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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案解密:回乡之路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12 13:2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72评论

贺绍强终于将回国的日期定在200829,中国农历年的正月初三,那一天回国的飞机票最为便宜。附近的非裔教会知道贺家将要回国的消息,专门筹集资金给他们全家购买了全程飞机票。

2008128,贺梅的9岁生日。在此之前的几天,贺绍强就主动给贝克打电话,邀请他们一家参加贺梅的生日。。。

贝克夫妇和小女儿艾米都准时来了,他们主动给贺梅拥抱。贺梅也表现得很主动大方,像位小主人,招呼养父母和妹妹。贝克从包里拿出了一双新的球鞋,送给贺梅作为生日礼物。贝克曾在电视中说道,中国落后,生产不了球鞋。那天,贺梅和艾米在一起足足玩耍了三个多小时。米艾当然不知道,那是与她最为要好的姐姐在美国最后的一次聚会。

当贺绍强悄悄告诉贝克29将离开美国时,贝克猛地吸了一口气,说道,“这么快呢?!”他的眼睛茫然地看着正在客厅里玩得正尽兴的贺梅——他想要的女儿,再过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她还会主动地与曾经伤害过她情感的人相拥吗?贝克嘴里想说什么,但都没有说出来。随后,他们一家人开车离开。

28,客厅里早就整理好了10多个箱子,那是贺绍强夫妇一家五口在美国十年的全部家当。每一个人脸上都挂满了喜悦。

罗秦建议,让贺梅跟贝克夫妇作最后的告别。她实在担心贝克一家第二天出现在孟菲斯机场,场景必将会是一片悲痛欲绝的哭泣声,贺梅也将由此留下终生难忘的心理阴影。贺绍强再次邀请贝克夫妇来与贺梅告别。但他在电话中给贝克三条“禁令”。

“一是要控制情绪,不要太悲痛;二是不能以父母称呼,可以说是朋友;三是多鼓励她,称赞她将要去的中国一样的美丽富裕,她的前途非常美好。”

贝克完全答应了贺家提出的条件。

下午,贝克夫妇来到贺家时,贺绍强夫妇仍然在收拾物品。贺梅见到贝克夫妇仍然是主动迎接,贺绍强夫妇连忙回避。他们持续了近20分钟的聊天。

“贝克返回时,他对我说,他很悲伤,但在小孩面前没有表现出来,他还祝福我们一切顺利。他与我们拥抱了一下,就走了。” 贺绍强说。

艾米临走时,抓着贺梅姐姐的手哭泣,她突然变得懂事了,把自己戴着的项链取下,送给了贺梅姐姐,“你要经常回来看我,跟我一起玩!”贺梅的情绪有些激动,她回答,“一定会来看你的!”贺梅每次低着头时,项链就会不小心从内衣里蹦出来,她总要将其偷偷塞进去。

那天晚上,美国广播公司ABC的黄金节目“2020”用30分钟时间,回放了贺梅案件的7年历程及其带来的历史意义。节目的最后是贺绍强夫妇宽恕贝克的镜头。贺绍强一家人看着电视中的报道,都非常激动,安迪还大声说,“又在报道我们!”贺梅斜靠着罗秦,很惊奇地看着画面。

美国许多观众对贺家的宽容表示由衷的钦佩。ABC的网站上有不少美国观众留言,“贺绍强对贝克的善意使我落泪并使我对人性重新产生了信念”(Jack He's kindness to the Baker's brought tears to my eyes and restored my faith in humanity.)、“贺家的人道精神令人难以置信”(I can't believe the humanity of the He's for sharing anything with those Monsters after getting their daughter back.)……

29上午830分,孟菲斯机场。三个小孩一路欢快如雀跃,贺绍强、罗秦一家五人登上回国的飞机。

十年前,罗秦一个人从孟菲斯机场走出,她的丈夫正在这里翘首等待。今天,当她转身时,青春一逝十年,竟然全耗在了揪心的夺女官司中——那是从中国带来的贺梅,当时仅一个月。今天,她要完整地带着贺梅回家。十年经历,难以回述哪个细节更为刻骨铭心,罗秦思绪凌乱,如眼前云散云聚。

飞机在云缝中一路向西,孟菲斯——底特律——东京——北京。

 

7)贺梅一家在长沙开始新的生活

贺梅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她刚登上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飞机,机组人员就认出了她,直呼贺梅为小英雄。机长还特意邀请了贺梅及弟妹到驾驶室附近,与之合影。

而岳东晓则在同一天从旧金山起飞到北京,他的飞机将比贺家提前几个小时到达。

2109点飞机达到了北京。

在此之前回国的岳东晓博士、美国广播公司ABC记者等就等候在机场。岳东晓一手牵着贺梅一手牵着艾薇塔从北京首都机场出来,他昂着头、带着微笑,心中百感交集,为了这个孩子,多少人付出了多少心血啊,以前连见一面都被美国法庭禁止,现在我们回来了,回到中国了。这个镜头出现在ABC《早安美国》的节目中。在ABC对岳东晓的采访中,岳东晓表示希望贺梅案能够增加中美两国文明的相互理解,更多地选择合作而不是冲突。

第二天清早,室外温度零下4摄氏度,贺绍强全家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下、在天安门城楼前合影。岳东晓、贺绍强都是湖南人,他们说是毛泽东思想使他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使贺家团聚。所以第一件事就是让贺梅到天安门广场,感受中国的伟大。当他们坐车从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巨幅头像前经过的时候,贺绍强教贺梅说,“CHAIRMAN MAO”,“毛主席”。岳东晓在第一时间把贺梅灿烂的照片放在网站上,ABC网站上的报道做了超链接。贺梅的照片通过互联网,让美国人民看到了贺梅在北京快乐的笑容。通过这些信息,让美国人民更好的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民。连贝克也不得不说,贺梅在中国生活应该会不错。

 zzwave.com

216日下午530,长沙黄花机场出口。贺绍强背着贺梅,一遍遍地对她说道,“孩子,我们回家了,回湖南老家了。”贺梅将脸紧紧贴近父亲的头。

湖南媒体的记者早就等候在机场出口处。“贺梅,湖南6700万湘亲欢迎你回家!”“潇湘晨报热烈祝贺贺绍强一家回家过年”的欢迎横幅特别惹目。潇湘晨报、湖南电视台、湖南经济电视台、长沙政法频道等近10家媒体拥挤到贺绍强家人身旁,贺绍强激动地说道,“踏上家乡的土地,心里最为塌实。在海外经历这么多年的官司后,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潇湘晨报记者给贺绍强、罗秦、岳东晓博士送上鲜花,给贺梅、安迪、艾薇塔精心挑选了中国鼠年的布老鼠娃娃。

。。。贺绍强一家被安排在长沙市一家五星级酒店。。。贺绍强不断重复着“还是家乡人好啊。”贺梅走进酒店房间,很惊讶地对妈妈说,“中国酒店的房间真大。”那是贺梅第一次走进五星级酒店。在酒店游泳池,贺梅带着弟弟妹妹欢快地游泳,他们还将孟菲斯的游泳池作比较,安迪对爸爸说,“孟菲斯的泳池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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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2 个评论)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2 14:21
感动,为你们自豪
回复 yahoo2002 2011-6-12 16:16
你难道现在依然认为这是对贺梅最好的选择么??????
回复 yahoo2002 2011-6-12 16:41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回复 曼哈顿 2011-6-12 18:50
贺梅案做的真的漂亮,可惜后来贺绍强那个烂人不争气,罗秦可怜。
回复 roberthuang1886 2011-6-12 18:52
    岳大侠打赢官司,令人尊敬。但贺先生,太不争气了,目前的结果,我也心痛!但这与岳大侠无关。我建议,就不要再提此事了,大家都翻过这段历史,不好吗?
回复 ofox 2011-6-12 20:50
官司赢了,并不意位着贺梅的人生也赢了
回复 Rockbox 2011-6-12 21:02
roberthuang1886:      岳大侠打赢官司,令人尊敬。但贺先生,太不争气了,目前的结果,我也心痛!但这与岳大侠无关。我建议,就不要再提此事了,大家都翻过这段历史,不好吗 ...
只怕这一页在贺梅的心里翻不过去。旁观者无非是唏嘘两句。她呢?!
回复 yunmu 2011-6-12 21:12
yahoo2002: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什么是最大利益?无论穷富,父母都拥有对后裔的父母权和监护权。 否则天下大乱
回复 roberthuang1886 2011-6-12 21:46
有一笑话:有人中了一箭,去看外科医生。此医生锯掉体外部分,说:你可以走了。病人疑惑,医生说:现在你归内科了。人生不过如此,狗屁领导们不过如此。各位,笑了吗?放过无辜的岳大侠,何如?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2 22:11
以贺梅今天的悲惨生活来否定或质问贺梅案件的历史意义,是幼稚的。贺梅“今天”生活的怎么样,和“四年前”岳大侠协助贺梅一家打赢官司,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时事难料,我们在当前的一秒钟能做的,就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遵循法制规则。我佩服岳大侠无畏,力挽狂澜的精神和毅力,和严谨智慧的理性头脑,这段非律师在世界法律历史上创造的辉煌,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抹杀的。

当然,我们谁,看到今天的贺梅,都会不可避免的沉重感叹。但是,谁也不应该把这种不幸的来源归结在岳大侠身上。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12 22:25
反正从今后,如果我家有任何法律上的疑问,先来咨询岳大侠。
仗义,博学,热心,谨慎。比所谓的律师靠谱。
回复 笑臉書生 2011-6-12 22:30
yahoo2002: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有理!
回复 insight 2011-6-12 22:33
曼哈顿: 贺梅案做的真的漂亮,可惜后来贺绍强那个烂人不争气,罗秦可怜。
赞同.
贺梅案全方位的成功.
可贺绍强那个烂人,
从头到尾都不给中国人争气.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2 22:34
笑臉書生: 有理!
无理!!
回复 笑臉書生 2011-6-12 22:38
贺夫妇二人的人品极差,贺的流氓行为(在美,在中另找),及罗秦的无赖程度,两人对孩子的不負责任------引不起人们同情-----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2 22:39
其实,我认为再和贝克夫妇协商,看他们是否还愿意抚养贺梅。这听起来有点ridiculous,但是如果真的能给贺梅一个幸福的生活,也无偿不可。如果贝克夫妇真的爱贺梅,他们是不会计较那七年的战争的。
当然,如果他们不愿意再领养,我也完全可以理解。
回复 陈营 2011-6-12 22:39
令人感动落泪的最后时刻,贺邵强完美的表现赢得了民众的心。

早安太阳说“以贺梅今天的悲惨生活来否定或质问贺梅案件的历史意义,是幼稚的 ”。草民完完全全认同此理。这分明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嘛。不知很多人的思维会是如此稚嫩。如果这样的看法可以认同的话,还不如说贺邵强的出生就是错误,贺邵强他妈妈的罪过最大,生了贺邵强导致了今天贺梅没有过上迪拜公主的生活,。。。咋好像是火星人的思维捏?
回复 陈营 2011-6-12 22:53
yahoo2002: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你的情绪可以理解,但你的逻辑很荒唐。
对于大多数离婚的夫妇来说就不是应为结婚时的甜蜜而离婚。就如我们没有理由因后来的离婚指责他们当时结婚一样,用贺梅后来的生活来否定当时抚养权法律之争的意义。所谓贺梅最大利益在案件中仅仅是个概念模糊的借口,或许有人认为拥有美国国籍是最大利益,或许吃汉堡是最大利益,“最大利益”四个字本身是个虚无的东西,任凭人们去幻想的东西,你能明确指出“最大利益”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吗?要我说贺邵强是坏父亲,贝克是穷养父,让贺梅成为迪拜公主才是“最大利益”对吧?
回复 陈营 2011-6-12 22:57
roberthuang1886:      岳大侠打赢官司,令人尊敬。但贺先生,太不争气了,目前的结果,我也心痛!但这与岳大侠无关。我建议,就不要再提此事了,大家都翻过这段历史,不好吗 ...
偶认为此事应该正面滴大张旗鼓滴提,其意义不在于贺梅后来结婚没有是否子孙满堂之类,而在于海外华人在美国法律事务中应该如何争取和保护自身的权益。
回复 笑臉書生 2011-6-12 22:59
早安太阳: 无理!!
非无理 !
回复 曼哈顿 2011-6-12 22:59
陈营: 偶认为此事应该正面滴大张旗鼓滴提,其意义不在于贺梅后来结婚没有是否子孙满堂之类,而在于海外华人在美国法律事务中应该如何争取和保护自身的权益。
同感,原则问题不可放过。
回复 yahoo2002 2011-6-13 00:12
陈营: 你的情绪可以理解,但你的逻辑很荒唐。
对于大多数离婚的夫妇来说就不是应为结婚时的甜蜜而离婚。就如我们没有理由因后来的离婚指责他们当时结婚一样,用贺梅后来 ...
最大利益,换句话说是指最佳选择。在一堆选项中挑出对当事人最好的,迪拜公主明显不是选项之一。就好像离婚时候的孩子归属,通常情况下,跟父或是跟母是没有对错的。法官是按照他认为什么情况对孩子最有利而作出判决,我想迪拜王室是一定不会出现在法官的脑袋中的。
回复 陈营 2011-6-13 00:26
yahoo2002: 最大利益,换句话说是指最佳选择。在一堆选项中挑出对当事人最好的,迪拜公主明显不是选项之一。就好像离婚时候的孩子归属,通常情况下,跟父或是跟母是没有对错 ...
所以那不是贺梅的最佳选择,是其他人的选择,是其他人代替贺梅在选择。因而这个最大利益之说就是名符其实的借口。当然没人敢给贺梅选择迪拜公主的生活,尽管那是最具体的利益体现。既然是个借口所以说明白了,就彻底暴露了本质嘛。凡事都是一样,能说到最具体敢说到最具体的时候,真假也就不言而喻了。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13 00:30
insight: 赞同.
贺梅案全方位的成功.
可贺绍强那个烂人,
从头到尾都不给中国人争气.
赞同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01:02
【贺绍强有时打电话来问我,怎么这么多人说他坏话啊?我说谁说你坏话啊。他说网上。我说谁啊?他说不少。我说我怎么一个也没看到。他说论坛里很多人。我说那说不定是你的冤家对头,一个人写100篇帖子也可能。除非她署名说话,我们都没法回应,只能忽略。
那支持贝克、反对贺家的有谁呢?
我对贺案这么熟悉,但我还真回答不出这个问题。网上有人评论说,反贺的人都是地下工作者,这好像是事实。
贺案刚曝光的时候,有几个人是反贺的,象曹长清等。当时我还写了一个贺梅案真相的文章。但后来曹长清也承认自己没有搞调查,只是写评论,也就没有再发表更多的言论。从这点看,曹还是有良知的,不愿意乱说话,损人不利己的事没必要做。从曹表示对贺案再也不发表评论之后,似乎就没有出现过署名反贺的人士出来。结果就是舆论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况,只有支持贺的声音,没有反贺的声音。可以说,贺梅案以贺家的胜利结束,与这种舆论的一边倒不无关系。】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01:08
roberthuang1886: 有一笑话:有人中了一箭,去看外科医生。此医生锯掉体外部分,说:你可以走了。病人疑惑,医生说:现在你归内科了。人生不过如此,狗屁领导们不过如此。各位,笑 ...
你怎么认为贺梅的生活悲惨?贺梅今天的生活比在贝克家好10倍不止,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那些唱衰贺梅的,不过是希望贺梅过不好。一个女孩是跟自己有钱的亲妈妈在一起好,还是跟一个没文化的老外男人当养女好,这个问题不同的人也许有不同的答案,但是人类的普遍原则是选择前者。这也是法庭判决的内在原因。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01:10
yahoo2002: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这还用问吗?把一个女孩从一个绑架者手中夺回,交给其亲生父母。这首先就避免了女孩认贼做父的悲惨人生。而是回到亲生父母的怀抱。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01:20
陈营: 令人感动落泪的最后时刻,贺邵强完美的表现赢得了民众的心。

早安太阳说“以贺梅今天的悲惨生活来否定或质问贺梅案件的历史意义,是幼稚的 ”。草民完完全全认同 ...
像贺邵强这样一个人,从社会的最底层,一下作为胜者上ABC2020节目侃侃而谈,征服美国人民的心,难免引发嫉恨。但是,大家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看不起贺,可连贺都能有这么大能量、为自己的基本权利而战,你在其他方面做得更好不就行了?何必试图否定他的成就?至于他的婚姻之后发生什么变化,与之前毫无关系,只有猥琐男才会去追究。美国离婚的人50%以上---何况贺罗从法律上并未离婚。有点善意的人应该是劝和。
回复 yahoo2002 2011-6-13 01:48
岳东晓: 这还用问吗?把一个女孩从一个绑架者手中夺回,交给其亲生父母。这首先就避免了女孩认贼做父的悲惨人生。而是回到亲生父母的怀抱。
普通人不可能像你一样了解事情的经过,当事人的近况。大部分的消息都来源于互联网。 比如:http://www.cq.xinhuanet.com/2009-02/13/content_15683544.htm
题目是《贺梅失学续同学家长匿名资助贺梅姐弟重回课堂》

http://edu.ce.cn/young/teach/200902/13/t20090213_18193729.shtml
题目是《父母离婚没钱供学费 "贺梅三姐弟"面临失学》

这都是google 搜索贺梅第一页里的文章。

看样子贺梅的母亲不像是个有钱人吧。

站在普通人的立场,你说贺梅今天的生活比在贝克家好上10倍不止,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我觉得还是有待商榷吧。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01:56
yahoo2002: 普通人不可能像你一样了解事情的经过,当事人的近况。大部分的消息都来源于互联网。 比如:http://www.cq.xinhuanet.com/2009-02/13/content_15683544.htm
题目是 ...
那是2009年,贺家没有多少收入,而英文学校很贵(很多人又要问了,凭什么贺梅就得上那种昂贵的学校)。。。报道的记者是出于好意,希望得到社会上的支持。他们也确实得到了支持。但有一些人在等着看贺家回去的倒霉的,也就找到了自我安慰的粮食。

任何事情都是变化的。罗秦现在在考虑投资办学了。但无论家里穷也好,富也好,其实都不应成为人类甚至动物的基本的亲子之情的质量衡量。但很多人就是要以钱来PK贺家与贝克,我只能说,贝克在筹捐款想去中国,同情贝克的,可以给他捐钱。
回复 yahoo2002 2011-6-13 02:55
岳东晓: 那是2009年,贺家没有多少收入,而英文学校很贵(很多人又要问了,凭什么贺梅就得上那种昂贵的学校)。。。报道的记者是出于好意,希望得到社会上的支持。他们也 ...
就算是观点不一致,也不应该揣测别人,说他们别有用心。就事论事嘛!

亲子之情当然是伟大的,不论家里是穷也好,富也好,我认为贺少强和罗秦在最开始就不应该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别人,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不重要。

既然女儿已经适应了贝克家的生活,而且也很幸福,何苦来哉要把她再拉回自己的轨道。我觉得争取探视权是一个比争取抚养权更合理的选择。
回复 yahoo2002 2011-6-13 03:06
岳东晓: 这还用问吗?把一个女孩从一个绑架者手中夺回,交给其亲生父母。这首先就避免了女孩认贼做父的悲惨人生。而是回到亲生父母的怀抱。
另外在这样一场民事诉讼中,称对方是绑架者,称贺梅是认贼作父也不是很妥当吧。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6-13 03:12
yahoo2002: 另外在这样一场民事诉讼中,称对方是绑架者,称贺梅是认贼作父也不是很妥当吧。
well said. 这个老岳真能煽惑。
回复 West-East 2011-6-13 03:22
岳东晓: 【贺绍强有时打电话来问我,怎么这么多人说他坏话啊?我说谁说你坏话啊。他说网上。我说谁啊?他说不少。我说我怎么一个也没看到。他说论坛里很多人。我说那说不 ...
"网上有人评论说,反贺的人都是地下工作者,这好像是事实。"
岳博士, 本人对您技术上的分系一惯尊重,但对此言甚为反感。
技术层面上贺梅案赢了,道徳伦理上,见人见智。
用挺贺反贺来说什末“地下工作者”,有点荒腔走板了。
怎么说,贺的要是他的亲生骨肉。对贺的微言和反感是,当年把贺梅扔到贝克家吃了点白食。

还有贺梅案,也不用扯上中国美国的.贺梅是老白老墨老黑,我看贝克家一样对待。贺梅案, 所谓挺贺的有中国人,也有美国人. 所谓反贺的,也是都有。
争议在于对抚养权 gray area 的含胡不清。

中国,五千年,13亿,地大物博,精华糟破,鱼龙混杂,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可囊括或代表整体。

海明动不动就扯上13亿,分各老中老美;代表了中国,就代表了正义。中国人就得跟著杀杀打打。莫虎刘谢有钱有势,一定为富不仁。桑兰弱势, 一定倍受打压。先站边,再 cook “事实”。
您是理工博士 & law,对这种 logic 混乱的偷梁换柱,有高于一般人的vision & insightful. 贺梅案也不必太偏激。(得罪了)。

一码归一码,就事论事。
回复 笑臉書生 2011-6-13 03:36
早安太阳: 其实,我认为再和贝克夫妇协商,看他们是否还愿意抚养贺梅。这听起来有点ridiculous,但是如果真的能给贺梅一个幸福的生活,也无偿不可。如果贝克夫妇真的爱贺梅 ...
此倒是好主意,有理!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10:13
道德上的东西,不同立场,观点不同,再讨论下去毫无意义。有一点,我觉得是一个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不要希望别人家破人亡。

这里指责贺家的人,并不了解贺梅案的基本事实,因此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你们能这样,不过因为自己是匿名而已。所以,你们可以想想,自己能否亮出姓名,堂堂正正写篇东西。

正义证明自己存在的唯一方式是战胜邪恶。贺梅案胜了,那是正义的胜利。

我之所以帮助贺家,正是看到华人社区某些人那种对贺家落进下石,违背了人类最基本的人性--亲子之间的基本权利。
回复 West-East 2011-6-13 10:55
岳东晓: 道德上的东西,不同立场,观点不同,再讨论下去毫无意义。有一点,我觉得是一个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不要希望别人家破人亡。

这里指责贺家的人,并不了解贺梅案的 ...
“ 不要希望别人家破人亡。” 没有人希望别人家破人亡。不要扣大帽子。
贝克家好像没有亏待贺梅,我不认为他们邪恶。贝克是合法收留贺梅的。

“违背了人类最基本的人性--亲子之间的基本权利。” 在某个时间点上,贺邵强自己放弃了这个权利。贺自己搞出一堆麻烦,有缺失,才造成贺梅回贺家的路如此艰难。
“贺邵强是正义“,”贝克是邪恶“,”华人社区某些人那种对贺家落进下石”,太过了。
两家都爱贺梅。你对,贝克也没错。事情不是非黑即白,Exclusive 的.

“自己是匿名“,就事论事,don't take this personally. 岳博士没有这点胸襟,令人失望。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11:01
West-East: “不要希望别人家破人亡。” 没有人希望别人家破人亡。不要扣大帽子。
贝克家好像没有亏待贺梅,我不认为他们邪恶。贝克是合法收留贺梅的。

“违背了人类最基本 ...
【最近看了一篇笔名寒星静月的写的题为“感情用事,也说说贺梅案”的文章,作者名字不俗,文笔也很动人,估计不少人读了鼻子酸酸的要拥抱贝克了。美中不足的是基本事实和基本概念全部搞错了。所以他这篇文章是在讨论一个想象中虚拟的故事,是一种善良中国人的主观愿望,不是贺梅案。真正的贺梅案是非常丑陋、残酷的。

寒星静月第一点就说“当初是贺家自己主动放弃孩子的”。寒星静月的这句话,是一个结论(CONCLUSION),而不是事实(FACT)。如果一开始就结论了“贺家自己主动放弃孩子“,那就不用打官司了。我也不用去帮这个官司了。贺家要是放弃了小孩,怎么可能再要回来呢?贺梅案的争执点就是贝克说贺家放弃了小孩,贺家说根本没有放弃;贝克说贺家要贝克家带贺梅带到18岁,贺家说那是谎言;贝克说贺家抛弃了小孩,贺家说没有。为了证明各自的这些结论,双方都摆事实、讲道理。事实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里写得很清楚,结论是贺家说可信、贝克说的不可信。

贺梅生下不久就给贝克照看,这一点根本不是引起这个案子争执的地方。寒星静月说“贝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不是福利机构,我不相信他可以无条件地去帮人抚养孩子”。这个说法是想当然。贝大善人早在1997年(贺梅出生两年前)就填了一份表,充当“FOSTER HOME”, 之后贝克家一共免费带了10多个孩子。这期间,贝克也是一直在物色领养对象,但这前10个,贝克没有动意(而且领养一个孩子要几万美金)。关于贺梅最初几个月在贝克家,按贝克律师的说法,在这个最初的阶段,贝克只是保姆(BABY SITTER)(贝克律师而且只能这么说,否则就没法夺贺家父母权了)。没有人会谴责谁家把孩子交给保姆带吧?有人说,贺家占了贝克便宜,没给钱。但是贺家曾给钱,贝大善人要积善行德,不收这个钱,也没听说贝克收以前10个孩子父母的钱。在这一点上,如果你要谴责贺绍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把钱给贝克,那贺家至少也不比以前那10个孩子的父母差。这个最初几个月的BABY SITTING是规定了时间,没有任何问题和疑虑的。贝克和贺家对这最初几个月的事也没有任何争议。

如果比尔盖茨把小孩给贝克免费BABY SIT几个月,肯定没有人说盖茨闲话,反而会羡慕贝克高攀上了大富豪。问题是贺家是穷人,而且是穷中国人。穷人而且是华人竟然、居然、贸然找了免费的BABY SITTER, 很多人就认为他显然、必然、理所当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另一种想法就是太善良,总以为贝克是好心,其实贺家就是吃了这个没有防人之心的亏。

为什么当时贺家要找这么个BABY SITTER,不自己带小孩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当时贺绍强面临所谓刑事指控,有可能被捕入狱。如果那样,罗秦又不懂英语、不会开车,小孩很可能被政府强制收留。能找一家有经验的、可靠的人家带小孩当然是好多了。

整个贺梅案的问题出在后来签订监护权文件之后。贝克说那文件一直到贺梅18岁有效,贺家则说那是一个临时的协议,是贝克提出给贺梅上保险需要才办的。双方说的话不一致,到底谁在说谎、谁在说真话呢?田纳西最高法院最后判了,贺绍强、罗秦说了真话。因为签监护文件当时在场的法庭官员和翻译都明确证明了贺家说的丝毫不差。协议是临时、完全是为了办保险,法庭的官员更是明确作证绝没有带到18岁的说法,相反,当时贺家多次强调小孩是要要回来的,贝克当时也承认了这一点。但后来贝克就有别的说法。

签了这个监护权文件的当天,贝克就开始记贺家的黑帐(MISCONDUCT)。这是贝克当时的律师(此人不是PARRISH,是另一个专门搞领养的律师)叫贝克做的,说明贝克对夺取这个小孩早有精心预谋,而贺家则是蒙在鼓里。后来这本黑帐在法庭上对贺家杀伤很大,什么给贺梅一个危险玩具啦,一条便宜项链啦,等等。

贝克为什么要剥夺贺家父母权呢?道理也很简单。贝克知道这个监护权文件是临时的,贺家随时可以把小孩要回去,这一点贝克太太自己在日记里写了。但如果把贺罗父母权给剥夺了,那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早在2000年(也就是贺被贝克叫警察赶出来前一年),贝克就准备要启动剥夺贺家父母权了。当然,贺家当时不知道贝克这个幕后的企划。

以上这些事实有兴趣的可以读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和上诉法庭的判决查证。所有重要文件都在 www.forAMH.com 网站上。我劝大家如果真对贺梅案感兴趣,至少要读上面的前三份文件。至少可以学点知识,对大家在美国将不可避免的法律生活也有好处。


Read more: 反对贺家团聚的人到底有多少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
回复 五十仙 2011-6-13 11:06
讲了半天,岳东晓还是没有透露密友贺绍强的近况。他找女友了吗?有工作吗?一年去重庆看罗秦母子们几次?拿出收入的多少,对贺梅及其他孩子负责?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13 12:02
roberthuang1886:      岳大侠打赢官司,令人尊敬。但贺先生,太不争气了,目前的结果,我也心痛!但这与岳大侠无关。我建议,就不要再提此事了,大家都翻过这段历史,不好吗 ...
这位黄先生说话在理,比你那本家兄弟靠谱。
前两年好像澳洲当时的总理陆凯文向土著被强行夺走的孩子道歉,感动了世界。人不能因为家穷就把孩子夺走。
回复 yahoo2002 2011-6-13 12:32
岳东晓: 道德上的东西,不同立场,观点不同,再讨论下去毫无意义。有一点,我觉得是一个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不要希望别人家破人亡。

这里指责贺家的人,并不了解贺梅案的 ...
你既然公开发帖欢迎大家来讨论,就要有容人之量,你不会指望每个人都对你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吧。

讨论就是讨论,不要动不动就给别人扣帽子,什么希望别人家破人亡的,什么不负责任的。

不要随便揣测和质疑别人的动机。”你们能这样,不过因为自己匿名而已“。。拜托,这样的因果论断,是可以被法庭接受的论断么? 你是这样写状子的么?

网络实名在中国大陆也还没有实现,你准备在美国搞试点么?或者你可以设立“规则”,只允许实名发帖。 这是你的博客,这是你的权利。

“正义证明自己存在的唯一方式是战胜邪恶。贺梅案胜了,那是正义的胜利。”。。胜利是证明正义的唯一方式么?太简单了吧!!!,你如何解释辛普森案?

你在某篇帖子里说过 越是牛人就越需要兼听则明 (大意如此)。

那么我的建议是,不要让自负(自大?)蒙蔽了眼睛。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3 12:36
笑臉書生: 此倒是好主意,有理!
   说的好!
回复 West-East 2011-6-13 12:47
曼哈顿: 贺梅案做的真的漂亮,可惜后来贺绍强那个烂人不争气,罗秦可怜。
"大家都翻过这段历史"; 岳博士是不要翻过,要永垂青史,万古留名的。
回复 West-East 2011-6-13 13:42
岳东晓: 【最近看了一篇笔名寒星静月的写的题为“感情用事,也说说贺梅案”的文章,作者名字不俗,文笔也很动人,估计不少人读了鼻子酸酸的要拥抱贝克了。美中不足的是基 ...
谢谢岳博士长篇解释。就事论事,回归理性层面讨论,比较好。

监护权文件是临时的,在一定时间,贺家可以要回,但他们错过了。贺家没有说放弃,也没有要回,才有了后来的麻烦。
以我所知,贺自己搞出一堆麻烦,是有缺失的。罗秦去贝克家又吵又骂,在中国看来,思子心切,在美国,是粗鲁违法的。如此吵闹,更给人以口实,歇嘶底理的母亲,不适于小孩健康成长。
岳博士说的有道理,此案才能开打。
但那道理并不是那末straightforward, 贝克无理取闹,耍赖皮的。
双方有道理,双方都执着,否则不会那末难打,打那末长,以至值得岳博士如此骄傲。

持反对的人,也没有“希望别人家破人亡”,“落石下井”。
只是考录即成事实,贺梅从生下不久就在贝克家,生活了七八年,要去一个新家庭,新国度的适应问题。岳博士一概打成“阶级敌人”,偏激了。

“如果比尔盖茨把小孩给贝克。。。”, 扯的比的有点不切实际不招边,不应是岳博士的风格。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13:52
yahoo2002: 你既然公开发帖欢迎大家来讨论,就要有容人之量,你不会指望每个人都对你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吧。

讨论就是讨论,不要动不动就给别人扣帽子,什么希望别人家破人 ...
有一个基本道理,一个人说的话是他自己内心的表达。因此,你所说的所有判定性的东西,不过是你自己思想的结果。

很多话,有些人当然只能匿名说。因为你如果署名说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内容,就构成诽谤,而得承担法律责任。多年来,贺邵强总觉得要拖几个诽谤的上法院,被我劝阻了。

但我认为,处在一个法制社会,最好守法。当年曹长青写了一篇文章指责贺家,我写了一篇真相,他立刻宣布自己没有调查,永远不再谈贺梅案,就是这个原因。曹长青之后,没有任何人敢于公开反对贺家团聚,正是因为他们的言论其实都可能构成违法。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14:00
West-East: 谢谢岳博士长篇解释。就事论事,回归理性层面讨论,比较好。

监护权文件是临时的,在一定时间,贺家可以要回,但他们错过了。贺家没有说放弃,也没有要回,才有了 ...
我没有时间再就基本事实来澄清了。有兴趣的可以参阅《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一书。从法律上,贺梅案就是一个非法剥夺中国父母基本权利的案件--这是法院的最终结论。作为出于社会底层的华人,贺邵强、罗秦在华人的维权史上写了新的一页,以胜者的姿态在英文主流媒体上出现,这是前所未有的,任何人也无法改变。华人窝里斗的劣根性可以休矣。
回复 West-East 2011-6-13 14:12
岳东晓: 有一个基本道理,一个人说的话是他自己内心的表达。因此,你所说的所有判定性的东西,不过是你自己思想的结果。

很多话,有些人当然只能匿名说。因为你如果署名 ...
“没有任何人敢于公开反对贺家团聚,正是因为他们的言论其实都可能构成违法。";

岳博士沦落到海明桑兰抓网民了吗?既然敢开博,就不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岳博士, 红眼了吗?请指出我犯了什末法?开告呀! Comeon!

海明抓 Jone #1 - 15, 不就是诽谤了桑兰吗?抓了个大头鬼,除了招了一堆骂,连个影子都没有的事,放屁似的。如今那海大律师自己把帖子都删了,连屁也不敢放了。

"把一个女孩从一个绑架者手中夺回"; 贝克是绑架吗?你说贝克是绑架者,诽谤不诽谤呀?

你开博不是可以讨论的吗?还是要我们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没有雅量不要开博,不要出来混!
请你不要删我的贴,你删一次,我贴一次,除非你把你自己的连根删掉。

--------------------

我跟不进岳博士帖,成了黑户被封了。我加贴在这里吧。

”还有华人希望看到贺梅悲惨“;

贺梅的命运和什么人想看到什么无关。她的父母贺邵强罗秦负其则。
当年也是贺邵强把贺梅送到贝家的,贺邵强罗秦自己是这一连串麻烦的始作佣者。
自己的事情作好了,活好了,别人的议论一笑置之,人是为自己活的。
贺邵强是个争议人物。 自己天天搞出一堆麻烦,由不得别人议论,想封住众口是徒劳的。

动不动骂一下别人心眼坏,骂骂有些华人,酸溜溜深宫怨妇小媳妇似的。
什么”证明他们的主子的正确”, 根本是文革用语。

有自信的人不靠贬低别人抬升自己。
再说呢,敢 shoot 别人就也要准备吃子弹。
封别人的口算什么呢,开博只剩下唱赞歌的了,没肚量。

-------------------------
只能再加到这。

“对我有意见,请到这个帖子进行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4027-page-1.html

我去了呀,也封了我呀,这可是你当众邀请的呀。
怕什么呢?为什么不容我跟帖那?
Come on, take challenge !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14:19
West-East: “没有任何人敢于公开反对贺家团聚,正是因为他们的言论其实都可能构成违法。
”;
岳博士沦落到海明桑兰抓网民了吗?既然敢开博,就不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我只是给你一个善意的忠告,而且提醒你们守法。过去贺要拖人上法庭,我都劝阻了。

但如果你都不守法,还有什么资格谈道德?当一个人以虚假事实伤害他人利益,在法律上那就是诽谤。这与别人是否追究你没有关系,你构成的对他人的伤害在你说出那些东西的时候,已经成为既成事实。

请注意,我没有说要起诉谁诽谤。而是在进行普法。
回复 岳东晓 2011-6-13 14:57
West-East: 岳博士, 红眼了吗?请指出我犯了什末法?开告呀! Comeon!

海明抓 Jone #1 - 15, 不就是诽谤了桑兰吗?抓了个大头鬼,除了招了一堆骂,连个影子都没有的事 ...
你不过是一个网友,不要这么激动。我没有说要起诉你。只是提醒所有网友注意言行。我提到诽谤的帖子是给另一网友yahoo2002的回应,而且没有特指任何人。谁要对号入座,请便。但不要再在此浪费空间。对我有意见,请到 这个帖子进行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4027-page-1.html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0:13
West-East: “没有任何人敢于公开反对贺家团聚,正是因为他们的言论其实都可能构成违法。";岳博士沦落到海明桑兰抓网民了吗?既然敢开博,就不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
息怒息怒哈!您还别说,我觉得您的观点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我不是活稀泥,我觉得您说话还是很想讲道理的。支持鼓励一下,别动气哈,大家都是再探讨在玩呢,不值得生气。生气了就不好玩了。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0:22
West-East: “ 不要希望别人家破人亡。” 没有人希望别人家破人亡。不要扣大帽子。
贝克家好像没有亏待贺梅,我不认为他们邪恶。贝克是合法收留贺梅的。

“违背了人类最基本 ...
   我其实同意您这里的大部分观点,尤其是两家都爱贺梅这一点。如果不爱,这个官司就不必打了。
我也不同意正义邪恶之说,简单的说贝家就是邪恶,贺家就是正义,是主观武断的。如果没有当初贝家的爱心抚养,小贺梅可能更不幸。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0:28
yahoo2002: 你既然公开发帖欢迎大家来讨论,就要有容人之量,你不会指望每个人都对你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吧。

讨论就是讨论,不要动不动就给别人扣帽子,什么希望别人家破人 ...
我支持您这句话:越是牛人就越需要兼听则明。
因为我相信牛人一般都是自我作战那种,如果能听取一些有益的意见,能容纳不同的声音,将会显得更加牛。说白了,真正的牛人,是不怕任何人挑战的。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0:32
West-East: "大家都翻过这段历史"; 岳博士是不要翻过,要永垂青史,万古留名的。
我不觉得这个动机有什么错误。我如果作了辉煌有意义振奋中国人精神的事情,我当然要留名。只要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事实求实,不虚荣,不夸张我的功绩.

难道只有默默无闻无名的英雄才是真正的英雄吗??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0:33
West-East: 谢谢岳博士长篇解释。就事论事,回归理性层面讨论,比较好。

监护权文件是临时的,在一定时间,贺家可以要回,但他们错过了。贺家没有说放弃,也没有要回,才有了 ...
说的有道理,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不是无理取闹,支持一下。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0:41
岳东晓: 你怎么认为贺梅的生活悲惨?贺梅今天的生活比在贝克家好10倍不止,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那些唱衰贺梅的,不过是希望贺梅过不好。一个女孩是跟自己有钱的亲 ...
媒体上没有特别准确的贺梅近况的消息,如果岳大侠掌握准确的消息,能不能报到一下。当然不是因为您有这个义务。只是希望知道她过的好些。
回复 岳东晓 2011-6-14 01:20
早安太阳: 媒体上没有特别准确的贺梅近况的消息,如果岳大侠掌握准确的消息,能不能报到一下。当然不是因为您有这个义务。只是希望知道她过的好些。
我还是半年前跟罗秦联系了一次,发现他们都好,就没有再联络了。贺梅他们三个(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绝对没有问题的,都是那种活泼到顽皮的那种,也一点也不怕生。当年他们刚回国时,第一次见到我,就在宾馆房间里互相追,试图打开我保险箱,从我口袋里“抢”钱....我这还有张贺梅得意的高举从我口袋里“抢”到钱的镜头。

据罗秦说,贺梅在贝克家很害羞,体重很轻。媒体报道,在贝克家时,她羡慕贝克女儿的蓝眼睛,自称墨西哥人,看见中国人就怕。

回来后,吃中餐,体重大增,我看她经常笑的很开心。亲子之间的基因纽带,这是无法改变的。
回复 岳东晓 2011-6-14 01:24
早安太阳: 我不觉得这个动机有什么错误。我如果作了辉煌有意义振奋中国人精神的事情,我当然要留名。只要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事实求实,不虚荣,不夸张我的功绩.

难道只有 ...
正义的胜利,当然需要宣传。如果邪恶知道正义的强大,作恶之前就会犹豫。正义的胜利必须建立在邪恶彻底永久的失败之上。

我想,至少在田纳西,很多人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中国人,也明白了什么叫做JUSTICE。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1:31
岳东晓: 我还是半年前跟罗秦联系了一次,发现他们都好,就没有再联络了。贺梅他们三个(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绝对没有问题的,都是那种活泼到顽皮的那种,也一点也不怕生 ...
谢谢分享,感到欣慰。祝福他们一切都好。

您要是考个律师证,他们就不用抢钱了,那钱自己从您的口袋里向外掉,他们拣就行了。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1:47
岳东晓: 正义的胜利,当然需要宣传。如果邪恶知道正义的强大,作恶之前就会犹豫。正义的胜利必须建立在邪恶彻底永久的失败之上。

我想,至少在田纳西,很多人见识了什么 ...
同意支持您的观点。但是,我想您并不认为,胜利了就是正义的,失败了就是邪恶的。对吧?

如果回到贺梅案来说,我并不认为贝家败诉了贝家就是邪恶的。如果不是贝家善良首先同意抚养小贺梅,这一切都和贝家无关了。孩子养大了,就会产生感情,我认为贝家争夺小贺梅无可厚非。如果是我,我想我看着小贺梅可爱的笑脸,我也不会放手的。真的,正义和邪恶是相对的,也是非常主观的。您自己的正义,并不代表别人就是邪恶的。

你是贺家当事人之一,你可能会有和我们局外人不同的感受,我也完全可以理解。

我不知道整个网络攻击事件的来龙去脉,但是我是支持您的,因为您用行动和胜利捍卫了自己的信仰,宣扬了中国人的坚韧和智慧。
回复 岳东晓 2011-6-14 01:58
早安太阳: 同意支持您的观点。但是,我想您并不认为,胜利了就是正义的,失败了就是邪恶的。对吧?

如果回到贺梅案来说,我并不认为贝家败诉了贝家就是邪恶的。如 ...
道德上的概念是相对的,没有客观标准。

但是胜者书写历史。作为胜者,我们的结论很简单:正义战胜邪恶。贝克在这个案子中是微不足道的,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系统。

当然那些邪恶的家伙不会甘心他们的失败,他们寄希望于看到贺梅生活悲惨。但是这些人也就是在阴沟里唧唧,见不得阳光。

什么是邪恶。我曾经给出定义:希望别人倒霉就是邪恶。比如说,为了占有贺梅,企图让贺家老小无处容身,那就是邪恶。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02:17
岳东晓: 道德上的概念是相对的,没有客观标准。

但是胜者书写历史。作为胜者,我们的结论很简单:正义战胜邪恶。贝克在这个案子中是微不足道的,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系统。 ...
Agreed!! 虽然我并不认为质疑贺梅案的人是寄希望于看到贺梅生活悲惨.

Enough talk, let's fight!   
(功夫熊猫2不错,岳大侠看了没有?? )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0:46
yahoo2002: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岳东晓,贺绍强争的是人的权利,父母的权利,孩子的利益。不可以拿今天贺家遇到的一些问题来评判。做个假设,你就那么肯定贺梅以后就一定不好,不比她独自留在美国幸福吗?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0:57
早安太阳: 其实,我认为再和贝克夫妇协商,看他们是否还愿意抚养贺梅。这听起来有点ridiculous,但是如果真的能给贺梅一个幸福的生活,也无偿不可。如果贝克夫妇真的爱贺梅 ...
为什么呀?你为什么觉得在美国那么幸福?在中国就那么不幸?你知道,贝克家那个区现在治安有多坏,学校有多坏?贫困黑人搬进来,白人纷纷逃走。贺梅现在在中国的环境有那么可怕吗?我倒觉得贺梅如果在贝家,以后也就是一个没有什么作为的“白人”混混,但在中国,度过这一段难关后,她应该会成才的。至少我相信她不会成为吸毒,滥交,酗酒的白色垃圾。再问一句,如果你认为物质就代表孩子的幸福,那贝克家孩子是不是应该送给文莱国王家?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11:02
海上花: 为什么呀?你为什么觉得在美国那么幸福?在中国就那么不幸?你知道,贝克家那个区现在治安有多坏,学校有多坏?贫困黑人搬进来,白人纷纷逃走。贺梅现在的环境有 ...
啊?我没说物质就代表孩子的幸福啊,我查了google说小贺梅在寄宿学校,她父母离异了,没有人照顾她,很可怜。我才想到在回贝家的。我考虑的东西和物质无关,我考虑的是爱,是真正无私的爱。我觉得贝家人是真爱贺梅的。

我不知道贝家在哪个区,我也不在美国,我从未有觉得在美国幸福在中国不幸啊。

花儿妹妹,别急啊,慢慢说,吃晚饭啦吗?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1:03
yahoo2002: 你难道现在依然认为这是对贺梅最好的选择么??????
把孩子独自留在一个遥远国家,留在一个连肤色都不同的家庭,留在一个你不知道他们家男人男孩会怎么对待日渐长大的女儿的家庭,你认为很好吗?你放心吗?到底什么理由使你觉得她在贝克家就一定比回中国幸福呢?
能告诉我们吗?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1:12
yahoo2002: 以官司来说,也许是你赢了。但是在什么是贺梅最大利益这一点上,你也可以拍着胸脯这么说么?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你可以一直拿来炫耀的案例。
什么是贺梅的最大利益?和亲生父母骨肉分离?在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族家庭成长?独自在日渐衰落,看不到前途的美国混口饭吃?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1:13
ofox: 官司赢了,并不意位着贺梅的人生也赢了
我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回答你,官司输了,也并不意味着贺梅的人生就赢了。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1:17
笑臉書生: 贺夫妇二人的人品极差,贺的流氓行为(在美,在中另找),及罗秦的无赖程度,两人对孩子的不負责任------引不起人们同情-----
贺绍强确实是很不象样的人,这点我深有体会。不过,他应该享有他对孩子的合法权利。这点我们应该支持。其实,支持他,也是支持我们自己,支持我们对孩子的合法权益。
回复 海上花 2011-6-14 12:06
早安太阳: 啊?我没说物质就代表孩子的幸福啊,我查了google说小贺梅在寄宿学校,她父母离异了,没有人照顾她,很可怜。我才想到在回贝家的。我考虑的东西和物质无关,我考 ...
我讲2个真实的例子。在中国人的新年聚会上,认识了2家领养中国女孩的一白人一黑人美国家庭。因为是正规社交场合,他们都穿得很整齐漂亮,给我感觉很好。那家白人夫妇大约50岁,领养了4个女孩(其中2个是中国女孩,从扬州来的)。我去了一趟他们家。那个脏乱破,简直不敢踏进,正常美国人家不应该是这样的。夫妇神叨叨的,蓬头垢脸,活象囚犯。我自觉他们头脑不清楚,甚至有点精神不正常的感觉。往好的想,或许是信某种教太深了。有这样的家长,这2个中国女孩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不敢想象。另一对是黑人夫妇,自家已有几个男孩,又抱养了一个中国女孩。靠男人一个人收入,生活十分拮据。一天,我和他们一家在一家中餐馆遇到。看我认识他,女服务生悄悄告诉我,这个黑人很小气,很穷,每次来就餐,那个中国女孩想吃什么东西,他都不肯买,只让她从他碗里分一小口。中餐馆的服务生看不下去,就送些免费的食品给那个中国女孩吃,黑人养父母高兴极了,这才让那个中国女孩吃个饱。不方便说出口的是,我更担心,那个女孩家黑爸爸黑哥哥会不会善待中国玩具娃娃一样的黄妹妹。毕竟不是亲身父母亲兄弟。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4 12:18
海上花: 我讲2个真实的例子。在中国人的新年聚会上,认识了2家领养中国女孩的一白人一黑人美国家庭。因为是正规社交场合,他们都穿得很整齐漂亮,给我感觉很好。那家白人 ...
   谢谢花儿妹妹一手资料详细分析。不过,我想这都是个例吧。不一定代表什么。

不过,看来我当初没去美国就对了,我那天还稍微有点后悔呢。

花儿妹妹玩开心啊~~
回复 窝窝头 2011-6-14 13:51
海上花: 我讲2个真实的例子。在中国人的新年聚会上,认识了2家领养中国女孩的一白人一黑人美国家庭。因为是正规社交场合,他们都穿得很整齐漂亮,给我感觉很好。那家白人 ...
不满你说,耦是更担心领养的中国女孩会不会被那些人性侵,尤其黑人家庭,这是有过的案例。
所以无论如何,我是支持贺梅回到自己母亲身边,父母离异了,起码母亲可以给她爱,在她身边呵护她长大。
回复 海上花 2011-6-15 10:31
窝窝头: 不满你说,耦是更担心领养的中国女孩会不会被那些人性侵,尤其黑人家庭,这是有过的案例。
所以无论如何,我是支持贺梅回到自己母亲身边,父母离异了,起码母亲可 ...
是这样。我看到太多很变态的美国人。中国人也有缺点和毛病,但性方面的变态,少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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