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贺梅案中可能存在的种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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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 2004-08-24
有读者就本人在“贺梅案形势报告”一文中认为贺梅案“涉及到所有弱势移民,中国海外侨民的利益”的观点提出了“贺梅案有无种族因素”的质疑。对这一点,需要做两个说明。第一,作者在“贺梅案是对美国司法系统的检验”(英文,见 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一文中曾明确指出,贺梅案关系到的不但是贺家或者移民,其判决所建立的案例法将适应于其他人,包括美国人。第二,在贺方15点声明中,作者论证了CHILDERS法官的判决存在种族优越主义的特征。
“贺梅案形势报告”一文的读者是华人,因此侧重的自然是华人的利益,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贺梅案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很多美国人之所以积极支持贺家,正是看到该案的错误判决将严重影响所有人的利益,甚至动摇美国整个系统的根基。
一个叫William R. Crockett美国人写道,他家没钱,得贷款让小孩上学。小孩很小时,他有时和妻子出去几天,临时把小孩交给一个富有的朋友看护。他庆幸那个富有的朋友没有认为他们抛弃了小孩。他当然无法象那位朋友一样为自己的子女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
CHILDERS在判决中提到,贺绍强夫妇曾出去几天,顺便还去了几个风景点,CHILDERS认为这就证明了他们故意遗弃贺梅。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贺绍强,买了一台计算机,也成了抛弃小孩的证据。BAKER先生见到贺家厨房里有几根骨头还有空啤酒罐,而且这仅仅是BAKER的一面之词,CHILDERS就结论贺家不健康不安全,作为剥夺父母权的关键证据之一。CHILDERS的判决里类似的结论不胜枚举。这样的判决如果成立,那么其建立的案例法将使所有父母感到不安。父母权可以如此轻易地被法庭剥夺,难怪CROCKETT先生要挺贺了。
更多的美国人支持贺家是出于对自己国家的爱护。有美国人表示,贺梅案使他对系统失去了信心。华盛顿说过,“司法系统是政府最坚实的支柱”,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就会动摇整个美国的根基。很多美国人正是从维护系统的公正性和完整性(INTEGRITY),也是出于正义感来支持贺家。
贺梅案最后贺家如果失败,其可能建立的案例法将使所有华人在日后的类似案件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早在2002年9月,我就讲了这个道理。现在剥夺父母权的判决已经做出,如果CHILDERS的判决不被推翻,那么,中国大陆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存在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中国的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等等CHILDERS引用的证据,都可以在类似案子中作为小孩不适宜在中国生活的法律依据。BAKER在CNN采访中说中国女孩从小被强迫安装宫内节育装置,在作证中说中国女婴死亡率50%,后者就被CHILDERS采用。
CHILDERS在判决中还特别提到,贺家曾作证说如果把贺梅送回国,每月只要25美元生活费。这个数字在美国人看来当然是可笑的,但是在中国很多地方,这个数字(200元人民币)是合理的。我去年到南京,那里一个工人一月工资才几百元,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工资就更低了。这样的中国工人一个月能花多少钱在小孩身上?根据美国法律,是否不配做父母?各位如果有把子女送回国的,每月给了多少生活费?
你也许会想,你碰不到贺绍强那样的事,也碰不到BAKER,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问题在于,如果说我们碰到案子的几率,当然是很小的,很多人一辈子没打过官司;但是如果有一个因为你的种族、文化背景而对你不利的法律存在,只要你碰到,你就倒霉了。虽然这个判决不像CHINESE EXCLUSION ACT(排华法)那么具有普适性,但你还是可能受影响的。所以你没碰到的时候,也应该感到不舒服,否则就是麻木不仁了。你可以想象,哪天你的邻居报告说你可能虐待小孩(当然我肯定那是诬告),然后法庭把这些CHILDERS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依据”放在你身上一套,你立刻就处于下风了。如果你还没小孩,以后可能会有。如果你不在美国,你也不敢保证一辈子不与美国人发生纠纷。就算你一辈子绝不与美国人发生纠纷,其他国采用普通法系的国家的法庭,也有可能借鉴CHILDERS大法官的判决。有些人说,我就一辈子不出国,吃喝睡都在中国,不怕!但那不是自己限制了自己在地球上的活动自由吗?
一百多年前,在田纳西这个地方产生了著名的3K党,头戴白色的尖帽子和面具、身穿白袍,只露出两个眼睛,蛮吓人的。其思想和行为也吓人,他们所宣扬的种族主义后来是被禁止了,象烧十字架这样的活动也被美国最高法庭禁止。鼓吹和实践种族主义在美国已经是一项严重的罪行。
那么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田纳西州还有没有种族主义的思想残余呢?或者反过来问,田纳西州是否不再存在种族主义的思想残余呢?合理的答案是,种族主义的思想残余肯定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的。但是在今天,种族主义如果有表现,那也必定是非常隐秘的、戴着面具和白色外衣的。谁也不想愚蠢地公开触犯法律。
15点声明中指出,CHILDERS公布其羞辱性的72页判决一事,违反了有关保护小孩隐私和利益的法律和法庭自身的规定,蓄意损害了贺绍强夫妇的隐私和利益,也无视并蓄意伤害了贺梅的隐私和利益;贺绍强夫妇是中国公民,贺梅是美国公民,其唯一共同点是他们都是ETHNIC CHINESE;CHILDERS的判决把欲置贺家于死地而后快的BAKER一家几乎描述成了完人。这样的区别对待,只能解释为种族因素。15点声明对CHILDERS没有使用RACISM一词,而使用了RACIAL ELITISISM一词。在这一点上,我们是负责的。法官的判决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这种感情的宣泄必然有更深层的原因,但是我们对判决的批判是建立在强烈的事实根据基础上,而不是在对法官内心世界的主观揣测之上。
贺梅案的判决创立了美国法庭以中国的国家政策、中国的人权状况、中国的文化社会环境为重要依据剥夺中国公民的父母权的先例。贺梅案的判决以法律的形式否定了中国的国家政策、人权状况、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对这样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判决,中国政府的反应客气地说是过于温和了。世界人民都在关注这个美国法庭剥夺中国人父母权的案子,也在看中国人、中国政府对这个案子的反应。
最近我在北京见到了一个叫ROBERT LACKMAN的人,是一名计算机专家,在青岛一所大学任教,他给了我一张他家人和朋友的照片,上面的每个人都给贺家捐了款,包括一名中国小男孩,把两百元压岁钱全部捐出来了。ROBERT的女儿MONICA刚上大学,她精通汉语,对贺案中针对中国的文化偏见很不满。ROBERT和几个在华美国人还给白宫写了支持贺家的请愿信。至于美国、加拿大等地支持贺家的人们就更数不胜数了。目前正式支持贺家的当地律师就有八个之多。贺家得到了跨宗教、跨年龄、跨阶层、跨种族、跨国籍、跨国界的支持,这是有深刻原因的。
我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认真思考贺梅案的意义和影响,不管是何种族,是何国籍,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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