-8-28 07:42
岳东晓: 刚才收到罗秦的EMAIL,全文如下:
////////////////////////////////////BEGIN////////////////////////////////////////////////////////////
发件人: " ...
请问你寄还了4000美金给老贝没有?
回复 tangremax 2011-8-28 08:02
我们衷心为贺梅有像贝家这样的义父母感到高兴!
回复 light12 2011-8-28 08:10
岳东晓: 罗秦的看法比我更激烈。我还是采取把事情化解的态度。
我支持你把事情化解。这两家在贺梅来老美之前来往不错。这次贝克没有要贝克村的人捐款,要刘阳写文章。比外这些事对谁都没有实质伤害。$4000误会已经澄清了吧?罗秦没有必要再给贝克$4000。
回复 E=MC2 2011-8-28 08:31
goodoctor: 嘻嘻,我对你没有兴趣
别说谈法律,他连治病都敢
回复 VANO 2011-8-28 09:10
岳博士,您的这篇博文是8/28 写的,
8/26日我曾经阅读到,[贝壳人捐助贝克]在8/26日发表的博文,里面有一段内容您可以看看。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8/user-306268-message-121211-page-1.html

。。。。。。。。。。。。。。。。。。。。。。。。摘录了两段

(一) [她说:4000美金是他们的基金会出的钱,不是他们个人掏的腰包(out of their own pocket money)。]   → 上文中的她,好像指的是,贝壳的家属。

(二)

解决办法:
1.   将博文的原稿寄给LOUISE,她可以用翻译器看,也可以请周围的中国朋友看,更希望她给罗秦看,看看我们这篇博文的原意,因为在中国他们是看不到倍可亲网的。
2.   如果罗秦因为这篇博文不高兴了而影响她们的关系,我们会立即停止募捐活动。
3.   我们立即将博文的内容做进一步修改,强调4000美金不是你们自己口袋的钱,是基金出的钱。]

。。。。。。。。。。。。。。。。。。。。。。。。。。。
回复 VANO 2011-8-28 09:16
最近,帖子太多了,我想您也很忙。不知道您看到过上面的文章了吗?

「贝壳人捐助贝克」,通过和贝克夫妇的交流之后,得知4000美金已经不是贝克夫妇,而是来自基金。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09:16
VANO: 岳博士,您的这篇博文是8/28 写的,
8/26日我曾经阅读到,[贝壳人捐助贝克]在8/26日发表的博文,里面有一段内容您可以看看。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 ...
我对募捐人怎么思维毫无兴趣。我对于他们的唯一希望是:  be honest, admit the lie.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09:19
VANO: 最近,帖子太多了,我想您也很忙。不知道您看到过上面的文章了吗?

「贝壳人捐助贝克」,通过和贝克夫妇的交流之后,得知4000美金已经不是贝克夫妇,而是来自基 ...
他们修改了内容,但是没有为他们谎言造成的后果、对贝克的伤害负责,实际上,是我在向罗秦解释,这事不能怪贝克。他们强加于贝克的谎言给罗秦造成这样一个印象:贝克对罗秦说钱是募捐而来,对这些人却说是自己出的,是出于贝克邮件中所谓无条件的爱(unconditional love)。贝克的这个无条件的爱本身也是不诚实的,已经被我批判。这世界如果大家都说真话,就会美好得多。
回复 窝窝头 2011-8-28 09:21
岳东晓: 贺梅当然可以来美国,但见贝克可能是不妥了。当然这只是我根据这次美国行造成的影响的看法。本来都不错,被这样一搅,都很不开心。罗秦(我们也是)没有考虑到很 ...
见贝克是不妥,别跟这家人来往,惹不起,躲得起。
回复 VANO 2011-8-28 09:35
岳东晓: 我对募捐人怎么思维毫无兴趣。我对于他们的唯一希望是:  be honest, admit the lie.
看得出你们都是通过网络的文章,来判断对方的想法,意见和意图。

发表的文章都是有时间性的,。前前后后,也会有产生误解之处的。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09:38
VANO: 看得出你们都是通过网络的文章,来判断对方的想法,意见和意图。

发表的文章都是有时间性的,。前前后后,也会有产生误解之处的。
是募捐人蓄意歪曲了贝克说的话,造成在同一件事情上,贝克对罗秦说一套,对募捐人又是另一套的假象。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募捐人承认自己撒谎,并且道歉。
回复 VANO 2011-8-28 09:43
岳东晓: 他们修改了内容,但是没有为他们谎言造成的后果、对贝克的伤害负责,实际上,是我在向罗秦解释,这事不能怪贝克。他们强加于贝克的谎言给罗秦造成这样一个印象: ...
真话并不等于,正确的真话。

这里很多人都把自己大脑里,想的内容,就直接写出来。很多还带着不良情绪。

我们这样没有用真实姓名上网发表言论的人,和您这样用真实姓名发表言论,

这个区别很大的。万一,一个说错,就是对您名誉造成了损害,我是这么认为的。


您发表的大量文章,确实在阐述你想主张的意见,这个我不反对。

但是,就现在的形势,您退一步的话,如何?
回复 torpedo1 2011-8-28 10:03
岳博士指出的关键点是符合事实的。那个捐款ID确实在那封信里面特意提到过那钱是贝克出的,原文没有提及来自贺梅基金。这个话如果不是来自贝克,那么那个捐款ID就负有很大责任。如果真正认识错误,就应该向有网友提到的那样,专门写个纠正错误的声明和道歉。那才是诚实的态度。光是写写煽情文章算是检讨吗?
回复 VANO 2011-8-28 10:09
岳东晓: 是募捐人蓄意歪曲了贝克说的话,造成在同一件事情上,贝克对罗秦说一套,对募捐人又是另一套的假象。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募捐人承认自己撒谎,并且道歉。
[蓄意歪曲],这四个字,我认为还是谨慎使用比较好。


捐款风波的起初,并不是想造成两家发生矛盾,纯粹就是因为某些网友同情

贝克先生,而产生的自发行为。

他们不具备蓄意歪曲事实的动机。

。。。。。。。。。。。。。。

事态发生到现在,甚至让贝克先生,和罗秦都知道了这捐款的事情,

而且还在网络里又产生了这么大的风波,令那两家都会产生不愉快。


从一开始,我就在捐款行动的博文下,提出过,这种捐款行动,

最好就是网友暗自行动,最好先别让贝壳先生知道。等钱款到齐后,

再联系也不着急。

如果,没有您的文章的话,这件事情就会安静过去的。
如果,捐款人组织,他们事先能预知有岳先生会出来发言的话,
我想他们是会考虑更佳的方案的。

。。。。。。。。。。。。。。。。。。。。。。。。。。。


因为都是第一次,没有经验,这都是可以原谅,也值得大家借鉴的。

那些带着不良情绪参与此事评论的网友们,也应该通过这件事情,好好反省自己

在网络中的语言行为。

不负责任的,随意评论,只会给大家造成更大的麻烦。

包括对您岳先生以及每一位捐款事件的主流人物,都是伤害。
回复 西风独凉 2011-8-28 10:26
主持!撒谎的人应该道歉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10:27
torpedo1: 岳博士指出的关键点是符合事实的。那个捐款ID确实在那封信里面特意提到过那钱是贝克出的,原文没有提及来自贺梅基金。这个话如果不是来自贝克,那么那个捐款ID就 ...
募捐人有明显的观点取向,尽管他们试图掩盖这种取向,把自己打扮成博爱胸怀,来获得更多的支持。但是其偏颇的评论,和对关键事实的扭曲,暴露了他们的取向。实际上,贺梅来美国是罗秦的大度和慷慨。这是他们永远也无法看到的。
回复 torpedo1 2011-8-28 10:29
岳东晓: 募捐人有明显的观点取向,尽管他们试图掩盖这种取向,把自己打扮成博爱胸怀,来获得更多的支持。但是其偏颇的评论,和对关键事实的扭曲,暴露了他们的取向。实际 ...
那是因为他们最不喜欢看到的。
回复 玫瑰红茶 2011-8-28 10:33
哈哈,‘感恩’的人说的是忏悔,那里会道歉,事情搞成这样,更没有人肯道歉。
这些人会不了了之的多。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10:33
torpedo1: 那是因为他们最不喜欢看到的。
比如说,这些募捐人写这一段:【我觉得她[贝克太太]至少是个称职的母亲(再提醒一下读者:我说她称职不等于说别人不称职。请别武断地推测,实在是怕了!)】。

这难道不是在刻意暗示什么吗?如果是公平的看得贝克、罗秦,有必要提出这样赤裸裸的假想问题吗?

从我们贺梅案胜者的角度,田纳西最高法院已经判决贺家称职,而贝克当年扣留贺梅为非法,根本不需要设想谁会指责什么。

募捐人在费用来源的问题上撒谎,并且将此谎言归于贝克,足以证明其心灵的丑恶。这不是其冠冕堂皇的辞藻所能掩盖的。
回复 torpedo1 2011-8-28 10:41
岳东晓: 比如说,这些募捐人写这一段:【我觉得她[贝克太太]至少是个称职的母亲(再提醒一下读者:我说她称职不等于说别人不称职。请别武断地推测,实在是怕了!)】。

...
相信是那几个极少数的人在那里刻意歪曲。大多数人被他们的煽情言辞迷惑。但辩论是好事情,大家看到了真相。贝克这次拒绝接受这个ID的捐款,说明他们夫妇还是有立场的。
回复 岳东晓 2011-8-28 10:45
torpedo1: 相信是那几个极少数的人在那里刻意歪曲。大多数人被他们的煽情言辞迷惑。但辩论是好事情,大家看到了真相。贝克这次拒绝接受这个ID的捐款,说明他们夫妇还是有立 ...
从贝克角度,他们已经接受了贺梅案的结果,接受贺梅案的结果等于承认很多基本原则上的结论,也等于承认了他们过去的错误。我相信他们说这个是出于真心的。这也是两家能够继续来往的道德基础。
回复 torpedo1 2011-8-28 10:52
岳东晓: 从贝克角度,他们已经接受了贺梅案的结果,接受贺梅案的结果等于承认很多基本原则上的结论,也等于承认了他们过去的错误。我相信他们说这个是出于真心的。这也是 ...
是的。两家的恩怨随着判决,已经分辨出是非。大家都在朝友好的方面走。你为他们的友好作出过努力,要不然贝克也联系不上他们。
回复 柏桐 2011-8-28 11:15
作为一个普通看客,个人认为给人一条退路,也等于是给自己一条退路。根据有限的或误传的信息做出一些不合理的判断是很正常的, 不一定是撒谎。要推论/证明某人撒谎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到此为止是不是更好一些?

根据这里一些网友提供的有限信息为依据, 你对捐款的反对态度是可以理解为正确的,言行也可以理解。同样对于大部分捐款人基于有限的信息表达对于某种爱的支持也是正面的。至于是否有少数人想利用这事达到什么目的, 恐怕需要继续下去。 但最终伤害的人更多,更深。
回复 VANO 2011-8-28 11:29
胡涂涂: 弱智的人实在没办法。贺梅可以继续和贝可联系,完全是罗秦的大度。你们编造事实,欺骗善良的村民,破坏的两家关系。 我们完全有理由建议罗秦让贺梅少于贝克家来往 ...
什么你们,我们?

你把谁看成是和你一起的 [我们],。
回复 billhuangtx 2011-8-28 11:45
岳东晓: 是募捐人蓄意歪曲了贝克说的话,造成在同一件事情上,贝克对罗秦说一套,对募捐人又是另一套的假象。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募捐人承认自己撒谎,并且道歉。
People can make mistake and they admitted the mistakes too.  Come on, 蓄意歪曲 ?
回复 billhuangtx 2011-8-28 11:48
岳东晓: 比如说,这些募捐人写这一段:【我觉得她[贝克太太]至少是个称职的母亲(再提醒一下读者:我说她称职不等于说别人不称职。请别武断地推测,实在是怕了!)】。

...
Well, I have seen enough...真是文革还在搞。。good luck。。。
回复 VANO 2011-8-28 11:48
胡涂涂: “我们”是指头脑清醒,有能力判断是非的人,“你们”是指别有用心的人。
好么,这智商上的优越感~ 顶!
回复 billhuangtx 2011-8-28 11:51
胡涂涂: “我们”是指头脑清醒,有能力判断是非的人,“你们”是指别有用心的人。
"“你们”是指别有用心的人".. 别有用心 FOR WHAT?  Speech less...  太悲哀了。。
回复 billhuangtx 2011-8-28 11:55
Have a good day
回复 billhuangtx 2011-8-28 11:56
Hope you sleep well. Bye
回复 无名侠 2011-8-28 12:12
那些耍花招的人,碰到岳博士这么叫真的人,惨了!
回复 一树繁花 2011-8-28 12:26
大家应该被罗秦的大度感动,贝克应该感恩,可是却颠倒过来,该道歉的不道歉,不该道歉的却被人点名要求他道歉,所以说网络是虚拟的  不必较真。
回复 无名侠 2011-8-28 12:29
胡涂涂:   
别笑,环环都扣在要点上。打得痛着呢。
回复 bjhmdysh 2011-8-28 12:35
柏桐: 作为一个普通看客,个人认为给人一条退路,也等于是给自己一条退路。根据有限的或误传的信息做出一些不合理的判断是很正常的, 不一定是撒谎。要推论/证明某人撒 ...
捐款召集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用莫须有的名义号召捐款, 饰以“博爱”的美名。 事实上误导了多数读者。  如今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在岳博士的不懈努力下, 越来越清楚了。 现在这些捐款人应该出来解释一下, 给读者一个交代。
回复 无名侠 2011-8-28 12:45
bjhmdysh: 捐款召集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用莫须有的名义号召捐款, 饰以“博爱”的美名。 事实上误导了多数读者。  如今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在岳博士的不懈努力下, 越来越 ...
这个俺赞成。如果不是有意犯的错,是应该道歉。敢做敢当。
回复 Thompson 2011-8-28 12:59
一群愚夫愚妇。
回复 柏桐 2011-8-28 13:00
bjhmdysh: 捐款召集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用莫须有的名义号召捐款, 饰以“博爱”的美名。 事实上误导了多数读者。  如今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在岳博士的不懈努力下, 越来越 ...
很抱歉,我不代表任何人,也没有认为事实已很清楚,更没有被什么美名误导。读者这个词也是一个群体。如果有人要求捐款召集人道歉, 那也只能是罗秦和贝克。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8-28 13:37
更应该向参与捐款的人道歉吧?
回复 Siliconvalley 2011-8-28 13:39
向大众披露贺梅美国行的是你呀,贝克什么时候披露过?
回复 马拉泰斯塔 2011-8-28 13:44
不赞成也不反对捐款。不赞成是因为捐款可能会引起两家或者其中某一家的误解,不反对是因为感觉捐款ID(至少从行文风格上看)是性情中人,捐款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贝家目前落到这种境地不能说和以前的官司无关,对比目前两家的经济状况,好象和七八年前正好相反,很容易让人对贝克夫妇有恻隐之心。不管以前贝克夫妇争夺抚养权是什么目的,法院的判决已经给出了回答,我想贝克夫妇从案子中也获得了教训。我猜想贝克夫妇为何如此惦记贺梅,有一个因素可能不得不考虑,就是他们在这个案子中投入的太多(姑且不说这种投入的动机的善恶)。也许在他们刚刚抚养贺梅的时候,贺梅在他们心中的分量并不比自己其他的几个孩子更重,但是经过七年的争夺后落败,贺梅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就不同了。这有点象一般人总是对自己在艰难的时候获得的东西印象深刻并且比较珍惜,况且贝克夫妇最后没有得到。人性是很复杂的,有大爱的人和十恶不赦的人都是极少数,凡夫俗子最多,感情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如果做个回放,案中的当事人和十几年前的他们依然是一个模子吗。
本来是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刀光剑影了。只是希望事情不要越闹越大,这对谁都不好,尤其是对小贺梅。
回复 Matney 2011-8-28 14:02
goodoctor: 我的钱就是捐给贝克夫妻的。
在你谈论法律之前,建议你有个法律上面的学位,这是在美国practice law最基本的要求。
这也是我要说的,简直就是疯狗.
回复 Matney 2011-8-28 14:11
以前还认为你有点头脑,现在终于发现比海明还要无耻,应该道歉是你和罗.我们捐钱那是我们的自愿.说来说去大家不都是一片爱心对那个小女孩么.世界上值得关心的孩子很多,也不差这一个.你敢公开所有信息说明罗自从要回这个孩子以后,从未接受过任何资助么?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
回复 bjhmdysh 2011-8-28 15:23
柏桐: 很抱歉,我不代表任何人,也没有认为事实已很清楚,更没有被什么美名误导。读者这个词也是一个群体。如果有人要求捐款召集人道歉, 那也只能是罗秦和贝克。
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你认为还是什么不清楚的地方? 况且既然事情还没有清楚, 那么你有何必要求楼主“个人认为给人一条退路,也等于是给自己一条退路?”。 你不认为应该把事情先搞清楚吗?

其实你的发言早已透露出你对“贝克家资助贺梅姐弟三人来美”的说法已经动摇了。 捐款本来是个人的事, 但是在网络上号召, 并且已错误的理由和论点当然应该道歉。 这同他们主观上是否撒谎没有关系。

虽然捐款是个人意愿, 但是捐款总是有一个理由的。 岳博士文章中介绍的很清楚, 贝克家失去从前的豪华生活同贺梅案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直接源于那个庞氏骗局公司的破产。 如果他对贺梅姐弟三人来美根本就没有实质性的赞助, 那么对他的捐款只能被解读为对他企图霸占他人子女的支持和补偿。 特别是至今没有见到他对他当年的无耻行径对贺家的伤害而真诚道歉的情况下。
回复 DubheA 2011-8-28 16:58
torpedo1: 岳博士指出的关键点是符合事实的。那个捐款ID确实在那封信里面特意提到过那钱是贝克出的,原文没有提及来自贺梅基金。这个话如果不是来自贝克,那么那个捐款ID就 ...
罗秦也说钱是罗秦出的,请问那是她自己的钱,还是别人捐给她的,如果是别人捐给她,她是否也应该道歉说过某些话。。。


我问了岳大人很多次这个问题,他都不回复,你看来挺清楚真相的,可以代答么?
回复 torpedo1 2011-8-28 18:16
DubheA: 罗秦也说钱是罗秦出的,请问那是她自己的钱,还是别人捐给她的,如果是别人捐给她,她是否也应该道歉说过某些话。。。


我问了岳大人很多次这个问题,他都不回复 ...
你别无视一个关键问题,罗秦是贺梅的法定监护人,她有权安排和管理贺梅的财经。贝克都懂这一点,
这是法院判决, OK.
回复 DubheA 2011-8-28 18:22
torpedo1: 你别无视一个关键问题,罗秦是贺梅的法定监护人,她有权安排和管理贺梅的财经。贝克都懂这一点,
这是法院判决, OK.
我根本不质疑她的监护人身份,我也从不怀疑贺梅应该回到她身边,但贺梅基金的钱和她自己的钱在法律上是两回事。
回复 torpedo1 2011-8-28 18:27
DubheA: 我根本不质疑她的监护人身份,我也从不怀疑贺梅应该回到她身边,但贺梅基金的钱和她自己的钱在法律上是两回事。
你有依据说她不是自己的钱?
回复 DubheA 2011-8-28 19:04
torpedo1: 你有依据说她不是自己的钱?
你还挺能转移话题的,。。。别人有没有依据不是重点。。。是不是才是重点。。。


不过,如果她能自己在国内挣这么多钱,我只有钦佩的份儿。。。。。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8-28 20:24
VANO: [蓄意歪曲],这四个字,我认为还是谨慎使用比较好。


捐款风波的起初,并不是想造成两家发生矛盾,纯粹就是因为某些网友同情

贝克先生,而产生的自发行为。

他 ...
Cool.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8-28 20:24
岳东晓: 募捐人有明显的观点取向,尽管他们试图掩盖这种取向,把自己打扮成博爱胸怀,来获得更多的支持。但是其偏颇的评论,和对关键事实的扭曲,暴露了他们的取向。实际 ...
BS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8-28 20:26
Matney: 这也是我要说的,简直就是疯狗.
He is a real SOB:)
回复 ultravires 2011-8-30 05:54
胡涂涂: atm
请注意卡在中国,要不email里报卡号干吗   看东西要仔细阿糊涂
回复 ultravires 2011-8-30 09:16
胡涂涂: 中国的信用卡,在美国可以在atm去cash的, 你老太无知了吧!
你会把你的美国信用卡放在你在中国的认识的人那里吗? 我都说了,你看东西不仔细。回去再看一遍。看不明白,记得回来问啊
回复 Matney 2011-8-30 09:21
wuyansg: 你刚发现? 我从桑兰官司时,才知道岳这个人, 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这个人不是好人
以前在桑兰案中,只是觉得这个人太狂妄和傲气,现在才明白原来真正的他.
回复 wuyansg 2011-8-30 11:08
DubheA: 她还是有理由生气的,贺梅是她的孩子,只能是她的摇X树,别人怎么能摇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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